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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
叶苟领了一个女子来到沈长歌面前,他笑盈盈道:“小姐,您要的美人,奴才给您找来了。”
沈长歌正半倚靠在软塌上面,她手里正轻轻摇晃着一把团扇,团扇上用金丝绣着木兰花。
听到叶苟的声音了,沈长歌才悠悠抬起眸子,往那女子身上看了一眼。
女子穿了一身紫色的薄纱拢烟裙,裙子单薄,透着她雪白的肌肤,而腰间挂着的那一串细碎的铃铛,更衬托出她的细腰盈盈不堪一握,同时徒添几分异域风情。
她的五官精致艳丽,眼角眉梢都带着勾人的风情,尤其是那双眼睛,像极了狐狸。
女子朝着沈长歌走出了几步,她的步子婀娜多姿,身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声音,眼神里自带魅惑风情,唇角的弧度恰到好处,一丝一动皆是勾人心魂,如同地狱里爬出来的妖姬。
她屈膝,含笑低头,道:“小女拜见王妃娘娘。”
沈长歌坐了起来,用扇子勾起此女的下巴,“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名叫嫣儿。“
“嫣儿,果真是风情万种。”沈长歌仔细打量着面前这个女子,嫣儿不是十几岁的少女了,估摸着也二十有五了。
这个年龄阶段的女子,不单是有着少女的稚嫩,还有着成熟女子的诱惑。
嫣儿身材丰腴,却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胸前饱满,腰肢纤细,每一寸肌肤都散发着极致的魅力。
沈长歌笑意幽深,道:“我且问你一句,你想拥有一辈子都用不完的荣华富贵吗?”
嫣儿不假思索,眼睛里流露期望的亮光,道:“想,做梦都想。”
嫣儿出身不好,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面。
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嫣儿的父亲喜欢喝酒,一喝醉了就打她和她娘。
终于有一天,她娘忍受不住这样的生活了,选择悬梁自尽,可娘的死并没有改变父亲。
父亲依旧喜欢醉酒,他仅仅为了买一坛好酒,就把嫣儿给卖到了勾栏,而且是最下等的勾栏,什么样的客人都有。
那时候的嫣儿,才十三岁。
十三岁,就要在烟花之地被迫生存。
于是,嫣儿在无数次的责打和羞辱之下,学会了如何去讨好各式各样的人,学会了让各式各样的人位她掏出银子。
越苦痛的岁月,嫣儿都熬过去了,只因为她心里一直有一个念头,就是要出人头地,过上好日子,享受荣华富贵,为此,她什么样的屈辱都可以忍受。
当叶苟在勾栏里找到嫣儿的时候,他不过是看了她一眼,就知道她是沈长歌要找的那种美人。
有皮相,也有风情,更有欲望和野心。
有欲望和野心的人,最好操控。
沈长歌的豆蔻指甲缓慢地滑过嫣儿的侧脸,她在无形之中给嫣儿施加了一种压迫感,令嫣儿情不自禁臣服于她。
“知道我为什么找你过来吗?”
在沈长歌的注视下,嫣儿的手心都起了薄汗,这还是她第一次接触上流社会的人,说不害怕是假的。
在嫣儿看来,沈长歌的相貌温柔恬静,如同山谷里的兰花一般,可实际上,沈长歌这样不动声色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往往杀人于无形。
嫣儿和许多人打过交道,她心知肚明,沈长歌这样的人不可得罪,只能臣服。
“嫣儿不知王妃娘娘的意图,但嫣儿一定竭尽所能,为王妃娘娘做牛做马。”
沈长歌直起身子,目光放远,“我不需要你做牛做马,我只是想给你指一个好前程。”
嫣儿擅长看脸色行事,她道:“能被王妃娘娘看中,是嫣儿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的确是你最大的福气了。”沈长歌知道,如果不是叶苟将嫣儿带过来,嫣儿还是那最下等楼子里的一个卖笑人罢了。
三日后。
叶苟领了一个女子来到沈长歌面前,他笑盈盈道:“小姐,您要的美人,奴才给您找来了。”
沈长歌正半倚靠在软塌上面,她手里正轻轻摇晃着一把团扇,团扇上用金丝绣着木兰花。
听到叶苟的声音了,沈长歌才悠悠抬起眸子,往那女子身上看了一眼。
女子穿了一身紫色的薄纱拢烟裙,裙子单薄,透着她雪白的肌肤,而腰间挂着的那一串细碎的铃铛,更衬托出她的细腰盈盈不堪一握,同时徒添几分异域风情。
她的五官精致艳丽,眼角眉梢都带着勾人的风情,尤其是那双眼睛,像极了狐狸。
女子朝着沈长歌走出了几步,她的步子婀娜多姿,身上的铃铛发出清脆的声音,眼神里自带魅惑风情,唇角的弧度恰到好处,一丝一动皆是勾人心魂,如同地狱里爬出来的妖姬。
她屈膝,含笑低头,道:“小女拜见王妃娘娘。”
沈长歌坐了起来,用扇子勾起此女的下巴,“你叫什么名字?”
“小女名叫嫣儿。“
“嫣儿,果真是风情万种。”沈长歌仔细打量着面前这个女子,嫣儿不是十几岁的少女了,估摸着也二十有五了。
这个年龄阶段的女子,不单是有着少女的稚嫩,还有着成熟女子的诱惑。
嫣儿身材丰腴,却没有一丝多余的赘肉,胸前饱满,腰肢纤细,每一寸肌肤都散发着极致的魅力。
沈长歌笑意幽深,道:“我且问你一句,你想拥有一辈子都用不完的荣华富贵吗?”
嫣儿不假思索,眼睛里流露期望的亮光,道:“想,做梦都想。”
嫣儿出身不好,生在一个贫穷的家庭里面。
所谓贫贱夫妻百事哀,嫣儿的父亲喜欢喝酒,一喝醉了就打她和她娘。
终于有一天,她娘忍受不住这样的生活了,选择悬梁自尽,可娘的死并没有改变父亲。
父亲依旧喜欢醉酒,他仅仅为了买一坛好酒,就把嫣儿给卖到了勾栏,而且是最下等的勾栏,什么样的客人都有。
那时候的嫣儿,才十三岁。
十三岁,就要在烟花之地被迫生存。
于是,嫣儿在无数次的责打和羞辱之下,学会了如何去讨好各式各样的人,学会了让各式各样的人位她掏出银子。
越苦痛的岁月,嫣儿都熬过去了,只因为她心里一直有一个念头,就是要出人头地,过上好日子,享受荣华富贵,为此,她什么样的屈辱都可以忍受。
当叶苟在勾栏里找到嫣儿的时候,他不过是看了她一眼,就知道她是沈长歌要找的那种美人。
有皮相,也有风情,更有欲望和野心。
有欲望和野心的人,最好操控。
沈长歌的豆蔻指甲缓慢地滑过嫣儿的侧脸,她在无形之中给嫣儿施加了一种压迫感,令嫣儿情不自禁臣服于她。
“知道我为什么找你过来吗?”
在沈长歌的注视下,嫣儿的手心都起了薄汗,这还是她第一次接触上流社会的人,说不害怕是假的。
在嫣儿看来,沈长歌的相貌温柔恬静,如同山谷里的兰花一般,可实际上,沈长歌这样不动声色的人才是最可怕的,往往杀人于无形。
嫣儿和许多人打过交道,她心知肚明,沈长歌这样的人不可得罪,只能臣服。
“嫣儿不知王妃娘娘的意图,但嫣儿一定竭尽所能,为王妃娘娘做牛做马。”
沈长歌直起身子,目光放远,“我不需要你做牛做马,我只是想给你指一个好前程。”
嫣儿擅长看脸色行事,她道:“能被王妃娘娘看中,是嫣儿这辈子最大的福气。”
“的确是你最大的福气了。”沈长歌知道,如果不是叶苟将嫣儿带过来,嫣儿还是那最下等楼子里的一个卖笑人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