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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不错,老天没有下雨,空气中飘着刺鼻的血腥味。天上有秃鹫在飞,地上嘛,自然是进行着战斗。
连日来的战斗,让不死鸟军团的这些新兵得到了丰富的学习机会。在生与死的边缘学到的东西,永远是最有用,最难以忘记的。
十几天的战斗下来,你已经分不出那个是老兵,哪个是新兵了。他们的眼神全都一样,他们的衣服全都带着自己或是敌人的血,他们手中的刀枪,砍进敌人身体的时候,也不再犹豫。那些曾经犹豫过的士兵,还倒在他们的脚下呢。杀人这种事,杀多了,也就习惯了。这就是战争,他可以让一个人,快速的成长。
“马泽本今天的进攻非常猛呀。”胡忧站在城头之上,看着下面敌我双方的交战,喃喃自语。
十几天以来,胡忧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这里,敌我双方都能看到他。不死鸟士兵视他为心中的战神,而马泽本的士兵,则视他为魔鬼。
胡忧在这里,用他身后那面黑色的不死鸟战旗,指挥着地整个军团的攻守。他洞悉城防中的一切机关。他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泼火油,什么时候,应该放滚木。他就是军中定海神针。
正当胡忧要给等在身前的传令兵,下令命令的时候,突然感觉到心里一冷,背后生风,强大的危险信号,打断了他的思路。在身体的本能之下,胡忧想都不想的一个前扑,直接滑到地上。直到这时,他才听得耳边那个叫李斯的士兵,口中惊呼的‘小心’二字。
“有刺客”
胡忧的心中,瞬间闪出了答案,他还真没有想到,自己也会有遇上刺客的一天。
先出手的是一个士兵打扮的人,他的身后,还有其他的两个人。在他出手的同时,另外两个人,也同时对哲别和科奇士出手。还好红叶刚刚去传达胡忧的命令,并不在这里。不然的话,她会很危险。
那个刺客一击不中,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不过手中的刀并没有停下,又向胡忧追砍了过来。
胡忧连身都不敢翻,手脚并用往前急爬两步,只听身后‘叮’的一声,一块地砖被砍开了。要不是胡忧爬得快,他那还算健美的小蛮腰,就要成两半了。
借着刺客拔刀的机会,胡忧终于转过脸来,在阳光的照射之下,他能很清楚的看清来人的样子。这是刺客长像很普通、没有一丝特别,属于那种扔到人群之中就找不出来的人。他的眼神冷冷的,没有任何感情流露出来,看向胡忧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死人。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来杀我。”胡忧冷静的问道。他这是在拖延时间,他知道用不了几分钟,内卫部队马上就会上来。他们就在百多米远的地方,赶过来用不了多久时间。
来人跟本不中胡忧的计,他答都不答,马上就又一刀砍向胡忧。
这一刀含着强烈的杀意,这可是真砍,不是开玩笑的。胡忧本能的想抓白蜡枪,才想起自己前爬了几步,白蜡枪已经不在自己身边了。
还好,胡忧的这么些年的苦练可不是白费的,他后退一步,一个抬脚踢向刺客的下阴,给他来了个脚版的猴子偷桃。手上也并不闲着,一个意念,唤出血斧,想都不想就当头劈下。
那刺客看不见血斧,但是他能感觉得到胡忧手上那股强列的杀气,他放弃退砍向胡忧脚的一刀。收刀转身,向胡忧的后腰而去。
胡忧没有想到这个刺客反应那么快,眼看着刀又到了,自己的脚还在半空中,收是肯定收不回来了。
“拼了”
胡忧在心中暗一咬牙,血斧再闪,劈向刺客的脑袋。胡忧这可不是同归于尽,的腰间那里背着换日弓,他赌这刺客的刀,不可能砍得断换日弓。
刺客显然也看出了胡忧的想法,他才不肯为砍一刀换日弓而把脑袋送给胡忧。他回刀一架,想要先架住胡忧手上的血斧,再使后招。
刺客这一招,走了败招了。没有想像之中的铁器相碰声,更没有火花四溅。刺客只觉得手中一震,瞬间心中大惊。
不过这惊受得有些晚,看来不会有什么开花结果之时。胡忧的血斧在砍断刺客手中的钢刀之后,顺势奔向刺客的脑袋。血斧和头骨发出了一丝轻响,接着一小块头骨飞了出去。
刺客直到死都不明白,胡忧手里拿着的是什么,居然能这么厉害,再砍断他手中的刀之后,还能砍开他的脑袋。
一股血雾从刺客的脑袋喷出,在阳光之下,居然还出现了彩虹,血色的彩虹异常的美丽,可惜他一生只能看一次。
刺客从出现到被胡忧杀死,全程不过半分钟的时间。胡忧这干净利落的动作,全都落在那些赶来救援的士兵眼里。
士兵们之前只是知道,胡忧的箭法非常了得。直到今天他们才亲眼看到,胡忧的近身功夫也非常了得。
看到胡忧成功的杀掉刺客,军中暴起了巨大的欢呼声。胡忧站的这个地方,可是全城的制高点。刺客的出现,士兵们虽然不能急时上来救胡忧,但是胡忧和刺客交手的过程,他们是看得清清楚楚的。虽然他们也同样没有看到胡忧拿什么杀的刺客,但那些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的胡忧将军,那个不死鸟,他很强
正在欢呼的士兵哪里知道,此时如战神一样接受他们膜拜的胡忧,一点也不好受。本来经过努力,胡忧已经可以砍出三血斧了。可是这十几天以来,他为了战事,劳心劳力,精神力消耗非常的巨大。砍出第二斧的时候,他的精神力已经被全部的抽空,他现在完全是用毅力在支撑着的。一放松他马上就得倒下去。
那个刺客说起来也算倒霉,如果他不是想架胡忧的血斧,那么胡忧砍出这一血斧之后,就会失去反击的能力。他完全可以在内卫上来之前,从容的杀掉胡忧。
这是刺客的不幸,是胡忧的大幸。这短短的半分钟时间之内,胡忧又一次受到了上天的眷恋。
不到两分钟,三个刺客一死两被抓,任务彻底的失败。不死鸟士兵在为胡忧暴出一次巨大的欢呼之后,又一次暴出了欢呼,这一次不是因为胡忧,而是因为城外。
城外的平原之下,不知道突然从哪里冒出一大群片黑压压的人。这些人手里都拿着刀枪,在阳光的照射之下,却只能看到雪白的牙。他们得有四五万人,一出现就疯狂的扑向马泽本的部队。
这群人,就是宝怀城的那些矿工。林克为了不让他们破坏宝怀城,用计把他们的怒火引到了马泽本的身上。带着他们一路从宝怀城杀来。
胡忧在惊讶这些黑人兄弟突然出现的同时,马上就判断出了当前的形势,强顶着脑袋因为抽空精神力的阵阵发麻,下达了全军反击的命令。
阵阵的马蹄声,在不死鸟战旗的挥舞之中,敲打着大地。无数拿着马刀和弩箭的不死鸟士兵,如出闸猛虎一般,扑向马泽本的部队。
飞溅的血雾,迷住的太阳的光芒,来自马泽本本部士兵的惨叫,如孤魂一般,在空气中飘荡。
这里是失败者的地狱,是胜利者的天堂。林克立功了,祝贺他,不死鸟军团十大铁将之一——林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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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天气不错,老天没有下雨,空气中飘着刺鼻的血腥味。天上有秃鹫在飞,地上嘛,自然是进行着战斗。
连日来的战斗,让不死鸟军团的这些新兵得到了丰富的学习机会。在生与死的边缘学到的东西,永远是最有用,最难以忘记的。
十几天的战斗下来,你已经分不出那个是老兵,哪个是新兵了。他们的眼神全都一样,他们的衣服全都带着自己或是敌人的血,他们手中的刀枪,砍进敌人身体的时候,也不再犹豫。那些曾经犹豫过的士兵,还倒在他们的脚下呢。杀人这种事,杀多了,也就习惯了。这就是战争,他可以让一个人,快速的成长。
“马泽本今天的进攻非常猛呀。”胡忧站在城头之上,看着下面敌我双方的交战,喃喃自语。
十几天以来,胡忧大部分的时间都在这里,敌我双方都能看到他。不死鸟士兵视他为心中的战神,而马泽本的士兵,则视他为魔鬼。
胡忧在这里,用他身后那面黑色的不死鸟战旗,指挥着地整个军团的攻守。他洞悉城防中的一切机关。他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泼火油,什么时候,应该放滚木。他就是军中定海神针。
正当胡忧要给等在身前的传令兵,下令命令的时候,突然感觉到心里一冷,背后生风,强大的危险信号,打断了他的思路。在身体的本能之下,胡忧想都不想的一个前扑,直接滑到地上。直到这时,他才听得耳边那个叫李斯的士兵,口中惊呼的‘小心’二字。
“有刺客”
胡忧的心中,瞬间闪出了答案,他还真没有想到,自己也会有遇上刺客的一天。
先出手的是一个士兵打扮的人,他的身后,还有其他的两个人。在他出手的同时,另外两个人,也同时对哲别和科奇士出手。还好红叶刚刚去传达胡忧的命令,并不在这里。不然的话,她会很危险。
那个刺客一击不中,眼中闪过一丝惊讶,不过手中的刀并没有停下,又向胡忧追砍了过来。
胡忧连身都不敢翻,手脚并用往前急爬两步,只听身后‘叮’的一声,一块地砖被砍开了。要不是胡忧爬得快,他那还算健美的小蛮腰,就要成两半了。
借着刺客拔刀的机会,胡忧终于转过脸来,在阳光的照射之下,他能很清楚的看清来人的样子。这是刺客长像很普通、没有一丝特别,属于那种扔到人群之中就找不出来的人。他的眼神冷冷的,没有任何感情流露出来,看向胡忧的目光,就像在看一个死人。
“你是什么人,为什么要来杀我。”胡忧冷静的问道。他这是在拖延时间,他知道用不了几分钟,内卫部队马上就会上来。他们就在百多米远的地方,赶过来用不了多久时间。
来人跟本不中胡忧的计,他答都不答,马上就又一刀砍向胡忧。
这一刀含着强烈的杀意,这可是真砍,不是开玩笑的。胡忧本能的想抓白蜡枪,才想起自己前爬了几步,白蜡枪已经不在自己身边了。
还好,胡忧的这么些年的苦练可不是白费的,他后退一步,一个抬脚踢向刺客的下阴,给他来了个脚版的猴子偷桃。手上也并不闲着,一个意念,唤出血斧,想都不想就当头劈下。
那刺客看不见血斧,但是他能感觉得到胡忧手上那股强列的杀气,他放弃退砍向胡忧脚的一刀。收刀转身,向胡忧的后腰而去。
胡忧没有想到这个刺客反应那么快,眼看着刀又到了,自己的脚还在半空中,收是肯定收不回来了。
“拼了”
胡忧在心中暗一咬牙,血斧再闪,劈向刺客的脑袋。胡忧这可不是同归于尽,的腰间那里背着换日弓,他赌这刺客的刀,不可能砍得断换日弓。
刺客显然也看出了胡忧的想法,他才不肯为砍一刀换日弓而把脑袋送给胡忧。他回刀一架,想要先架住胡忧手上的血斧,再使后招。
刺客这一招,走了败招了。没有想像之中的铁器相碰声,更没有火花四溅。刺客只觉得手中一震,瞬间心中大惊。
不过这惊受得有些晚,看来不会有什么开花结果之时。胡忧的血斧在砍断刺客手中的钢刀之后,顺势奔向刺客的脑袋。血斧和头骨发出了一丝轻响,接着一小块头骨飞了出去。
刺客直到死都不明白,胡忧手里拿着的是什么,居然能这么厉害,再砍断他手中的刀之后,还能砍开他的脑袋。
一股血雾从刺客的脑袋喷出,在阳光之下,居然还出现了彩虹,血色的彩虹异常的美丽,可惜他一生只能看一次。
刺客从出现到被胡忧杀死,全程不过半分钟的时间。胡忧这干净利落的动作,全都落在那些赶来救援的士兵眼里。
士兵们之前只是知道,胡忧的箭法非常了得。直到今天他们才亲眼看到,胡忧的近身功夫也非常了得。
看到胡忧成功的杀掉刺客,军中暴起了巨大的欢呼声。胡忧站的这个地方,可是全城的制高点。刺客的出现,士兵们虽然不能急时上来救胡忧,但是胡忧和刺客交手的过程,他们是看得清清楚楚的。虽然他们也同样没有看到胡忧拿什么杀的刺客,但那些并不是重点,重点是他们的胡忧将军,那个不死鸟,他很强
正在欢呼的士兵哪里知道,此时如战神一样接受他们膜拜的胡忧,一点也不好受。本来经过努力,胡忧已经可以砍出三血斧了。可是这十几天以来,他为了战事,劳心劳力,精神力消耗非常的巨大。砍出第二斧的时候,他的精神力已经被全部的抽空,他现在完全是用毅力在支撑着的。一放松他马上就得倒下去。
那个刺客说起来也算倒霉,如果他不是想架胡忧的血斧,那么胡忧砍出这一血斧之后,就会失去反击的能力。他完全可以在内卫上来之前,从容的杀掉胡忧。
这是刺客的不幸,是胡忧的大幸。这短短的半分钟时间之内,胡忧又一次受到了上天的眷恋。
不到两分钟,三个刺客一死两被抓,任务彻底的失败。不死鸟士兵在为胡忧暴出一次巨大的欢呼之后,又一次暴出了欢呼,这一次不是因为胡忧,而是因为城外。
城外的平原之下,不知道突然从哪里冒出一大群片黑压压的人。这些人手里都拿着刀枪,在阳光的照射之下,却只能看到雪白的牙。他们得有四五万人,一出现就疯狂的扑向马泽本的部队。
这群人,就是宝怀城的那些矿工。林克为了不让他们破坏宝怀城,用计把他们的怒火引到了马泽本的身上。带着他们一路从宝怀城杀来。
胡忧在惊讶这些黑人兄弟突然出现的同时,马上就判断出了当前的形势,强顶着脑袋因为抽空精神力的阵阵发麻,下达了全军反击的命令。
阵阵的马蹄声,在不死鸟战旗的挥舞之中,敲打着大地。无数拿着马刀和弩箭的不死鸟士兵,如出闸猛虎一般,扑向马泽本的部队。
飞溅的血雾,迷住的太阳的光芒,来自马泽本本部士兵的惨叫,如孤魂一般,在空气中飘荡。
这里是失败者的地狱,是胜利者的天堂。林克立功了,祝贺他,不死鸟军团十大铁将之一——林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