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章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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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早我总要身不由己地被打上
这个黄金时代的烙印干吗不呢?
我没有希望,又不愿相信什么;
或许我的心会因此变成里程碑,
我的脸会变成永恒的燧石,
欺骗人,也被人欺骗,然后死去:
谁说得谁?我们总归是灰尘。
丁尼生毛黛
圣经里上帝曾说:“你们都是尘土,都要归还尘土。”上帝用泥土捏成亚当,而亚当的后代们最终也是在黄土中找到归宿,即所谓“归本返真”基督教的这一信条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西方人的人生观。
查尔斯不知不觉地走下弗里曼家门口的台阶。此时已是黄昏,街上的煤气灯已亮了。空气清凉,薄雾缥缈,雾气中夹杂着闻惯了的煤烟味和从海德公园飘出的春天里草木的气息。查尔斯深深吸了口气。空气中微带伦敦特有的辣味。他把专门为他雇的马车打发掉,决定步行。
他慢慢地走着,心里并无明确的目的地,大致方向是朝他所属的圣詹姆斯俱乐部走去。一开始,他沿海德公园的铁栏杆走着。那些笨重的栏杆三个星期以后在一次群众骚乱中被推倒了(这是后来朋友告诉他的,他们亲眼目睹过这一惊人事件),结果改革法案很快便获得通过。不一会儿,他拐向公园街。可是公园街的交通非常拥挤。维多利亚中期交通之拥挤与今天相差无几,而且比现在嘈杂得多,因为那时的马车轮子都带着铁箍,压在花岗石路面上嘎吱作响。于是,查尔斯找了一条自以为是捷径的小巷,从那儿到了梅凡尔区的中心。雾气浓重起来,虽然没有浓到看不见一切的程度,但却足以给查尔斯一种扑朔迷离的梦游感觉。他感到自己似乎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是一个只能看到事物表面现象的老实人2,一个陡然被剥夺了识别事物能力的人。
即伦敦西区,是上流社会居住的地区。
2老实人是法国哲学家、文学家伏尔泰(94—778)的著名哲理小说老实人或乐观主义中的主人公。老实人遭遇一系列无妄之灾,颠沛流离,死里逃生,终于认识到这个世界并不完善。
对查尔斯来说,失去了这种能力就等于失去了一切。这一点就足以说明查尔斯为什么会有下面的感觉。他实在弄不清是什么东西驱使他来找欧内斯蒂娜的父亲的,那件事情完全可以靠通信的方式处理。如果现在看来他的小心是荒谬的话,那么,他关于贫穷、调整个人收入之类的谈论也莫不如此。在那个时代,特别是在那样一个雾霭茫茫、容易出事的夜晚,有钱人都坐马车,步行的必定是穷人。所以,查尔斯遇到的几乎都是下层社会的人:梅凡尔区富贵人家的仆人,以及职员、售货员、乞丐、街道清扫工(那时马是重要的交通工具,所以这是一种极普通的职业)、小贩、顽童、少数妓女等。查尔斯知道,对这些人来说,一年能挣上一百镑也就算是走运了,而他每年的收入比这个数高达二十五倍!尽管这样,别人还觉得他可怜呢!
查尔斯并非是个早期的社会主义者。他不觉得自己优越的经济地位在道德上有什么罪恶,这是因为他感到自己在其他方面远不能说是优越。这方面的证据比比皆是。一般说来,除去乞丐为了讨到一口热饭就得表现出一副可怜样子外,从来来往往的行人身上看不出他们对自己的命运有什么不满的地方。而他却无幸福可言,只觉得自己与时代格格不入,十分痛苦。他觉得客观环境要求一个绅士在自己的周围建立起的东西,就象古代恐龙类生物在自己身上生出的巨大防护器官一样,而正是这种器官使它们死于非命。他想到这一灭绝了的怪物,不由得放慢了步子。实际上他停住了脚步,象一块活化石一样站在那儿,看着那些更快活、更适于生存的人们在他刚才经过的一排小店铺门前熙来攘往,活象显微镜下的阿米巴虫那样。
两名演奏手摇风琴的人相互比赛技艺。一名班卓琴手后来也加入了他们的竞赛。街上还有捣马铃署泥的工人,有卖猪蹄的小贩(“刚出锅的,一个便士一只!”),还有卖热栗子的。
一位老妇在叫卖抗风大头火柴,另一位老妇在叫卖水仙花。街上还有运水工,水龙头管理员,头戴折叠帽的清洁工和戴着四方小帽的机修工。一群衣衫褴褛的孩子坐在路边门口的台阶上或街道旁的镶边石上,有的倚靠在马车栏杆上,一个个象小秃鹫似的。其中,有个小孩(他象大多数小孩一样赤着脚)向着另一个在演戏的孩子吹着尖利的口哨,查尔斯看见他们便停住脚步。这时,那个演戏的孩子挥舞着手中的彩色纸条,向着站在这活跃的“舞台”一侧的查尔斯跑来。
查尔斯慌忙走开,拐进一条灯光昏暗的街道。这时,有个人跟在他的身后,尖着嗓子唱一支当年的低级下流的歌曲:
马麦杜克勋爵,您为什么不回转,
跟我一起共进热气腾腾的晚餐?
我们干掉一壶烈酒,
便可云来雨去,腾云驾雾,
便可云来雨去,腾云驾雾。
查尔斯加快了脚步,避开了那歌声和歌词的嘲弄。不过那声音使他想起了伦敦空气中的另一成分罪恶的气息。当然,他没有亲眼看见这种罪恶,但它象煤烟一样,可以教人闻到它的气味。他不时地看到几个妓女。她们眼巴巴地看着他走过去,而不去纠缠他(查尔斯的举止完全是绅士派头,她们不敢近前,因为她们只能寻找低档猎物)。罪恶并不完全体现在这些可怜的女人身上,而是大城市给人的诡秘感。在这里,一切都可以隐而不见,秘而不闻。
莱姆是个小镇子,外来人总是处在众目睽睽之下。而在伦敦这个大城市里,彼此却视而不见。没有人转身看他一眼。他几乎象个隐身人,象个不存在的人。这倒给他一种自由感,然而这却是一种可怕的感觉,因为他实际上已失去了自由总之,他象失去温斯亚特庄园一样地失去了自由。他生活中的一切都失去了。一切都在提醒他,他失去了自由。
一男一女从他身边匆匆走过。他们讲的是法语,肯定是法国人。查尔斯听后,心想自己此时要是在国外该多好。从那里再去其他国家再次出国旅游!要是我能摆脱这一切该多好,要是我能摆脱这一切该多好他反反复复地说着这句话,说了不下十余遍,随后又苦笑着摇摇头,责备自己这么不实际,这么浪漫,这么不负责任。
他从一个马厩旁走过。那样的马厩在当时已经算不上是很象样的了,然而它还是在发挥着原来的作用,照旧用来养马。马的鬃毛被梳理得干干净净。马车停在马厩外面,套上车的辕马啪嗒啪嗒地用蹄子刨着地面。马车夫一面刷洗马车,一边大声地吹着口哨。一切都是在为晚间的社交活动做准备。一个念头蓦地涌上查尔斯的心头:下层社会的人比上层社会的人过得快活。他们并不象激进派所宣扬的那样,在愚蠢的富人下面痛苦地呻吟着。他们更象是幸福的寄生虫。他记得几个月前在温斯亚特的花园里偶然看见一只刺猬。他用手杖戳它,使它蜷缩起身子。他看见在它竖起的皮刺间,有许多跳跳蹦蹦的跳蚤。在生物学方面;他有丰富的知识,因此对世上这类物种间的相互关系不仅不感到憎恶,反而饶有兴趣。现在他神情如此忧郁,足可以认清刺猬是什么样的动物了:它唯一的自卫手段是装死躺下并竖起皮刺;他自己就是这样一种动物,一种竖起贵族皮刺的动物。
过了一会儿,他来到一家小五金商店门前,站在店外从窗口望着柜台,望着头戴礼帽、腰系围裙的老板。那老板正在数一些蜡烛给一个十岁光景的小女孩;那女孩望着他,红红的指头夹着一个便士,向他高高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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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早我总要身不由己地被打上
这个黄金时代的烙印干吗不呢?
我没有希望,又不愿相信什么;
或许我的心会因此变成里程碑,
我的脸会变成永恒的燧石,
欺骗人,也被人欺骗,然后死去:
谁说得谁?我们总归是灰尘。
丁尼生毛黛
圣经里上帝曾说:“你们都是尘土,都要归还尘土。”上帝用泥土捏成亚当,而亚当的后代们最终也是在黄土中找到归宿,即所谓“归本返真”基督教的这一信条很大程度上影响了西方人的人生观。
查尔斯不知不觉地走下弗里曼家门口的台阶。此时已是黄昏,街上的煤气灯已亮了。空气清凉,薄雾缥缈,雾气中夹杂着闻惯了的煤烟味和从海德公园飘出的春天里草木的气息。查尔斯深深吸了口气。空气中微带伦敦特有的辣味。他把专门为他雇的马车打发掉,决定步行。
他慢慢地走着,心里并无明确的目的地,大致方向是朝他所属的圣詹姆斯俱乐部走去。一开始,他沿海德公园的铁栏杆走着。那些笨重的栏杆三个星期以后在一次群众骚乱中被推倒了(这是后来朋友告诉他的,他们亲眼目睹过这一惊人事件),结果改革法案很快便获得通过。不一会儿,他拐向公园街。可是公园街的交通非常拥挤。维多利亚中期交通之拥挤与今天相差无几,而且比现在嘈杂得多,因为那时的马车轮子都带着铁箍,压在花岗石路面上嘎吱作响。于是,查尔斯找了一条自以为是捷径的小巷,从那儿到了梅凡尔区的中心。雾气浓重起来,虽然没有浓到看不见一切的程度,但却足以给查尔斯一种扑朔迷离的梦游感觉。他感到自己似乎是来自另外一个世界,是一个只能看到事物表面现象的老实人2,一个陡然被剥夺了识别事物能力的人。
即伦敦西区,是上流社会居住的地区。
2老实人是法国哲学家、文学家伏尔泰(94—778)的著名哲理小说老实人或乐观主义中的主人公。老实人遭遇一系列无妄之灾,颠沛流离,死里逃生,终于认识到这个世界并不完善。
对查尔斯来说,失去了这种能力就等于失去了一切。这一点就足以说明查尔斯为什么会有下面的感觉。他实在弄不清是什么东西驱使他来找欧内斯蒂娜的父亲的,那件事情完全可以靠通信的方式处理。如果现在看来他的小心是荒谬的话,那么,他关于贫穷、调整个人收入之类的谈论也莫不如此。在那个时代,特别是在那样一个雾霭茫茫、容易出事的夜晚,有钱人都坐马车,步行的必定是穷人。所以,查尔斯遇到的几乎都是下层社会的人:梅凡尔区富贵人家的仆人,以及职员、售货员、乞丐、街道清扫工(那时马是重要的交通工具,所以这是一种极普通的职业)、小贩、顽童、少数妓女等。查尔斯知道,对这些人来说,一年能挣上一百镑也就算是走运了,而他每年的收入比这个数高达二十五倍!尽管这样,别人还觉得他可怜呢!
查尔斯并非是个早期的社会主义者。他不觉得自己优越的经济地位在道德上有什么罪恶,这是因为他感到自己在其他方面远不能说是优越。这方面的证据比比皆是。一般说来,除去乞丐为了讨到一口热饭就得表现出一副可怜样子外,从来来往往的行人身上看不出他们对自己的命运有什么不满的地方。而他却无幸福可言,只觉得自己与时代格格不入,十分痛苦。他觉得客观环境要求一个绅士在自己的周围建立起的东西,就象古代恐龙类生物在自己身上生出的巨大防护器官一样,而正是这种器官使它们死于非命。他想到这一灭绝了的怪物,不由得放慢了步子。实际上他停住了脚步,象一块活化石一样站在那儿,看着那些更快活、更适于生存的人们在他刚才经过的一排小店铺门前熙来攘往,活象显微镜下的阿米巴虫那样。
两名演奏手摇风琴的人相互比赛技艺。一名班卓琴手后来也加入了他们的竞赛。街上还有捣马铃署泥的工人,有卖猪蹄的小贩(“刚出锅的,一个便士一只!”),还有卖热栗子的。
一位老妇在叫卖抗风大头火柴,另一位老妇在叫卖水仙花。街上还有运水工,水龙头管理员,头戴折叠帽的清洁工和戴着四方小帽的机修工。一群衣衫褴褛的孩子坐在路边门口的台阶上或街道旁的镶边石上,有的倚靠在马车栏杆上,一个个象小秃鹫似的。其中,有个小孩(他象大多数小孩一样赤着脚)向着另一个在演戏的孩子吹着尖利的口哨,查尔斯看见他们便停住脚步。这时,那个演戏的孩子挥舞着手中的彩色纸条,向着站在这活跃的“舞台”一侧的查尔斯跑来。
查尔斯慌忙走开,拐进一条灯光昏暗的街道。这时,有个人跟在他的身后,尖着嗓子唱一支当年的低级下流的歌曲:
马麦杜克勋爵,您为什么不回转,
跟我一起共进热气腾腾的晚餐?
我们干掉一壶烈酒,
便可云来雨去,腾云驾雾,
便可云来雨去,腾云驾雾。
查尔斯加快了脚步,避开了那歌声和歌词的嘲弄。不过那声音使他想起了伦敦空气中的另一成分罪恶的气息。当然,他没有亲眼看见这种罪恶,但它象煤烟一样,可以教人闻到它的气味。他不时地看到几个妓女。她们眼巴巴地看着他走过去,而不去纠缠他(查尔斯的举止完全是绅士派头,她们不敢近前,因为她们只能寻找低档猎物)。罪恶并不完全体现在这些可怜的女人身上,而是大城市给人的诡秘感。在这里,一切都可以隐而不见,秘而不闻。
莱姆是个小镇子,外来人总是处在众目睽睽之下。而在伦敦这个大城市里,彼此却视而不见。没有人转身看他一眼。他几乎象个隐身人,象个不存在的人。这倒给他一种自由感,然而这却是一种可怕的感觉,因为他实际上已失去了自由总之,他象失去温斯亚特庄园一样地失去了自由。他生活中的一切都失去了。一切都在提醒他,他失去了自由。
一男一女从他身边匆匆走过。他们讲的是法语,肯定是法国人。查尔斯听后,心想自己此时要是在国外该多好。从那里再去其他国家再次出国旅游!要是我能摆脱这一切该多好,要是我能摆脱这一切该多好他反反复复地说着这句话,说了不下十余遍,随后又苦笑着摇摇头,责备自己这么不实际,这么浪漫,这么不负责任。
他从一个马厩旁走过。那样的马厩在当时已经算不上是很象样的了,然而它还是在发挥着原来的作用,照旧用来养马。马的鬃毛被梳理得干干净净。马车停在马厩外面,套上车的辕马啪嗒啪嗒地用蹄子刨着地面。马车夫一面刷洗马车,一边大声地吹着口哨。一切都是在为晚间的社交活动做准备。一个念头蓦地涌上查尔斯的心头:下层社会的人比上层社会的人过得快活。他们并不象激进派所宣扬的那样,在愚蠢的富人下面痛苦地呻吟着。他们更象是幸福的寄生虫。他记得几个月前在温斯亚特的花园里偶然看见一只刺猬。他用手杖戳它,使它蜷缩起身子。他看见在它竖起的皮刺间,有许多跳跳蹦蹦的跳蚤。在生物学方面;他有丰富的知识,因此对世上这类物种间的相互关系不仅不感到憎恶,反而饶有兴趣。现在他神情如此忧郁,足可以认清刺猬是什么样的动物了:它唯一的自卫手段是装死躺下并竖起皮刺;他自己就是这样一种动物,一种竖起贵族皮刺的动物。
过了一会儿,他来到一家小五金商店门前,站在店外从窗口望着柜台,望着头戴礼帽、腰系围裙的老板。那老板正在数一些蜡烛给一个十岁光景的小女孩;那女孩望着他,红红的指头夹着一个便士,向他高高举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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