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二章 这不是狗,这是狼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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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于书言倒真没让胡秀等太久,第三天就来找她了,在院子里先看见了胡秀,还诧异着难不成是老二还是老三的相好?
“你找谁?”胡秀眼睛一亮,这两天磨着胡蔓将于书言的事说了个透,最标志的,就是一身青衣。
要说这农村也不是没有穿这颜色的,可穿出来气质,衣服材质绝对是不一样的,胡秀到底心思机灵,一下就猜到这个人八成就是于书言了。
“胡蔓在不在?”
“找我妹妹啊?她跟武大哥出去了,你等会吧!”胡秀进去搬出来个凳子。
于书言本来就有事找她,也就不推辞,坐下等着,胡秀打量了他几眼,果然清雅俊秀,给他斟了茶:“是于公子吧?”
于书言把茶杯拿在手中却没喝:“姑娘知道我?”
“嗯,经常听妹妹说起。”
于书言这才聚起神:“哦?那丫头怎么说我?该不会背后骂我来着吧?”
于书言说起胡蔓的神态有些奇怪,胡秀仅疑惑了下也没多想:“怎么会呢!她说于公子聪明能干,风度翩翩,还宅心仁厚。”
这话一出口,于书言就知道是假的……
不由一笑:“胡姑娘不必替她遮掩,她不损我就不错了。”
胡秀终于确定,这于书言和妹妹的关系好像也没那么简单啊!彼此说起对方都这么随意,互相埋汰好像也全不在意似得。
胡秀低头整了整衣服,这可是她最好看的一件衣服了,今天必须让于书言能记住自己。
“于公子说笑了,妹妹真的是对你赞不绝口的,也难怪,山沟里还没有像于公子这么出众的人呢!”
于书言是八面玲珑,做的就是生意,打交道的就是客人,嘴上功夫自然了得:“胡姑娘谬赞了,在我看来,胡姑娘才是咱们十里八村难得一见的佳人。”
说着又想起了什么,忍不住调侃似的一笑:“这两个最…可都是出自胡家,倒也有趣。”
胡秀一时没听懂,只听胡蔓清脆的声音飘过来:“于老板,背后说人可不地道。”
听到这声音,于书言忙站起来,只看胡蔓手里抱着一只小奶狗,嘴角翘着,一副心情不错的样子。
于书言也不自觉就笑了起来:“你倒是惬意,我可是为了你的地皮忙活了两天!”
“不会白让你忙的。”胡蔓将小狗放下:“这么快就找到了?”
“算你运气好,好地段本来是没什么闲置地方的,是这家人要随儿子进京,急着卖掉,原来是座茶楼,稍微装修一下就行。”
不用重新盖是好事,不过:“价钱呢?”
于书言伸出三个手指头:“这是我跟人家谈过的最低价,因为急着脱手才能压这么低,按正常价,少于四十五两是不可能卖的。”
胡蔓脑子里换算了一下,若是按原先的打算,二十两买了地皮,盖起来也得三四十两,还费时间,没有什么犹豫就点了头:“那行,明天咱们一起去看看,没什么问题就买下来!”
胡秀站在旁边,发现自己完全没办法插进去话,等胡蔓说完了才忙问:“蔓蔓,你要买什么?”
“买地啊!”胡蔓进屋拿了个碗泡了点馒头,抱着小狗喂它,虽然有点奢侈,可它实在太小了,喂别的不好消化。
这小狗通体雪白,看外表有点像西高地,她是在后面树林捡到的,看它可怜就抱了回来。
“怎么?要我留你吃饭啊?”胡蔓抬头看于书言还没走。
于书言一挑眉,对于她的个性又佩服又无奈,起身拍拍衣服:“还是不了,回去有点事,明天一早来接你。”
胡蔓点头,终于不用走着去了!要是以后得经常往来两地,她考虑是不是也买一辆比较好?
看着于书言走了,胡秀才着急的质问:“你怎么就让他走了?不是说好帮我们牵线的吗?”
胡蔓对这小东西爱不释手,头也没抬:“你不是跟他说过话了吗?就算认识了啊。要是他对你有意思,自然会来找你的!女孩子嘛,那么主动不好。”
胡秀一想也是:“那你们明天去县城得带着我!”
胡蔓还没说话,武战回来了,他们本来是一起出去的,不过武战半路被人叫走帮了个忙,现在才回来。
一眼看见胡蔓脚边的小狗:“哪儿来的?”
“捡的!”胡蔓献宝似得抱起来给他看:“你看看,多好看啊!一看就又高贵又冷艳!”
一看清它的模样,武战一下变了脸色,将小狗接过去仔细看它的眼睛,半晌才轻声道:“蔓蔓,这不是狗,这是只白狼!”... -->>
这于书言倒真没让胡秀等太久,第三天就来找她了,在院子里先看见了胡秀,还诧异着难不成是老二还是老三的相好?
“你找谁?”胡秀眼睛一亮,这两天磨着胡蔓将于书言的事说了个透,最标志的,就是一身青衣。
要说这农村也不是没有穿这颜色的,可穿出来气质,衣服材质绝对是不一样的,胡秀到底心思机灵,一下就猜到这个人八成就是于书言了。
“胡蔓在不在?”
“找我妹妹啊?她跟武大哥出去了,你等会吧!”胡秀进去搬出来个凳子。
于书言本来就有事找她,也就不推辞,坐下等着,胡秀打量了他几眼,果然清雅俊秀,给他斟了茶:“是于公子吧?”
于书言把茶杯拿在手中却没喝:“姑娘知道我?”
“嗯,经常听妹妹说起。”
于书言这才聚起神:“哦?那丫头怎么说我?该不会背后骂我来着吧?”
于书言说起胡蔓的神态有些奇怪,胡秀仅疑惑了下也没多想:“怎么会呢!她说于公子聪明能干,风度翩翩,还宅心仁厚。”
这话一出口,于书言就知道是假的……
不由一笑:“胡姑娘不必替她遮掩,她不损我就不错了。”
胡秀终于确定,这于书言和妹妹的关系好像也没那么简单啊!彼此说起对方都这么随意,互相埋汰好像也全不在意似得。
胡秀低头整了整衣服,这可是她最好看的一件衣服了,今天必须让于书言能记住自己。
“于公子说笑了,妹妹真的是对你赞不绝口的,也难怪,山沟里还没有像于公子这么出众的人呢!”
于书言是八面玲珑,做的就是生意,打交道的就是客人,嘴上功夫自然了得:“胡姑娘谬赞了,在我看来,胡姑娘才是咱们十里八村难得一见的佳人。”
说着又想起了什么,忍不住调侃似的一笑:“这两个最…可都是出自胡家,倒也有趣。”
胡秀一时没听懂,只听胡蔓清脆的声音飘过来:“于老板,背后说人可不地道。”
听到这声音,于书言忙站起来,只看胡蔓手里抱着一只小奶狗,嘴角翘着,一副心情不错的样子。
于书言也不自觉就笑了起来:“你倒是惬意,我可是为了你的地皮忙活了两天!”
“不会白让你忙的。”胡蔓将小狗放下:“这么快就找到了?”
“算你运气好,好地段本来是没什么闲置地方的,是这家人要随儿子进京,急着卖掉,原来是座茶楼,稍微装修一下就行。”
不用重新盖是好事,不过:“价钱呢?”
于书言伸出三个手指头:“这是我跟人家谈过的最低价,因为急着脱手才能压这么低,按正常价,少于四十五两是不可能卖的。”
胡蔓脑子里换算了一下,若是按原先的打算,二十两买了地皮,盖起来也得三四十两,还费时间,没有什么犹豫就点了头:“那行,明天咱们一起去看看,没什么问题就买下来!”
胡秀站在旁边,发现自己完全没办法插进去话,等胡蔓说完了才忙问:“蔓蔓,你要买什么?”
“买地啊!”胡蔓进屋拿了个碗泡了点馒头,抱着小狗喂它,虽然有点奢侈,可它实在太小了,喂别的不好消化。
这小狗通体雪白,看外表有点像西高地,她是在后面树林捡到的,看它可怜就抱了回来。
“怎么?要我留你吃饭啊?”胡蔓抬头看于书言还没走。
于书言一挑眉,对于她的个性又佩服又无奈,起身拍拍衣服:“还是不了,回去有点事,明天一早来接你。”
胡蔓点头,终于不用走着去了!要是以后得经常往来两地,她考虑是不是也买一辆比较好?
看着于书言走了,胡秀才着急的质问:“你怎么就让他走了?不是说好帮我们牵线的吗?”
胡蔓对这小东西爱不释手,头也没抬:“你不是跟他说过话了吗?就算认识了啊。要是他对你有意思,自然会来找你的!女孩子嘛,那么主动不好。”
胡秀一想也是:“那你们明天去县城得带着我!”
胡蔓还没说话,武战回来了,他们本来是一起出去的,不过武战半路被人叫走帮了个忙,现在才回来。
一眼看见胡蔓脚边的小狗:“哪儿来的?”
“捡的!”胡蔓献宝似得抱起来给他看:“你看看,多好看啊!一看就又高贵又冷艳!”
一看清它的模样,武战一下变了脸色,将小狗接过去仔细看它的眼睛,半晌才轻声道:“蔓蔓,这不是狗,这是只白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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