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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很美(第1页)

夏言混迹在h城。

我说的混,不是那种街上溜达来溜达去专盯着女人的臀部和胸脯不放的小流氓。我说的“混”等同于别人所说的发展或者闯荡。

夏言是歌舞厅的老板。歌舞厅有个漂亮的名字——花样年华。想不到后来闪出一部香港电影,好像也是这名,多少有些copy的嫌疑。不过,人家王家卫也不傻“如有雷同,纯属巧合”八个字就可以漂亮地搪塞过去了。花样年华的走红也让夏言的歌舞厅在h城风光无限。夏言说是,以逸待劳;我说,应该叫做借刀杀人啊。我那样说的时候,夏言显出一副“叫嚣乎东西,隳突乎南北”的凶样——让人很容易地想起柳宗元捕蛇者说里的那个暴吏。于是,我噤若寒蝉。

读到这里,也许有心的读者忽然要问了,你是谁啊,你和夏言又是什么关系呢?我正是等着你们来问呢。那样的话,我终于可以不紧不慢地向你述说了。

我,其实也不太明了自己。我在身份证上叫做付侠。但是除了查户口的老爷子收缴水费电费的老妈子知道我这个名字之外,其他人好像浑然不知,或者装做浑然不知。在我的生活圈里,我的名字叫做林风。我总是那样介绍我自己:林林总总的林,玉树临风的风。其实,我完全可以简单地说:森林的林,西风的风。可是,我就喜欢东拉西扯的,也许,这是我的职业病。我是h城一个小报社的小编。我称自己为小编,自有我的道理:一来年纪轻,二来资格浅,三来那报社也够小的。

和我熟一些的人,叫我风子,美其名曰:友好!譬如报社打扫卫生的王阿姨,菜场上贩鱼的老李,都这么叫。但我可以从他们的窃笑里得知,他们其实是叫我疯子。不过,我乐意接受这种鄙视,痛痛快快地成全他们小市民的卑贱。我以为在这个污浊的世界里,唯有疯子和含羞草是真实的。说到含羞草。在我蜗居的地方就有一棵,我养在一个精致的花盆里。

我发觉自己真够罗嗦的,都怪小时候没好好听老师讲怎样概括主题内容写段落大意。我讲我和夏言了吧。

其实,我和夏言原本是毫无瓜葛的。譬如不同习性的两尾鱼,我在寒带过活,他在热带生存;又譬如是两条平行线。

认识夏言之前,我从来没有去过什么歌厅舞厅酒吧咖啡吧的。我是个安分的人。是的,我很安分。我打算在这个小报社干一辈子。在27岁的时候找一个女人,在40岁之前拥有自己的房子。小报社里蜗居的只是小人物,小人物存在的只是些小志向。志当存高远——那是屁话。

我和夏言的认识,很简单。那天,他醉醺醺从他的花样年华出来,我正经过那里回我的蜗居地。然后一个看起来挺斯文的青年袭击了夏言,抢了他的大皮包。而后我追上并制服了那个家伙,把包还给了夏言。那时候,我真的是有一种“粪土当年万户侯”的慷慨。

我想,我应该感谢那个青年,让我们平行线也交上了。因了我的出手太重,那小子在医院躺了大半个月。在大学的时候,我进过柔道部,后来,那老师嫌我出手太狠,把我踹了出来。不过,在学校里,我没伤过人;我说了,认识夏言之前,我是个安分的人。

说说那个倒霉的家伙吧。我在他住院的时候,去看过他几次。我总感觉有些抱歉。虽然我是见义勇为,可下手毕竟有些残忍了。后来知道那小子叫周眯雄,h城某大学的大三学生。他抢包是为了给他的女友过生日。海涅说,恋爱就是疯狂呵。

我们三个人。抢包的斯文青年周眯雄,被抢了包的歌舞厅老板夏言,见义勇为的报社小编林风,居然因为“抢包”事件,成了称兄道弟的把兄弟。这世界真够玄的。也难怪那么多年前的庄周也要“晓梦迷蝴蝶”了。

周眯雄人长得还可以。只是眼睛太小;太小了,就觉着没有精神。所以看起来总是懒洋洋的样子。他的女友并没有因为他的“勇敢”而留下来。阿眯伤愈出院,她就和阿眯说了bye-bye。那个女人叫做林杉杉。阿眯的大学同学。

夏言是个成功的商人。但是很奇怪,好像并没有传说中那样“一个成功的男人背后必定有一个无私的女人”三国演义里说,女人如衣服。可是,夏言身边的女人比衣服还换得勤。不过基本就那个模式:年纪轻轻风骚绝顶。也有一个还顺眼些,叫做康玲,22岁,来自北方城市。人长得高挑,脸蛋也漂亮。我想,如果有人捧的话,康玲也许已经扬名影视圈了。有一回,我问康玲——当然是用那种很调侃的语气——当初为什么没有去找张艺谋呵,他可是捧谁就红谁哦。康玲狠狠地说,张艺谋算个屁啊,他以为他是皇帝老子不是,选美选美,选他妈的混蛋美想不到,康玲会是那样义愤填膺。其实,我也痛狠老谋子啊,搞得影视圈唯他独尊的模样。我也曾经撰文攻击过张艺谋。不过纯属劣质炸弹,没有引起什么爆炸。大概骂他的人太多,人家没有顾上我的。

我依然还在小报社工作,还蜗居在那个有一棵含羞草的地方。不过,也常常去花样年华了。我和夏言是兄弟了啊。夏言说,兄弟嘛,就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夏言老是劝我跟了他干,说什么前途无量。我一直没有辞去报社的工作,因为那老编很是看重我。我对夏言说,恐怕是前途无亮吧。夏言笑骂我混蛋。我也确实感觉自己的混蛋来。嘴里的话越来越脏。生活也跟着浮躁。

阿眯还未对那个林杉杉死心,依然死缠烂打。有些宜将剩勇追美女,你不爱我死不休的样子。有了夏言,钱不是问题;有了我,肉麻或者不肉麻的情书也没有问题。林杉杉似乎也有回头的意思。阿眯说,林杉杉很喜欢那些情书。

有一次,阿眯带了林杉杉来花样年华。我身旁是一个陪酒女郎,穿着暴露,却寻不得半点性感,只是她妈的肉感。像围城里的鲍小姐,一个纯粹的熟肉铺子。林杉杉进来的瞬间,我对熟肉铺子说,你给我滚。那熟肉知道我和夏言的关系。起身,一声不响,愤愤地走了。我感到一种窒息之后重新呼吸的痛快。

那是我第一次见着林杉杉。林杉杉一身火红的紧身上衣,下面是肥硕宽大的橘红色休闲裤,抹一口浅浅的唇彩,长发飘飘。如阿眯传说里的笑靥如花,指净如霜。

夏言和康玲迟迟而来。他们早已习惯了迟到和早退。

我们五个人落座。林杉杉坐我的对面。觥筹交错得醉醺醺。夏言搂了康玲就走。无聊的男人和空虚的女人,在酒足饭饱之后,能做些什么呢!阿眯喝得太多,说去解手。于是,只留下我和林杉杉。

林杉杉忽然放肆地望着我。你的那些情书写得很好哦!她嘴角带笑地说。我慌了一下,什么也没说。其实,那“什么也没说”就是说我承认那情书果然是我写的。我也凝望着这个美丽的女子,我只是为了告诉他,即便是我写的,那又如何。何况我的那双忧伤的眼睛是可以杀人的。夏言说,如果我拥有你的眼睛,我将征服世界上所有的女人。

我忽然笑了,林杉杉也是——阿眯正东倒西歪地过来。阿眯问什么事情如此好笑呢。我正想找些词,林杉杉说,呵呵,谢霆锋和王菲分手了,据说是张柏芝插了一手。阿眯一脸恍然,那有什么啊。我笑不止。林杉杉也笑。阿眯局外人一样看着我们。

阿眯坐下,搂林杉杉,吻她的脸。我居然有一种打人的冲动。透过阿眯的肩,我望得见林杉杉那双欲望深深的眼。六

我无法再滞留,狼狈而出。打的回到了我的蜗居地。洗澡,冲咖啡,然后扭亮台灯,开始我的小编工作。我想,如果我用心的话,其实,我可以是个很有出息的小编。可是,我满脑子是林杉杉的影子。

门铃响起。这样的深夜里,会是谁呢?我想到两个人,阿眯和夏言。报社的几个同事,从来不知道我的住处,他们说我像旧时的游侠,行踪诡秘的。另外查户口或者收缴水费电费一般是在早上。

夏言泡完了女人,常到我这里。我和夏言有很多的话说。只有在那样沉静的夜里,我们才可以剥落了虚伪的外衣,推心置腹。我们都是大学毕业,只是他经商而我从文。他说,如果他不经商也会是个文人。他说,他的父亲是个社会上的混混,在一场血腥的混战里惨死。他说,他的母亲在他父亲死后,嫁了他人。他说,他在大学里受到了种种的鄙视和非难。我知道,夏言的心,也是空虚的。我一直相信张爱玲的一句话,其实我们每个人都是孤独的。

阿眯来过几次。第一次是向我借钱,因为一时找不到夏言;后来几次是叫我代写情书。阿眯这人蛮好,也仗义,也有头脑。只是有些懒,而且被爱情这玩意儿搞得晕头转向了。

我打开门。站着的,居然是林杉杉。

她鱼一样地跃起,扑在我的怀里。然后温热的泪水滑落在我裸露的身体。我需要你的存在!她说。她说这话的时候,我想起了沈小晴。我在大学里的初恋情人。她也曾这样说的。只是后来沈小晴跟了另外一个男人,去了法兰西,去了她梦寐的巴黎大街寻她的梦去了。沈小晴是我一个永远的伤口。那么林杉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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