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琳达一个人在阳台喝着闷酒,从来没有遭受过这样的侮辱,不过是一小时的时间,她就已经想出了千百种报复的手段。
“小姐,一个人喝酒可没什么意思哦。”低沉、性感的嗓音自她身后响起,她转过头,居然是刚才那个羞辱了自己的男人,顿时又一阵怒火在心里酝酿。
“琳达小姐,原谅我刚才的冒昧,我在此诚恳地向你道歉。”纳尔逊走近她,极绅士地牵起她的手,落下了温柔一吻。
英俊的脸蛋其实就是最好的消气良药,何况还是这样一位不仅仅是英俊,还拥有着无人能及的气质和优雅的男人。
她甚至觉得他就是阳光,可以让所有都自惭形秽的阳光,但是受挫的自尊却让她没有办法就这样对他这缕阳光一笑而过,带刺似地说:“不敢当,我可是怕了,说不定您后面还有什么笑话等着我。”
“怎么会?原谅我刚才的失礼,你长的实在很像我的初恋情人,她有着和你一样美丽容颜和高贵的气质,甚至连声音都和你一样动听、悦耳。”
“这么说,您是看错人了?”没有女人会绝对这样诚恳的赞美,她心里的防线渐渐崩坍“如果我想的没错,那应该是你深爱着的女人吧?”
纳尔逊走到栏杆前,拿出一支菸,点然,缓缓地呼出一口烟圈,眼神看上去很是悲伤,悲伤得可以让任何女人伙之心疼。
那应该是个很美的故事,琳达有时候也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这样的时候,女人最好保持沉默,沉默是最好的语言,不可否认的是,就这么几分钟的时间,她已经为他所征服,打从心底地为他心疼。
当然了,如果他只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男人,她肯定将是另外一种心情。
他究竟是什么人呢?琳达想像不出这个男人会是什么样的身份,说不定自己还真就那么好运,钓上一个难得的金龟婿,她心里不由暗自得意起来。
“晓路是你今晚的女伴吗?”
“她叫晓路?”他装傻。
“别告诉我你不知道。”
“确实不清楚她的姓,只记得她的名字,偶然碰上的,然后硬拉我去她家里坐了一会,大概以为我是多么尊贵的王子之类的人。”他优雅一笑,简直让她看得有些呆住,都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只感叹于世上怎会有如此完美的长相。
直到他在她脖颈边轻吹了口气,她才陡然回神,看着他放大了的脸,不禁开始脸红心跳。
“这样的距离看你,觉得更迷人,让我有些情难自禁。”纳尔逊安静地看着她,手却已然有些不安份,慢慢地在她腿上滑行,引得她阵阵轻喘。
“会被人看见”琳达说着话,却并不讨厌他这样的行为,反而更加主动勾上他的背,红色的指甲在他唇上缓慢地扫过。
“我是个理智的男人,可有的时候,理智却不得不臣服在欲望的脚下,你真的很迷人,只要是男人,都会想要把你占为已有”
黑暗中,一个男人坐在椅子上,对着对讲机说了一声“等他再次进入大厅,立即围剿,不论付出任何代价,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昏黄的灯光下,黑人的脸孔甚至有些狰狞和猥琐。
詹晓路蜷缩在床脚,瑟瑟发抖,走廊上传来阵阵琐碎的脚步声,然后进入了隔壁的房间,仿佛是在找什么东西或者是人,一阵翻江倒海般的搜查,之后,从窗户传来他们隐约的声音。
“该死,妈的!原来是从窗户逃跑了,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回去问问老大再说,没有这个女人当人质,抓到他的机会不大,再说我还想多活几年。”
“有那么夸张吗?要我说,不过是个虚有其表的小白脸。”
“狗屁!什么都不知道的混小子,你知道什么?”再之后又听见一阵脚步声,自近而远,接着四周又安静了下来。
詹晓路的心却无法再度平复,强压下出去找他的念头,乖乖坐在房间里的角落,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漫长的等待对于她来说是种恐惧的煎熬,每一秒钟睹缓慢得像一年,她甚至怀疑会不会再见到他。
说起来,对于他的一切,她根本就一无所知,他的家庭,他住在什么地方,他喜欢什么?他有怎样的过去,全都是个迷,可是她却发现,自己已经陷得这么深了。
如果他真的就此消失,她想她可能会疯掉。
忽然,阳台上传来声音,她吓了一跳,拿起枕头悄悄往那里靠了过去,果然,一个人头伸了出来,她赶忙闭起眼睛,使劲地朝他打去。
直到对方发出声音“是我啦,笨蛋!不要打了。”
她骤然睁开眼,月光下,可以看见他优美的轮廓和不是十分清晰的五官,还是那懒洋洋的笑,还是那一贯慵懒的眼神。
是他,真的是他!詹晓路一把搂住了他,眼眶里的泪水忍不住地流了下来,眼泪鼻涕地往他身上擦着。
“哎哟,行了啦,鼻涕都出来了。”
她又哭又笑地瞪着他“我还以为永远见不到你了。”
纳尔逊心里一动,涌上莫名的情愫,很是温暖,温暖得就像要把他溶化一般。
紧紧抱了她一下,他走到床前,打量了一番,打开垫子,四下一摸,却发现什么也没有,根本没有那女人所说的暗道。
“被耍了。”他无奈地叹气,倒从他的眉目间看不出任何生气的迹象,难道是老了吗?美男计却换来了假情报。
任何一家稍微有些档次的酒店,在动工时,一定会留下一条通往某个地方的暗道,而知情的,明显就只有酒店的主人,所以他才对她下手,好不容易东绕西绕才绕出来的线索居然是假的。
紧接着,很轻微的震动由远而近地传来,他用手指往地上一探,已有些慌张,差不多一百人上下,正从左右两边楼梯上爬行,朝着这里逼近。
自己倒没什么,幸运的话,还是有可能全身而退,但是现在却多了一个詹晓路,他根本就不该带她来这里,刚才就应该先把她安全送走。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笨蛋,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冷汗簌簌往外冒出,门却忽然开了,进来一个身材婀娜的女郎。
詹晓路先是一呆,仔细一看,高兴地喊道:“罗莎小姐?你怎么会来这里?”
罗莎小姐?有点耳熟!对了,那瓶膏药就是她给詹晓路的,她怎么来了?是敌是友?纳尔逊不敢确定,忙拉住要往她那里跑去的詹晓路,微笑着。
罗莎也莞尔一笑,走到他们身旁,摸索床架两旁,作了什么手脚之后,只见那床板便裂出一个正方形的大洞。
原来琳达并没有说谎,每间总统套房的床上确实都有一个秘密通道。
纳尔逊一把抱过还傻傻愣着的詹晓路,把她塞进洞里“大恩不言谢,留下名字好吗?将来方便找你。”
“不用了。”她淡淡一笑。
纳尔逊也不再说什么,随即跳进洞去,还露着一个脑袋的时候笑着说道:“易容术很棒,真想看看你恢复成男人的样子。”
然后,就下去了。
罗莎听后,先是大惊,立刻皱起眉毛,无奈地笑道:“不愧是纳尔逊王子”
走廊上,所有人都朝这间房子缓缓靠近,打头的两人互相递了半天眼色,最终由猜拳决定胜负,输的人只得冲上前,拿电子磁卡往下一划,一脚踏开房门。
也不是他们胆子太小,只是面对这样一个传说中最高悬赏的像恶魔一般存在的男人,无法不让人胆寒,再说下面可是刚死了三十多个兄弟,并且是在短短二十分钟之内,谁还愿意成为下一个?
可是门一开,他们却吓了一跳,里面居然有个女人在换衣服,只听她一声尖叫,他们便急忙跑了出来,无庸置疑,那女子就是“罗莎”
狭窄的通道,像个迷宫,总是无数的岔路,还好构造不错,不需要担心氧气的问题,光线虽然不足,却也能勉强看清道路。
他们两人走了将近一个半小时,一直走在前面的詹晓路忽然停了下来,迷惘问道:“怎么办,前面有三条路,我们要走哪边?”
纳尔逊沉吟了一下“中间吧,条条大路通罗马,如果是天要亡我们,那也没办法了。”说话间,两人已朝中间那样路走去。
没走多远,便是一条朝下的通道,通道不过半米长,连接着一肩小窗,似乎是某间地下室的通风口,如果打开的话,刚好够一个人出入。
两人正要往回走,忽然听见从窗户下面传来一个人的声音。
“混蛋!居然让他给我跑了?你们是饭桶吗?”
詹晓路史觉得那声音有点隔离,想了一会,眼前立即浮现出艾伦的面孔。
纳尔逊知道那人嘴里说跑了的肯定是他息,一时好奇,便凑上前,通过那通风口朝里面望了望。
只见昏暗的房间里,一个男人坐在椅子上,气恼地盯着眼前一个低垂着头的下属,强压怒火道:“你们这么多人都没把他作掉,废物,全都是群废物!”
那属下唯唯诺诺的站着,不敢说话。
那人从椅子上站起,怒不可遏“我记得我说过,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花那么多钱养你们,不是让你们吃闲饭的!”
听到这里,纳尔逊不禁疑惑起来,他似乎不曾得罪过这个家伙,虽然他看上去确实有那么一丁点似曾相识对了!纳尔逊忽然想起那个黑党的二当家,说起来,那二当家和下面这个家伙还真有点相像,莫非是为了报仇?可是他并没有杀人嘛。
这样想着,又见那人情绪激动起来,一把抓起他下属的衣领“纳尔逊要是不死,死的就是我们!要知道,杀死我二哥的事,你我都有份,我们可是... -->>
琳达一个人在阳台喝着闷酒,从来没有遭受过这样的侮辱,不过是一小时的时间,她就已经想出了千百种报复的手段。
“小姐,一个人喝酒可没什么意思哦。”低沉、性感的嗓音自她身后响起,她转过头,居然是刚才那个羞辱了自己的男人,顿时又一阵怒火在心里酝酿。
“琳达小姐,原谅我刚才的冒昧,我在此诚恳地向你道歉。”纳尔逊走近她,极绅士地牵起她的手,落下了温柔一吻。
英俊的脸蛋其实就是最好的消气良药,何况还是这样一位不仅仅是英俊,还拥有着无人能及的气质和优雅的男人。
她甚至觉得他就是阳光,可以让所有都自惭形秽的阳光,但是受挫的自尊却让她没有办法就这样对他这缕阳光一笑而过,带刺似地说:“不敢当,我可是怕了,说不定您后面还有什么笑话等着我。”
“怎么会?原谅我刚才的失礼,你长的实在很像我的初恋情人,她有着和你一样美丽容颜和高贵的气质,甚至连声音都和你一样动听、悦耳。”
“这么说,您是看错人了?”没有女人会绝对这样诚恳的赞美,她心里的防线渐渐崩坍“如果我想的没错,那应该是你深爱着的女人吧?”
纳尔逊走到栏杆前,拿出一支菸,点然,缓缓地呼出一口烟圈,眼神看上去很是悲伤,悲伤得可以让任何女人伙之心疼。
那应该是个很美的故事,琳达有时候也是个聪明的女人,她知道这样的时候,女人最好保持沉默,沉默是最好的语言,不可否认的是,就这么几分钟的时间,她已经为他所征服,打从心底地为他心疼。
当然了,如果他只是一个身无分文的男人,她肯定将是另外一种心情。
他究竟是什么人呢?琳达想像不出这个男人会是什么样的身份,说不定自己还真就那么好运,钓上一个难得的金龟婿,她心里不由暗自得意起来。
“晓路是你今晚的女伴吗?”
“她叫晓路?”他装傻。
“别告诉我你不知道。”
“确实不清楚她的姓,只记得她的名字,偶然碰上的,然后硬拉我去她家里坐了一会,大概以为我是多么尊贵的王子之类的人。”他优雅一笑,简直让她看得有些呆住,都不知道他在说些什么,只感叹于世上怎会有如此完美的长相。
直到他在她脖颈边轻吹了口气,她才陡然回神,看着他放大了的脸,不禁开始脸红心跳。
“这样的距离看你,觉得更迷人,让我有些情难自禁。”纳尔逊安静地看着她,手却已然有些不安份,慢慢地在她腿上滑行,引得她阵阵轻喘。
“会被人看见”琳达说着话,却并不讨厌他这样的行为,反而更加主动勾上他的背,红色的指甲在他唇上缓慢地扫过。
“我是个理智的男人,可有的时候,理智却不得不臣服在欲望的脚下,你真的很迷人,只要是男人,都会想要把你占为已有”
黑暗中,一个男人坐在椅子上,对着对讲机说了一声“等他再次进入大厅,立即围剿,不论付出任何代价,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昏黄的灯光下,黑人的脸孔甚至有些狰狞和猥琐。
詹晓路蜷缩在床脚,瑟瑟发抖,走廊上传来阵阵琐碎的脚步声,然后进入了隔壁的房间,仿佛是在找什么东西或者是人,一阵翻江倒海般的搜查,之后,从窗户传来他们隐约的声音。
“该死,妈的!原来是从窗户逃跑了,怎么办?”
“还能怎么办?当然是回去问问老大再说,没有这个女人当人质,抓到他的机会不大,再说我还想多活几年。”
“有那么夸张吗?要我说,不过是个虚有其表的小白脸。”
“狗屁!什么都不知道的混小子,你知道什么?”再之后又听见一阵脚步声,自近而远,接着四周又安静了下来。
詹晓路的心却无法再度平复,强压下出去找他的念头,乖乖坐在房间里的角落,眼泪在眼眶里打转。
漫长的等待对于她来说是种恐惧的煎熬,每一秒钟睹缓慢得像一年,她甚至怀疑会不会再见到他。
说起来,对于他的一切,她根本就一无所知,他的家庭,他住在什么地方,他喜欢什么?他有怎样的过去,全都是个迷,可是她却发现,自己已经陷得这么深了。
如果他真的就此消失,她想她可能会疯掉。
忽然,阳台上传来声音,她吓了一跳,拿起枕头悄悄往那里靠了过去,果然,一个人头伸了出来,她赶忙闭起眼睛,使劲地朝他打去。
直到对方发出声音“是我啦,笨蛋!不要打了。”
她骤然睁开眼,月光下,可以看见他优美的轮廓和不是十分清晰的五官,还是那懒洋洋的笑,还是那一贯慵懒的眼神。
是他,真的是他!詹晓路一把搂住了他,眼眶里的泪水忍不住地流了下来,眼泪鼻涕地往他身上擦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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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又哭又笑地瞪着他“我还以为永远见不到你了。”
纳尔逊心里一动,涌上莫名的情愫,很是温暖,温暖得就像要把他溶化一般。
紧紧抱了她一下,他走到床前,打量了一番,打开垫子,四下一摸,却发现什么也没有,根本没有那女人所说的暗道。
“被耍了。”他无奈地叹气,倒从他的眉目间看不出任何生气的迹象,难道是老了吗?美男计却换来了假情报。
任何一家稍微有些档次的酒店,在动工时,一定会留下一条通往某个地方的暗道,而知情的,明显就只有酒店的主人,所以他才对她下手,好不容易东绕西绕才绕出来的线索居然是假的。
紧接着,很轻微的震动由远而近地传来,他用手指往地上一探,已有些慌张,差不多一百人上下,正从左右两边楼梯上爬行,朝着这里逼近。
自己倒没什么,幸运的话,还是有可能全身而退,但是现在却多了一个詹晓路,他根本就不该带她来这里,刚才就应该先把她安全送走。
他第一次觉得自己是个笨蛋,天下第一的大笨蛋。
冷汗簌簌往外冒出,门却忽然开了,进来一个身材婀娜的女郎。
詹晓路先是一呆,仔细一看,高兴地喊道:“罗莎小姐?你怎么会来这里?”
罗莎小姐?有点耳熟!对了,那瓶膏药就是她给詹晓路的,她怎么来了?是敌是友?纳尔逊不敢确定,忙拉住要往她那里跑去的詹晓路,微笑着。
罗莎也莞尔一笑,走到他们身旁,摸索床架两旁,作了什么手脚之后,只见那床板便裂出一个正方形的大洞。
原来琳达并没有说谎,每间总统套房的床上确实都有一个秘密通道。
纳尔逊一把抱过还傻傻愣着的詹晓路,把她塞进洞里“大恩不言谢,留下名字好吗?将来方便找你。”
“不用了。”她淡淡一笑。
纳尔逊也不再说什么,随即跳进洞去,还露着一个脑袋的时候笑着说道:“易容术很棒,真想看看你恢复成男人的样子。”
然后,就下去了。
罗莎听后,先是大惊,立刻皱起眉毛,无奈地笑道:“不愧是纳尔逊王子”
走廊上,所有人都朝这间房子缓缓靠近,打头的两人互相递了半天眼色,最终由猜拳决定胜负,输的人只得冲上前,拿电子磁卡往下一划,一脚踏开房门。
也不是他们胆子太小,只是面对这样一个传说中最高悬赏的像恶魔一般存在的男人,无法不让人胆寒,再说下面可是刚死了三十多个兄弟,并且是在短短二十分钟之内,谁还愿意成为下一个?
可是门一开,他们却吓了一跳,里面居然有个女人在换衣服,只听她一声尖叫,他们便急忙跑了出来,无庸置疑,那女子就是“罗莎”
狭窄的通道,像个迷宫,总是无数的岔路,还好构造不错,不需要担心氧气的问题,光线虽然不足,却也能勉强看清道路。
他们两人走了将近一个半小时,一直走在前面的詹晓路忽然停了下来,迷惘问道:“怎么办,前面有三条路,我们要走哪边?”
纳尔逊沉吟了一下“中间吧,条条大路通罗马,如果是天要亡我们,那也没办法了。”说话间,两人已朝中间那样路走去。
没走多远,便是一条朝下的通道,通道不过半米长,连接着一肩小窗,似乎是某间地下室的通风口,如果打开的话,刚好够一个人出入。
两人正要往回走,忽然听见从窗户下面传来一个人的声音。
“混蛋!居然让他给我跑了?你们是饭桶吗?”
詹晓路史觉得那声音有点隔离,想了一会,眼前立即浮现出艾伦的面孔。
纳尔逊知道那人嘴里说跑了的肯定是他息,一时好奇,便凑上前,通过那通风口朝里面望了望。
只见昏暗的房间里,一个男人坐在椅子上,气恼地盯着眼前一个低垂着头的下属,强压怒火道:“你们这么多人都没把他作掉,废物,全都是群废物!”
那属下唯唯诺诺的站着,不敢说话。
那人从椅子上站起,怒不可遏“我记得我说过,活要见人、死要见尸,我花那么多钱养你们,不是让你们吃闲饭的!”
听到这里,纳尔逊不禁疑惑起来,他似乎不曾得罪过这个家伙,虽然他看上去确实有那么一丁点似曾相识对了!纳尔逊忽然想起那个黑党的二当家,说起来,那二当家和下面这个家伙还真有点相像,莫非是为了报仇?可是他并没有杀人嘛。
这样想着,又见那人情绪激动起来,一把抓起他下属的衣领“纳尔逊要是不死,死的就是我们!要知道,杀死我二哥的事,你我都有份,我们可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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