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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四章黑武士的财宝
雷刚刚返回黑武士城堡,就听见穆法沙的咆哮声:“我再声明一遍,我不是骨马,我是骨龙,是比你们高贵得多的骨龙!”
透过古堡残破的城墙,雷看到作为骷髅骨马的穆法沙正在旷野上来回奔跑,而他身后是十几个手持刀剑的黑武士。
“太过分了,你们又不是龙骑士,你们没有资格骑我啊!”穆法沙拼命躲闪。
可是穆法沙哪里是这群黑武士的对手,黑武士都是优秀的战士,善于团队合作。很快,穆法沙就被逼到墙角下,无路可走了。
惊慌失措的穆法沙突然感应到雷的灵魂波动,立刻就像找到了一颗救命稻草一般,对着古堡方向大声喊道:“主人,这群下贱的黑武士想要骑您高贵的坐骑呢!”
一道灵魂波动散播开来,雷适时命名黑武士停止追击,解了穆法沙的围。
穆法沙穿过黑武士的包围圈跑到雷的身边放声大哭道:“主人哪,您跑哪里去了啊,要不是因为我还能感觉到我和您之间的灵魂连线,我还以为您死了呢!”
“我去了一次人类世界。”雷破天荒地以一种很和蔼的语气和穆法沙说话:“以后我还会经常去。”
“人类世界?”穆法沙很好奇,遗弃之地的不死生物怎么能直接去到人类的世界呢?
旋即穆法沙明白了:“啊……主人,一定是主人的主人召唤你去喝茶了吧?主人您真得很幸福,可以自由穿梭两个位面。主人,您有没有向主人的主人提起过,在遗弃之地她还有一个仆人的仆人穆法沙渴望和他见面呢。”
“等我把那边的事情处理好了,我会召唤你过去的。”雷的想法很简单,如果自己真的能够在人类世界生活,怎么也应该带上几个不死生物同类去作伴。
“啊!主人,您真是太伟大,太仁慈了。”穆法沙高兴的一蹦老高,他已经几千年没有去过人类世界了。
穆法沙匍匐在雷面前,一条骷髅马尾谄媚的摇来摇去:“主人,您想骑我吗?我按照您的吩咐,已经刻苦训练了好几个小时了,我已经成为跑得最快,跳的最高的骷髅骨马了。”
正是因为穆法沙跑得最快,跳的最高,才引起了几个黑武士的兴趣,想要抓住穆法沙骑一骑。
魔龙的灵魂之心果然不同凡响,和马的骨头相结合之后,几乎要变成一匹飞马了。
“继续训练,需要的时候我会骑的。”雷摆了摆手,命令穆法沙继续去训练。
因为拥有了拉法兰的记忆,雷对魔法的知识已经远远超越了卡米拉,雷知道,魔宠的召唤是有时间限制的。
以卡米拉原来的魔力水平,一次顶多召唤两三个小时,时间再长的话,即便是卡米拉不想把雷送回遗弃之地,空间门也会自动打开,强迫雷回来。
这一次召唤之所以维持了四个多小时,完全是因为雷给卡米拉传送的那些灵魂能量很强大,已经超出了卡米拉原来的力量水平。
召唤的时间有限制,召唤间隔也有限制。每一次召唤和上一次召唤之间至少要间隔整整一天,否则的话召唤术就不能释放成功。
除非卡米拉拥有大魔导师的实力,才能让雷在人类世界停留的时间无限延长。
就目前的情况看来,卡米拉即便是不断接受雷的灵魂能量奉献,也不可能在短期内达到大魔导师的层次。
因此,要想永久居住在人类世界,只能靠雷自己努力了。
这一次召唤,雷的收获颇丰,他终于体会到了浑身上下被血肉所覆盖的感觉。
虽然这种感觉不是很舒服,虽然雷认为即便是自己真得长满了血和肉也不可能和真正的人类一样,但是雷已经很满足了。
第一步已经成功迈出去了,那么第二步还困难吗?
距离第二次被召唤,至少还有一天的时间,雷决定利用这一天的时间,把自己重新武装起来。
雷原先的那副黑武士盔甲虽然也被传送回到遗弃之地,但是雷却发现了这套盔甲的一个缺陷。
当初选择盔甲的时候,主要是根据雷的骨骼大小做参照物的,但是如果雷拥有了血肉,身体轮廓会增大一号,这套盔甲就不适合了。
另外,雷从那双加持了加速术的鞋子上得到了极大的启发,原来魔法装备的效应真得很明显。
作为一个骷髅,雷的动作比人类... -->>
第三十四章黑武士的财宝
雷刚刚返回黑武士城堡,就听见穆法沙的咆哮声:“我再声明一遍,我不是骨马,我是骨龙,是比你们高贵得多的骨龙!”
透过古堡残破的城墙,雷看到作为骷髅骨马的穆法沙正在旷野上来回奔跑,而他身后是十几个手持刀剑的黑武士。
“太过分了,你们又不是龙骑士,你们没有资格骑我啊!”穆法沙拼命躲闪。
可是穆法沙哪里是这群黑武士的对手,黑武士都是优秀的战士,善于团队合作。很快,穆法沙就被逼到墙角下,无路可走了。
惊慌失措的穆法沙突然感应到雷的灵魂波动,立刻就像找到了一颗救命稻草一般,对着古堡方向大声喊道:“主人,这群下贱的黑武士想要骑您高贵的坐骑呢!”
一道灵魂波动散播开来,雷适时命名黑武士停止追击,解了穆法沙的围。
穆法沙穿过黑武士的包围圈跑到雷的身边放声大哭道:“主人哪,您跑哪里去了啊,要不是因为我还能感觉到我和您之间的灵魂连线,我还以为您死了呢!”
“我去了一次人类世界。”雷破天荒地以一种很和蔼的语气和穆法沙说话:“以后我还会经常去。”
“人类世界?”穆法沙很好奇,遗弃之地的不死生物怎么能直接去到人类的世界呢?
旋即穆法沙明白了:“啊……主人,一定是主人的主人召唤你去喝茶了吧?主人您真得很幸福,可以自由穿梭两个位面。主人,您有没有向主人的主人提起过,在遗弃之地她还有一个仆人的仆人穆法沙渴望和他见面呢。”
“等我把那边的事情处理好了,我会召唤你过去的。”雷的想法很简单,如果自己真的能够在人类世界生活,怎么也应该带上几个不死生物同类去作伴。
“啊!主人,您真是太伟大,太仁慈了。”穆法沙高兴的一蹦老高,他已经几千年没有去过人类世界了。
穆法沙匍匐在雷面前,一条骷髅马尾谄媚的摇来摇去:“主人,您想骑我吗?我按照您的吩咐,已经刻苦训练了好几个小时了,我已经成为跑得最快,跳的最高的骷髅骨马了。”
正是因为穆法沙跑得最快,跳的最高,才引起了几个黑武士的兴趣,想要抓住穆法沙骑一骑。
魔龙的灵魂之心果然不同凡响,和马的骨头相结合之后,几乎要变成一匹飞马了。
“继续训练,需要的时候我会骑的。”雷摆了摆手,命令穆法沙继续去训练。
因为拥有了拉法兰的记忆,雷对魔法的知识已经远远超越了卡米拉,雷知道,魔宠的召唤是有时间限制的。
以卡米拉原来的魔力水平,一次顶多召唤两三个小时,时间再长的话,即便是卡米拉不想把雷送回遗弃之地,空间门也会自动打开,强迫雷回来。
这一次召唤之所以维持了四个多小时,完全是因为雷给卡米拉传送的那些灵魂能量很强大,已经超出了卡米拉原来的力量水平。
召唤的时间有限制,召唤间隔也有限制。每一次召唤和上一次召唤之间至少要间隔整整一天,否则的话召唤术就不能释放成功。
除非卡米拉拥有大魔导师的实力,才能让雷在人类世界停留的时间无限延长。
就目前的情况看来,卡米拉即便是不断接受雷的灵魂能量奉献,也不可能在短期内达到大魔导师的层次。
因此,要想永久居住在人类世界,只能靠雷自己努力了。
这一次召唤,雷的收获颇丰,他终于体会到了浑身上下被血肉所覆盖的感觉。
虽然这种感觉不是很舒服,虽然雷认为即便是自己真得长满了血和肉也不可能和真正的人类一样,但是雷已经很满足了。
第一步已经成功迈出去了,那么第二步还困难吗?
距离第二次被召唤,至少还有一天的时间,雷决定利用这一天的时间,把自己重新武装起来。
雷原先的那副黑武士盔甲虽然也被传送回到遗弃之地,但是雷却发现了这套盔甲的一个缺陷。
当初选择盔甲的时候,主要是根据雷的骨骼大小做参照物的,但是如果雷拥有了血肉,身体轮廓会增大一号,这套盔甲就不适合了。
另外,雷从那双加持了加速术的鞋子上得到了极大的启发,原来魔法装备的效应真得很明显。
作为一个骷髅,雷的动作比人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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