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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永乐三年01
卫青发现他这一次穿越过来,竟然不是人。
随风摆了摆最上面的两片犹如五根手指般展开的绿叶,溪水中倒映出上面顶着的一簇火红的小圆珠,这便是他现在的形象了。
卫青穿越成了一株快要成精的人参,此时已经通了灵智,但却还不能变化做人形。
他试着感受自己深扎在土壤里的根须,开始无师自通地吸收起了天地灵气。
卫青所生长的是一处洞天宝地,地脉里含有丰富的灵矿,这株人参就扎根在灵矿上方的土壤中,经过了五百年的漫长修炼,已经快要修炼成精了。
人参不光根须可以吸收地脉灵气,他的叶子和参籽也能吸收日月灵气,这些灵气在卫青体内循环,渐渐巩固到头顶的其中一粒参籽里,那颗参籽在阳光下变得又通红透亮了几分。
这是卫青的本命灵珠。
到了这个时候卫青也弄明白了,自己是穿越到了一个万物有灵皆可修炼的世界,这个世界倒是很符合热爱修仙的刘彻的爱好。
只是不知道刘彻现在穿越到了哪里呢?
卫青着急也没用,他现在根本动不了,只能加紧修炼,按照这株人参的血脉传承记忆,在修炼出人形之前,可以先将根须修炼成可以移动——这也是人参保命的方法——如果有挖参客找来,可以自断一部分根须,撒腿就跑,免于熬汤之灾。
所以卫青现在的目标,便是先让自己学会走路。
在卫青勤奋修炼的时候,刘彻穿越到了东北的一家猎户屋中,成为了独眼老刘的唯一一个儿子刘小彻。
独眼老刘是位于长白山二道白河附近蝲蛄屯里最传奇的猎户,据说他的眼睛就是和这片山林上最大的熊瞎子搏斗的时候,被一熊掌给扇瞎的。
但是那头巨大的黑熊也没落得好,被老刘一刀砍在背上,逃回山洞里挣扎了两天之后,还是死了。村民们欢天喜地将熊尸体搬回庄子,还放了几响鞭炮。
刘彻就是被这鞭炮吵醒的。
“噼里啪啦!”、“嗖————轰!”这是窜天的。
刘彻没见过鞭炮,被吓得从床上跳了起来,他还以为外面有人要炸房子。
匆匆拿了一把柴刀握在手里,推开门看时,就看到一群披着裘皮穿着厚袍子看起来和山贼没啥区别的壮汉分割熊尸的现场。
独眼老刘作为搞死这头熊的最大功臣,怀里抱着整整一条熊大腿,正对着刘彻“嘿嘿”直笑。
刘彻穿越过来的这个小刘有个毛病,就是长得不像他那五大三粗的猎户爹,而是像早已去世的娘,整个人斯斯文文的,平时爱看书,是个爱咬文爵字的小秀才,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看到杀生都要上去唐僧一样地念叨。
老刘今天有两喜,第一喜便是打倒了熊瞎子成为全庄最勇敢的人,第二喜便是他那个书呆子儿子竟然第一次拿起了刀!老刘家打猎后继有人了。
刘彻还来不及搞清状况,便被一脸激动的便宜爹拖去喝酒了。别说这长白山野果酿成的酒还真挺好喝的,刘彻喝了不少,然后因为这具身体实在太弱,直接就醉倒了。
刘彻醒来之后询问了一下屯里的村民,才大概知道了自己所处的时代背景。这个时候是明朝永乐三年,朝廷在哈勒珲河,也就是汉语的温水流域一带设置了哈勒珲卫,隶属于奴儿干都司。
总之天高皇帝远,这里汉人和少数民族混杂居住,风气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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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9章永乐三年01
卫青发现他这一次穿越过来,竟然不是人。
随风摆了摆最上面的两片犹如五根手指般展开的绿叶,溪水中倒映出上面顶着的一簇火红的小圆珠,这便是他现在的形象了。
卫青穿越成了一株快要成精的人参,此时已经通了灵智,但却还不能变化做人形。
他试着感受自己深扎在土壤里的根须,开始无师自通地吸收起了天地灵气。
卫青所生长的是一处洞天宝地,地脉里含有丰富的灵矿,这株人参就扎根在灵矿上方的土壤中,经过了五百年的漫长修炼,已经快要修炼成精了。
人参不光根须可以吸收地脉灵气,他的叶子和参籽也能吸收日月灵气,这些灵气在卫青体内循环,渐渐巩固到头顶的其中一粒参籽里,那颗参籽在阳光下变得又通红透亮了几分。
这是卫青的本命灵珠。
到了这个时候卫青也弄明白了,自己是穿越到了一个万物有灵皆可修炼的世界,这个世界倒是很符合热爱修仙的刘彻的爱好。
只是不知道刘彻现在穿越到了哪里呢?
卫青着急也没用,他现在根本动不了,只能加紧修炼,按照这株人参的血脉传承记忆,在修炼出人形之前,可以先将根须修炼成可以移动——这也是人参保命的方法——如果有挖参客找来,可以自断一部分根须,撒腿就跑,免于熬汤之灾。
所以卫青现在的目标,便是先让自己学会走路。
在卫青勤奋修炼的时候,刘彻穿越到了东北的一家猎户屋中,成为了独眼老刘的唯一一个儿子刘小彻。
独眼老刘是位于长白山二道白河附近蝲蛄屯里最传奇的猎户,据说他的眼睛就是和这片山林上最大的熊瞎子搏斗的时候,被一熊掌给扇瞎的。
但是那头巨大的黑熊也没落得好,被老刘一刀砍在背上,逃回山洞里挣扎了两天之后,还是死了。村民们欢天喜地将熊尸体搬回庄子,还放了几响鞭炮。
刘彻就是被这鞭炮吵醒的。
“噼里啪啦!”、“嗖————轰!”这是窜天的。
刘彻没见过鞭炮,被吓得从床上跳了起来,他还以为外面有人要炸房子。
匆匆拿了一把柴刀握在手里,推开门看时,就看到一群披着裘皮穿着厚袍子看起来和山贼没啥区别的壮汉分割熊尸的现场。
独眼老刘作为搞死这头熊的最大功臣,怀里抱着整整一条熊大腿,正对着刘彻“嘿嘿”直笑。
刘彻穿越过来的这个小刘有个毛病,就是长得不像他那五大三粗的猎户爹,而是像早已去世的娘,整个人斯斯文文的,平时爱看书,是个爱咬文爵字的小秀才,手不能提,肩不能挑,看到杀生都要上去唐僧一样地念叨。
老刘今天有两喜,第一喜便是打倒了熊瞎子成为全庄最勇敢的人,第二喜便是他那个书呆子儿子竟然第一次拿起了刀!老刘家打猎后继有人了。
刘彻还来不及搞清状况,便被一脸激动的便宜爹拖去喝酒了。别说这长白山野果酿成的酒还真挺好喝的,刘彻喝了不少,然后因为这具身体实在太弱,直接就醉倒了。
刘彻醒来之后询问了一下屯里的村民,才大概知道了自己所处的时代背景。这个时候是明朝永乐三年,朝廷在哈勒珲河,也就是汉语的温水流域一带设置了哈勒珲卫,隶属于奴儿干都司。
总之天高皇帝远,这里汉人和少数民族混杂居住,风气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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