笔趣阁 www.biqugexs.org,抱朴子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抱朴子者, 姓葛, 名洪, 字稚川。 丹阳句容人也。 其先葛天氏, 盖古之有天下者也。 后降为列国, 因以为姓焉。 洪曩祖为荆州刺史, 王莽之篡, 君耻事国贼, 弃官而归, 与东郡太守翟义共起兵。 将以诛莽, 为莽所败, 遇赦免祸, 遂称疾自绝于世。 莽以君宗强, 虑终有变, 乃徙君于琅邪。 君之子浦庐, 起兵以佐光武, 有大功。 光武践祚, 以庐为车骑。 又迁骠骑大将军, 封下邳僮县侯, 食邑五千户。
开国初, 侯之弟文, 随侯征讨, 屡有大捷。 侯比上书为文讼功, 而官以文私从兄行, 无军名, 遂不为论。 侯曰:“弟与我同冒矢石, 疮痍周身, 伤失右眼, 不得尺寸之报。 吾乃重金累紫, 何心以安? ”乃自表选取转封于弟。 书上请报, 汉朝欲成君高义, 故特听焉。 文辞, 不获已。 受爵即第, 为骠骑营立宅舍于博望里。 于今基兆石础存焉。 又分割租秩以供奉吏士, 给如二君焉。 骠骑殷勤止之而不从。 骠骑曰:“此更烦役国人, 何以为让? ”乃托他行, 遂南渡江而家于句容。 子弟躬耕, 以典籍自娱。 文累使奉迎骠骑, 骠骑终不还。 又令人守护博望宅舍, 以冀骠骑之反, 至于累世无居之者。
洪祖父学无不涉, 究测精微, 文艺之高, 一时莫伦。 有经国之才, 仁吴, 历宰海盐。临安。山阴三县。 入为吏部待郎, 御史中丞, 庐陵太守, 吏部尚书, 太子少傅, 中书, 大鸿胪, 侍中, 光禄勋, 辅吴将军, 封吴寿县侯。
洪父以孝友闻, 行为士表, 方册所载, 罔不穷览。 仕吴五官郎, 中正, 建城、南昌二县令, 中书郎, 廷尉, 平中护军, 会稽太守。 未辞而晋军顺流, 西境不守, 博简秉文经武之才, 朝野之论, 佥然推君。 于是转为五郡赴警。 大都督给亲兵五千, 总统征军, 戍遏疆场。 天之所坏, 人不能支, 故主钦若, 九有同宾, 君以故官, 赴除郎中。 稍迁至大中大夫, 历位大中正, 肥乡令。 县户二万, 举州最治, 德化尤异, 恩洽刑清, 野有颂声, 路无奸迹, 不佃公田, 越界如市。 秋毫之赠, 不入于门;纸笔之用, 皆出于私财。 刑厝而禁止, 不言而化行。 以疾去官, 发诏见用为吴王郎中令。 正色弼违, 进可替不, 举善弹枉, 军国肃雍。 迁邵陵太守, 卒于官。
洪者, 君之弟三子也。 生晚, 为二亲所娇饶, 不早见督以书史。 年十有三, 而慈父见背。 夙失庭训, 饥寒困瘁, 躬执耕穑, 承星履草, 密勿畴袭。 又累遭兵火, 先人典籍荡尽。 农隙之暇无所读, 乃负笈徒步行借。 又卒于一家, 少得全部之书, 益破功日伐薪以给纸笔, 就营田园处, 以柴火写书。 坐此之故, 不得早涉艺文。 常乏纸, 每所写, 反覆有字, 人鲜能读也。
年十六, 始读教经、论语、诗、易。 贫乏无以远寻师友, 孤陋寡闻, 明浅思短, 大义多所不能通, 但贪广览, 于众书乃无不暗诵精持。 曾所披涉, 自正经、诸史、百家之言, 下至短杂文章, 近万卷。 既性暗善忘, 又少文, 意志不专, 所识者甚薄, 亦不免惑, 而著述时犹得有所引用, 竟不成纯儒, 不中为传授之师。 其河洛图纬, 一视便止, 不得留意也。 不喜星书及算术九宫三棋太一飞符之属, 了不从焉。 由其苦人而少气味也。
晚学风角望气三元遁甲, 六壬太一之法, 粗知其旨, 又不研精。 亦计此辈率是为人用之事, 同出身情, 无急以此自劳役, 不如省子书之有益, 遂又废焉。 案别录艺文志, 众有万三千二百九十九卷, 而魏代以来, 群文滋长, 倍于往者, 乃自知所未见之多也。 江表书籍, 通同不具, 昔欲诣京师索奇异, 而正值大乱, 半道而还。 每自叹恨。 今齿近不惑, 素志衰颓, 但念损之又损, 为乎无为, 偶耕薮泽, 苟存性命耳。 博涉之业, 于是日沮矣。
洪之为人也, (有脱文)而騃野, 性钝口讷, 形貌丑陋, 而终不辩自矜饰也。 冠履垢弊, 衣或褴褛, 而或不耻焉。 俗之服用, 俾而屡改, 或忽广领而大带, 或促身而修袖, 或长裾曳地, 或短不蔽脚。 洪期于守常, 不随世变。 言则率实, 杜绝嘲戏, 不得其人, 终日默然。 故邦人咸称之为抱朴之士。 是以洪著书, 因以自号焉。
洪禀性尪羸, 兼之多疾, 贫无车马, 不堪徒行, 行亦性所不好。 又患弊俗, 舍本逐末, 交游过差, 故遂抚笔闲居, 守静荜门而无趋从之所, 至于权豪之徒, 虽在密迹, 而莫或相识焉。 衣不辟寒, 室不免漏, 食不充虚, 名不出户, 不能忧也。 贫无僮仆, 篱落顿决, 荆棘丛于庭宇, 蓬莠塞乎阶雨留, 披榛出门, 排草入室, 论者以为意远忽近而不恕。 其乏役也。 不晓谒(有脱文)以故初不修见官长。 至于吊大丧, 省困疾, 乃心欲自勉, 强令无不必至, 而居疾少健。 恒复不周, 每见讥责于论者。 洪引咎而不恤也。 意苟无余, 而病使心违, 顾不愧己而已, 亦何理于人之不见亮乎? 唯明鉴之士, 乃恕其信抱朴, 非以养高也。 世人多慕豫亲之好, 推暗室之密, 洪以为知人甚未易, 上圣之所难。 浮杂之交, 口合神离, 无益有损。 虽不能如朱公叔一切绝之, 且必须清澄详悉, 乃处意焉。 又为此见憎者甚众而不改也。 驰逐苟达, 侧立势门者, 又共疾洪之异于己, 而见疵毁, 谓洪为傲物轻俗。 而洪之为人, 信心而行, 毁誉皆置于不闻。
至患近人, 或恃其所长而轻人所短, 洪忝为儒者之末, 每与人言, 常度其所知而论之, 不强引之以造彼所不闻也。 及与学士有所辩识, 每举纲领。 若值惜短, 难解心义, 但粗说意之与向, 使足以发寤而已, 不致苦理, 使彼率不得自还也。 彼静心者, 存详而思之, 则多自觉而得之者焉。 度不可与言者, 虽或有问, 常辞以不知, 以免辞费之过也。 洪性深不好干烦官长, 自少及长, 曾救知己之抑者数人, 不得已, 有言于在位者, 然其人皆不知洪之恤也。 不忍见其陷于非理, 密自营之耳。 其余虽亲至者, 在事秉势, 与洪无惜者, 终不以片言半字, 少累之也。 至于粮用穷匮急, 合汤药则唤求朋类, 或见济, 亦不让也。 受人之施, 必皆久久渐有以报之, 不令觉也。 非类则不妄受其馈致焉。 洪所食有旬日之储, 则分以济人之乏;若殊自不足, 亦不割己也。 不为皎皎之细行, 不治察察之小廉。 村里凡人之谓良守善者, 用时, 或赍酒肴候洪, 虽非俦匹, 亦不拒也。 后有以答之, 亦不登时也。 洪尝谓史云不食于昆弟, 华生治洁于昵客, 盖邀名之伪行, 非廊庙之远量也。
洪尤疾无义之人, 不勤农桑之本业, 而慕非义之奸利。 持乡论者, 则卖选举以取谢;有威势者, 则解符疏以索财。 或有罪人之赂, 或枉有理之家。 或为逋逃之薮, 而飨亡命之人;或挟使民丁, 以妨公役;或强收钱物, 以求贵价;或占锢市肆, 夺百姓之利;或割人田地, 劫孤弱之业。 惚恫官府之间, 以窥掊克之益, 内以夸妻妾, 外以钓名位。 其如此者, 不与交焉。 由是俗人憎洪疾己, 自然疏绝, 故巷无车马之迹, 堂无异志之宾, 庭可设雀罗, 而几筵积尘焉。
洪自有识以逮将老, 口不及人之非, 不说人之私, 乃自然也。 虽仆竖有其所短, 所羞之事, 不以戏之也。 未尝论评人物之优劣, 不喜诃谴人交之好恶。 或为尊长所逼问, 辞不获已, 其论人也, 则独举彼体中之胜事而已。 其论文也, 则撮其所得之佳者, 而不指摘其病累, 故无毁誉之怨。 贵人时或问官吏民, 甲乙何如。 其清高闲能者, 洪指说其快事;其贪暴暗塞者, 对以偶不识悉。 洪由此颇见讥责, 以顾护太多, 不能明辩臧否, 使皂白区分, 而洪终不敢改也。 每见世人有好论人物者, 比方伦匹, 未必当允, 而褒贬与夺, 或失准格。 见誉者自谓己分, 未必信德也;见侵者则恨之入骨,... -->>
抱朴子者, 姓葛, 名洪, 字稚川。 丹阳句容人也。 其先葛天氏, 盖古之有天下者也。 后降为列国, 因以为姓焉。 洪曩祖为荆州刺史, 王莽之篡, 君耻事国贼, 弃官而归, 与东郡太守翟义共起兵。 将以诛莽, 为莽所败, 遇赦免祸, 遂称疾自绝于世。 莽以君宗强, 虑终有变, 乃徙君于琅邪。 君之子浦庐, 起兵以佐光武, 有大功。 光武践祚, 以庐为车骑。 又迁骠骑大将军, 封下邳僮县侯, 食邑五千户。
开国初, 侯之弟文, 随侯征讨, 屡有大捷。 侯比上书为文讼功, 而官以文私从兄行, 无军名, 遂不为论。 侯曰:“弟与我同冒矢石, 疮痍周身, 伤失右眼, 不得尺寸之报。 吾乃重金累紫, 何心以安? ”乃自表选取转封于弟。 书上请报, 汉朝欲成君高义, 故特听焉。 文辞, 不获已。 受爵即第, 为骠骑营立宅舍于博望里。 于今基兆石础存焉。 又分割租秩以供奉吏士, 给如二君焉。 骠骑殷勤止之而不从。 骠骑曰:“此更烦役国人, 何以为让? ”乃托他行, 遂南渡江而家于句容。 子弟躬耕, 以典籍自娱。 文累使奉迎骠骑, 骠骑终不还。 又令人守护博望宅舍, 以冀骠骑之反, 至于累世无居之者。
洪祖父学无不涉, 究测精微, 文艺之高, 一时莫伦。 有经国之才, 仁吴, 历宰海盐。临安。山阴三县。 入为吏部待郎, 御史中丞, 庐陵太守, 吏部尚书, 太子少傅, 中书, 大鸿胪, 侍中, 光禄勋, 辅吴将军, 封吴寿县侯。
洪父以孝友闻, 行为士表, 方册所载, 罔不穷览。 仕吴五官郎, 中正, 建城、南昌二县令, 中书郎, 廷尉, 平中护军, 会稽太守。 未辞而晋军顺流, 西境不守, 博简秉文经武之才, 朝野之论, 佥然推君。 于是转为五郡赴警。 大都督给亲兵五千, 总统征军, 戍遏疆场。 天之所坏, 人不能支, 故主钦若, 九有同宾, 君以故官, 赴除郎中。 稍迁至大中大夫, 历位大中正, 肥乡令。 县户二万, 举州最治, 德化尤异, 恩洽刑清, 野有颂声, 路无奸迹, 不佃公田, 越界如市。 秋毫之赠, 不入于门;纸笔之用, 皆出于私财。 刑厝而禁止, 不言而化行。 以疾去官, 发诏见用为吴王郎中令。 正色弼违, 进可替不, 举善弹枉, 军国肃雍。 迁邵陵太守, 卒于官。
洪者, 君之弟三子也。 生晚, 为二亲所娇饶, 不早见督以书史。 年十有三, 而慈父见背。 夙失庭训, 饥寒困瘁, 躬执耕穑, 承星履草, 密勿畴袭。 又累遭兵火, 先人典籍荡尽。 农隙之暇无所读, 乃负笈徒步行借。 又卒于一家, 少得全部之书, 益破功日伐薪以给纸笔, 就营田园处, 以柴火写书。 坐此之故, 不得早涉艺文。 常乏纸, 每所写, 反覆有字, 人鲜能读也。
年十六, 始读教经、论语、诗、易。 贫乏无以远寻师友, 孤陋寡闻, 明浅思短, 大义多所不能通, 但贪广览, 于众书乃无不暗诵精持。 曾所披涉, 自正经、诸史、百家之言, 下至短杂文章, 近万卷。 既性暗善忘, 又少文, 意志不专, 所识者甚薄, 亦不免惑, 而著述时犹得有所引用, 竟不成纯儒, 不中为传授之师。 其河洛图纬, 一视便止, 不得留意也。 不喜星书及算术九宫三棋太一飞符之属, 了不从焉。 由其苦人而少气味也。
晚学风角望气三元遁甲, 六壬太一之法, 粗知其旨, 又不研精。 亦计此辈率是为人用之事, 同出身情, 无急以此自劳役, 不如省子书之有益, 遂又废焉。 案别录艺文志, 众有万三千二百九十九卷, 而魏代以来, 群文滋长, 倍于往者, 乃自知所未见之多也。 江表书籍, 通同不具, 昔欲诣京师索奇异, 而正值大乱, 半道而还。 每自叹恨。 今齿近不惑, 素志衰颓, 但念损之又损, 为乎无为, 偶耕薮泽, 苟存性命耳。 博涉之业, 于是日沮矣。
洪之为人也, (有脱文)而騃野, 性钝口讷, 形貌丑陋, 而终不辩自矜饰也。 冠履垢弊, 衣或褴褛, 而或不耻焉。 俗之服用, 俾而屡改, 或忽广领而大带, 或促身而修袖, 或长裾曳地, 或短不蔽脚。 洪期于守常, 不随世变。 言则率实, 杜绝嘲戏, 不得其人, 终日默然。 故邦人咸称之为抱朴之士。 是以洪著书, 因以自号焉。
洪禀性尪羸, 兼之多疾, 贫无车马, 不堪徒行, 行亦性所不好。 又患弊俗, 舍本逐末, 交游过差, 故遂抚笔闲居, 守静荜门而无趋从之所, 至于权豪之徒, 虽在密迹, 而莫或相识焉。 衣不辟寒, 室不免漏, 食不充虚, 名不出户, 不能忧也。 贫无僮仆, 篱落顿决, 荆棘丛于庭宇, 蓬莠塞乎阶雨留, 披榛出门, 排草入室, 论者以为意远忽近而不恕。 其乏役也。 不晓谒(有脱文)以故初不修见官长。 至于吊大丧, 省困疾, 乃心欲自勉, 强令无不必至, 而居疾少健。 恒复不周, 每见讥责于论者。 洪引咎而不恤也。 意苟无余, 而病使心违, 顾不愧己而已, 亦何理于人之不见亮乎? 唯明鉴之士, 乃恕其信抱朴, 非以养高也。 世人多慕豫亲之好, 推暗室之密, 洪以为知人甚未易, 上圣之所难。 浮杂之交, 口合神离, 无益有损。 虽不能如朱公叔一切绝之, 且必须清澄详悉, 乃处意焉。 又为此见憎者甚众而不改也。 驰逐苟达, 侧立势门者, 又共疾洪之异于己, 而见疵毁, 谓洪为傲物轻俗。 而洪之为人, 信心而行, 毁誉皆置于不闻。
至患近人, 或恃其所长而轻人所短, 洪忝为儒者之末, 每与人言, 常度其所知而论之, 不强引之以造彼所不闻也。 及与学士有所辩识, 每举纲领。 若值惜短, 难解心义, 但粗说意之与向, 使足以发寤而已, 不致苦理, 使彼率不得自还也。 彼静心者, 存详而思之, 则多自觉而得之者焉。 度不可与言者, 虽或有问, 常辞以不知, 以免辞费之过也。 洪性深不好干烦官长, 自少及长, 曾救知己之抑者数人, 不得已, 有言于在位者, 然其人皆不知洪之恤也。 不忍见其陷于非理, 密自营之耳。 其余虽亲至者, 在事秉势, 与洪无惜者, 终不以片言半字, 少累之也。 至于粮用穷匮急, 合汤药则唤求朋类, 或见济, 亦不让也。 受人之施, 必皆久久渐有以报之, 不令觉也。 非类则不妄受其馈致焉。 洪所食有旬日之储, 则分以济人之乏;若殊自不足, 亦不割己也。 不为皎皎之细行, 不治察察之小廉。 村里凡人之谓良守善者, 用时, 或赍酒肴候洪, 虽非俦匹, 亦不拒也。 后有以答之, 亦不登时也。 洪尝谓史云不食于昆弟, 华生治洁于昵客, 盖邀名之伪行, 非廊庙之远量也。
洪尤疾无义之人, 不勤农桑之本业, 而慕非义之奸利。 持乡论者, 则卖选举以取谢;有威势者, 则解符疏以索财。 或有罪人之赂, 或枉有理之家。 或为逋逃之薮, 而飨亡命之人;或挟使民丁, 以妨公役;或强收钱物, 以求贵价;或占锢市肆, 夺百姓之利;或割人田地, 劫孤弱之业。 惚恫官府之间, 以窥掊克之益, 内以夸妻妾, 外以钓名位。 其如此者, 不与交焉。 由是俗人憎洪疾己, 自然疏绝, 故巷无车马之迹, 堂无异志之宾, 庭可设雀罗, 而几筵积尘焉。
洪自有识以逮将老, 口不及人之非, 不说人之私, 乃自然也。 虽仆竖有其所短, 所羞之事, 不以戏之也。 未尝论评人物之优劣, 不喜诃谴人交之好恶。 或为尊长所逼问, 辞不获已, 其论人也, 则独举彼体中之胜事而已。 其论文也, 则撮其所得之佳者, 而不指摘其病累, 故无毁誉之怨。 贵人时或问官吏民, 甲乙何如。 其清高闲能者, 洪指说其快事;其贪暴暗塞者, 对以偶不识悉。 洪由此颇见讥责, 以顾护太多, 不能明辩臧否, 使皂白区分, 而洪终不敢改也。 每见世人有好论人物者, 比方伦匹, 未必当允, 而褒贬与夺, 或失准格。 见誉者自谓己分, 未必信德也;见侵者则恨之入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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