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寻欢就伤了两个女人的心,看来大明皇帝果真圣明,寻欢着实有“探花之雅”
如果说这三人的感情纠葛是命中注定的话,那么艺妓林仙儿的出现就是一种劫数,也许她本不该卷如这场风波,但是她却不得不卷入李寻欢的生命。
所有的悲欢离合都是命里的在劫难逃。也许你们不能携手共老,但那个人却又似非出现不可,这就是劫数。
为了让林诗音死心,李寻欢那股少年天真却在这时不合时宜地爆发了,他对林诗音说“厌倦了仇家追杀,恨透了浪迹天涯”并以此为借口想要离开她。
试问,凭他的“文可提笔安天下”又怎怕仇家?凭他的“武可马上定乾坤”又何惧天涯?两人都能看出对方的不舍却又偏偏互相折磨,死不认账。
拖泥带水的爱情是最悲贱的,甚至不值得可怜。
自己又借着“寻欢”之名来到了“万花楼”而偏偏又点了这个碧玉年华的林仙儿。林仙儿是个沦落风尘六年之久的艺妓,琴棋书画四书五经自然稍懂些,李寻欢作为一个骨子里的文人自然对其另眼相看,加之林仙儿自道:“小女子,卖艺不卖身,如今仍是处子。”就更对她少了份提防,多了份接受了。没有哪个男人不嫌弃脏了的女人,更何况这个探花游侠。
“都什么年头了,谁还关心卖艺不卖身?”这句话李寻欢其实是在狠狠地嘲笑自己,像是在对林诗音说:“都这年头了,谁还在意矢志不渝,相守一生?”
人都是一样的,在生活的某一方面只要是第一次接触的东西若觉得好,那便是天下都好。可若要是不好,那么就会觉得天下大抵皆是如此,仿佛世界就是针对他一样。所以与其把“初次”看的过重倒不如把心地放宽些,眼界放远些,因为后面等待你的才是最好的,而最好的永远是放在最后面的。如果你第一次就对未来失去信心,那么你势必会以恶劣的态度对待那些“迟来的好人”这样做不仅是伤害别人更是折磨自己。那些离开的人,她能忍心,你为什么不能宽心呢?
更离谱的事情也发生了,似乎所有为爱情昏了头的人,做的事无论疯狂还是荒诞,即使不可理喻细想来总觉得是在情理之中。
世上最复杂、最深沉、最难理解的恨就是因爱生恨。
龙啸天派人给李寻欢送来了喜帖,说是要李寻欢参加他们俩的新婚大喜。可想而知,这“请柬”二字当时对李寻欢而言就像是被判了死刑,立刻心灰意冷,与林诗音所有的斗气这时也该结束了,不过愤恨却已油然而生。不知情的林仙儿这时也才真正地被拉进泥沼,无法自拔。
李寻欢要娶了林仙儿,我想李寻欢这样做为的就是要告诉林诗音:“我不能让你们幸福地看着我笑,我宁愿要你们悲伤地看着我哭。即使输,也不能让你们看见我的狼狈不堪,可这真的是赢了吗?”
大婚之时,四人已成两家,却纠缠着三道恩怨情仇。
大街上,冤家总路窄,他们撞上了。李寻欢和龙啸天互相道喜。李寻欢下马贺道:“大哥,这是我家李园的地契就当小弟送与你们的新婚之礼。”
估计这时的李寻欢才觉得彻底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否则赠什么不好偏要赠房契。一个人要是没了家还能去哪儿?可想而知,此时的他已经给自己安排好了最好的去处---天涯。
当然这在林诗音看来似乎是一种刻意的羞辱,一个新婚燕尔的人居然在旧情人家结了婚,心里能不感慨万千吗?来日方长,触景生情,在所难免。于是她想起了报复,她把李寻欢曾经亲手给她戴上的银簪送与了林仙儿,意思也很明了:我不欠你的了,从此再无瓜葛。
两人各自奔赴向他人的洞房,相视一笑。
这时才觉得,世上最痛苦的笑,莫过于强颜欢笑。
新婚之夜,对林诗音和李寻欢而言应该是良辰好景虚设了。这时仍蒙在鼓里的林仙儿也该到了知道实情的时候,李寻欢满怀悲伤地望着她送给她一个木匣子,林仙儿打开一看:一万两白银和一纸信笺。
“相公,你给我这么多钱干什么?”
“权当是我对你的小小补偿。”
“补偿?你根本就不欠我啊。”
“拆开那封信你便知道了。”
林仙儿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颤抖地拆了那封信,上面赫然写着“休书”二字。这和李寻欢收到的“请柬”二字又有何差别!
世间的事情真是奇怪,没有绝对的美好,也没有绝对的糟糕,只有绝对的自寻烦恼。
林仙儿自然不能接受,一个好好的梦硬是在自己面前自顾自地破了,该是件多么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啊。
“为什么?是我哪儿做的不好吗?”
“不是,只是我不能娶你,否则会更愧疚的。”
“没关系的,不娶我可以,哪怕要我为奴为婢都可以。”
说这话时,她很激动但更多的是无助。
这时她居然在李寻欢面前脱了衣服想要用身体来留住他。一个女人为了留住心爱的男人做什么事情都是可以理解的,但不都是值得肯定的。可以卑微到尘埃里,但这种近乎愚蠢的行为是不值得的。因为这样的情况,男人几乎都是来者不拒的。
真正的留住和占有是他的灵魂而不是一具皮囊。
说实话,林仙儿的姿色已属上乘,堪称倾城。这样的诱惑估计没几个男人可以抵挡。但李寻欢可以,不仅仅因为他心有所属,更因为他是侠之大者,一个有君子之风的人。
一个真正有君子之风的人对待美的态度不是占有,而是尊重。他分得清什么是欲望,什么是欣赏。我想所谓的暴殄天物就是没有以合乎美的高贵态度去品味这份美。
看着李寻欢连自己的身体都拒绝的林仙儿此刻一定羞愧难当,毕竟她是个妓女出身,她怕李寻欢瞧不起她。又说道:“你以为钱就能拟补你对我的伤害吗?”
“那你要什么?”
“我要你的命!”
李寻欢立刻从袖间滑出一把飞刀直戳戳地就往心房捅去,林仙儿赶忙抓住了他的手说道:“你当真如此嫌弃我,就连死也不愿意与我在一起?”
李寻欢是不想死的,否则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能拦住他?他还有林诗音,还有他的天涯。他不想死也不能死,或许他以后能接受林仙儿,只是现在不行。
最终,他还是走了。一个刚失恋的人要想得到救赎只有两种方法:漫长的时间或是及时的新欢。
时间可以抹平一切创伤,短的悲凉,长的是遗忘。
李寻欢的文学底蕴里包含了太多的儒家思想,喜新厌旧,另寻新欢对他而言不是不可能,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在林仙儿的心里是断断不能对李寻欢放手的,因为自她十岁进入妓院以来,见惯了风流浪子,看尽了负心薄幸,所有的男人在她眼里似乎都是脏的。唯独这李寻欢,寻欢而不作乐,女色不亲。最重要的是对林诗音的痴心一片,让她认定了这是个好男人。因为对女人而言专情比任何形式的保证都要靠谱,就算不是对自己,也是值得深交依靠的。
此时的林诗音与龙啸天正在在洞房之内,花烛之间。本该床第之私男欢女爱,此刻却相顾无言,面露愁色。
林诗音说:“给我些时日,我就能忘掉他。”
龙啸天此时倒也君子:“好,我愿意等,哪怕是等一辈子。”
林诗音是否能忘得了李寻欢我们姑且不谈,只是这龙啸天一句“我愿意等你一辈子”和之前那句“我誓要李寻欢痛苦折磨一辈子”过于自相矛盾了,一辈子的痛苦此刻在他们三人之间才刚刚开始。
那句“冤冤相报何时了”真是至真之理,对于怨恨唯有及时放下才是真正的解脱,否则互相拉扯,两败俱伤。就算哪天真的“复仇”成功了,等你的不是大快人心,而是黯然神伤。因为你为了报仇付出了太多,也错过了太多,不仅仅是时间,还有那些在你复仇路上出现的人,发生的事。
生活总要继续,少一些较劲,多一些宽心,这就是放下。
李寻欢,一叠飞刀,一壶浊酒,一面萧索的身影,走向了他的天涯。也许浪子是没有归宿的,多情本是固然,但义气和自由却显得更加重要。他的天涯不只是天涯,更是逃避,以为不触景便可不生情。正如纳兰容若给惠儿作的那阙画堂春“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消魂。”两个人只要心存不舍,无论距离,不数时间,皆是“一种相思,两处闲愁。”
寻欢就伤了两个女人的心,看来大明皇帝果真圣明,寻欢着实有“探花之雅”
如果说这三人的感情纠葛是命中注定的话,那么艺妓林仙儿的出现就是一种劫数,也许她本不该卷如这场风波,但是她却不得不卷入李寻欢的生命。
所有的悲欢离合都是命里的在劫难逃。也许你们不能携手共老,但那个人却又似非出现不可,这就是劫数。
为了让林诗音死心,李寻欢那股少年天真却在这时不合时宜地爆发了,他对林诗音说“厌倦了仇家追杀,恨透了浪迹天涯”并以此为借口想要离开她。
试问,凭他的“文可提笔安天下”又怎怕仇家?凭他的“武可马上定乾坤”又何惧天涯?两人都能看出对方的不舍却又偏偏互相折磨,死不认账。
拖泥带水的爱情是最悲贱的,甚至不值得可怜。
自己又借着“寻欢”之名来到了“万花楼”而偏偏又点了这个碧玉年华的林仙儿。林仙儿是个沦落风尘六年之久的艺妓,琴棋书画四书五经自然稍懂些,李寻欢作为一个骨子里的文人自然对其另眼相看,加之林仙儿自道:“小女子,卖艺不卖身,如今仍是处子。”就更对她少了份提防,多了份接受了。没有哪个男人不嫌弃脏了的女人,更何况这个探花游侠。
“都什么年头了,谁还关心卖艺不卖身?”这句话李寻欢其实是在狠狠地嘲笑自己,像是在对林诗音说:“都这年头了,谁还在意矢志不渝,相守一生?”
人都是一样的,在生活的某一方面只要是第一次接触的东西若觉得好,那便是天下都好。可若要是不好,那么就会觉得天下大抵皆是如此,仿佛世界就是针对他一样。所以与其把“初次”看的过重倒不如把心地放宽些,眼界放远些,因为后面等待你的才是最好的,而最好的永远是放在最后面的。如果你第一次就对未来失去信心,那么你势必会以恶劣的态度对待那些“迟来的好人”这样做不仅是伤害别人更是折磨自己。那些离开的人,她能忍心,你为什么不能宽心呢?
更离谱的事情也发生了,似乎所有为爱情昏了头的人,做的事无论疯狂还是荒诞,即使不可理喻细想来总觉得是在情理之中。
世上最复杂、最深沉、最难理解的恨就是因爱生恨。
龙啸天派人给李寻欢送来了喜帖,说是要李寻欢参加他们俩的新婚大喜。可想而知,这“请柬”二字当时对李寻欢而言就像是被判了死刑,立刻心灰意冷,与林诗音所有的斗气这时也该结束了,不过愤恨却已油然而生。不知情的林仙儿这时也才真正地被拉进泥沼,无法自拔。
李寻欢要娶了林仙儿,我想李寻欢这样做为的就是要告诉林诗音:“我不能让你们幸福地看着我笑,我宁愿要你们悲伤地看着我哭。即使输,也不能让你们看见我的狼狈不堪,可这真的是赢了吗?”
大婚之时,四人已成两家,却纠缠着三道恩怨情仇。
大街上,冤家总路窄,他们撞上了。李寻欢和龙啸天互相道喜。李寻欢下马贺道:“大哥,这是我家李园的地契就当小弟送与你们的新婚之礼。”
估计这时的李寻欢才觉得彻底没有挽回的余地了,否则赠什么不好偏要赠房契。一个人要是没了家还能去哪儿?可想而知,此时的他已经给自己安排好了最好的去处---天涯。
当然这在林诗音看来似乎是一种刻意的羞辱,一个新婚燕尔的人居然在旧情人家结了婚,心里能不感慨万千吗?来日方长,触景生情,在所难免。于是她想起了报复,她把李寻欢曾经亲手给她戴上的银簪送与了林仙儿,意思也很明了:我不欠你的了,从此再无瓜葛。
两人各自奔赴向他人的洞房,相视一笑。
这时才觉得,世上最痛苦的笑,莫过于强颜欢笑。
新婚之夜,对林诗音和李寻欢而言应该是良辰好景虚设了。这时仍蒙在鼓里的林仙儿也该到了知道实情的时候,李寻欢满怀悲伤地望着她送给她一个木匣子,林仙儿打开一看:一万两白银和一纸信笺。
“相公,你给我这么多钱干什么?”
“权当是我对你的小小补偿。”
“补偿?你根本就不欠我啊。”
“拆开那封信你便知道了。”
林仙儿似乎察觉到了什么,颤抖地拆了那封信,上面赫然写着“休书”二字。这和李寻欢收到的“请柬”二字又有何差别!
世间的事情真是奇怪,没有绝对的美好,也没有绝对的糟糕,只有绝对的自寻烦恼。
林仙儿自然不能接受,一个好好的梦硬是在自己面前自顾自地破了,该是件多么让人难以接受的事情啊。
“为什么?是我哪儿做的不好吗?”
“不是,只是我不能娶你,否则会更愧疚的。”
“没关系的,不娶我可以,哪怕要我为奴为婢都可以。”
说这话时,她很激动但更多的是无助。
这时她居然在李寻欢面前脱了衣服想要用身体来留住他。一个女人为了留住心爱的男人做什么事情都是可以理解的,但不都是值得肯定的。可以卑微到尘埃里,但这种近乎愚蠢的行为是不值得的。因为这样的情况,男人几乎都是来者不拒的。
真正的留住和占有是他的灵魂而不是一具皮囊。
说实话,林仙儿的姿色已属上乘,堪称倾城。这样的诱惑估计没几个男人可以抵挡。但李寻欢可以,不仅仅因为他心有所属,更因为他是侠之大者,一个有君子之风的人。
一个真正有君子之风的人对待美的态度不是占有,而是尊重。他分得清什么是欲望,什么是欣赏。我想所谓的暴殄天物就是没有以合乎美的高贵态度去品味这份美。
看着李寻欢连自己的身体都拒绝的林仙儿此刻一定羞愧难当,毕竟她是个妓女出身,她怕李寻欢瞧不起她。又说道:“你以为钱就能拟补你对我的伤害吗?”
“那你要什么?”
“我要你的命!”
李寻欢立刻从袖间滑出一把飞刀直戳戳地就往心房捅去,林仙儿赶忙抓住了他的手说道:“你当真如此嫌弃我,就连死也不愿意与我在一起?”
李寻欢是不想死的,否则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女子能拦住他?他还有林诗音,还有他的天涯。他不想死也不能死,或许他以后能接受林仙儿,只是现在不行。
最终,他还是走了。一个刚失恋的人要想得到救赎只有两种方法:漫长的时间或是及时的新欢。
时间可以抹平一切创伤,短的悲凉,长的是遗忘。
李寻欢的文学底蕴里包含了太多的儒家思想,喜新厌旧,另寻新欢对他而言不是不可能,只是时间的问题。而在林仙儿的心里是断断不能对李寻欢放手的,因为自她十岁进入妓院以来,见惯了风流浪子,看尽了负心薄幸,所有的男人在她眼里似乎都是脏的。唯独这李寻欢,寻欢而不作乐,女色不亲。最重要的是对林诗音的痴心一片,让她认定了这是个好男人。因为对女人而言专情比任何形式的保证都要靠谱,就算不是对自己,也是值得深交依靠的。
此时的林诗音与龙啸天正在在洞房之内,花烛之间。本该床第之私男欢女爱,此刻却相顾无言,面露愁色。
林诗音说:“给我些时日,我就能忘掉他。”
龙啸天此时倒也君子:“好,我愿意等,哪怕是等一辈子。”
林诗音是否能忘得了李寻欢我们姑且不谈,只是这龙啸天一句“我愿意等你一辈子”和之前那句“我誓要李寻欢痛苦折磨一辈子”过于自相矛盾了,一辈子的痛苦此刻在他们三人之间才刚刚开始。
那句“冤冤相报何时了”真是至真之理,对于怨恨唯有及时放下才是真正的解脱,否则互相拉扯,两败俱伤。就算哪天真的“复仇”成功了,等你的不是大快人心,而是黯然神伤。因为你为了报仇付出了太多,也错过了太多,不仅仅是时间,还有那些在你复仇路上出现的人,发生的事。
生活总要继续,少一些较劲,多一些宽心,这就是放下。
李寻欢,一叠飞刀,一壶浊酒,一面萧索的身影,走向了他的天涯。也许浪子是没有归宿的,多情本是固然,但义气和自由却显得更加重要。他的天涯不只是天涯,更是逃避,以为不触景便可不生情。正如纳兰容若给惠儿作的那阙画堂春“一生一代一双人,争教两处消魂。”两个人只要心存不舍,无论距离,不数时间,皆是“一种相思,两处闲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