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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 “你请我?”
“有什么不对?别忘了,这六瓶是你输我的。”
想想,也对,程多伦接过杯子。
“那谢谢你。”
“不客气。”一口饮尽,罗小路又倒一杯:“喂,你帮她工作的那个老女人笔名叫什么?”
“不晓得,她没告诉我。”被这么一问,程多伦才发现,工作了一大,彼此连姓名都没介绍过。
“你真是白痴,你不问,人家还吃饱没事干吗告诉你呀?”
“你怎么老是叫我白痴?”
“你看你像不像嘛,好吧。”罗小路瞄了瞄空盘子和啤酒:“以后不叫你白痴了,那么你总有个名字吧?”
“程多伦,前程的程,多少的多,伦理道德的伦。”
“程——多——伦。”低低的念了一遍,罗小路皱皱鼻子,摇摇头:“这名字怎么听起来呆里瓜鸡的!”
“呆里瓜鸡?”
程多伦的傻样子,看得罗小路哈哈大笑。
“喂,不骗你,你真的长得一副呆瓜相,我敢发誓,从来没有女孩子看上你。”
“我也从来没看上过女孩子。”
罗小路正要喝的酒杯放下来了,凶悍的将身子拱上前。
“他妈的,你不是想追我吗?怕付账啦?”
“我——,我没有说要追你。”
“哦。”罗小路戏剧化的哦了一声,拖的好长好长,身子靠回椅背,手肘撑抵在椅子上:“这么说,你没看上我-?以后我吃牛排、喝啤酒没人付账了?”
程多伦点点头,想想不对,马上又摇头。
“还是可以请你吃牛排喝啤酒。”
直瞄着程多伦,罗小路一边点烟,一边倒酒。
“小子,你没病吧?”
“我。”
“说了话可没让你反悔的机会哦?”喝一口啤酒,罗小路喷出一口烟:“我最近落魄潦倒得一塌糊涂,他妈的,坐牢的坐牢,送外岛的送外岛,我们这票败类,就留下我一个了,嘿,什么也没混头了,他妈的,要不是昨天碰到你这个倒霉白痴,从天上掉下牛排来,我快要得营养不良症了。”
“我不懂你的意思。”
“说你是白痴,一点也不冤枉。”
罗小路摇摇头,打开第二瓶啤酒。
“有一种人,家里嘛,懒得管他了,学校呢,七拼八凑,总算记了他三个大过,兴高采烈的送他出了校门,这种人没救了,开始在大街上游荡,几个这种人一凑,嘿,开始上报了,什么凌晨两点聚赌啦,某日在那个倒霉的阔佬家明目张胆搬走什么金银财宝,传家之宝啦,等等等等等等等,年龄都不满二十岁。然后,社会人士绞尽脑汁替他们封了号,男的叫小太保,女的叫小太妹。”
喝了一口酒,罗小路丢一根烟给目瞪口呆的程多伦。
“怎么样?懂不懂?再不懂,你这种白痴该去跳汨罗江了。”
先点着了自己的烟,罗小路把火柴举到程多伦面前,程多伦赶忙把烟放在嘴上,凑过头。烟是点着了,却大大的呛了一口。
“其实,我们这种人,也不算多坏,有心有肝的,谈起恋爱来,还不是跟你们一样死去活来,蛮带感情的,偏偏那些社会人士,吃饱了撑的,有事没事今天骂我们是败类,明天骂我们是害虫。唉,那群家伙也不好好想想,没有我们这群混蛋,会有好多警察失业,他们失了业,还不是跟我们一样的去偷金银财宝,去偷传家之宝,你说我讲的是不是有几分道理?”
一杯接一杯,转眼已经第三瓶见了底,酒喝多了,话就跟着多了,罗小路真像逮到白痴似的,霹雳叭啦,话多得不得了,也不管对方的反应。
“他妈的,讲起来也叫人生气,昨天我跟你借了包烟,不是赶着走吗?你记不记得?”
“记得。”
“我男朋友约我。”
“你男朋友?”
“已轻不算啦,妈的,那家伙八百年前就改邪归正变心了。”
“那他为什么要约你?”
“前天我去找他,他不在,结果他托朋友带信叫我昨天跟他碰头,你知道那死不要脸的家伙怎么样?”
“怎么样?”程多伦开始关心起来了。
“他妈的,他把表脱下来还给我,叫我以后不要去找他,他要好好的念书,他妈的,当了大学生就抖起来了。”
“那表是你送他的?”
“废话,他妈的,不识好歹的,为了偷那只名表送他做生日礼物,我跟踪了好久。””跟踪?”
“我从一个倒霉的家伙手上拿下来的。”
咕噜咕噜,这回,罗小路不是用杯子,整瓶酒拿起来,就往喉管直倒。程多伦今天真算是见识到了,老天爷,她真不会醉吗?
“你已经喝第四瓶了。”
“这半打啤酒可是我的,你他妈的叫什么叫?”握着酒瓶,罗小路凶巴巴的瞪着程多伦:“酒喝多一点,下手的时候才会顺利,你懂个屁,最近嘛,嘿,我认识了几个家伙,大伙准备干一票,又有人要倒霉了。”
罗小路把酒瓶重重的往桌面一放,引得旁桌的客人投以注视,吓的程多伦不敢再多讲。
“我刚才讲到哪里了?”罗小路对自己的话题十分有兴趣,歪了半天头,却想不起来刚才讲到哪。
“你讲到最近又有人要倒霉了,因为你们要好好干一票。”急忙的,程多伦赶快回答。
“对,就是讲到这。”满意的点点头,罗小路叼起一根烟,划了几次火柴都没划亮:“他妈的,没打火机真不方便,过几天想办法去越一个。”
“越?什么叫越?”
“就是偷嘛,白痴。”歪着头点火,罗小路很不耐烦的回答:“我告诉你,我们看中了一栋豪华住宅,他妈的,漂亮得要死,听说里面人口简单,很好下手。”
“你不怕被捉到?”
“白痴,哪有不怕的!”
“那你为什么要偷?”
“谁喜欢偷?没钱呀!”
“你家里不给你钱吗?他们晓不晓得你在外面做的事?”
“家里?哼,这年头的父母,没几个是合理的,开口就骂你,巴不得要你去死,哼,你骂你的,我还是用我自己的方式。”
“你不怕他们伤心?”
“算了,如果他们讲点道理的话,我也不会这样做。”
不声不响的,半打啤酒,已经开第五瓶了,罗小路半点醉意都没有,凭良心说,程多伦是打心底佩服。
“喂,放暑假了你不好好玩玩,跑去应征工作干嘛?”
“赚下个学期的学费。”
“那你是跟我一样-,有个会生孩子的妈妈,碰上一个不会赚钱的老子,哼。”一声冷笑,罗小路又灌下第五瓶酒最后一滴:“好了,今天算你倒霉,付账吧。”
打开脏兮兮的嬉瘩袋,罗小路把仅剩的一瓶,放进袋里,连同尚余的两根烟。
拿起桌上的账单,程多伦走到台前结算,找了零钱刚要转身,柜台小姐又叫住了程多伦。
“对不起,先生,还有两包烟钱。”
“两包烟?”什么时候要过两包烟?多伦莫名其妙。
“是那位小姐要的。”
“哦,对不起。”
搞了半天,她抽的和准备还自己的烟,挂的都是自己的账,程多伦笑着摇头。
付完烟钱,回过头,位置上已经空了,服务生正在收拾那些东倒西歪的酒瓶。
“请问,刚才坐这的那个女孩——?”
“她走了。”
“哦,谢谢!”
走了?这个女孩多莫名其妙,连声再见都不说就走了,走了就算了,其实,不走又怎么样?难道还真的追她不成?像这种女孩,真要叫自己去追,那不知道要费多大的耐性,凶厉巴气的,像随时准备打架似的。
回到家,程多伦经过车房,出乎寻常的,爸爸的车居然停在那,也不过七点多,天都还没黑,他居然回家了,真是怪事。
一进客厅,在家里做了十几年的老佣人金嫂,神色不大对劲的,见了程多伦就指指楼上。
“老爷在书房等你,今天回来得特别早,我看他脸色不太对劲,你赶快去吧。”
会有什么事?程多伦不解的望着金嫂。
“快上去吧,别让他等久了发脾气。”
上了楼,虽然地面全铺着厚厚的地毡。程多伦还是尽量放轻脚步。这个在社会上颇有地位的企业家,在独生子心里,二十多年来,所培养的是无比的尊敬,个性有时候柔弱得像女孩似的程多伦,在父亲面前,始终是不敢多说话的孩于。
轻轻敲了敲门,等里面有了反应,程多伦才推门进去,依然是放轻的脚步和懦懦的表情。
“爸爸。”
程子祥咬着雪茄,坐在书桌前高背的黑色旋转沙发,背对着儿子。
“上哪去了?”
这是程子祥的第一句话,带着严厉的透视味道,语态中,似乎有几分命令——休想在我面前撒谎。
“我——,我跟朋友。”
“什么朋友?“程子祥的旋转椅转向儿子,这回的口气,比刚才更严厉了,金丝边眼镜里的眼睛直视的盯着不安的儿子:“在我面前还要撒谎?你给我说,谁叫你去找工作的?”
“我。”不晓得是什么力量,从来连说话声音都不敢在父亲面前太大声的程多伦,突然理直的昂起头:“我自己要找的,我想赚下学期的学费。”
旋转椅里的身子跳起来了,夹雪茄的手,指着程多伦,简单扼要的命令。
“辞掉!不准去!”
半天,程多伦史无前例的冒出惊人的反应。
“不!”
这种语气态度的坚决,是程子祥所不熟悉的,也是程子祥不能适应的。教了二十多年的儿子,反常的顶撞起自己来了,程子祥太料不到了,一时竟愣住了。
“是你说我没有用,说我优柔寡断没有男孩子样,说我二十岁了,还没有你当年的魄力,你讲那些话太不合理,所以我必须用我自己的方式。”
说完,程多伦调头就往门外走,没给愣在那的程子祥机会教训。走到门口,推开门,程多伦停住,丢下一串话。
“如果你讲点道理的话,我也不会这样做。”
重重的带上门,程多伦有一种奇异的感觉,那感觉像自己在刹那间变得成熟,变得巨大,变得像一个强壮有力的男孩。这感觉是十分意外的,程多伦实在怀疑,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推动自己,二十多年了,父子相依为命,爸爸始终没有续弦,光凭这点,程多伦就可以确定,父亲是多么的爱自己,可是,二十多年来,他的爱,似乎有某种错误,自己敬他,惧怕他,不敢顶撞,不敢多说话,而这一点一滴在内心,却种下极端的反抗意识。
程多伦怀着那份奇异的感觉,无比轻松的走进自己的房间,突然,程多伦想起一个人,那个看起来凶厉巴气,丢在啤酒缸里泡一夜也不会醉的女孩,自己刚才对爸爸讲的那几句话,不就是她今天说的吗?
她?那个脏兮兮的女孩,我怎么会那么不自觉的用上了她的话?难道今天对爸爸的顶撞,勇气来自于她?可能吗?那个一句话加一个他妈的女孩。
程多伦拍一下自己的额头,有着十分遗憾。
“我居然没问过她的名字?”
她姓什么?叫什么?临走的时候她什么都没留下,算了,有什么好遗憾的,程多伦一想到她那凶厉巴气的样子,一腔遗憾就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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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换了衣服,程多伦准时去了林园大厦。
长了这么大,这是第一次违背父亲。
“今天有没有在门口等?”
开门,舒云开玩笑的用着那十分女人味的声音问,程多伦有些羞涩的摇摇头。这女人的声音真好听,简直给自己一种迷人的感觉。程多伦有欲望多听她讲话,但自己却是笨拙得就像昨天那个女孩讲的:白痴。
“我们开始工作吧。”
音乐,香烟,然后,程多伦拿起笔预备。
舒云喷出烟,闭起眼睛,沉思片刻,那柔软的,轻细略带疲倦的声音,像抛下的绸缎,悠长地伸展、伸展。
今天工作的适应力,比起昨天,程多伦更熟练多了,三个小时,像阅读一本吸引人的书,在百般眷恋中告一段落。
出了书房,程多伦一声干咳接着一声,都到客厅门口了,才鼓足天大的勇气。
“我——我想问。”顿下来,搓搓手心,程多伦又是一声干咳:“我——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
无数的干咳加上窘迫的揉搓手心。就是问这个,舒云对这个有点害羞的小男孩,觉得好玩。
“舒云。”
“舒——,你是说你就是舒云?”程多伦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张得圆的,半天还恢复不过来:“舒云——,就是你?”
笑笑,舒云有趣的望着程多伦的表情。
“你真的是那个舒云?”程多伦简直不敢相信。
“舒云有两个吗?”
“我。”抓抓脑袋,程多伦窘窘地露出羞涩的笑容:“我没想到我居然面对你两天了。”
“你呢?我似乎也该知道你的名字。”
“程多伦。”
“还在念书?”
“开学就四年级了。”
“念什么?”
“工商管理。”说完,程多伦又补充一句:“是我爸爸的意思,他要我念。”
程多伦还没讲完,电话铃响了,舒云连忙跑过去接,马上脸上就露出喜悦,完全忘了程多伦的话才讲到一半。
“喂,浩天吗?等了你一天电话,你什么时候来?”
喜悦从舒云脸上撤去,程多伦看到一张好失望、好失望的脸,那种失望几乎是失去了一切般,给人难以言喻的沮丧。
“不能推掉吗?”
沮丧加深了,程多伦看到细弯秀气的眉缩在一块,紧紧的。
“明天呢?明天能来吗?”
程多伦从未看过一张如此绝望的脸,那张绝望的脸,像在哀求,哀求着电话那边的人。
“还需要过多久你才让我见你?——给我一个时间,浩天,不要叫我这样等,不要让我再次只是到机场送你走。”
哀求的眼睛蒙起微微的潮红,程多伦看得清清楚楚,那个叫浩天的是个怎样的人?怎能如此拒绝一个渴望见他的人?
“后天我等你,好吗?——别让我等太久,——再见。”
电话筒缓慢、缓慢地垂落,舒云的手压在电话上,似乎全身的力量都放在上面了。
过了差不多有三十秒之久,舒云转身,情绪尚未恢复过来,勉强平静的面对着程多伦。
“对不起,我忘了你还站在这,你可以回去了。”舒云做出送客的笑容:“明天见。”
程多伦有欲望留下来,没有任何理由,只是想为一张看来如此难过的脸,做一些什么。但对方已经有送客的意思,程多伦迟疑的望了望舒云,不再逗留。
“明天见。”
浩天是谁?是那天在电梯口与舒云拥吻的男人吗?显然舒云并未结婚,那么浩天是她的男朋友?舒云为什么不结婚?看起来,她差不多有三十岁了,三十岁的女人,几乎是超过结婚年龄了,可是,她为什么不结婚呢?从电话的语态中能断定,舒云爱极了那个叫浩天的男人,而那浩天像是没有舒云那种狂热,老天,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份感情?程多伦想起那天在电梯口,舒云依依不舍的留恋,突然,一阵不公平的愤怒从胸口涨起,程多伦极端的不满意那叫什么浩天的男人,也极端的同情起舒云来。
这一天,从吃过晚饭到临睡前,程多伦反复的想,不停的想,舒云那张绝望、沮丧、难过的脸,一直浮过来,从不同的地方浮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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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早起床,程多伦就听到楼下好多人在讲话,闹哄哄的,平常家里总是静悄悄的,尤其是大清早,金嫂总是不声不响的做早饭,不声不响的打扫,而今天竟反常的像有一屋子人在那议论什么。
程多伦穿上晨衣,还没下楼梯,就看到两个警察,一个问金嫂,一个在做记录,爸爸坐在沙发上,一只手夹着雪茄,一只手摊开,对着警察做不知状。
“谁晓得?还是金嫂上楼来告诉我的。”
“昨晚半夜的时候,你们难道一点什么都没听到吗?”
“他们这种人搬东西熟练得不得了,客厅铺的又全都是地毯,什么声音也没听到。”
“是呀,连我都没听到,我是睡在楼下房间的。”金嫂比手划脚的说。
“程先生,这次盗窃,大概丢了些什么东西?”
“我也搞不清楚,金嫂比较晓得,是她先发现的。”
“偷的还不少呢?”金嫂扳起手指算:“一台外国进口的彩色电视、还有照像机、录音机、洋酒八瓶、韩国带来的高丽参有半斤之多,另外,我看那帮人是饿昏了,冰箱里的烤鸡、红烧蹄膀、五六个苹果,全给搬得光光的。”
站在楼梯口的程多伦,听到这里,突然暗笑了一下,还有小偷偷红烧蹄膀这些玩意。
“程先生,你等消息,我们尽快给你破案。”
“好,那——,谢谢你们了,麻烦你们来一趟,实在不好意思。”
“哪里,不客气,这是我们的职责。”
送走了两名警员,程子祥一回头,就看到楼梯口的程多伦,父子你看我,我看你,半天,程子祥把咬在嘴角的雪茄拿下来,习惯的严肃面孔始终板着,但仍没开口讲话,大约又过了五六秒,程子祥再度咬住雪茄,把眼里极度的不满抛向儿子,然后转身离去。
金嫂端出早点,看见程子祥的背影,摇摇头,略带责备的面向楼梯口站着的程多伦。
“也不怪老爷生气,好好的居然跑去找工作赚学费?叫人家听了,不笑才怪,老爷在社会上,有名有望的,你这不是跟他过不去吗?”
摆好早点,金嫂的口气从责备转为慈祥的安慰。
“其实,也不全怪你,老爷的脾气有时候也真是暴躁了点,不过,晓得他的脾气,顺着他点,有什么事,也就过去了,你妈在的时候,唉,她真是个好人。”金嫂站在餐桌旁,跌入好久好久以前的记忆;不管老爷怎么发脾气、怎么摔东西、怎么骂人,她总是轻声细语的在后面捡东西,任老爷骂,这么好的女人,难怪老爷二十多年了从没想过再娶。“唉,好人命短,这真不知道是什么天理。”
自顾自的说完了,金嫂开始帮程多伦盛稀饭。
“虽老爷那天发脾气说,你是去帮人家写什么来着,我也没听清楚,到底是干什么?”
“帮一个作家写稿子,她是用左手写字,可是她的左手开车时撞伤了,所以她就登报找人帮她忙。”
“作家?男的女的?”
“女的。”
“女的?”金嫂不以为然的皱皱眉:“女的她找个男孩做什么?怎么不找个女孩呢?那个作家多大岁数了?”
“差不多有三十岁吧。”
“有几个孩子啦?丈夫是干什么的。”女人天性好管闲事的兴趣开始推动金嫂了。
“我看她还没结婚。”喝一口稀饭,程多伦真有点懒得回答。
“还没结婚?”金嫂大惊小敝的睁大了两眼:“三十岁的女人还不结婚,她存着什么心眼?”
“老天!”程多伦有点生气的拍着额头:“金嫂,你不要滑稽好不好?人家结不结婚,关你什么事嘛!”
“那倒不关我的事,我是要叫你注意点,这种女人呀,别让她惑上了,你看她是不是不大对劲,什么人不好找,偏偏找了个年轻的男孩。”
“金嫂,你是怎么想的?你简直。”
金嫂唠唠叨叨的讲到一半,程多伦已推开椅子,稀饭也不喝了,瞪了金嫂一眼,跑上楼去。心底对舒云充满歉意,要不是金嫂那么大把年纪,刚才真想骂她一顿。女人真是莫名其妙,那头脑袋闲下来,什么滑稽荒谬的事情,都能叫她们想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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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什么不对?别忘了,这六瓶是你输我的。”
想想,也对,程多伦接过杯子。
“那谢谢你。”
“不客气。”一口饮尽,罗小路又倒一杯:“喂,你帮她工作的那个老女人笔名叫什么?”
“不晓得,她没告诉我。”被这么一问,程多伦才发现,工作了一大,彼此连姓名都没介绍过。
“你真是白痴,你不问,人家还吃饱没事干吗告诉你呀?”
“你怎么老是叫我白痴?”
“你看你像不像嘛,好吧。”罗小路瞄了瞄空盘子和啤酒:“以后不叫你白痴了,那么你总有个名字吧?”
“程多伦,前程的程,多少的多,伦理道德的伦。”
“程——多——伦。”低低的念了一遍,罗小路皱皱鼻子,摇摇头:“这名字怎么听起来呆里瓜鸡的!”
“呆里瓜鸡?”
程多伦的傻样子,看得罗小路哈哈大笑。
“喂,不骗你,你真的长得一副呆瓜相,我敢发誓,从来没有女孩子看上你。”
“我也从来没看上过女孩子。”
罗小路正要喝的酒杯放下来了,凶悍的将身子拱上前。
“他妈的,你不是想追我吗?怕付账啦?”
“我——,我没有说要追你。”
“哦。”罗小路戏剧化的哦了一声,拖的好长好长,身子靠回椅背,手肘撑抵在椅子上:“这么说,你没看上我-?以后我吃牛排、喝啤酒没人付账了?”
程多伦点点头,想想不对,马上又摇头。
“还是可以请你吃牛排喝啤酒。”
直瞄着程多伦,罗小路一边点烟,一边倒酒。
“小子,你没病吧?”
“我。”
“说了话可没让你反悔的机会哦?”喝一口啤酒,罗小路喷出一口烟:“我最近落魄潦倒得一塌糊涂,他妈的,坐牢的坐牢,送外岛的送外岛,我们这票败类,就留下我一个了,嘿,什么也没混头了,他妈的,要不是昨天碰到你这个倒霉白痴,从天上掉下牛排来,我快要得营养不良症了。”
“我不懂你的意思。”
“说你是白痴,一点也不冤枉。”
罗小路摇摇头,打开第二瓶啤酒。
“有一种人,家里嘛,懒得管他了,学校呢,七拼八凑,总算记了他三个大过,兴高采烈的送他出了校门,这种人没救了,开始在大街上游荡,几个这种人一凑,嘿,开始上报了,什么凌晨两点聚赌啦,某日在那个倒霉的阔佬家明目张胆搬走什么金银财宝,传家之宝啦,等等等等等等等,年龄都不满二十岁。然后,社会人士绞尽脑汁替他们封了号,男的叫小太保,女的叫小太妹。”
喝了一口酒,罗小路丢一根烟给目瞪口呆的程多伦。
“怎么样?懂不懂?再不懂,你这种白痴该去跳汨罗江了。”
先点着了自己的烟,罗小路把火柴举到程多伦面前,程多伦赶忙把烟放在嘴上,凑过头。烟是点着了,却大大的呛了一口。
“其实,我们这种人,也不算多坏,有心有肝的,谈起恋爱来,还不是跟你们一样死去活来,蛮带感情的,偏偏那些社会人士,吃饱了撑的,有事没事今天骂我们是败类,明天骂我们是害虫。唉,那群家伙也不好好想想,没有我们这群混蛋,会有好多警察失业,他们失了业,还不是跟我们一样的去偷金银财宝,去偷传家之宝,你说我讲的是不是有几分道理?”
一杯接一杯,转眼已经第三瓶见了底,酒喝多了,话就跟着多了,罗小路真像逮到白痴似的,霹雳叭啦,话多得不得了,也不管对方的反应。
“他妈的,讲起来也叫人生气,昨天我跟你借了包烟,不是赶着走吗?你记不记得?”
“记得。”
“我男朋友约我。”
“你男朋友?”
“已轻不算啦,妈的,那家伙八百年前就改邪归正变心了。”
“那他为什么要约你?”
“前天我去找他,他不在,结果他托朋友带信叫我昨天跟他碰头,你知道那死不要脸的家伙怎么样?”
“怎么样?”程多伦开始关心起来了。
“他妈的,他把表脱下来还给我,叫我以后不要去找他,他要好好的念书,他妈的,当了大学生就抖起来了。”
“那表是你送他的?”
“废话,他妈的,不识好歹的,为了偷那只名表送他做生日礼物,我跟踪了好久。””跟踪?”
“我从一个倒霉的家伙手上拿下来的。”
咕噜咕噜,这回,罗小路不是用杯子,整瓶酒拿起来,就往喉管直倒。程多伦今天真算是见识到了,老天爷,她真不会醉吗?
“你已经喝第四瓶了。”
“这半打啤酒可是我的,你他妈的叫什么叫?”握着酒瓶,罗小路凶巴巴的瞪着程多伦:“酒喝多一点,下手的时候才会顺利,你懂个屁,最近嘛,嘿,我认识了几个家伙,大伙准备干一票,又有人要倒霉了。”
罗小路把酒瓶重重的往桌面一放,引得旁桌的客人投以注视,吓的程多伦不敢再多讲。
“我刚才讲到哪里了?”罗小路对自己的话题十分有兴趣,歪了半天头,却想不起来刚才讲到哪。
“你讲到最近又有人要倒霉了,因为你们要好好干一票。”急忙的,程多伦赶快回答。
“对,就是讲到这。”满意的点点头,罗小路叼起一根烟,划了几次火柴都没划亮:“他妈的,没打火机真不方便,过几天想办法去越一个。”
“越?什么叫越?”
“就是偷嘛,白痴。”歪着头点火,罗小路很不耐烦的回答:“我告诉你,我们看中了一栋豪华住宅,他妈的,漂亮得要死,听说里面人口简单,很好下手。”
“你不怕被捉到?”
“白痴,哪有不怕的!”
“那你为什么要偷?”
“谁喜欢偷?没钱呀!”
“你家里不给你钱吗?他们晓不晓得你在外面做的事?”
“家里?哼,这年头的父母,没几个是合理的,开口就骂你,巴不得要你去死,哼,你骂你的,我还是用我自己的方式。”
“你不怕他们伤心?”
“算了,如果他们讲点道理的话,我也不会这样做。”
不声不响的,半打啤酒,已经开第五瓶了,罗小路半点醉意都没有,凭良心说,程多伦是打心底佩服。
“喂,放暑假了你不好好玩玩,跑去应征工作干嘛?”
“赚下个学期的学费。”
“那你是跟我一样-,有个会生孩子的妈妈,碰上一个不会赚钱的老子,哼。”一声冷笑,罗小路又灌下第五瓶酒最后一滴:“好了,今天算你倒霉,付账吧。”
打开脏兮兮的嬉瘩袋,罗小路把仅剩的一瓶,放进袋里,连同尚余的两根烟。
拿起桌上的账单,程多伦走到台前结算,找了零钱刚要转身,柜台小姐又叫住了程多伦。
“对不起,先生,还有两包烟钱。”
“两包烟?”什么时候要过两包烟?多伦莫名其妙。
“是那位小姐要的。”
“哦,对不起。”
搞了半天,她抽的和准备还自己的烟,挂的都是自己的账,程多伦笑着摇头。
付完烟钱,回过头,位置上已经空了,服务生正在收拾那些东倒西歪的酒瓶。
“请问,刚才坐这的那个女孩——?”
“她走了。”
“哦,谢谢!”
走了?这个女孩多莫名其妙,连声再见都不说就走了,走了就算了,其实,不走又怎么样?难道还真的追她不成?像这种女孩,真要叫自己去追,那不知道要费多大的耐性,凶厉巴气的,像随时准备打架似的。
回到家,程多伦经过车房,出乎寻常的,爸爸的车居然停在那,也不过七点多,天都还没黑,他居然回家了,真是怪事。
一进客厅,在家里做了十几年的老佣人金嫂,神色不大对劲的,见了程多伦就指指楼上。
“老爷在书房等你,今天回来得特别早,我看他脸色不太对劲,你赶快去吧。”
会有什么事?程多伦不解的望着金嫂。
“快上去吧,别让他等久了发脾气。”
上了楼,虽然地面全铺着厚厚的地毡。程多伦还是尽量放轻脚步。这个在社会上颇有地位的企业家,在独生子心里,二十多年来,所培养的是无比的尊敬,个性有时候柔弱得像女孩似的程多伦,在父亲面前,始终是不敢多说话的孩于。
轻轻敲了敲门,等里面有了反应,程多伦才推门进去,依然是放轻的脚步和懦懦的表情。
“爸爸。”
程子祥咬着雪茄,坐在书桌前高背的黑色旋转沙发,背对着儿子。
“上哪去了?”
这是程子祥的第一句话,带着严厉的透视味道,语态中,似乎有几分命令——休想在我面前撒谎。
“我——,我跟朋友。”
“什么朋友?“程子祥的旋转椅转向儿子,这回的口气,比刚才更严厉了,金丝边眼镜里的眼睛直视的盯着不安的儿子:“在我面前还要撒谎?你给我说,谁叫你去找工作的?”
“我。”不晓得是什么力量,从来连说话声音都不敢在父亲面前太大声的程多伦,突然理直的昂起头:“我自己要找的,我想赚下学期的学费。”
旋转椅里的身子跳起来了,夹雪茄的手,指着程多伦,简单扼要的命令。
“辞掉!不准去!”
半天,程多伦史无前例的冒出惊人的反应。
“不!”
这种语气态度的坚决,是程子祥所不熟悉的,也是程子祥不能适应的。教了二十多年的儿子,反常的顶撞起自己来了,程子祥太料不到了,一时竟愣住了。
“是你说我没有用,说我优柔寡断没有男孩子样,说我二十岁了,还没有你当年的魄力,你讲那些话太不合理,所以我必须用我自己的方式。”
说完,程多伦调头就往门外走,没给愣在那的程子祥机会教训。走到门口,推开门,程多伦停住,丢下一串话。
“如果你讲点道理的话,我也不会这样做。”
重重的带上门,程多伦有一种奇异的感觉,那感觉像自己在刹那间变得成熟,变得巨大,变得像一个强壮有力的男孩。这感觉是十分意外的,程多伦实在怀疑,到底是什么东西在推动自己,二十多年了,父子相依为命,爸爸始终没有续弦,光凭这点,程多伦就可以确定,父亲是多么的爱自己,可是,二十多年来,他的爱,似乎有某种错误,自己敬他,惧怕他,不敢顶撞,不敢多说话,而这一点一滴在内心,却种下极端的反抗意识。
程多伦怀着那份奇异的感觉,无比轻松的走进自己的房间,突然,程多伦想起一个人,那个看起来凶厉巴气,丢在啤酒缸里泡一夜也不会醉的女孩,自己刚才对爸爸讲的那几句话,不就是她今天说的吗?
她?那个脏兮兮的女孩,我怎么会那么不自觉的用上了她的话?难道今天对爸爸的顶撞,勇气来自于她?可能吗?那个一句话加一个他妈的女孩。
程多伦拍一下自己的额头,有着十分遗憾。
“我居然没问过她的名字?”
她姓什么?叫什么?临走的时候她什么都没留下,算了,有什么好遗憾的,程多伦一想到她那凶厉巴气的样子,一腔遗憾就减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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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午,换了衣服,程多伦准时去了林园大厦。
长了这么大,这是第一次违背父亲。
“今天有没有在门口等?”
开门,舒云开玩笑的用着那十分女人味的声音问,程多伦有些羞涩的摇摇头。这女人的声音真好听,简直给自己一种迷人的感觉。程多伦有欲望多听她讲话,但自己却是笨拙得就像昨天那个女孩讲的:白痴。
“我们开始工作吧。”
音乐,香烟,然后,程多伦拿起笔预备。
舒云喷出烟,闭起眼睛,沉思片刻,那柔软的,轻细略带疲倦的声音,像抛下的绸缎,悠长地伸展、伸展。
今天工作的适应力,比起昨天,程多伦更熟练多了,三个小时,像阅读一本吸引人的书,在百般眷恋中告一段落。
出了书房,程多伦一声干咳接着一声,都到客厅门口了,才鼓足天大的勇气。
“我——我想问。”顿下来,搓搓手心,程多伦又是一声干咳:“我——我能不能知道你的名字?”
无数的干咳加上窘迫的揉搓手心。就是问这个,舒云对这个有点害羞的小男孩,觉得好玩。
“舒云。”
“舒——,你是说你就是舒云?”程多伦眼睛睁得大大的,嘴巴张得圆的,半天还恢复不过来:“舒云——,就是你?”
笑笑,舒云有趣的望着程多伦的表情。
“你真的是那个舒云?”程多伦简直不敢相信。
“舒云有两个吗?”
“我。”抓抓脑袋,程多伦窘窘地露出羞涩的笑容:“我没想到我居然面对你两天了。”
“你呢?我似乎也该知道你的名字。”
“程多伦。”
“还在念书?”
“开学就四年级了。”
“念什么?”
“工商管理。”说完,程多伦又补充一句:“是我爸爸的意思,他要我念。”
程多伦还没讲完,电话铃响了,舒云连忙跑过去接,马上脸上就露出喜悦,完全忘了程多伦的话才讲到一半。
“喂,浩天吗?等了你一天电话,你什么时候来?”
喜悦从舒云脸上撤去,程多伦看到一张好失望、好失望的脸,那种失望几乎是失去了一切般,给人难以言喻的沮丧。
“不能推掉吗?”
沮丧加深了,程多伦看到细弯秀气的眉缩在一块,紧紧的。
“明天呢?明天能来吗?”
程多伦从未看过一张如此绝望的脸,那张绝望的脸,像在哀求,哀求着电话那边的人。
“还需要过多久你才让我见你?——给我一个时间,浩天,不要叫我这样等,不要让我再次只是到机场送你走。”
哀求的眼睛蒙起微微的潮红,程多伦看得清清楚楚,那个叫浩天的是个怎样的人?怎能如此拒绝一个渴望见他的人?
“后天我等你,好吗?——别让我等太久,——再见。”
电话筒缓慢、缓慢地垂落,舒云的手压在电话上,似乎全身的力量都放在上面了。
过了差不多有三十秒之久,舒云转身,情绪尚未恢复过来,勉强平静的面对着程多伦。
“对不起,我忘了你还站在这,你可以回去了。”舒云做出送客的笑容:“明天见。”
程多伦有欲望留下来,没有任何理由,只是想为一张看来如此难过的脸,做一些什么。但对方已经有送客的意思,程多伦迟疑的望了望舒云,不再逗留。
“明天见。”
浩天是谁?是那天在电梯口与舒云拥吻的男人吗?显然舒云并未结婚,那么浩天是她的男朋友?舒云为什么不结婚?看起来,她差不多有三十岁了,三十岁的女人,几乎是超过结婚年龄了,可是,她为什么不结婚呢?从电话的语态中能断定,舒云爱极了那个叫浩天的男人,而那浩天像是没有舒云那种狂热,老天,这到底是怎么样的一份感情?程多伦想起那天在电梯口,舒云依依不舍的留恋,突然,一阵不公平的愤怒从胸口涨起,程多伦极端的不满意那叫什么浩天的男人,也极端的同情起舒云来。
这一天,从吃过晚饭到临睡前,程多伦反复的想,不停的想,舒云那张绝望、沮丧、难过的脸,一直浮过来,从不同的地方浮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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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早起床,程多伦就听到楼下好多人在讲话,闹哄哄的,平常家里总是静悄悄的,尤其是大清早,金嫂总是不声不响的做早饭,不声不响的打扫,而今天竟反常的像有一屋子人在那议论什么。
程多伦穿上晨衣,还没下楼梯,就看到两个警察,一个问金嫂,一个在做记录,爸爸坐在沙发上,一只手夹着雪茄,一只手摊开,对着警察做不知状。
“谁晓得?还是金嫂上楼来告诉我的。”
“昨晚半夜的时候,你们难道一点什么都没听到吗?”
“他们这种人搬东西熟练得不得了,客厅铺的又全都是地毯,什么声音也没听到。”
“是呀,连我都没听到,我是睡在楼下房间的。”金嫂比手划脚的说。
“程先生,这次盗窃,大概丢了些什么东西?”
“我也搞不清楚,金嫂比较晓得,是她先发现的。”
“偷的还不少呢?”金嫂扳起手指算:“一台外国进口的彩色电视、还有照像机、录音机、洋酒八瓶、韩国带来的高丽参有半斤之多,另外,我看那帮人是饿昏了,冰箱里的烤鸡、红烧蹄膀、五六个苹果,全给搬得光光的。”
站在楼梯口的程多伦,听到这里,突然暗笑了一下,还有小偷偷红烧蹄膀这些玩意。
“程先生,你等消息,我们尽快给你破案。”
“好,那——,谢谢你们了,麻烦你们来一趟,实在不好意思。”
“哪里,不客气,这是我们的职责。”
送走了两名警员,程子祥一回头,就看到楼梯口的程多伦,父子你看我,我看你,半天,程子祥把咬在嘴角的雪茄拿下来,习惯的严肃面孔始终板着,但仍没开口讲话,大约又过了五六秒,程子祥再度咬住雪茄,把眼里极度的不满抛向儿子,然后转身离去。
金嫂端出早点,看见程子祥的背影,摇摇头,略带责备的面向楼梯口站着的程多伦。
“也不怪老爷生气,好好的居然跑去找工作赚学费?叫人家听了,不笑才怪,老爷在社会上,有名有望的,你这不是跟他过不去吗?”
摆好早点,金嫂的口气从责备转为慈祥的安慰。
“其实,也不全怪你,老爷的脾气有时候也真是暴躁了点,不过,晓得他的脾气,顺着他点,有什么事,也就过去了,你妈在的时候,唉,她真是个好人。”金嫂站在餐桌旁,跌入好久好久以前的记忆;不管老爷怎么发脾气、怎么摔东西、怎么骂人,她总是轻声细语的在后面捡东西,任老爷骂,这么好的女人,难怪老爷二十多年了从没想过再娶。“唉,好人命短,这真不知道是什么天理。”
自顾自的说完了,金嫂开始帮程多伦盛稀饭。
“虽老爷那天发脾气说,你是去帮人家写什么来着,我也没听清楚,到底是干什么?”
“帮一个作家写稿子,她是用左手写字,可是她的左手开车时撞伤了,所以她就登报找人帮她忙。”
“作家?男的女的?”
“女的。”
“女的?”金嫂不以为然的皱皱眉:“女的她找个男孩做什么?怎么不找个女孩呢?那个作家多大岁数了?”
“差不多有三十岁吧。”
“有几个孩子啦?丈夫是干什么的。”女人天性好管闲事的兴趣开始推动金嫂了。
“我看她还没结婚。”喝一口稀饭,程多伦真有点懒得回答。
“还没结婚?”金嫂大惊小敝的睁大了两眼:“三十岁的女人还不结婚,她存着什么心眼?”
“老天!”程多伦有点生气的拍着额头:“金嫂,你不要滑稽好不好?人家结不结婚,关你什么事嘛!”
“那倒不关我的事,我是要叫你注意点,这种女人呀,别让她惑上了,你看她是不是不大对劲,什么人不好找,偏偏找了个年轻的男孩。”
“金嫂,你是怎么想的?你简直。”
金嫂唠唠叨叨的讲到一半,程多伦已推开椅子,稀饭也不喝了,瞪了金嫂一眼,跑上楼去。心底对舒云充满歉意,要不是金嫂那么大把年纪,刚才真想骂她一顿。女人真是莫名其妙,那头脑袋闲下来,什么滑稽荒谬的事情,都能叫她们想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