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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荷香见沈父答应了,便笑嘻嘻的拉着沈父快走了两步,最后进了离得近的一家布铺,铺子不大,但却有几十种布料,整整摆了一柜子,看得人是眼花缭乱。
尤其是夏日,京城女子闺中最流行那种又轻又薄的帛纱,做成小衣外衫穿着既凉快又显身条,颜色也很丰富,随意搭配起来便很漂亮了,沈荷香一眼就看中一匹浅紫的醉烟纱,染得还可以,若做成衣衫,走起路来便如那烟云一般步行在云端,这种料子说起来并不算名贵,染色的手艺也不算太好,比这质地好的烟纱当年在候府她也没少穿过,当年她颇得小候爷喜爱,各种料子赏下来,便是那宫中罕见的她也有那么一两匹,换作那时若看到这种纱质,她定不屑穿的,但可惜今时不同以往。
那布铺的掌柜是个女的,见她盯着醉烟纱,便上上下下打量了半响,一身便宜的棉布衣,便宜的绣鞋,连珠子都没穿半个,头上耳朵上更是半点手饰也无,便露出些不屑的神情,把那匹纱卷了卷道:“这东西可别乱用手摸,摸坏了你也赔不起,上好的紫烟纱一百文一尺,可不是十来文钱一尺的棉布……”
沈荷香抬头看向那个妇人,半晌,不怒反而是冲她微微一笑,然后回头对着气得已有些脸色涨红的沈父,声音轻轻道:“爹,我们还是到别处看看吧,这里没有娘需要用的布呢。”
因为生活贫困,沈父没少在外招人白眼,但他是个男人,为了养媳妇孩子这点委屈不算什么,可换成自己娇生生的女儿如此受人轻视,他就觉得难以忍受,他甚至想掏出那一千文钱摔在柜台上,就买它十尺又如何,也断然比看着女儿受委屈强。
但在下一刻见到女儿不喜不恼的眼睛看着他,很认真的跟他说爹,这里没有娘亲需要的布,沈父便觉得心头突然涌起一股心酸感,眼眶也随之一热,他想到一千文钱差不多是家里全部的收入,如果都用来买了布,那就没钱买油做头油了,女儿一直都想要个铜镜,虽然她嘴上不说,但是每每见她照着那凸凹不平的镜子便觉得难受,那镜子是大哥的闺女沈桂花扔了不要的,已经旧到无论怎么擦也擦不亮了,里面的人影都是模糊的,所以这次来京城他就想让闺女自己挑一个喜欢的铜镜。
沈父究竟是为人夫为人父的人了,即使一时冲动也很快恢复了理智,重重的“嗯”了一声,便挑起担子带着闺女快步离开了这里,那卖布的掌柜见父女俩离开的背影,不由的啐了一口:“哼,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随即又把那紫烟纱拿出来摆在显眼处。
沈荷香离开时,回头看了眼那布铺,心情与沈父正好相反,对刚才那女掌柜的话没什么太多的怨恨,她反而使得自己一直以来的想法变得异常清晰起来,要做的事也更加的坚定,她在心里告诉自己,总有一天,她会靠自己的双手改变一切,到那时,像这种劣质的紫烟纱,便是送给她,她也未必会多看一眼。
沈父带着沈荷香来到另一家布铺,这家伙计颇为热情,父女俩这才一扫刚才的阴郁心情,沈荷香翻翻拣拣开始挑起布的花色来,细棉布穿起来柔软吸汗,夏天穿着也很舒服,薄的细棉价钱也不便宜,柳氏的肤色比较白,穿浅蓝印花的细棉会格外的好看,沈荷香摸了摸那棉质,当真是一点疙瘩都没有,显然是上好的棉线纺制的。
那伙计见状立即说道:“这一匹是店里较好的细棉,上面印着芙蓉细花,上得色也漂亮,做成衣衫穿着显肤色白净。”这燕京国的男子最爱女子白肤,京城的闺中小姐哪一个不拼了命的往脸上敷粉,就连那五十多岁的老太出门还弄点米粉末抹一抹,所以一说显白净,基本十个有九个动心,“你再看这色蓝得多纯啊,染得就跟天空一个色儿,现在就剩这么一点了,你要买我便算你便宜些,一尺二十文,要换半月前,这布一尺至少也要二十五文,卖二十文已经是赔钱了……”
二十文一尺的价钱在棉布中已经算是贵的了,但这布确实是不错,沈父也觉得值,沈荷香便让伙计扯个几尺,又要了几尺浅花色细棉,到时给娘亲配着衣衫做件儒裙,即然已经买了,她索性便又看了一些稍厚实的棉布,沈父那两身衣服的肩膀处都磨破了,娘亲手艺再巧也不可能把补丁缝得天衣无缝,既然已经买了,索性便再扯了十几尺的深蓝棉布给父亲做件新衣衫,这布比较便宜,才十二文一尺,伙计做生意也颇为灵活,见她们要的多,便直接算了十文一尺。
沈父一直说不要,沈荷香笑着应和着,一边却是让伙计将布扯了下来,最后沈父只得付了钱,苦着脸把布放在竹篓里时,那心里却是乐呵呵的,沈荷香有新衣穿并没有扯布,路过一家铜饰铺,沈父说什么都要给闺女买柄新铜镜,沈荷香确实也想买一把,便没有拒绝,笑嘻嘻的说着谢谢爹,然后选了一柄不太贵的祥云图案铜镜放进竹篓里,然后帮沈父盖好竹篓盖子。
路过肉铺摊时,沈父又花了几十文买了三斤五花肉,挑了几根肉骨头回去好炖汤给柳氏补补身子,闺女喝点也爱下饭,这样零零散散便花了近四百多文,一千文除了买油和买针线的本钱,已经所剩不多了,知道已经不能再花钱了,父女两个这才挑着竹篓领着离开城里,坐了回程的马车往家方向驶去。
作者有话要说:看到阿福的留言:冷漠的人,谢谢你们曾经看轻我,让我不低头,更精彩的活!——很喜欢这句歌词呢!
挖~这句歌词我也很喜欢333333333333
还有阿刃,谢谢你帮忙捉虫,我每天必做的事就是找你的留言改错字,哎呀,捂胸口看着你,你把我养成了这样的习惯,那以后没有你的日子我该肿么办?3333333333
;沈荷香见沈父答应了,便笑嘻嘻的拉着沈父快走了两步,最后进了离得近的一家布铺,铺子不大,但却有几十种布料,整整摆了一柜子,看得人是眼花缭乱。
尤其是夏日,京城女子闺中最流行那种又轻又薄的帛纱,做成小衣外衫穿着既凉快又显身条,颜色也很丰富,随意搭配起来便很漂亮了,沈荷香一眼就看中一匹浅紫的醉烟纱,染得还可以,若做成衣衫,走起路来便如那烟云一般步行在云端,这种料子说起来并不算名贵,染色的手艺也不算太好,比这质地好的烟纱当年在候府她也没少穿过,当年她颇得小候爷喜爱,各种料子赏下来,便是那宫中罕见的她也有那么一两匹,换作那时若看到这种纱质,她定不屑穿的,但可惜今时不同以往。
那布铺的掌柜是个女的,见她盯着醉烟纱,便上上下下打量了半响,一身便宜的棉布衣,便宜的绣鞋,连珠子都没穿半个,头上耳朵上更是半点手饰也无,便露出些不屑的神情,把那匹纱卷了卷道:“这东西可别乱用手摸,摸坏了你也赔不起,上好的紫烟纱一百文一尺,可不是十来文钱一尺的棉布……”
沈荷香抬头看向那个妇人,半晌,不怒反而是冲她微微一笑,然后回头对着气得已有些脸色涨红的沈父,声音轻轻道:“爹,我们还是到别处看看吧,这里没有娘需要用的布呢。”
因为生活贫困,沈父没少在外招人白眼,但他是个男人,为了养媳妇孩子这点委屈不算什么,可换成自己娇生生的女儿如此受人轻视,他就觉得难以忍受,他甚至想掏出那一千文钱摔在柜台上,就买它十尺又如何,也断然比看着女儿受委屈强。
但在下一刻见到女儿不喜不恼的眼睛看着他,很认真的跟他说爹,这里没有娘亲需要的布,沈父便觉得心头突然涌起一股心酸感,眼眶也随之一热,他想到一千文钱差不多是家里全部的收入,如果都用来买了布,那就没钱买油做头油了,女儿一直都想要个铜镜,虽然她嘴上不说,但是每每见她照着那凸凹不平的镜子便觉得难受,那镜子是大哥的闺女沈桂花扔了不要的,已经旧到无论怎么擦也擦不亮了,里面的人影都是模糊的,所以这次来京城他就想让闺女自己挑一个喜欢的铜镜。
沈父究竟是为人夫为人父的人了,即使一时冲动也很快恢复了理智,重重的“嗯”了一声,便挑起担子带着闺女快步离开了这里,那卖布的掌柜见父女俩离开的背影,不由的啐了一口:“哼,没见过世面的乡巴佬……”随即又把那紫烟纱拿出来摆在显眼处。
沈荷香离开时,回头看了眼那布铺,心情与沈父正好相反,对刚才那女掌柜的话没什么太多的怨恨,她反而使得自己一直以来的想法变得异常清晰起来,要做的事也更加的坚定,她在心里告诉自己,总有一天,她会靠自己的双手改变一切,到那时,像这种劣质的紫烟纱,便是送给她,她也未必会多看一眼。
沈父带着沈荷香来到另一家布铺,这家伙计颇为热情,父女俩这才一扫刚才的阴郁心情,沈荷香翻翻拣拣开始挑起布的花色来,细棉布穿起来柔软吸汗,夏天穿着也很舒服,薄的细棉价钱也不便宜,柳氏的肤色比较白,穿浅蓝印花的细棉会格外的好看,沈荷香摸了摸那棉质,当真是一点疙瘩都没有,显然是上好的棉线纺制的。
那伙计见状立即说道:“这一匹是店里较好的细棉,上面印着芙蓉细花,上得色也漂亮,做成衣衫穿着显肤色白净。”这燕京国的男子最爱女子白肤,京城的闺中小姐哪一个不拼了命的往脸上敷粉,就连那五十多岁的老太出门还弄点米粉末抹一抹,所以一说显白净,基本十个有九个动心,“你再看这色蓝得多纯啊,染得就跟天空一个色儿,现在就剩这么一点了,你要买我便算你便宜些,一尺二十文,要换半月前,这布一尺至少也要二十五文,卖二十文已经是赔钱了……”
二十文一尺的价钱在棉布中已经算是贵的了,但这布确实是不错,沈父也觉得值,沈荷香便让伙计扯个几尺,又要了几尺浅花色细棉,到时给娘亲配着衣衫做件儒裙,即然已经买了,她索性便又看了一些稍厚实的棉布,沈父那两身衣服的肩膀处都磨破了,娘亲手艺再巧也不可能把补丁缝得天衣无缝,既然已经买了,索性便再扯了十几尺的深蓝棉布给父亲做件新衣衫,这布比较便宜,才十二文一尺,伙计做生意也颇为灵活,见她们要的多,便直接算了十文一尺。
沈父一直说不要,沈荷香笑着应和着,一边却是让伙计将布扯了下来,最后沈父只得付了钱,苦着脸把布放在竹篓里时,那心里却是乐呵呵的,沈荷香有新衣穿并没有扯布,路过一家铜饰铺,沈父说什么都要给闺女买柄新铜镜,沈荷香确实也想买一把,便没有拒绝,笑嘻嘻的说着谢谢爹,然后选了一柄不太贵的祥云图案铜镜放进竹篓里,然后帮沈父盖好竹篓盖子。
路过肉铺摊时,沈父又花了几十文买了三斤五花肉,挑了几根肉骨头回去好炖汤给柳氏补补身子,闺女喝点也爱下饭,这样零零散散便花了近四百多文,一千文除了买油和买针线的本钱,已经所剩不多了,知道已经不能再花钱了,父女两个这才挑着竹篓领着离开城里,坐了回程的马车往家方向驶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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