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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为一个合格的工作狂,原本林思暮还真打算加加班的,后来是大少提醒说,这事儿应该跟秦队商量一下。
原本她还觉得没什么必要,结果下班的时候秦队来接人,她才总算真正意识到,自己现在恋爱了,不是一个人了。
于是,班当然是加不成了,好在她回头跟大少提这个事的时候,大少也没有笑话她,只还是那句话,对秦队好一点。
一路上,林思暮总在想,大少一直这么说是不是在暗示她什么?
她对秦队真的那么不好吗?
于是她仔细地回想了这几年发生的所有所有事,越想她心里越发虚,越想她心里越愧疚……
原来,不接受一个暗恋自己多年的男人,其实就是对他的不够好。
虽然她有自己的理由,但说不出来的理由就不算是理由,所以,她对秦队不好的印象,恐怕此生也难以从大少的脑海里磨灭了。
好在,秦队是个铁铮铮的糙汉子,对于这些细节的事情他几完全无感,只觉得林思暮肯接受他这个人,他就已赚到全世界。
‘单纯’的男人就是这么容易满足,林思暮偷偷看了他一眼,自己的心也满足了。
至少,有句话林楠那丫头没有说错:能遇到秦君朝这样的好男人,她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银河系!
想着想着倒到了吃饭的地方,林思暮一抬头,人却给吓了一大跳:“为什么要订这么贵的餐厅啊?”
一听这话,秦大队长反倒紧张了一把:“你不喜欢?”
林思暮摇摇头:“只是觉得太浪费了,就我们两个人吃饭而已……”
虽然林家只是小门小户,但做为宋天烨的首席助理,就算自己没钱吃这么贵的法国大餐,但跟在老板的身后她也沾过不少光。
老实说,好吃归好吃,但林思暮总觉得太浪费。
虽说以她现在的工资吃这个完全吃得起,但她还是觉得秦队太过大手笔,毕竟以这里的消费,一顿下来吃个两三千块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第一次约会嘛!都说要隆重一下,以后就随你意了。”
知道她不是不喜欢这里秦队就放了心。
为了配合今天的晚餐,他特意又穿了西装,而林思暮平时上班穿的套装也都十分得体,所以两人只那么并肩站在那里亦如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虽说是个糙汉子,但毕竟出身名门的,所以秦队正儿八经起来的样子也十分的绅士。不但亲自搂着她走到他们预订的餐桌前,还主动替她拉开椅子,一切的一切,都是林思暮从前不敢奢望的……
她人坐下来,却还是忍不住问了他一句:“这些,你都跟谁学的?”
“没找谁,我就是看的书!”
“看书?”
闻声,秦队点着,又憨厚地一笑:“书店里不是有卖的么?泡妞36计之类的……”
“噗!”
忍不住喷了一下,林思暮要笑不笑地忍得难受死了:“看那些你也不怕学坏?”
“唔!我可就愁着学不坏……”
林思暮:“……”
说完才意识到自己那话太直接了,秦君朝倒也没觉得不好意思,只说:“吓到你了吧?其实我不是那个意思啊!我就是想,平时我是太不主动了,要不然,我们说不定早几年就能在一起……”
质朴的话语,比起任何情话都更能打动人心。
林思暮不是那也种单纯的小女生,更不是别人三两句好话就能哄得她相信的女人,但秦队说的话,每一个字她都相信。
她看着他,良久,忽而问:“秦君朝,你为什么喜欢我?”
他不喜欢她再叫他秦队,因为他说不喜欢被她当成同事,所以,她叫他秦君朝,虽然还是有些生份的叫法,但,老公那种称呼,对小女孩来说可能就不过是个称呼,对她这样的成熟女人来说,其实是一种托付。
她还没有完完全全做好准备把自己彻底托付给这个男人,所以,他能不能最后成为自己的老公,她还需要时间来考虑。
不过,在考虑之前,她想问的,还是要问个清楚,比如这一句,俗到不能再俗的他为什么喜欢她。
“喜欢还要理由么?是看对眼了呗!有感觉了呗!”
秦队似是没料到林思暮这么理智的女人也会问这样的问题,他随是随心地答,但答案太漂亮反而让林思暮摇起了头:“你不是那样的人。”
秦君朝闻声不语,林思暮却又一针见血:“你不是那种可能一见钟情的人... -->>
做为一个合格的工作狂,原本林思暮还真打算加加班的,后来是大少提醒说,这事儿应该跟秦队商量一下。
原本她还觉得没什么必要,结果下班的时候秦队来接人,她才总算真正意识到,自己现在恋爱了,不是一个人了。
于是,班当然是加不成了,好在她回头跟大少提这个事的时候,大少也没有笑话她,只还是那句话,对秦队好一点。
一路上,林思暮总在想,大少一直这么说是不是在暗示她什么?
她对秦队真的那么不好吗?
于是她仔细地回想了这几年发生的所有所有事,越想她心里越发虚,越想她心里越愧疚……
原来,不接受一个暗恋自己多年的男人,其实就是对他的不够好。
虽然她有自己的理由,但说不出来的理由就不算是理由,所以,她对秦队不好的印象,恐怕此生也难以从大少的脑海里磨灭了。
好在,秦队是个铁铮铮的糙汉子,对于这些细节的事情他几完全无感,只觉得林思暮肯接受他这个人,他就已赚到全世界。
‘单纯’的男人就是这么容易满足,林思暮偷偷看了他一眼,自己的心也满足了。
至少,有句话林楠那丫头没有说错:能遇到秦君朝这样的好男人,她上辈子一定是拯救了银河系!
想着想着倒到了吃饭的地方,林思暮一抬头,人却给吓了一大跳:“为什么要订这么贵的餐厅啊?”
一听这话,秦大队长反倒紧张了一把:“你不喜欢?”
林思暮摇摇头:“只是觉得太浪费了,就我们两个人吃饭而已……”
虽然林家只是小门小户,但做为宋天烨的首席助理,就算自己没钱吃这么贵的法国大餐,但跟在老板的身后她也沾过不少光。
老实说,好吃归好吃,但林思暮总觉得太浪费。
虽说以她现在的工资吃这个完全吃得起,但她还是觉得秦队太过大手笔,毕竟以这里的消费,一顿下来吃个两三千块都是很正常的事情。
“第一次约会嘛!都说要隆重一下,以后就随你意了。”
知道她不是不喜欢这里秦队就放了心。
为了配合今天的晚餐,他特意又穿了西装,而林思暮平时上班穿的套装也都十分得体,所以两人只那么并肩站在那里亦如同一道靓丽的风景线。
虽说是个糙汉子,但毕竟出身名门的,所以秦队正儿八经起来的样子也十分的绅士。不但亲自搂着她走到他们预订的餐桌前,还主动替她拉开椅子,一切的一切,都是林思暮从前不敢奢望的……
她人坐下来,却还是忍不住问了他一句:“这些,你都跟谁学的?”
“没找谁,我就是看的书!”
“看书?”
闻声,秦队点着,又憨厚地一笑:“书店里不是有卖的么?泡妞36计之类的……”
“噗!”
忍不住喷了一下,林思暮要笑不笑地忍得难受死了:“看那些你也不怕学坏?”
“唔!我可就愁着学不坏……”
林思暮:“……”
说完才意识到自己那话太直接了,秦君朝倒也没觉得不好意思,只说:“吓到你了吧?其实我不是那个意思啊!我就是想,平时我是太不主动了,要不然,我们说不定早几年就能在一起……”
质朴的话语,比起任何情话都更能打动人心。
林思暮不是那也种单纯的小女生,更不是别人三两句好话就能哄得她相信的女人,但秦队说的话,每一个字她都相信。
她看着他,良久,忽而问:“秦君朝,你为什么喜欢我?”
他不喜欢她再叫他秦队,因为他说不喜欢被她当成同事,所以,她叫他秦君朝,虽然还是有些生份的叫法,但,老公那种称呼,对小女孩来说可能就不过是个称呼,对她这样的成熟女人来说,其实是一种托付。
她还没有完完全全做好准备把自己彻底托付给这个男人,所以,他能不能最后成为自己的老公,她还需要时间来考虑。
不过,在考虑之前,她想问的,还是要问个清楚,比如这一句,俗到不能再俗的他为什么喜欢她。
“喜欢还要理由么?是看对眼了呗!有感觉了呗!”
秦队似是没料到林思暮这么理智的女人也会问这样的问题,他随是随心地答,但答案太漂亮反而让林思暮摇起了头:“你不是那样的人。”
秦君朝闻声不语,林思暮却又一针见血:“你不是那种可能一见钟情的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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