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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bsp; 据他所见,就算是那些大教派的圣武士,或者是贵族骑士们,一般也只穿着普通的全身甲,无非铠甲的工艺更好、钢质更好,甚至于可能镶嵌了一块附魔的护心镜之类……但像这种整体附魔的铠甲,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哦,可能不是第一次,沙洛佛克身上那件估计多半也是,可惜被打烂了,又被火烧成了废品,最后还不知道被地精还是什么东西给拿走了……
来到这个世界也大半个月了,潘龙还是第一次见到大致完好的附魔全身甲。
能穿着这种铠甲的人,就算不是沙洛佛克那种煞星,估计也差不了太多。就凭这个部落里面十来个半食人魔,打得过才有鬼!
“很久以前传下来的,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半食人魔术士也就是这个小部落的长老,满不在乎地说,“你喜欢的话,就拿这个换那戒指。”
“这东西我不要。”他很老实地摇头,“而且我建议你们吧……最好把它埋地下去,谁都别告诉。这东西不是开玩笑的,一旦暴露,绝对会有人来杀你们全家!”
长老愣了一下,略一思索,绿色的脸顿时就有些发白。
“那我赠送吧。”他说,“送给你好了。”
潘龙瞪起了眼睛:“你这人不厚道啊!这东西给了我,麻烦也就给了我。我平时不穿这种金属甲的,要它有什么用?难道还要运到博德之门卖掉?万一遇到认识原主人的家伙怎么办?”
长老尴尬地笑了:“那么……我再贴点别的东西给你?”
潘龙无语。
(谁说这些半食人魔耿直的?耿直个屁啊!他们连移祸江东之计都会!)
但他现在真的是需要钱,而这套铠甲真的是可以卖大价钱。
像这样一套铠甲,拿到博德之门的黑市去,一开口两千金币,绝对立刻就能卖掉黑市商人稍稍修改一下它,转手就能卖出至少双倍的价钱。
但他可不会就这么收下这件铠甲,它是赃物,而且背后可能还有很大的麻烦。如果说送到博德之门的黑市,它能够值两千金币,那么此时此地,它最多只能值五百……还是友情价。
他的那枚戒指可绝对不止这个价码,不仅仅不止,而且还要高出很多很多。
巫术戒指是戒指类魔法装备里面相当昂贵的那一类,就算他这枚只是其中最低级的,只能增加一环法术的法术位,价值也是要用“万”来计算的。
这样一枚戒指,也许就能换到不止一个次元袋,还是最高级的那种。
但看半食人魔长老的神情,他就知道,对方无论如何也想要买下它。那么自己就只能麻烦一点,在这里换一些价值相当甚至更高的东西了。
最终,潘龙从这个半食人魔村落带走了一大堆的武器装备,几乎把他们历年来积攒的战利品扫荡一空。
即便这样,长老也满脸笑容,十分满意。
就价值来说,肯定是他们付出得比较多。但正所谓“劳动决定价值,需求决定价格”(尽管这话他们肯定没听说过),这些武器铠甲对于身材高大的半食人魔们来说并不适用,但那枚戒指却不一样。
他看着左手,食指上的一枚戒指正在阳光下闪烁。
“魔法戒指真不愧是世界上的珍宝,光是能够根据体型改变大小,就比别的一切魔法装备都强了!”
赶着装满货物的马车,潘龙又一次来到了贝尔苟斯特,交割了这次的战利品,获得了六百金币。
“你一个人的效率,抵得上我们两三支小队。”那个女军官饶有兴趣地说,“有兴趣加入我们火焰之拳佣兵团吗?你肯来的话,直接就能成为小队长。”
潘龙摇头:“我不习惯加入组织受人约束,而且……这是我最后一次做这门生意了,接下来我要去博德之门。”
“去博德之门干什么?”
“我已经攒够了钱,要去买一个次元袋。”
女军官笑了:“买了次元袋之后呢?你总归还要再赚钱的吧,总不能让次元袋空着。”
“到时候再说吧。”
(到时候,我大概都不在这个世界了。)
潘龙摇摇头,这次连洗澡和住宿都没有,直接驾着马车,离开了贝尔苟斯特。
一周之后,他抵达了这一带最大的城市“博德之门”,找了个黑市将不需要的东西全部出售掉之后,他的金钱达到了三万这个惊人的数字。
一口气买下了三个高级的次元袋,他看着那三个黑色的皮革袋子,满意地笑了。
笑过之后,他却又轻轻地叹了口气。
“这袋子上的黑色,可分明都是凝固的鲜血啊……”
nbsp; 据他所见,就算是那些大教派的圣武士,或者是贵族骑士们,一般也只穿着普通的全身甲,无非铠甲的工艺更好、钢质更好,甚至于可能镶嵌了一块附魔的护心镜之类……但像这种整体附魔的铠甲,他还是第一次见到!
哦,可能不是第一次,沙洛佛克身上那件估计多半也是,可惜被打烂了,又被火烧成了废品,最后还不知道被地精还是什么东西给拿走了……
来到这个世界也大半个月了,潘龙还是第一次见到大致完好的附魔全身甲。
能穿着这种铠甲的人,就算不是沙洛佛克那种煞星,估计也差不了太多。就凭这个部落里面十来个半食人魔,打得过才有鬼!
“很久以前传下来的,也不知道是怎么来的。”半食人魔术士也就是这个小部落的长老,满不在乎地说,“你喜欢的话,就拿这个换那戒指。”
“这东西我不要。”他很老实地摇头,“而且我建议你们吧……最好把它埋地下去,谁都别告诉。这东西不是开玩笑的,一旦暴露,绝对会有人来杀你们全家!”
长老愣了一下,略一思索,绿色的脸顿时就有些发白。
“那我赠送吧。”他说,“送给你好了。”
潘龙瞪起了眼睛:“你这人不厚道啊!这东西给了我,麻烦也就给了我。我平时不穿这种金属甲的,要它有什么用?难道还要运到博德之门卖掉?万一遇到认识原主人的家伙怎么办?”
长老尴尬地笑了:“那么……我再贴点别的东西给你?”
潘龙无语。
(谁说这些半食人魔耿直的?耿直个屁啊!他们连移祸江东之计都会!)
但他现在真的是需要钱,而这套铠甲真的是可以卖大价钱。
像这样一套铠甲,拿到博德之门的黑市去,一开口两千金币,绝对立刻就能卖掉黑市商人稍稍修改一下它,转手就能卖出至少双倍的价钱。
但他可不会就这么收下这件铠甲,它是赃物,而且背后可能还有很大的麻烦。如果说送到博德之门的黑市,它能够值两千金币,那么此时此地,它最多只能值五百……还是友情价。
他的那枚戒指可绝对不止这个价码,不仅仅不止,而且还要高出很多很多。
巫术戒指是戒指类魔法装备里面相当昂贵的那一类,就算他这枚只是其中最低级的,只能增加一环法术的法术位,价值也是要用“万”来计算的。
这样一枚戒指,也许就能换到不止一个次元袋,还是最高级的那种。
但看半食人魔长老的神情,他就知道,对方无论如何也想要买下它。那么自己就只能麻烦一点,在这里换一些价值相当甚至更高的东西了。
最终,潘龙从这个半食人魔村落带走了一大堆的武器装备,几乎把他们历年来积攒的战利品扫荡一空。
即便这样,长老也满脸笑容,十分满意。
就价值来说,肯定是他们付出得比较多。但正所谓“劳动决定价值,需求决定价格”(尽管这话他们肯定没听说过),这些武器铠甲对于身材高大的半食人魔们来说并不适用,但那枚戒指却不一样。
他看着左手,食指上的一枚戒指正在阳光下闪烁。
“魔法戒指真不愧是世界上的珍宝,光是能够根据体型改变大小,就比别的一切魔法装备都强了!”
赶着装满货物的马车,潘龙又一次来到了贝尔苟斯特,交割了这次的战利品,获得了六百金币。
“你一个人的效率,抵得上我们两三支小队。”那个女军官饶有兴趣地说,“有兴趣加入我们火焰之拳佣兵团吗?你肯来的话,直接就能成为小队长。”
潘龙摇头:“我不习惯加入组织受人约束,而且……这是我最后一次做这门生意了,接下来我要去博德之门。”
“去博德之门干什么?”
“我已经攒够了钱,要去买一个次元袋。”
女军官笑了:“买了次元袋之后呢?你总归还要再赚钱的吧,总不能让次元袋空着。”
“到时候再说吧。”
(到时候,我大概都不在这个世界了。)
潘龙摇摇头,这次连洗澡和住宿都没有,直接驾着马车,离开了贝尔苟斯特。
一周之后,他抵达了这一带最大的城市“博德之门”,找了个黑市将不需要的东西全部出售掉之后,他的金钱达到了三万这个惊人的数字。
一口气买下了三个高级的次元袋,他看着那三个黑色的皮革袋子,满意地笑了。
笑过之后,他却又轻轻地叹了口气。
“这袋子上的黑色,可分明都是凝固的鲜血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