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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步兵伴随着车队,全军蜿蜒两公里,在并不平坦的路面艰难前行,车轮吱嘎作响,时不时就会陷入土坑,需要士兵们喊着号子协力推出。
哈维兰帝国境内的道路大多自然形成,没有像邻国费雪那样铺石铺砖,只是人走得多了,踩成了相对硬实的土地而已。
可是一场大雨过后,军队车马往来几次,道路就变得坑坑洼洼,等到软泥再被晒硬,行走在上面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这支车队尤其困难,因为车辆本身就很长,上面还拉着沉重木料,看起来都已经过加工,是某种大型器械的构件。
而且还有一部分军人非但不帮忙,反而懒洋洋坐在车上,无视下面艰难推车的士兵,要么闭目沉思,要么酣然入睡。
这些人衣着也很奇怪,不像步行的士兵那样披甲戴盔,而是只穿一身暗红军服。
千米之外高坡上,常乐头上顶着草环,全身也藏在深草丛中,观察许久之后,轻声笑道:
“他们下血本了,至少三架投石机,攻城车两辆,还有那根最粗的,应该是撞城槌。”
瘦猴微微点头:
“明显是从前线撤回来的,看来他们对斯坦利堡志在必得。”
常乐皱眉指了指那些红衣军人:
“穿得像龙虾的,难道……是你说的那个……”
瘦猴的眼力不如常乐敏锐,手遮凉棚眯眼细看,猛然惊呼一声:
“真的是他们!是烈火部队!”
常乐点点头,明白了敌军身份,因为刚与瘦猴会合时,就听说过边境战役溃败的过程。
帝国西线军团二十万人成分复杂,士气也低,在被迫转移时就已人心惶惶,再遭遇伏兵打击后彻底陷入混乱,然后才被追上来的联军打垮。
瘦猴所在的第六师首当其冲,因为师长韦伯是公爵之子,公爵将这支部队当作最信任的护卫,而敌军恰恰将公爵和一群高级将领当作伏击目标。
伏兵主力便是所谓“烈火部队”。
“烈火部队”人数不多,却是扎兰王国最自豪的精锐,薪饷待遇极高,招兵条件堪称苛刻。
首先,所有人必须是修炼者,实力不得低于3级修士,其次,必须曾经亲手杀人,胆大心狠不怕死,就算是死刑犯,只要答应加入烈火部队满五年,立下足够战功,就可以免罪。
既然兵源如此,“烈火部队”不守军纪,酷爱劫掠,战斗时凶狠残忍就很容易理解了。
3级修士,那已是几倍的狮虎之力,完全可以穿最重的铠甲作战。这些人不穿重甲另有理由。
他们身后都有一个束口黑皮袋,无论用来计算战功的敌军首级,还是夺自敌方平民的财物,都装在这个大袋子里,一仗下来东西攒得很多,再穿重甲就太不灵活。
而那身军服也有讲究,据说红衣可以掩盖鲜血的颜色,受伤也不影响士气。更关键的则是明确标识身份,烈火部队名声恐怖,所以只要红衣队伍一亮相,敌军就已丧胆。
总之“烈火部队”的名字既来自军服色彩,也是形容这支部队的战斗风格,暴烈凶残。
常乐清点了一遍,整支队伍里有普通轻步兵两千,烈火部队两百。
瘦猴忧心忡忡:
“老大,如果让他们跟围困斯坦利堡的敌军会合,就更没法打了,不如现在冲过去,趁他们还是行军状态,疏于戒备?”
常乐摇摇头,打了个手势,领着瘦猴退回林中,扔了头上的草环,来到自己部队面前。
他做决策不喜欢对手下人解释太多,但瘦猴不同,是他重点培养的左膀右臂,所以还是耐心分析原委,揭穿敌人的圈套。
在瘦猴看来,敌军“疏于戒备”,可常乐能清晰感觉到,那些人汹涌斗气的燃烧,每个人都像绷紧的弓,随时能从车辆上飞射而出。
他们不走路,不帮忙推车,一直闭目养神,实际上蓄势以待,就等着常乐所部,等着那群传说里四处袭扰,避实击虚,溜滑难抓的“狡诈”敌军。
在常乐已经进行数十次破袭战斗的地带,敌军行动本不该如此麻痹,连侧翼掩护都没有,拉长成为一列行军纵队,以敌军指挥官迄今为止表现出的才智来说,其中若没有陷阱,常乐死都不信。
瘦猴听完,顿时一脸的心悦诚服,向常乐伸出拇指:
“老大高明!换成我,就稀里糊涂送死去了。”
“送你个大头鬼!”常乐笑喷,“拍马屁也要摸良心,按你脾气,根本就不会打!”
瘦猴只好“嘿嘿”地笑。
但常乐立刻严肃起来:
“瘦猴,整整五十个老同学,我一直最看好你,你比萝拉差的只是个人实力,作为一个指挥官,你几乎样样都比她强!”
瘦猴叹了口气:
“您后面肯定还有个‘但是’。”
常乐果然说道:
“但是!你有一条比萝拉差了太远!作为军人,作为男人,有时候不能太聪明,有些哪怕注定会输的战斗,不能回避!”
“您可以直说,我不像男人。”瘦猴撇了撇嘴,“还不是让那个大暴龙欺负的?一点血性都不剩了。”
常乐笑了笑,一手高高抬起,重重拍在瘦猴肩膀:
“假如那位天天欺负你的大暴龙,现在就困在斯坦利堡,敌军一万五,还有烈火部队,你只带着一千多人,冲上去必死,不冲的话,就看着萝拉死,你拍良心说,会怎么选择?”
瘦猴几乎没有犹豫:
“冲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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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支步兵伴随着车队,全军蜿蜒两公里,在并不平坦的路面艰难前行,车轮吱嘎作响,时不时就会陷入土坑,需要士兵们喊着号子协力推出。
哈维兰帝国境内的道路大多自然形成,没有像邻国费雪那样铺石铺砖,只是人走得多了,踩成了相对硬实的土地而已。
可是一场大雨过后,军队车马往来几次,道路就变得坑坑洼洼,等到软泥再被晒硬,行走在上面简直就是一种折磨。
这支车队尤其困难,因为车辆本身就很长,上面还拉着沉重木料,看起来都已经过加工,是某种大型器械的构件。
而且还有一部分军人非但不帮忙,反而懒洋洋坐在车上,无视下面艰难推车的士兵,要么闭目沉思,要么酣然入睡。
这些人衣着也很奇怪,不像步行的士兵那样披甲戴盔,而是只穿一身暗红军服。
千米之外高坡上,常乐头上顶着草环,全身也藏在深草丛中,观察许久之后,轻声笑道:
“他们下血本了,至少三架投石机,攻城车两辆,还有那根最粗的,应该是撞城槌。”
瘦猴微微点头:
“明显是从前线撤回来的,看来他们对斯坦利堡志在必得。”
常乐皱眉指了指那些红衣军人:
“穿得像龙虾的,难道……是你说的那个……”
瘦猴的眼力不如常乐敏锐,手遮凉棚眯眼细看,猛然惊呼一声:
“真的是他们!是烈火部队!”
常乐点点头,明白了敌军身份,因为刚与瘦猴会合时,就听说过边境战役溃败的过程。
帝国西线军团二十万人成分复杂,士气也低,在被迫转移时就已人心惶惶,再遭遇伏兵打击后彻底陷入混乱,然后才被追上来的联军打垮。
瘦猴所在的第六师首当其冲,因为师长韦伯是公爵之子,公爵将这支部队当作最信任的护卫,而敌军恰恰将公爵和一群高级将领当作伏击目标。
伏兵主力便是所谓“烈火部队”。
“烈火部队”人数不多,却是扎兰王国最自豪的精锐,薪饷待遇极高,招兵条件堪称苛刻。
首先,所有人必须是修炼者,实力不得低于3级修士,其次,必须曾经亲手杀人,胆大心狠不怕死,就算是死刑犯,只要答应加入烈火部队满五年,立下足够战功,就可以免罪。
既然兵源如此,“烈火部队”不守军纪,酷爱劫掠,战斗时凶狠残忍就很容易理解了。
3级修士,那已是几倍的狮虎之力,完全可以穿最重的铠甲作战。这些人不穿重甲另有理由。
他们身后都有一个束口黑皮袋,无论用来计算战功的敌军首级,还是夺自敌方平民的财物,都装在这个大袋子里,一仗下来东西攒得很多,再穿重甲就太不灵活。
而那身军服也有讲究,据说红衣可以掩盖鲜血的颜色,受伤也不影响士气。更关键的则是明确标识身份,烈火部队名声恐怖,所以只要红衣队伍一亮相,敌军就已丧胆。
总之“烈火部队”的名字既来自军服色彩,也是形容这支部队的战斗风格,暴烈凶残。
常乐清点了一遍,整支队伍里有普通轻步兵两千,烈火部队两百。
瘦猴忧心忡忡:
“老大,如果让他们跟围困斯坦利堡的敌军会合,就更没法打了,不如现在冲过去,趁他们还是行军状态,疏于戒备?”
常乐摇摇头,打了个手势,领着瘦猴退回林中,扔了头上的草环,来到自己部队面前。
他做决策不喜欢对手下人解释太多,但瘦猴不同,是他重点培养的左膀右臂,所以还是耐心分析原委,揭穿敌人的圈套。
在瘦猴看来,敌军“疏于戒备”,可常乐能清晰感觉到,那些人汹涌斗气的燃烧,每个人都像绷紧的弓,随时能从车辆上飞射而出。
他们不走路,不帮忙推车,一直闭目养神,实际上蓄势以待,就等着常乐所部,等着那群传说里四处袭扰,避实击虚,溜滑难抓的“狡诈”敌军。
在常乐已经进行数十次破袭战斗的地带,敌军行动本不该如此麻痹,连侧翼掩护都没有,拉长成为一列行军纵队,以敌军指挥官迄今为止表现出的才智来说,其中若没有陷阱,常乐死都不信。
瘦猴听完,顿时一脸的心悦诚服,向常乐伸出拇指:
“老大高明!换成我,就稀里糊涂送死去了。”
“送你个大头鬼!”常乐笑喷,“拍马屁也要摸良心,按你脾气,根本就不会打!”
瘦猴只好“嘿嘿”地笑。
但常乐立刻严肃起来:
“瘦猴,整整五十个老同学,我一直最看好你,你比萝拉差的只是个人实力,作为一个指挥官,你几乎样样都比她强!”
瘦猴叹了口气:
“您后面肯定还有个‘但是’。”
常乐果然说道:
“但是!你有一条比萝拉差了太远!作为军人,作为男人,有时候不能太聪明,有些哪怕注定会输的战斗,不能回避!”
“您可以直说,我不像男人。”瘦猴撇了撇嘴,“还不是让那个大暴龙欺负的?一点血性都不剩了。”
常乐笑了笑,一手高高抬起,重重拍在瘦猴肩膀:
“假如那位天天欺负你的大暴龙,现在就困在斯坦利堡,敌军一万五,还有烈火部队,你只带着一千多人,冲上去必死,不冲的话,就看着萝拉死,你拍良心说,会怎么选择?”
瘦猴几乎没有犹豫:
“冲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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