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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是太幸福了,老爸、老妈一起去吃喜酒,要她留守在家,免得有宵小趁家里没人时登堂而入。
本来这种被一个人丢弃在家的人,照理说应该感到十分哀怨的才是,只是她太懂得享受家里没大人的日子,趁着这难得的机会,幸福的一个人独吞肯德基的外带全家餐,一边看着好不容易才自好友小斑那边a来的最新playboy。
女孩子看playboy?
呵呵,没错,她就是在看playboy,没有人规定女孩子不可以看这种书吧?
而且她看playboy并不像某些男孩子那样出于有色心态,相反的,她只是要欣赏里面模特儿的美,美丽的事物人人都爱看,书里的美女不仅身材一流,脸蛋也是超赞,撇去有色的眼光来看,其实人体真的是一种艺术。
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有着收藏好看东西的嗜好,只要是美丽的、吸引人的,全都在她的收集之列。
除了女性写真集,她的收藏里当然也有不少男性写真,这些写真集有的纯粹是她很喜欢的偶像明星,有的则是她自己超级偏爱的壮硕猛男——至少都有露两点的那种。
只是东方人太保守了,她的这一点小小嗜好并不为大众所接受,大家看到**的人体,直接联想到的就是**,很少有人从欣赏的角度去看。
特别是她那对保守的父母,只接受她收集美丽的风景图或是可爱的婴儿照,对于人体写真却是怎么也不肯接受。
而她向来奉行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保守的江家双亲,害她只得趁这种大人不在家的日子才敢偷偷拿出她a来的珍宝享用,难得可以如此正大光明的在家里看这种书籍。
铃铃的电话声在此时响起,看来连老天爷也觉得她这种背着大人做坏事的行为并不值得嘉许。
“喂?”映月口气有些不耐的接起电话,目光焦点依然放在杂志里的金发洋妞身上。
“月老大,是、是我。”彼端传来有些畏畏缩缩及小心翼翼的男声,而在她的亲朋好友之中,只有一个人会用这种惶恐至极,且一点也不男子汉的嗓音及口气和她说话——她的学弟沈至瀚。
沈至瀚是她的高中直属学弟,是属于那种白白净净又漂亮得像女生的男生。
近年来日本,由于杰尼斯艺人在台湾大受欢迎,像他这种秀气男孩的身价也跟着水涨船高。
而在一直有女生狂倒追,男生斥骂是娘娘腔的长期压力生活下,养成了他这种有点畏怯的个性。
他今年也考上了k大,延续和她学姊、学弟的关系,也成为她羽翼下最受保护的小学弟。
“干么?”江映月很快的问“是不是又有男生欺负你了?”
“不、不是啦!学姊,自从我听你的话去学跆拳道以后,已经很久没有人说我是娘娘腔或藉机找我麻烦了。”
是这样吗?可她怎么觉得他现在说话的口气还是很娘娘腔。“喔,那很好啊。”她意兴阑珊的回答后,又问:“那你找我有什么事咧?”
“我、我现在人在光华商场,那、那个我、我有看到学姊之前说想要的印地安男人写、写写真”
什么?!一听到他的话,江映月一双眼睛瞬间发亮。
“那你还等什么?赶快帮我买啊!”“可那书是美国进口的,价钱并不便宜,且全套有十二本,学、学姊,你确定要一次买齐全部吗?那么大一套书,你买回去放在家里,伯父、伯母一定会发现的。”关于江家父母的保守,沈至瀚曾听她说过。
“他们不会发现的,你看我之前买了那么多本写真集、收集了那么多海报,什么时候被发现过?”
“可、可是,凡事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这么大一套书,要是被伯父、伯母发现了怎么办?”保守的他还是坚持着行事前要仔细考虑风险的铁律。
拿着无线电话,映月的目光飘向窗外,焦点集中在三十公尺外的那幢透天大宅上。
“他们不可能会发现的,因为本大小姐另外有个藏书的大仓库。”一个绝对不可能被她爸妈搜到的地方。
“仓库?学姊,你家有大到连仓库都有的地步吗?”
“阿瀚,你记得我家旁边有个大空屋吧?”她突然天外飞来一笔的问道。
“嗯。”学姊家旁边那幢占地数百坪现已荒废的大屋,凡是经过就很难不去注意到。
“学、学姊,你该不会是”
“宾果,阿瀚你还挺聪明的嘛,我这样一点你就通了。”她家隔壁那幢荒废的大宅,就是她私藏所有写真的地方。
“可那是别人的房子啊?”
“我住在这边二十几年了,从没见过那个屋子有人住饼,放心,没问题的啦!”
“学姊,这样不好啦,你这么做以后一定会有麻烦的。”沈至瀚太了解自家学姊的恶形恶状,为了她好,他还是决定要提出一些中肯的建言“你这样算是私闯民宅耶。”
“才不是呢!人家我也只是敦亲睦邻,三不五时去帮邻居巡视一下房子而已,再说,你学姊我可是从来都不怕麻烦的。”江映月贼兮兮的笑着“好了,你少在那边废话一堆,反正你明天就帮我把书全部送到教室就是了。”接着,话筒在沈至瀚的喂喂声中被挂断。
她,江映月,从小到大不仅是家里的小霸王,也是学校的小霸主,她会怕人家找她麻烦吗?
所以,她可不是在对沈至瀚吹牛,她是真的一点也很不怕麻烦,因为会有麻烦的,向来都是那些胆敢来找她麻烦的人。
江家位于台南市区的边陲地段,交通称得上便利,算是水平不错的中高级住宅区。
当初建商在建设时,就将社区的房子规划成每一幢造型统一的透天厝,屋子没有特别的大,但每户门前有个小花园皆种植了许许多多不同的花卉或草木,这种设计让凡是进来社区的人,都能感觉到这里的绿意盎然或隐约传来的花香,让人非常的舒服喜爱。
在爱心社区里,只要有一幢屋子的造型不一样,就会十分的突兀且怪异,给人格格不入的感觉。
江家旁边就有一间和别人不同的房子,那间房子有着超大的庭院,建筑外观的颜色也采用和社区住宅截然不同的砖红色,和小巧温馨的江家比起来,就硬生生的多了股贵气,以及些许阴冷的气息——这幢房子已经二十多年没人居住了。
就算是豪宅,也因为已经二十多年没人住了,原本漂亮广大的庭园荒草遍布,爬藤类植物爬满了房子的外围,使得原本漂亮豪华的宅第顿时增添了几分森冷,成了附近小孩口中的鬼屋。
“不管看几次,还是觉得这么大间的房子空下来挺可惜的,卖掉应该可以卖不少钱吧?”手上拿着母亲大人交代要买的酱油,穿着短裤、绑着马尾的映月一脸惋惜的站在豪宅的外围看着鬼屋。
不过,也得感谢鬼屋的盛名啦,让她藏了那么多的写真集、海报,却从来没有被爸妈发现过。
严格说起来,她还得好好感谢那个浪费的屋主舍得把这么一幢豪宅扔在这,让她当仓库使用呢!
夕阳的最后一抹光晖逐渐消逝,晕黄色的天空,为大宅造就了诡谲的氛围,榕树荫形成暗影,沉沉地压附在建筑物外。
嗯,她得记得那套印地安男人的写真集明天就要拿来这里藏,不然那么大套书在家里放着,很容易会被爸妈发现的。
不过那些都是明日白天的事了,说真的,天色开始变黑,她也不太敢进这幢屋子里呢!
她并不怕鬼,可是她讨厌黑漆漆的感觉,如果要晚上潜入鬼屋,势必得带着手电筒,但一间空置了二十多年的屋子,如果晚上突然出现亮光,附近的邻居一定会注意到,她可不愿意让她的宝贝写真集有任何被发现的可能。
那实在太危险了,虽然,傍晚的鬼屋透着灯光的感觉有着一股诡异的美感,但这一定会引人注意的
等等,鬼屋透着灯光?!
意识到自己刚刚似乎看到了什么惊人的东西,原本已打算离开的映月猛地愣了下,再度抬头望向上方,赫然发现那幢鬼屋的二楼处,居然亮着温暖的黄色灯光。
那正是她藏那些宝贝写真的地方!
她的脸色刷地发白,脑海中闪过无数的可能,完了、完了,到底是什么跑到“她的”鬼屋里去了?
是小偷还是鬼怪?或是屋子的主人回来了?!
天暗了,凉凉的山风吹拂过来,十二月的夜晚,一丝沁凉钻进她的骨子里。
真是太幸福了,老爸、老妈一起去吃喜酒,要她留守在家,免得有宵小趁家里没人时登堂而入。
本来这种被一个人丢弃在家的人,照理说应该感到十分哀怨的才是,只是她太懂得享受家里没大人的日子,趁着这难得的机会,幸福的一个人独吞肯德基的外带全家餐,一边看着好不容易才自好友小斑那边a来的最新playboy。
女孩子看playboy?
呵呵,没错,她就是在看playboy,没有人规定女孩子不可以看这种书吧?
而且她看playboy并不像某些男孩子那样出于有色心态,相反的,她只是要欣赏里面模特儿的美,美丽的事物人人都爱看,书里的美女不仅身材一流,脸蛋也是超赞,撇去有色的眼光来看,其实人体真的是一种艺术。
认识她的人都知道,她有着收藏好看东西的嗜好,只要是美丽的、吸引人的,全都在她的收集之列。
除了女性写真集,她的收藏里当然也有不少男性写真,这些写真集有的纯粹是她很喜欢的偶像明星,有的则是她自己超级偏爱的壮硕猛男——至少都有露两点的那种。
只是东方人太保守了,她的这一点小小嗜好并不为大众所接受,大家看到**的人体,直接联想到的就是**,很少有人从欣赏的角度去看。
特别是她那对保守的父母,只接受她收集美丽的风景图或是可爱的婴儿照,对于人体写真却是怎么也不肯接受。
而她向来奉行所谓的上有政策下有对策,为了保守的江家双亲,害她只得趁这种大人不在家的日子才敢偷偷拿出她a来的珍宝享用,难得可以如此正大光明的在家里看这种书籍。
铃铃的电话声在此时响起,看来连老天爷也觉得她这种背着大人做坏事的行为并不值得嘉许。
“喂?”映月口气有些不耐的接起电话,目光焦点依然放在杂志里的金发洋妞身上。
“月老大,是、是我。”彼端传来有些畏畏缩缩及小心翼翼的男声,而在她的亲朋好友之中,只有一个人会用这种惶恐至极,且一点也不男子汉的嗓音及口气和她说话——她的学弟沈至瀚。
沈至瀚是她的高中直属学弟,是属于那种白白净净又漂亮得像女生的男生。
近年来日本,由于杰尼斯艺人在台湾大受欢迎,像他这种秀气男孩的身价也跟着水涨船高。
而在一直有女生狂倒追,男生斥骂是娘娘腔的长期压力生活下,养成了他这种有点畏怯的个性。
他今年也考上了k大,延续和她学姊、学弟的关系,也成为她羽翼下最受保护的小学弟。
“干么?”江映月很快的问“是不是又有男生欺负你了?”
“不、不是啦!学姊,自从我听你的话去学跆拳道以后,已经很久没有人说我是娘娘腔或藉机找我麻烦了。”
是这样吗?可她怎么觉得他现在说话的口气还是很娘娘腔。“喔,那很好啊。”她意兴阑珊的回答后,又问:“那你找我有什么事咧?”
“我、我现在人在光华商场,那、那个我、我有看到学姊之前说想要的印地安男人写、写写真”
什么?!一听到他的话,江映月一双眼睛瞬间发亮。
“那你还等什么?赶快帮我买啊!”“可那书是美国进口的,价钱并不便宜,且全套有十二本,学、学姊,你确定要一次买齐全部吗?那么大一套书,你买回去放在家里,伯父、伯母一定会发现的。”关于江家父母的保守,沈至瀚曾听她说过。
“他们不会发现的,你看我之前买了那么多本写真集、收集了那么多海报,什么时候被发现过?”
“可、可是,凡事不怕一万只怕万一,这么大一套书,要是被伯父、伯母发现了怎么办?”保守的他还是坚持着行事前要仔细考虑风险的铁律。
拿着无线电话,映月的目光飘向窗外,焦点集中在三十公尺外的那幢透天大宅上。
“他们不可能会发现的,因为本大小姐另外有个藏书的大仓库。”一个绝对不可能被她爸妈搜到的地方。
“仓库?学姊,你家有大到连仓库都有的地步吗?”
“阿瀚,你记得我家旁边有个大空屋吧?”她突然天外飞来一笔的问道。
“嗯。”学姊家旁边那幢占地数百坪现已荒废的大屋,凡是经过就很难不去注意到。
“学、学姊,你该不会是”
“宾果,阿瀚你还挺聪明的嘛,我这样一点你就通了。”她家隔壁那幢荒废的大宅,就是她私藏所有写真的地方。
“可那是别人的房子啊?”
“我住在这边二十几年了,从没见过那个屋子有人住饼,放心,没问题的啦!”
“学姊,这样不好啦,你这么做以后一定会有麻烦的。”沈至瀚太了解自家学姊的恶形恶状,为了她好,他还是决定要提出一些中肯的建言“你这样算是私闯民宅耶。”
“才不是呢!人家我也只是敦亲睦邻,三不五时去帮邻居巡视一下房子而已,再说,你学姊我可是从来都不怕麻烦的。”江映月贼兮兮的笑着“好了,你少在那边废话一堆,反正你明天就帮我把书全部送到教室就是了。”接着,话筒在沈至瀚的喂喂声中被挂断。
她,江映月,从小到大不仅是家里的小霸王,也是学校的小霸主,她会怕人家找她麻烦吗?
所以,她可不是在对沈至瀚吹牛,她是真的一点也很不怕麻烦,因为会有麻烦的,向来都是那些胆敢来找她麻烦的人。
江家位于台南市区的边陲地段,交通称得上便利,算是水平不错的中高级住宅区。
当初建商在建设时,就将社区的房子规划成每一幢造型统一的透天厝,屋子没有特别的大,但每户门前有个小花园皆种植了许许多多不同的花卉或草木,这种设计让凡是进来社区的人,都能感觉到这里的绿意盎然或隐约传来的花香,让人非常的舒服喜爱。
在爱心社区里,只要有一幢屋子的造型不一样,就会十分的突兀且怪异,给人格格不入的感觉。
江家旁边就有一间和别人不同的房子,那间房子有着超大的庭院,建筑外观的颜色也采用和社区住宅截然不同的砖红色,和小巧温馨的江家比起来,就硬生生的多了股贵气,以及些许阴冷的气息——这幢房子已经二十多年没人居住了。
就算是豪宅,也因为已经二十多年没人住了,原本漂亮广大的庭园荒草遍布,爬藤类植物爬满了房子的外围,使得原本漂亮豪华的宅第顿时增添了几分森冷,成了附近小孩口中的鬼屋。
“不管看几次,还是觉得这么大间的房子空下来挺可惜的,卖掉应该可以卖不少钱吧?”手上拿着母亲大人交代要买的酱油,穿着短裤、绑着马尾的映月一脸惋惜的站在豪宅的外围看着鬼屋。
不过,也得感谢鬼屋的盛名啦,让她藏了那么多的写真集、海报,却从来没有被爸妈发现过。
严格说起来,她还得好好感谢那个浪费的屋主舍得把这么一幢豪宅扔在这,让她当仓库使用呢!
夕阳的最后一抹光晖逐渐消逝,晕黄色的天空,为大宅造就了诡谲的氛围,榕树荫形成暗影,沉沉地压附在建筑物外。
嗯,她得记得那套印地安男人的写真集明天就要拿来这里藏,不然那么大套书在家里放着,很容易会被爸妈发现的。
不过那些都是明日白天的事了,说真的,天色开始变黑,她也不太敢进这幢屋子里呢!
她并不怕鬼,可是她讨厌黑漆漆的感觉,如果要晚上潜入鬼屋,势必得带着手电筒,但一间空置了二十多年的屋子,如果晚上突然出现亮光,附近的邻居一定会注意到,她可不愿意让她的宝贝写真集有任何被发现的可能。
那实在太危险了,虽然,傍晚的鬼屋透着灯光的感觉有着一股诡异的美感,但这一定会引人注意的
等等,鬼屋透着灯光?!
意识到自己刚刚似乎看到了什么惊人的东西,原本已打算离开的映月猛地愣了下,再度抬头望向上方,赫然发现那幢鬼屋的二楼处,居然亮着温暖的黄色灯光。
那正是她藏那些宝贝写真的地方!
她的脸色刷地发白,脑海中闪过无数的可能,完了、完了,到底是什么跑到“她的”鬼屋里去了?
是小偷还是鬼怪?或是屋子的主人回来了?!
天暗了,凉凉的山风吹拂过来,十二月的夜晚,一丝沁凉钻进她的骨子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