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2章 犯罪及其预防(6)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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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让他们感觉到愤怒。如果我们静下心来仔细思考,就会发现,他们是不会被吓住的。如果我们故意不提他们的名字,也不将他们的行为公之于众,效果可能反而会好一些。我们应该意识到,无论是严厉的惩罚还是温和的政策,都无法改变犯罪者原有的生活方式,只有让他们真正地明白自己所处的环境,他们才会自发地转变。当然,我们的态度要温和,要知道,严厉的法律和残酷的惩罚手段对他们来说是没有用的。因为,严厉的惩罚只会让他们觉得这样的争斗更加激烈,就算是用电椅来惩罚罪犯,他们也只不过是责怪自己为什么那么不小心而已。
假如我们竭尽全力地去追究到底谁应该为犯罪负责,对我们的工作必定会有积极的影响。调查显示,至少有2/5的犯罪是没有被警察发现的,这样的事实实际上对罪犯起到了鼓励的作用。做了坏事却没有被追究责任,这相当于让他们的经验变得更加丰富。对于这一点,我们已经在改善了,并且在继续地完善和努力。更为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无论他们是在监狱里还是已经被释放,都不要对罪犯进行侮辱或者攻击。假如能够找到合适的人,我们可以在监督缓刑犯方面增加一些人手。但是,对于这些官吏我们应该提出严格的要求,比如说他们应该在社会问题或者合作的重要性方面拥有正确的、深刻的认识。
以上几种方式可以帮助我们做很多事。然而,这些方法却无法从根本上杜绝犯罪的产生。幸运的是,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套非常有效的好方法。如果我们能够在儿童幼年的时候有意地去锻炼他们与人合作的能力,如果我们能够成功地将他们的注意力从自己身上转移到周围事物上面,那么,我可以断言,犯罪率将会有大幅度的下降,而且效果一定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如果我们做到以上的几点,就能防止孩子被轻易地怂恿或被人教唆去做恶事,相反,无论发生了什么事,经过特别训练的儿童都会从容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或问题。他们将一直保持着对周围事物的高度热忱和浓厚兴趣,他们也将采取与别人合作的方式去解决遇到的困难,他们的合作能力也会比其他同龄人高。一般来说,多数罪犯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比如,有一部分罪犯从青春期就开始做违法的事情,据调查,犯罪者当中,15~28岁之间的年轻人犯罪的概率远远大于其他年龄段的人。因此,我们的努力应该很快就会见到显著效果。此外,我敢肯定地说,一个孩子如果教养比较好,对他的家庭生活将产生一种良性的影响。我们能够发现,那些乐观、独立、有远见而且各方面发展程度都比较好的孩子,在家庭生活中总能给父母带来欣慰或惊喜。依我看,合作的精神很快就会在人类社会散播开,并且,我们人类的整个社会也会发展成为一个高水平的团体。其实,我们在帮助孩子获得良好发展的同时,也间接地为父母和教师提供了良好的帮助。
接下来,还剩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应当怎样选择最有效的开端来进行这场有意义的活动,以及我们将以什么样的方式对儿童进行全方位的锻炼,从而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处理生活和工作中不断出现的各种麻烦。我们是该训练部分父母,还是训练所有的父母?答案一定会是前者。我们不要期望能够将所有的父母都纳入这个训练计划当中。要知道,控制父母并不是很容易的事,而那些真正迫切需要我们训练的父母通常是不愿意承认这一点的,他们也不愿意与我们见面或者配合。由于我们不太容易接触他们,所以我们必须思考其他的方式。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将所有的孩子都召集到一起,并监督着他们的一举一动,看着他们成长起来呢?似乎这样的方式也并不是那么简单和完美。其实,一直以来,我们都应该注意到,有这样一个实施起来没有太大困难,而又可以切实地解决困难的好方法,那就是基于学校对于儿童的实际性作用,我们可以将教师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我们可以将教师召集在一起,教会他们如何来纠正孩子们在家庭生活中所形成的错误习惯或想法,通过教师来培养孩子们对社会的兴趣,并且将其注意力成功地转化到其他事物上去。其实,人们建立学校的初衷和以上的方式是契合的。正因为孩子只通过家庭生活无法学习到处理社会生活问题的有效方法,所以我们才会建立学校来作为补充,学校就是家庭的延伸部分。那么,我们就更应该充分利用学校,来提高儿童与人交往、与人合作的社会交往能力,让全人类的幸福生活不再只是遥远的梦想。
简单来说,当今社会的一切文明成果,其实都是很多人无私地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所得来的。如果说一个人只想独立,而不喜欢与人合作;只看重自己,而对其他人不感兴趣;只想着满足自己,却不想在集体中贡献自己的力量,那么,他们的生活注定是孤独的,是荒芜的,即使经历过很多事,也不会有什么丰富多彩的记忆留下来。只有那些贡献了自己力量的人,人们才会记得他们,后人也才会将他们的精神一直传下去,他们的人生才有意义。如果说我们用这类的事情来做例子,教育我们的后代,他们必定也会喜欢与人合作。当生活中出现问题时,他们也不会退缩,而是将与他人合作共同面对各种各样的难题,他们所寻找到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一定也是符合社会利益的。
会让他们感觉到愤怒。如果我们静下心来仔细思考,就会发现,他们是不会被吓住的。如果我们故意不提他们的名字,也不将他们的行为公之于众,效果可能反而会好一些。我们应该意识到,无论是严厉的惩罚还是温和的政策,都无法改变犯罪者原有的生活方式,只有让他们真正地明白自己所处的环境,他们才会自发地转变。当然,我们的态度要温和,要知道,严厉的法律和残酷的惩罚手段对他们来说是没有用的。因为,严厉的惩罚只会让他们觉得这样的争斗更加激烈,就算是用电椅来惩罚罪犯,他们也只不过是责怪自己为什么那么不小心而已。
假如我们竭尽全力地去追究到底谁应该为犯罪负责,对我们的工作必定会有积极的影响。调查显示,至少有2/5的犯罪是没有被警察发现的,这样的事实实际上对罪犯起到了鼓励的作用。做了坏事却没有被追究责任,这相当于让他们的经验变得更加丰富。对于这一点,我们已经在改善了,并且在继续地完善和努力。更为重要的一个因素是,无论他们是在监狱里还是已经被释放,都不要对罪犯进行侮辱或者攻击。假如能够找到合适的人,我们可以在监督缓刑犯方面增加一些人手。但是,对于这些官吏我们应该提出严格的要求,比如说他们应该在社会问题或者合作的重要性方面拥有正确的、深刻的认识。
以上几种方式可以帮助我们做很多事。然而,这些方法却无法从根本上杜绝犯罪的产生。幸运的是,除此之外,我们还有一套非常有效的好方法。如果我们能够在儿童幼年的时候有意地去锻炼他们与人合作的能力,如果我们能够成功地将他们的注意力从自己身上转移到周围事物上面,那么,我可以断言,犯罪率将会有大幅度的下降,而且效果一定是经得起时间考验的。如果我们做到以上的几点,就能防止孩子被轻易地怂恿或被人教唆去做恶事,相反,无论发生了什么事,经过特别训练的儿童都会从容地面对生活中的困难或问题。他们将一直保持着对周围事物的高度热忱和浓厚兴趣,他们也将采取与别人合作的方式去解决遇到的困难,他们的合作能力也会比其他同龄人高。一般来说,多数罪犯在很早的时候就已经走上了犯罪的道路,比如,有一部分罪犯从青春期就开始做违法的事情,据调查,犯罪者当中,15~28岁之间的年轻人犯罪的概率远远大于其他年龄段的人。因此,我们的努力应该很快就会见到显著效果。此外,我敢肯定地说,一个孩子如果教养比较好,对他的家庭生活将产生一种良性的影响。我们能够发现,那些乐观、独立、有远见而且各方面发展程度都比较好的孩子,在家庭生活中总能给父母带来欣慰或惊喜。依我看,合作的精神很快就会在人类社会散播开,并且,我们人类的整个社会也会发展成为一个高水平的团体。其实,我们在帮助孩子获得良好发展的同时,也间接地为父母和教师提供了良好的帮助。
接下来,还剩一个问题,那就是我们应当怎样选择最有效的开端来进行这场有意义的活动,以及我们将以什么样的方式对儿童进行全方位的锻炼,从而让他们能够更好地处理生活和工作中不断出现的各种麻烦。我们是该训练部分父母,还是训练所有的父母?答案一定会是前者。我们不要期望能够将所有的父母都纳入这个训练计划当中。要知道,控制父母并不是很容易的事,而那些真正迫切需要我们训练的父母通常是不愿意承认这一点的,他们也不愿意与我们见面或者配合。由于我们不太容易接触他们,所以我们必须思考其他的方式。那么,我们是不是应该将所有的孩子都召集到一起,并监督着他们的一举一动,看着他们成长起来呢?似乎这样的方式也并不是那么简单和完美。其实,一直以来,我们都应该注意到,有这样一个实施起来没有太大困难,而又可以切实地解决困难的好方法,那就是基于学校对于儿童的实际性作用,我们可以将教师作为推动社会进步的动力,我们可以将教师召集在一起,教会他们如何来纠正孩子们在家庭生活中所形成的错误习惯或想法,通过教师来培养孩子们对社会的兴趣,并且将其注意力成功地转化到其他事物上去。其实,人们建立学校的初衷和以上的方式是契合的。正因为孩子只通过家庭生活无法学习到处理社会生活问题的有效方法,所以我们才会建立学校来作为补充,学校就是家庭的延伸部分。那么,我们就更应该充分利用学校,来提高儿童与人交往、与人合作的社会交往能力,让全人类的幸福生活不再只是遥远的梦想。
简单来说,当今社会的一切文明成果,其实都是很多人无私地贡献了自己的力量所得来的。如果说一个人只想独立,而不喜欢与人合作;只看重自己,而对其他人不感兴趣;只想着满足自己,却不想在集体中贡献自己的力量,那么,他们的生活注定是孤独的,是荒芜的,即使经历过很多事,也不会有什么丰富多彩的记忆留下来。只有那些贡献了自己力量的人,人们才会记得他们,后人也才会将他们的精神一直传下去,他们的人生才有意义。如果说我们用这类的事情来做例子,教育我们的后代,他们必定也会喜欢与人合作。当生活中出现问题时,他们也不会退缩,而是将与他人合作共同面对各种各样的难题,他们所寻找到的解决问题的方式一定也是符合社会利益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