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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趣阁 www.biqugexs.org,大隐7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

p;这是他第一次运用佩森斯教派的秘法。

    以往他最喜欢用的是“轻灵术”此刻他用的是“轻身术”轻灵术是魔法,能够让身体周围一尺之内的东西全都变得很轻。而轻身术是佩森斯教派的秘法,只能让身体变得轻盈,对于身体以外的东西没有任何作用。所以佩森斯教派用的是轻甲,用的也都是轻盈的武器。

    因为这个缘故,尼斯不敢带太重的东西,更没有带那件飞刀披风,他身上除了一件轻甲,就只有一柄软剑和三十把飞刀。

    佩森斯教派的秘法全都非常实用,修炼起来也很容易,缺点是效果和修炼的程度有关,他的轻身术练成不久,只能让身体的重量轻一半。另外一个缺点是轻身术只对自己有用,不能施加在别人身上。

    魔法就不同了,只要能够施展,效果就绝对不会太差,用轻灵术的话,他可以让重量减少到十分之一。

    不过各有利弊,轻灵术这个魔法只能维持七、八分钟,轻身术可以持续大半天,现在是战争时期,他要尽可能减少魔力消耗。

    四周都是迷雾,一公尺之外就看不清了。

    不同于黑夜,对付黑夜有很多方法,但是对付迷雾就没有那么容易,他也只能看着脚下方寸的大地。

    沿着山坡往下冲,他的速度愈来愈快,突然,他一拉肩上的绳索,只听“呼”的一声,背后弹开一对翅膀,这对翅膀很小,全长仅一公尺,最宽的地方只有一尺,形状像是蝙蝠的翅膀,是用两层皮膜和许多木质的骨架做成的。

    这东西一张开,他的身体立刻一轻,甚至差一点飘飞起来。

    这同样是佩森斯教派的秘法,按照那些典籍上所说,这招练成之后,能够贴地飞翔,一日夜间,来去千里。

    更妙的是,这种秘法和纯粹只是用来赶路的“风翼术”不同,战斗的时候也能派上用场。

    沿着山岭间的低凹之处,蜿蜒曲折地绕着群山,不知道跑了多久,尼斯终于找到路了。

    那是一条用细沙和石子铺成的路。

    既然找到路,接下来就容易多了,他顺着路朝前方潜过去,因为用不着再像刚才那样漫无目的打转,所以这一次没走远,他就看到了朦胧的火光。

    那一定是哈兰魔法师所说的小镇。

    他不敢随便靠近,有人的地方,就隐藏着危险。

    从贴身的袋子掏出一根羽毛,凑到嘴边低语了几句,他把羽毛扔到空中,那根羽毛在空中转了几个圈,紧接着箭矢般地朝远方射去。

    这是“风精之羽”一种用于短距离联络的魔法。

    要说的话会被存储在羽毛的缝隙之中,它能够附带的讯息不多,距离随着使用者的实力而定,最远可以到二十多公里。

    这东西还可以用来指引方向,他把风精之羽放回去,哈兰魔法师收回风精之羽的同时,就能知道小镇的方向,再对照地图,就可以知道他们位于在什么地方。

    做完这一切,尼斯朝着小镇潜去。

    那是一个和他故乡差不多的小镇,同样也是沿着大道展开,整个小镇呈长条形,大道两边是一排排的房子,愈靠近大道的房子,愈是整齐漂亮,愈是外侧的房子,就愈是破烂简陋。

    在他靠近小镇外围一百多公尺的地方时,小镇里突然响起一阵犬吠声。

    尼斯不敢再随意靠近了。

    这一点也和他的故乡很像,每户人家都有养狗的习惯。或许是因为“镇”大多数不设围墙,远不如“城”安全,养条看家护院的狗就成了一般的选择。

    尼斯不喜欢狗,狗非常讨厌,不但听力绝佳,嗅觉又特别灵敏。

    一直起来,他都在搜集对付狗的办法,现在他已经有把握逃脱狗的追踪,但是想要避开狗的耳目潜入某个地方,他还没有太大的把握。

    他绕着小镇转起圈,寻找每一个可以潜入的角落,与此同时,他还能够从狗叫的声音,大略分辨出小镇上住着多少人家。

    有狗叫的地方肯定住着人,有人的房子里肯定养着狗。

    雾气渐渐散去,透过最后一丝薄雾,尼斯将小镇的各个出口全都看在眼中,并且牢牢记在脑子里。

    当小镇里响起人的声音后,他终于离开了。

    沿着刚才风精之羽飞回的方向,他开始往回跑,当他回到原来的地方时,雾气已经散去。那个地方根本看不到人的踪迹,甚至连爬犁走过时留下的痕迹,也全都消失了。

    “这边,我们在这边。”

    远处传来路克的声音。

    只见山脚下的一片树林里,探出一颗鬼鬼崇崇的脑袋,尼斯立刻跑过去,也钻进那处树林。

    这确实是一个藏身的好地方,从外面看是一片平地,进到里面之后才发现这是一个山坳,只不过被茂密的树冠挡住。

    现在是冬天,树叶还没有长出来,所以路克他们在树上挂了一张大网,把地上捡来的枯枝落叶全都铺上网上,不靠近的话,根本看不出这里藏着人。

    所有的战马都被集中在树林正中央,爬犁则被抬起靠在树上,它们是最好的挡板,朝外面的那一侧,同样插上许多枯枝落叶。从外面绝对看不出来。

    在这个临时隐蔽所的四角,各有一个人在那里探头探脑的放哨。剩下的人全都里着毯子,背靠着树休息,很多人的鼻腔里已经传出呼噜声。

    “辛苦你了。”

    路克拿着一块烤饼走过来。

    烤饼是冷的,里面塞着干肉片。现在身处敌后,没人敢生火,所以只能吃冷食。

    尼斯确实饿了,他接过烤饼啃了一口,或者是因为太饿的缘故,虽然是冷食,他却觉得颇为美味。

    一屁股坐在地上,几口解决掉烤饼后,他才说道:“我找到那个小镇了,可惜没有办法接近。那个镇上全是狗。”

    “有狗好。”

    梅特洛很精明,他立刻叫起来:“家家都有狗的话,说明那个小镇顶多只有一座小教堂,绝对不会藏着什么厉害人物。”

    他这话是经验之谈。

    像阿德蒙特同样也是一个镇,却因为有两座修道院、一座教堂和一座隐修院,整个镇上没什么人养狗。

    “等到天亮之后,你想办法潜入。”

    路克对梅特洛说道。

    这个队伍的人各有各的特色,帕尔姆战力强悍,伊斯特擅长建造,又工于艺术,梅特洛的优势就是他去过的地方多,见识多,擅长和别人打交道。

    梅特洛还有一个本事,它可以模拟各种方言,会说的语言也多,绝对是打听消息的最佳人选。

    “只有我一个可不行。”

    梅特洛立刻回道。偷东西也要一个把风的人,打探消息这种高难度的工作,更需要有人配合。

    “那还是我走一趟吧!”

    尼斯不想让路克为难。这几个人之中,帕尔姆肯定无法信任,而伊斯特赌性太重,再加上他身上有种特有的气质,扮成学者或艺术家绝对没问题,但是装成别的就不太像了,而学者和艺术家显然不太可能会去那种穷地方,路克倒是倒是一个不错的人选,不过身为队长的他,也不适合这种危险的任务。

    休息了一个多小时,等到阳光斜斜照进树林,尼斯从地上爬了起来。

    梅特洛早就准备好了,他拿来两件很破烂的衣服,还有两顶打着卷的发臭假发。

    只用了几分钟,两个人就彻底变了模样,变成两个农夫,为了不被人看出来,他们的脸、手和脖子,都涂抹上一些棕色的油脂,看上去脏兮兮的。

    路克则牵来一匹马,这匹马也是特地准备的,是一匹身形枯瘦的老马,毛色杂乱,而且因为上了年纪,还有些发白。

    爬犁也已经准备好了,可能露马脚的地方全拆除干净,上面还涂满泥浆,看上去就像是用了很久的样子。

    梅特洛把马套上,两个人赶着爬犁,朝着小镇而去。

    一路上,尼斯总是会不由自主地用手摸袖子和肩膀上的补丁,看上去是补丁,实际上里面藏着飞刀。除此之外,他们的小腿边还绑着匕首,爬犁上还有两把草叉,这就是他们全部的武器。

    尼斯已经很少会感到害怕,但是此刻他们的心里充满忐忑。

    让这两个人感到庆幸的是,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两个。一方面是因为农夫还是不受到重视,不过更关键的原因是他们坐在爬犁上。

    在人们的印象中,车子代表长途旅行,尤其四轮马车更是如此,而爬犁则是农具,顶多赶集的时候使用。

    这座小镇比较靠近的前线,不过位置有些偏,还算平静。一大清早,镇上的人还进进出出,都做着各自的事。

    现在是二月,仍旧是冬季,地还没有开耕,没人下地干活。大家都聚集在小镇附近,所以显得挺热闹。

    在小镇的入口有一队士兵把守,这些士兵对出出入入的镇民视而不见,只有车队经过,他们才会上去拦截。

    尼斯和梅特洛对望一眼,他们本来以为这只是一个普通的小镇,但是有人驻守就不同了,说明这里有什么东西。

    梅特洛一拉缰绳,让拉车的马拐上田垄,爬犁在田垄上照样行驶,而且速度一点都不慢。

    行走了数百公尺,爬犁在一堆柴草边停下来,两个人拎着用树枝削成的草叉,从爬犁上面下来。草叉本来是当成武器准备的,没想到现在真的派上用场。

    梅特洛叉起一把柴草就往爬犁上堆,尼斯跟着学,他没用过这玩意儿,用起来多少有些不太顺手,好在也没有人注意到他们两个。

    两个人一边干活,一边偷偷观察镇口的士兵。

    三辆马车朝着小镇而来,像是一支商队,梅特洛和尼斯对望一眼,两个人显然都意识到这是一个好机会。

    把草叉扔回爬犁上,两个人驾着爬犁朝着小镇入口而去,他们控制住速度,让那三辆马车比他们先到。

    果然,马车被拦截下来,一个军官上前盘问,士兵们则开始搜查车上的东西。

    梅特洛和尼斯表现得异常平静,他们驾着爬犁径直通过岗哨,进入小镇的那一瞬间,尼斯的心已经提到喉咙,他已经很少会这么紧张了。

    那些士兵果然没有注意到这辆耙犁,两个人同时松了一口气。

    就在两个人琢磨着下一步该怎么做的时候,那些军官突然大喝一声:“站住。”

    尼斯不由自主地伸进袖子里的补丁里,手指夹住一把飞刀;梅特洛则连忙从爬犁上下来,他弯腰曲背,满脸恭敬看着那个军官。

    “柴草散了一地,马上收拾起来。”

    军官捂着鼻子骂道,他甚至没看梅特洛一眼。

    那些柴草露天堆放,这么好几个月的风吹雨打,里边已经发霉变质,不时散发出一股酸臭的气味。

    两个人心中的石块总算落地,梅特洛连忙捡起地上散落的柴草,镇上的人并没有在意这边,谁会注意两个浑身散发着臭味的农夫?

    在小镇的另一半也有士兵守着,更让他们在意的是,有一条小巷的入口同样站着士兵。

    两个人交换了一下眼神,把爬犁赶进旁边的岔道。

    这种小镇原本应该四通八达从任何一条小巷都可以通往镇外,但是,这些小巷的尽头此刻都被木头的栅栏阻挡着。

    他们并不是随意地拐进一条岔道,之前来的时候,尼斯已经透过犬吠声知道里面有两个区域没人居住,其中一个就是有士兵站岗的地方。

    一拐进这条小巷,尼斯的耳朵一直仔细听着四周的动静,突然他指了指一个院子,里面一点声音都没有。

    此刻两个人是在那个院子的后面,看到四周没人,尼斯飞身跳上墙头,院墙只比人稍微高一些,很容易跳进去。

    他在房子里面转了一圈,里面果然一个人都没有,所有的门全都开着,院子里满是落叶,这家人离开已经有一段时间,可能是听到马上就要打仗,所以这家人暂时搬到其他地方,这样的人很多。

    尼斯和梅特洛敢溜进这座小镇,就是考虑到这种可能。

    穿过院子,打开前门,探头朝着左右看了看,确定前面没人,他又回到后院墙根边,朝着墙外打了个呼哨。

    一直等在那里的梅特洛,立刻赶着爬犁绕到前面。

    梅特洛赶着爬犁进了院子,尼斯随手关上前门,还上了门闩。

    “我到外面去溜达一圈,看看有什么情况。”

    梅特洛说道。

    “先别走,我需要你帮我把一下风。”

    尼斯一把拉住梅特洛。

    用小刀撬开房门后,里面家具都在,尼斯拉开柜子,果然衣服什么的都不见了,这下子他彻底放心,用不着担心房子的主人突然闯进来。

    他径直上楼。

    这幢房子有二层楼,他要看上面有没有阁楼,当初他就是在自家的阁楼里找到很多东西,所以他对阁楼有特别的好感。

    可惜,这一次他失望了,这幢房子没有阁楼。

    “你帮忙开个小门。”

    尼斯指了指天花板。

    梅特洛责无旁贷,他沿着墙角爬上去,抽出匕首,朝着天花板连着捅了几十下,每一下都刺出一个对穿的窟窿,那一连串窟窿形成一个圆圈。抬手就是一掌,天花板上顿时破了个大窟窿,灰尘从窟窿里喷了出来。

    梅特洛没有防备,连打了几个喷嚏后退到一旁。

    与之相比,尼斯就聪明多了,他进过阁楼,知道里面有多脏,早就用块布蒙住头,等到灰尘散去,他飞身跃起,一双腿在墙角上踩了一下,闪身跳进去。

    房顶和天花板之间有一个很低很矮的隔层,里面连束光都没有,灰尘堆积得很厚,而且到处都是蜘蛛网。

    尼斯拔出小刀,在屋顶上连刺了几下,这是从梅特洛那里学来的,挖出一个窟窿之后,他小心翼翼地掀开瓦片。

    “你可以上来吗?”

    尼斯朝着底下问道。

    “我不擅长这个。”

    梅特洛连连摇头:“我还在这里替你把风吧!”

    尼斯也不在意,他不打算强求别人做什么。

    从袋子里翻出一块布披在身上,他从屋顶的破口溜了出去,那块布上面布满鳞片,这些鳞片迅速变换着颜色,变得和那些瓦片没有什么两样。

    尼斯轻手轻脚往旁边爬,现在是白天,他用不着担心狗,狗在白天不在会乱叫,就算有狗在叫,也没人会在意,因为白天肯定有很多过往的旅人和行商经过。

    从一个屋顶爬到另一个屋顶,往前爬了三十多公尺,他停了下来。

    他已经看到那个有士兵站岗的小巷深处,那是一个很大的院子,现在似乎被当作临时仓库,院子的四角全都有士兵把守。

    侦察是一项需要耐心的工作,尼斯的耐心一向不错,他趴在屋顶上一动不动,耐心地倾听着从那座仓库里传出来的声音。

    他不敢一直用眼睛盯着那边,这很容易会被察觉,用耳朵听就安全多了,此时,他的耳朵紧贴着一个小喇叭,上面绘满神秘的符文。

    这玩意儿可以把声音放大,用法有两种,可以将自己的声音放大,让很远的人听到,也可以把外面的声音放大,让自已听得更加清楚,而且这玩意儿还有方向性,能够隔绝从旁边传来的声音。

    那座仓库一直有人进进出出,不停地往外搬东西,听着听着,尼斯的心头多了一种阴影。从搬运的声音听起来,大部分是兵刃、盾牌、护甲、头盔和箭矢,而不是食物之类的东西。

    兵刃和箭矢还好说,毕竟是消耗品。护甲和头盔就有点说不过去了,那玩意儿就算坏了,只要稍微修理一下就又可以用。

    突然间,尼斯的眼睛一亮,他明白了。

    路易公爵根本还没有使出全力,他们一开始就隐藏了一部分人马。

    之前大部分的人,甚至包括赛门老人和玛格丽特,都认为路易公爵的实力比不上腓特烈公爵,现在看来,大家全都猜错了,背后有神圣帝国各诸侯国支持,路易公爵的实力十之八九更强一些。

    一想通这些,尼斯马上猜到路易公爵的全盘计划。

    那位公爵藏起一部分兵力,装成比较弱的样子,而这点差距并不足以造成一面倒的形势,所以第一战的结果是势均力敌。

    现在两边再次征召军队,腓特烈公爵能够征召的援军非常有限,而路易公爵只要把之前藏起来的那部分力量拿出来,再加上新征召的人马,兵力就会反超出一大截。

    一开始兵力弱的时候,还能够打个平手,等到增兵之后,兵力大幅增加,而且这部分是生力军,对于路易公爵是巨大的鼓舞,对于腓特烈公爵却是极大的打击。

    到时候胜利的天平肯定会向对方倾斜。

    虽然明白了这一切,尼斯却没有改变的能力,事实上他也不想改变,战争的胜负和他没有任何关系,他需要做的只是尽一份义务。

    时间一点一点过去,太阳升起又渐渐落下,快到下午三点的时候,他突然听到一些异样的声音。

    一个军官走进仓库,负责看管的士兵都被召集起来。

    “你们快点准备好十五副全套的重甲,包括马铠,摩伦堡的麦克米安勋爵和他的人很快就要到了,再准备五辆大车,把要发往前线的那批物资装好,我请勋爵帮忙把这些东西带到前线去。”

    那个军官的指令非常简短。

    趴在屋顶上偷听的尼斯,心头顿时一动,但心动的同时,他也颇为犹豫,他不知道那麦克米安勋爵到底是何许人。

    勋爵这个称号非常特殊,这是一个荣誉头衔,没有实际封地,而且无法世袭。

    所以这位勋爵有可能只是一个勉强称得上贵族的小角色,不过也可能是一个不可小看家伙,那些公爵、侯爵、伯爵的儿子,在没有获得封地之前,同样也被称为勋爵。

    还有一些骑士凭借强大的实力,让人不敢轻视,他们往往也被授予勋爵的头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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