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自摆乌龙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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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随着警察下楼来,一辆警车已经停在楼梯口。上官云清也跟着下来了,我正要上车。
“等等!”
上官云清说道,“我说两位警官,你看我和你们陈生所长很熟悉,前几天我们还见过面,赵波是我表弟,能让他坐我的车吗,我负责送他到你们所里。”
表弟?我靠,男朋友没戏就攀我做表弟,这上官还真是有意思。貌似很多白痴意淫小说里,表哥表妹之类的角色之间都是很暧昧的哦。
两个警察两人面面相觑,显然不认识上官云清,还是那个胖警察说道:“对不起,根据我们的规定,你的要求我们不能答应。走吧,上车!”
我上了车,坐在车后面,通过后挡风玻璃,我看到上官云清正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开门上了她那辆奔驰车。
经过几条街道,穿过一条长长的巷子,我被带到了鱼峰区派出所,一进大门迎面是一面写着"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的墙,后面是一栋三层小楼,我四处扫了一下,发现一辆奥迪A6正停在院子一角,四个轮胎已经漏了气,车子的一侧被刮了几道划痕,很明显就是昨天晚上我扎的车子。我心头一紧,我靠,车子都被当成证物弄来了,看来昨晚弄的这一茬可不是什么好糊弄的啊。
跟随着那两位警察,我被带到了一间审讯室,两张简易的办公桌前面更为空旷的地方放着一张椅子,我被带到那张椅子坐了上去。我打量了一下,发现其中的一张办公桌上上放了几本厚厚的电话号码黄页,几根警棍就放在上面,书的中间和旁边都有些残破,我靠,这不会是刑讯逼供用的吧,听说压上重物,再拿警棍重击,能够把你打得吐血,身上却看不出伤来。再抬头,对面墙上"坦白从宽,抗议从严"几个红色的大字很醒目。
我对这几个大字很是反感。电影里经常听到警察对被抓捕的人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在法庭上作为对你不利的证据。你有权请律师,并可要求在讯问的过程中有律师在场。在讯问的过程中,你可随时要求行使这些权利,有权不回答问题或者不作出任何陈述。"这句话出现的频率是如此之高,相信几乎每个人都耳熟能详。这也是西方国家经过成千上万次的司法实践中得出的一套做法。
但在这里,所谓的"沉默权"是不存在的,讯问中往往也不会有律师在场的。
对于被带到这里的人来说,你是被推定为有罪的,有罪的人必须坦白,以坦白换取宽大。"坦白"就意味着你必须说话,"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被认为是一个嫌疑人应尽的义务和从宽的出路。对于提问不回答,选择"沉默"的顽固分子来说,那就是认罪态度不好,就是拒不交待,意味着你是抗拒的,不配合的,是对立的,面临的将是更重的惩罚,或者是刑讯逼供。冤假错案也许就在这样一声声威逼或者是痛苦的哀嚎中被炮制出笼了。
当然,这只是我主观的臆测,因为派出所我是第一次来,所谓的合法程序我没有亲身经历过,不知道厉害。但这国家暴力机关无处不透露出来的森冷威严,让我很不舒服,让我惶然,让我焦虑,两个警察把我带进来后,就出去了,没有人再理睬我,时间一分钟一分钟的过去了,我像被他们遗忘了,房间很小,四围的墙壁一次次的向我压来,我压抑而孤单,几乎喘不过气来,我盯着对面墙上黑洞洞的摄像头,摄像头下方一个小点不时闪着红光的,表明那摄像头一直在工作着,我感觉到他们在注视我,感到他们是存在的。我是他们眼中的罪人。
我想我是多虑了,我所涉及的事情目前来说应该还是治安案件范畴,还没有什么糟糕的迹象表明已经上升到刑事的层面了,这从我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被带上手铐可以看出。想到这我有些舒了一口气,直到这时我才空出脑子来,意识到自己还有一丝权利,我陶出了烟盒,抽出一根点上,深深的吸上一口,把烟灰弹到了侧到我胸前的侧板上,一个嵌在上面的烟灰缸里。烟灰缸里留有几根只吸了几口就被匆忙摁灭的烟屁股,从那扭曲的烟身我读出了吸烟者的焦虑烦躁,焦褐色的烟灰缸也让我知道吸烟是你可以要求的一项权利,这是促使你"坦白"的人文关怀,搞不好你没带打火机,或者手被拷住不方便,警察还会帮你点上香烟,在你愿意"坦白"的时候能允许的都是被允许的,否则,能允许的都将是被剥夺的。
沉默是不可能的。我在脑海里重复着应对问答的攻防演练,一遍一遍的推倒又重来,搅动着自己的智慧考虑着怎么样才能够让自己摆脱或者将责任降到最低。
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是本能,没有人会在自己受到伤害时无动于衷,即使是杀人者,面对死的惩罚,他也有着调动一切合法手段避免死亡的权利,这不是荒诞不经,也不应受到指责,然而世人多对罪大恶极之人义愤填膺,巴不得其速死毁灭才好,即便是蒙冤的好人,在不明察的情况下,往往也成了义愤盲目宣泄的牺牲品。
即使我是生着的坏人,仍有着辩驳和申述的自由,我决定没有见到什么真凭实据之前,我将如粪坑里的石头一样拼命周旋,而不是什么见鬼的"坦白"。
我做好了一切战斗的准备,精神上的,肉体上的,我都做好了准备,我担心的是昨晚没吃上牛肉,不知道抗打击的能力会不会很糟糕。我在想着如果我被灌了催眠水,然后在我头上放鞭炮我会不会醒来?我胡思乱想着,忐忑而惶惶,面对国家政权机器的时候,你会感到自己很渺小。在我准备再点上一根香烟时,门被打开了,进来了三个人,先前的两个警察,还有一个女人。那个女人让我吃了一惊,竟然是方静,她也被带来了?她的出现让我先前所做的一切准备瞬间崩溃了,如果分开审讯,我的任何狡辩和抵赖都是徒劳的,将会出现不是她受苦就是我受罪的局面,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我怎么能让方静受苦呢?
方静看到了我,瞟了一眼已经被烟头填满的烟灰缸,轻轻对我一笑,好像看到我狼狈的样子她很开心的样子。我靠,她这时候还笑得出来啊,这女人的心不知道是什么做的,看到自己的情夫这样了,还若无其事。
“是他吗?”
一个警察问道。
“是的。”
方静答到。
“你决定放弃对他的指控吗?不再追究他破坏车子的事吗?”
那警察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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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跟随着警察下楼来,一辆警车已经停在楼梯口。上官云清也跟着下来了,我正要上车。
“等等!”
上官云清说道,“我说两位警官,你看我和你们陈生所长很熟悉,前几天我们还见过面,赵波是我表弟,能让他坐我的车吗,我负责送他到你们所里。”
表弟?我靠,男朋友没戏就攀我做表弟,这上官还真是有意思。貌似很多白痴意淫小说里,表哥表妹之类的角色之间都是很暧昧的哦。
两个警察两人面面相觑,显然不认识上官云清,还是那个胖警察说道:“对不起,根据我们的规定,你的要求我们不能答应。走吧,上车!”
我上了车,坐在车后面,通过后挡风玻璃,我看到上官云清正一边打着电话,一边开门上了她那辆奔驰车。
经过几条街道,穿过一条长长的巷子,我被带到了鱼峰区派出所,一进大门迎面是一面写着"为人民服务"几个大字的墙,后面是一栋三层小楼,我四处扫了一下,发现一辆奥迪A6正停在院子一角,四个轮胎已经漏了气,车子的一侧被刮了几道划痕,很明显就是昨天晚上我扎的车子。我心头一紧,我靠,车子都被当成证物弄来了,看来昨晚弄的这一茬可不是什么好糊弄的啊。
跟随着那两位警察,我被带到了一间审讯室,两张简易的办公桌前面更为空旷的地方放着一张椅子,我被带到那张椅子坐了上去。我打量了一下,发现其中的一张办公桌上上放了几本厚厚的电话号码黄页,几根警棍就放在上面,书的中间和旁边都有些残破,我靠,这不会是刑讯逼供用的吧,听说压上重物,再拿警棍重击,能够把你打得吐血,身上却看不出伤来。再抬头,对面墙上"坦白从宽,抗议从严"几个红色的大字很醒目。
我对这几个大字很是反感。电影里经常听到警察对被抓捕的人说:"你有权保持沉默,但你所说的每一句话都会在法庭上作为对你不利的证据。你有权请律师,并可要求在讯问的过程中有律师在场。在讯问的过程中,你可随时要求行使这些权利,有权不回答问题或者不作出任何陈述。"这句话出现的频率是如此之高,相信几乎每个人都耳熟能详。这也是西方国家经过成千上万次的司法实践中得出的一套做法。
但在这里,所谓的"沉默权"是不存在的,讯问中往往也不会有律师在场的。
对于被带到这里的人来说,你是被推定为有罪的,有罪的人必须坦白,以坦白换取宽大。"坦白"就意味着你必须说话,"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被认为是一个嫌疑人应尽的义务和从宽的出路。对于提问不回答,选择"沉默"的顽固分子来说,那就是认罪态度不好,就是拒不交待,意味着你是抗拒的,不配合的,是对立的,面临的将是更重的惩罚,或者是刑讯逼供。冤假错案也许就在这样一声声威逼或者是痛苦的哀嚎中被炮制出笼了。
当然,这只是我主观的臆测,因为派出所我是第一次来,所谓的合法程序我没有亲身经历过,不知道厉害。但这国家暴力机关无处不透露出来的森冷威严,让我很不舒服,让我惶然,让我焦虑,两个警察把我带进来后,就出去了,没有人再理睬我,时间一分钟一分钟的过去了,我像被他们遗忘了,房间很小,四围的墙壁一次次的向我压来,我压抑而孤单,几乎喘不过气来,我盯着对面墙上黑洞洞的摄像头,摄像头下方一个小点不时闪着红光的,表明那摄像头一直在工作着,我感觉到他们在注视我,感到他们是存在的。我是他们眼中的罪人。
我想我是多虑了,我所涉及的事情目前来说应该还是治安案件范畴,还没有什么糟糕的迹象表明已经上升到刑事的层面了,这从我一直到现在都没有被带上手铐可以看出。想到这我有些舒了一口气,直到这时我才空出脑子来,意识到自己还有一丝权利,我陶出了烟盒,抽出一根点上,深深的吸上一口,把烟灰弹到了侧到我胸前的侧板上,一个嵌在上面的烟灰缸里。烟灰缸里留有几根只吸了几口就被匆忙摁灭的烟屁股,从那扭曲的烟身我读出了吸烟者的焦虑烦躁,焦褐色的烟灰缸也让我知道吸烟是你可以要求的一项权利,这是促使你"坦白"的人文关怀,搞不好你没带打火机,或者手被拷住不方便,警察还会帮你点上香烟,在你愿意"坦白"的时候能允许的都是被允许的,否则,能允许的都将是被剥夺的。
沉默是不可能的。我在脑海里重复着应对问答的攻防演练,一遍一遍的推倒又重来,搅动着自己的智慧考虑着怎么样才能够让自己摆脱或者将责任降到最低。
趋利避害是人的天性,是本能,没有人会在自己受到伤害时无动于衷,即使是杀人者,面对死的惩罚,他也有着调动一切合法手段避免死亡的权利,这不是荒诞不经,也不应受到指责,然而世人多对罪大恶极之人义愤填膺,巴不得其速死毁灭才好,即便是蒙冤的好人,在不明察的情况下,往往也成了义愤盲目宣泄的牺牲品。
即使我是生着的坏人,仍有着辩驳和申述的自由,我决定没有见到什么真凭实据之前,我将如粪坑里的石头一样拼命周旋,而不是什么见鬼的"坦白"。
我做好了一切战斗的准备,精神上的,肉体上的,我都做好了准备,我担心的是昨晚没吃上牛肉,不知道抗打击的能力会不会很糟糕。我在想着如果我被灌了催眠水,然后在我头上放鞭炮我会不会醒来?我胡思乱想着,忐忑而惶惶,面对国家政权机器的时候,你会感到自己很渺小。在我准备再点上一根香烟时,门被打开了,进来了三个人,先前的两个警察,还有一个女人。那个女人让我吃了一惊,竟然是方静,她也被带来了?她的出现让我先前所做的一切准备瞬间崩溃了,如果分开审讯,我的任何狡辩和抵赖都是徒劳的,将会出现不是她受苦就是我受罪的局面,这是我不愿意看到的,我怎么能让方静受苦呢?
方静看到了我,瞟了一眼已经被烟头填满的烟灰缸,轻轻对我一笑,好像看到我狼狈的样子她很开心的样子。我靠,她这时候还笑得出来啊,这女人的心不知道是什么做的,看到自己的情夫这样了,还若无其事。
“是他吗?”
一个警察问道。
“是的。”
方静答到。
“你决定放弃对他的指控吗?不再追究他破坏车子的事吗?”
那警察又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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