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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名叫樱桃,爱穿红色衣裳,衬上甜甜的笑颜,活似一颗发亮的樱桃。但今儿,她却只能穿绿衣。因为,今儿是她家小姐出阁的日子——红色,只能被新娘子一人霸占。
樱桃的目光掠过新娘的霞帔,看向他。
他有一个温柔的名字,万利未流云。像个侠士,又像个书生。但他却是王,煜国的西阎王,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尊贵人物。他对她而言,的确是一朵触摸不到的云。
新婚之喜使他本已俊美之极的脸上凭添一份光彩,熠熠的神采让全场宾客震惊。人们说,王很久没笑了,此刻的笑,表示他一定很喜爱眼前的新娘,能够得到王如此的喜爱,她将会是天底下最幸福的新娘。
人们没有说错。他对小姐的喜爱,她这个贴身婢女再清楚不过了。
于是,尚书府的罗兰小姐成为了天底下最幸福的新娘,在女人们嫉羡的目光中,珠环翠绕,踏着红地毯,走向她的大君。
扶着罗兰小姐,她的手有些颤抖,微微的,不为人知。一步三摇的环佩,发出悦耳的叮咚声,在她听来,有些刺耳,像撒落一地的心。
“叮叮叮”
她知道自己要努力地笑,但此刻若真的哭了,也没人会察觉。因为,她只是一颗不起眼的樱桃。
“樱桃,求你啦——”
喜娘刚一退下,新娘便把红盖头一掀,拉住贴身婢女的手苦苦哀求。没有人能拒绝这样一张可怜楚楚的绝美容颜,哀婉的眼神流光一闪,便能将铁石心肠瞬间融化。
罗兰知道自己的美貌能带来便利,于是常常使用它。
何况,还有当年
“当年你可是对着月亮发誓,要报答我的大恩的。现在,月亮正看着你呢,樱桃。”不紧不慢,她吐露威胁。
樱桃不语,淡淡地看向窗外。的确,朦胧的月亮在看着她,朦胧得似一种凄楚的眼神。
那一年的夜晚,月亮也是这样,挂在天上。刚下过雪,天地间很静,除了她自己的心跳,不剩别的。
呵,她该庆幸,自己还剩心跳。因为,她在雪地里流浪已经一个多月了,最后一块干粮三天前吃尽。如果没有一位好心的老婆婆送她一个水囊,她怀疑自己得嚼雪解渴了。
倚着一户人家的朱门,没有了气力。
如果,她坏一点儿,可以去偷。飞檐走壁的功夫虽不算登峰造极,但当个飞贼绰绰有余。然而她记得,师父教她本事,不是要她去偷去抢。如果她连起码的骨气都失去了,师父说不定会从棺材里跳出来清理门户。
为什么武林志里的侠客不事生产,却总有花不完的银子呢?她不明白。她只知道,师父死后,自己连一个馒头也买不起了。
好饿好饿
这时,朱门开了,走出几个叫叫嚷嚷的家丁。他们说什么,她没听清楚,似乎是想赶她走,如果不走,就拿家伙来赶之类的。
她很饿,没力气答话。饥饿使她的耳朵都快失聪了——这点倒是没料到。
“吵什么!”一顶轿子落下,莲足,缎裙,走出一位贵人。
樱桃没力气抬头,所以看不清对方的相貌,等到她看清的时候,自己已经躺在一间华美暖和的大房里,贵人坐在床头,笑着看她。
从未见过如此美貌的女孩,她惊呆了。
“到我屋里当个丫头好不好?我正缺个贴心的使唤丫头。这样,你就不用睡在巷子里,也不会挨饿了。”贵人说。
她想也没想就点头了。人在饥饿的时候,容易意志薄弱。
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师父曾经这样教导她。所以,她指着窗外的月亮,发誓要一辈子忠于小姐。一辈子,是很可怕的数字,但当时,她并不知道。
那位小姐,就是罗兰。
后来,有人问罗兰,为什么要收留这个来路不明的丫头贴身放着,不怕?
罗兰笑着回答“因为她很漂亮,但不算太漂亮。我的丫头在相貌上不能超过我,但带出去又不能丢了我的脸。而且我救了她,她会忠心的。”
罗兰的聪明可见一斑。
现在,聪明的罗兰要她证明自己的忠心了。
“小姐,这样的事恐怕不太好吧?”樱桃回答。
“叫我西阁王妃!”罗兰纠正她的称谓,并进一步纠正她的观念“有什么不好呢?我和云还有长长的一辈子要过,如果今晚不完满,会误了这长长的一辈子。为了他好,也为了你主子我好,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万一王爷他发现了”
“熄了灯,他不可能发现。而且,从前他也没碰过我。”罗兰凑近一步,神秘地笑,声音低低的“放心吧,小桃儿,我会替你寻个忠厚的丈夫,将来的事你不用愁。”
她并不是愁这个。将来,若真有个全心全意接受她的人,也会接受她的过往的——否则怎叫全心全意?
她只是不忍心伙同他最心爱的人欺骗他,新婚之夜,就被最心爱的人欺骗,这是多么惨烈的事!想一想,就心惊。
罗兰小姐已经不是处子之身了,这个秘密,据说只告诉了她。
有时候,听到一个秘密并不是好事。对方向你敞露真心的同时,也会要求你忠心。于是,你得守密,全心全意,甚至得用自己的身体来报答别人的这种信任,像一桩亏本的买卖。
其实这个秘密,她也是无意间获悉的,身不由己,便卷了进去,血本无归。
那晚无法入睡,信步走至后花园,忽然听到林间响动,似乎有什么人在急促喘息?她多事地循声望去,看见了罗兰小姐和管家的儿子齐哥。
这一看,让她脸红心跳,因为,那月光下的赤luo肉体明白放浪赛过春宫图。
罗兰小姐倒没她那么害羞,坦坦然然告诉她,自己喜欢齐哥,从小就喜欢,但她是不会嫁给齐哥的,因为他只是一个管家的儿子。
半年后的今天,罗兰小姐成为了西阁王妃,完美的归属,只有一件不完美——她不是处子了。
煜国虽说民风开放,不比保守的中原。但新郎总喜欢纯洁的新娘,这一点,哪里都一样。
忠心的樱桃替罗兰找来特殊的药汁,据说擦过之后,就能变得跟处子一样。然后趁新郎不备,咬破指头,将抹于被单上,落红便也有了。
但罗兰不愿意,嫌药汁脏,怕咬破手指会疼。她百般讨好的恳求道:“樱桃,你替我过新婚之夜吧,我知道你最忠心了。”
樱桃苦笑。现在,才知道忠心的含意。这不是一种随口说出的赞赏,身为奴婢,这是一种枷锁般的负担。
红烛流着蜡泪,樱桃坐在床头,凤冠霞帔被烛光映照下更加彤红,窗外,一抹月光的幽蓝,加入了屋内的色彩,照在她的身上。
终于,她答应了罗兰小姐的要求,扮演她的同谋。
罗兰非常开心地把自己的新娘着装借给她,手忙脚乱地替她打扮,然后,换上婢女服饰,开门溜了。临走前,不忘回头叮嘱——
“不用担心我,陈妈会替我寻个今夜栖身的地方,小桃儿,当心一点儿,别露馅了。”
于是樱桃便在烛光的映照下独自坐着,用红盖头藏着面庞,又沉又重的凤冠霞帔,把她压得浑身酸疼。
更梆子敲过三更,门才再次被推开“哎呀”一声,伴着冷风,有点让人害怕。
她从红盖头的底下,看见一双金龙盘绕的靴,缓缓踱过来,立在她的面前。
“他们一直在灌我酒,所以,回来迟了。”靴的主人低嘎的说。
如果只听这一丝迷人的声音,定会猜想这是个非常英俊的男人。但樱桃见过他本人,知道世上的任何猜想都是错误,因为,西阁王未流云远比任何人的想像要英俊百倍。
“不过,我没有醉。”他见她僵硬地坐着,便温柔地笑,试图缓解她的紧张。
一只手碰触过来,隔着红盖头,摩挲着她的面容。
“你在做什么?”樱桃更紧张了,她知道,他要掀开这块遮盖秘密的红盖头。
“我想看看我的新娘。”他笑意更浓,没有发现她的声音跟罗兰有什么不同,小姐的声音,她一向能够模仿。
“不,不要”樱桃掐住自己的手,浑身颤抖,但掐得再狠也没能让她镇定下来“我很丑,不要看。”
“我的小新娘怎么会丑呢?”他看出了她的不安,弯下身子,扶住她的肩。
一阵电流贯穿了她。这回,她不再抖了——晕眩得忘了发抖。
“我的小新娘怎么会丑呢?”良久,他重复道:“她只是有点害羞。”
“因为害羞,脸会红,所以会丑把烛光灭了吧,求你了。”
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她竟然接上了他的话。似乎很久以前,她就习惯了同他说话,非常非常熟悉的感觉。
“呵——”未流云叹了口气,轻笑出声“那咱们就灭了烛火,反正待在黑暗里也挺好,反正你的样子,我都记得。”
她暗暗苦笑——罗兰小姐的样子,他都记得?这个男人,果然痴心。
“来,”他牵起她的手,引她站起来“我叫人准备了一些东西,是你爱吃的。”
她不挑食,爱吃的东西有很多,对其中一样情有独钟——樱桃。她的小手被他的大掌握着,伸向冰凉细致的白瓷盘,有什么?一颗颗,圆润湿软,可爱的触觉。那是
“樱桃。”他解说“喜欢吗?”
“嗯。”她立刻点头。虽然是无意中的巧合,却足以使她惊喜。
他挑了一颗喂她。稍一犹豫,红唇还是吮了下去——吮住他的指尖。那一刻,两人都颤了一下。
樱桃正是甜熟时分,贝齿轻轻一咬,鲜汁四溢。她咽下了这一汪蜜汁,桃核仍留在舌内,没有吐出。她喜欢含着桃核时的感觉。仿佛有无尽的味道,永远吮不完,而且,鼓鼓的双颊,会让她觉得自己仍是个调皮随性的孩子,无虑无忧。
“还是舍不得吐出桃核吗?”未流云像是对她的喜好先知先觉,低低地笑“呵,跟从前一样,一点也没变。”
跟从前一样?她不解。难道罗兰小姐也有此癖好?
“但是今晚,你得把桃核吐出来。”未流云揽住她的腰,像是诱哄似的,将大掌递到她的唇边“来,吐出来,我替你接着。因为交杯酒还没喝呢,你不能老是含着桃核呀,对不对,兰兰?”
兰兰好亲呢的称呼,尤其是从他嘴里吐出,不仅亲密,还有一种温暖的味道,让人听了心安,似乎找到了长长久久的依靠。
可惜,她不是兰兰。
但,她听话地吐了桃核。细小湿润的核,带着她口里的幽香落入他的掌心。那一瞬,她还来不及多想,遮面的红盖头已被扯下,万点烛光被他袖子一挥,同时熄灭。黑暗中,他看不清她的脸,但他的唇准确地对准了她的,复盖而下。
酒的气息纳入她的喉,不浓烈,甜美芳醇的混着樱桃残留的香,还有他口里的味道,在凉爽的夜里搅拌,萦绕,迷醉了她。
她知道,他要她吐出桃核,不仅是为了喝交杯酒,还有别的。
那一刻,她明白了自己为何会答应罗兰小姐如此不堪的要求,因为,在不自觉中,她也想借此机会与他碰触。
那一刻,她与他初会的一幕,明明晰晰,流入脑海
阳春三月,正是踏青的好时节。但今年,全煜国的人民都没心思到野外踏青,他们都站在城门前,看着贴在上头的一张皇榜。
榜上说,西阁王未流云多年来驻守边关,为国... -->>
她名叫樱桃,爱穿红色衣裳,衬上甜甜的笑颜,活似一颗发亮的樱桃。但今儿,她却只能穿绿衣。因为,今儿是她家小姐出阁的日子——红色,只能被新娘子一人霸占。
樱桃的目光掠过新娘的霞帔,看向他。
他有一个温柔的名字,万利未流云。像个侠士,又像个书生。但他却是王,煜国的西阎王,一人之下,万万人之上的尊贵人物。他对她而言,的确是一朵触摸不到的云。
新婚之喜使他本已俊美之极的脸上凭添一份光彩,熠熠的神采让全场宾客震惊。人们说,王很久没笑了,此刻的笑,表示他一定很喜爱眼前的新娘,能够得到王如此的喜爱,她将会是天底下最幸福的新娘。
人们没有说错。他对小姐的喜爱,她这个贴身婢女再清楚不过了。
于是,尚书府的罗兰小姐成为了天底下最幸福的新娘,在女人们嫉羡的目光中,珠环翠绕,踏着红地毯,走向她的大君。
扶着罗兰小姐,她的手有些颤抖,微微的,不为人知。一步三摇的环佩,发出悦耳的叮咚声,在她听来,有些刺耳,像撒落一地的心。
“叮叮叮”
她知道自己要努力地笑,但此刻若真的哭了,也没人会察觉。因为,她只是一颗不起眼的樱桃。
“樱桃,求你啦——”
喜娘刚一退下,新娘便把红盖头一掀,拉住贴身婢女的手苦苦哀求。没有人能拒绝这样一张可怜楚楚的绝美容颜,哀婉的眼神流光一闪,便能将铁石心肠瞬间融化。
罗兰知道自己的美貌能带来便利,于是常常使用它。
何况,还有当年
“当年你可是对着月亮发誓,要报答我的大恩的。现在,月亮正看着你呢,樱桃。”不紧不慢,她吐露威胁。
樱桃不语,淡淡地看向窗外。的确,朦胧的月亮在看着她,朦胧得似一种凄楚的眼神。
那一年的夜晚,月亮也是这样,挂在天上。刚下过雪,天地间很静,除了她自己的心跳,不剩别的。
呵,她该庆幸,自己还剩心跳。因为,她在雪地里流浪已经一个多月了,最后一块干粮三天前吃尽。如果没有一位好心的老婆婆送她一个水囊,她怀疑自己得嚼雪解渴了。
倚着一户人家的朱门,没有了气力。
如果,她坏一点儿,可以去偷。飞檐走壁的功夫虽不算登峰造极,但当个飞贼绰绰有余。然而她记得,师父教她本事,不是要她去偷去抢。如果她连起码的骨气都失去了,师父说不定会从棺材里跳出来清理门户。
为什么武林志里的侠客不事生产,却总有花不完的银子呢?她不明白。她只知道,师父死后,自己连一个馒头也买不起了。
好饿好饿
这时,朱门开了,走出几个叫叫嚷嚷的家丁。他们说什么,她没听清楚,似乎是想赶她走,如果不走,就拿家伙来赶之类的。
她很饿,没力气答话。饥饿使她的耳朵都快失聪了——这点倒是没料到。
“吵什么!”一顶轿子落下,莲足,缎裙,走出一位贵人。
樱桃没力气抬头,所以看不清对方的相貌,等到她看清的时候,自己已经躺在一间华美暖和的大房里,贵人坐在床头,笑着看她。
从未见过如此美貌的女孩,她惊呆了。
“到我屋里当个丫头好不好?我正缺个贴心的使唤丫头。这样,你就不用睡在巷子里,也不会挨饿了。”贵人说。
她想也没想就点头了。人在饥饿的时候,容易意志薄弱。
受人滴水之恩,应当涌泉相报——师父曾经这样教导她。所以,她指着窗外的月亮,发誓要一辈子忠于小姐。一辈子,是很可怕的数字,但当时,她并不知道。
那位小姐,就是罗兰。
后来,有人问罗兰,为什么要收留这个来路不明的丫头贴身放着,不怕?
罗兰笑着回答“因为她很漂亮,但不算太漂亮。我的丫头在相貌上不能超过我,但带出去又不能丢了我的脸。而且我救了她,她会忠心的。”
罗兰的聪明可见一斑。
现在,聪明的罗兰要她证明自己的忠心了。
“小姐,这样的事恐怕不太好吧?”樱桃回答。
“叫我西阁王妃!”罗兰纠正她的称谓,并进一步纠正她的观念“有什么不好呢?我和云还有长长的一辈子要过,如果今晚不完满,会误了这长长的一辈子。为了他好,也为了你主子我好,有什么不可以的呢?”
“万一王爷他发现了”
“熄了灯,他不可能发现。而且,从前他也没碰过我。”罗兰凑近一步,神秘地笑,声音低低的“放心吧,小桃儿,我会替你寻个忠厚的丈夫,将来的事你不用愁。”
她并不是愁这个。将来,若真有个全心全意接受她的人,也会接受她的过往的——否则怎叫全心全意?
她只是不忍心伙同他最心爱的人欺骗他,新婚之夜,就被最心爱的人欺骗,这是多么惨烈的事!想一想,就心惊。
罗兰小姐已经不是处子之身了,这个秘密,据说只告诉了她。
有时候,听到一个秘密并不是好事。对方向你敞露真心的同时,也会要求你忠心。于是,你得守密,全心全意,甚至得用自己的身体来报答别人的这种信任,像一桩亏本的买卖。
其实这个秘密,她也是无意间获悉的,身不由己,便卷了进去,血本无归。
那晚无法入睡,信步走至后花园,忽然听到林间响动,似乎有什么人在急促喘息?她多事地循声望去,看见了罗兰小姐和管家的儿子齐哥。
这一看,让她脸红心跳,因为,那月光下的赤luo肉体明白放浪赛过春宫图。
罗兰小姐倒没她那么害羞,坦坦然然告诉她,自己喜欢齐哥,从小就喜欢,但她是不会嫁给齐哥的,因为他只是一个管家的儿子。
半年后的今天,罗兰小姐成为了西阁王妃,完美的归属,只有一件不完美——她不是处子了。
煜国虽说民风开放,不比保守的中原。但新郎总喜欢纯洁的新娘,这一点,哪里都一样。
忠心的樱桃替罗兰找来特殊的药汁,据说擦过之后,就能变得跟处子一样。然后趁新郎不备,咬破指头,将抹于被单上,落红便也有了。
但罗兰不愿意,嫌药汁脏,怕咬破手指会疼。她百般讨好的恳求道:“樱桃,你替我过新婚之夜吧,我知道你最忠心了。”
樱桃苦笑。现在,才知道忠心的含意。这不是一种随口说出的赞赏,身为奴婢,这是一种枷锁般的负担。
红烛流着蜡泪,樱桃坐在床头,凤冠霞帔被烛光映照下更加彤红,窗外,一抹月光的幽蓝,加入了屋内的色彩,照在她的身上。
终于,她答应了罗兰小姐的要求,扮演她的同谋。
罗兰非常开心地把自己的新娘着装借给她,手忙脚乱地替她打扮,然后,换上婢女服饰,开门溜了。临走前,不忘回头叮嘱——
“不用担心我,陈妈会替我寻个今夜栖身的地方,小桃儿,当心一点儿,别露馅了。”
于是樱桃便在烛光的映照下独自坐着,用红盖头藏着面庞,又沉又重的凤冠霞帔,把她压得浑身酸疼。
更梆子敲过三更,门才再次被推开“哎呀”一声,伴着冷风,有点让人害怕。
她从红盖头的底下,看见一双金龙盘绕的靴,缓缓踱过来,立在她的面前。
“他们一直在灌我酒,所以,回来迟了。”靴的主人低嘎的说。
如果只听这一丝迷人的声音,定会猜想这是个非常英俊的男人。但樱桃见过他本人,知道世上的任何猜想都是错误,因为,西阁王未流云远比任何人的想像要英俊百倍。
“不过,我没有醉。”他见她僵硬地坐着,便温柔地笑,试图缓解她的紧张。
一只手碰触过来,隔着红盖头,摩挲着她的面容。
“你在做什么?”樱桃更紧张了,她知道,他要掀开这块遮盖秘密的红盖头。
“我想看看我的新娘。”他笑意更浓,没有发现她的声音跟罗兰有什么不同,小姐的声音,她一向能够模仿。
“不,不要”樱桃掐住自己的手,浑身颤抖,但掐得再狠也没能让她镇定下来“我很丑,不要看。”
“我的小新娘怎么会丑呢?”他看出了她的不安,弯下身子,扶住她的肩。
一阵电流贯穿了她。这回,她不再抖了——晕眩得忘了发抖。
“我的小新娘怎么会丑呢?”良久,他重复道:“她只是有点害羞。”
“因为害羞,脸会红,所以会丑把烛光灭了吧,求你了。”
不知哪里来的勇气,她竟然接上了他的话。似乎很久以前,她就习惯了同他说话,非常非常熟悉的感觉。
“呵——”未流云叹了口气,轻笑出声“那咱们就灭了烛火,反正待在黑暗里也挺好,反正你的样子,我都记得。”
她暗暗苦笑——罗兰小姐的样子,他都记得?这个男人,果然痴心。
“来,”他牵起她的手,引她站起来“我叫人准备了一些东西,是你爱吃的。”
她不挑食,爱吃的东西有很多,对其中一样情有独钟——樱桃。她的小手被他的大掌握着,伸向冰凉细致的白瓷盘,有什么?一颗颗,圆润湿软,可爱的触觉。那是
“樱桃。”他解说“喜欢吗?”
“嗯。”她立刻点头。虽然是无意中的巧合,却足以使她惊喜。
他挑了一颗喂她。稍一犹豫,红唇还是吮了下去——吮住他的指尖。那一刻,两人都颤了一下。
樱桃正是甜熟时分,贝齿轻轻一咬,鲜汁四溢。她咽下了这一汪蜜汁,桃核仍留在舌内,没有吐出。她喜欢含着桃核时的感觉。仿佛有无尽的味道,永远吮不完,而且,鼓鼓的双颊,会让她觉得自己仍是个调皮随性的孩子,无虑无忧。
“还是舍不得吐出桃核吗?”未流云像是对她的喜好先知先觉,低低地笑“呵,跟从前一样,一点也没变。”
跟从前一样?她不解。难道罗兰小姐也有此癖好?
“但是今晚,你得把桃核吐出来。”未流云揽住她的腰,像是诱哄似的,将大掌递到她的唇边“来,吐出来,我替你接着。因为交杯酒还没喝呢,你不能老是含着桃核呀,对不对,兰兰?”
兰兰好亲呢的称呼,尤其是从他嘴里吐出,不仅亲密,还有一种温暖的味道,让人听了心安,似乎找到了长长久久的依靠。
可惜,她不是兰兰。
但,她听话地吐了桃核。细小湿润的核,带着她口里的幽香落入他的掌心。那一瞬,她还来不及多想,遮面的红盖头已被扯下,万点烛光被他袖子一挥,同时熄灭。黑暗中,他看不清她的脸,但他的唇准确地对准了她的,复盖而下。
酒的气息纳入她的喉,不浓烈,甜美芳醇的混着樱桃残留的香,还有他口里的味道,在凉爽的夜里搅拌,萦绕,迷醉了她。
她知道,他要她吐出桃核,不仅是为了喝交杯酒,还有别的。
那一刻,她明白了自己为何会答应罗兰小姐如此不堪的要求,因为,在不自觉中,她也想借此机会与他碰触。
那一刻,她与他初会的一幕,明明晰晰,流入脑海
阳春三月,正是踏青的好时节。但今年,全煜国的人民都没心思到野外踏青,他们都站在城门前,看着贴在上头的一张皇榜。
榜上说,西阁王未流云多年来驻守边关,为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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