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位于古街明德路的鸿雁宾馆是一家小宾馆,除了肥胖的老板娘之外只有三名楼层服务员和一名保安,不过,这家宾馆虽然小,却有其他快捷酒店无法取代的优势。
首先是它的地理位置,明德路是一条古街道,也是步行街,这里没有喧嚣的车辆,也没有熙熙攘攘的人流,可以说是个闹中取静的所在。
其次,这家宾馆好像是新开的,还没有多少客人,客房的设施卫生都不错,可能是为了配合古街的氛围,酒店设计上采用古典式布局,可以说有点古色古香的味道。
虽然这个幽会地点是那个男人选的,可唐婉第一次来这里就喜欢上了,做为富家阔太太,她可不敢跟情人在五星级甚至六星级酒店幽会。
因为那里人多眼杂,说不定会被人认出来,即便在酒店大堂碰见公公和丈夫也不是没有可能,因为父子俩经常出入那种高级酒店。
所以,安全才是唐婉的首选,而鸿雁宾馆就给了她这种安全感,正因为这样,她接连跟情夫在这里幽会了四次,并且每次都预订508房间,仿佛那个房间有“家”的味道。
由于明德路是步行街,所以唐婉只能把车停在了鸿雁宾馆对面不远处的一个街角,从这里步行到宾馆只需要几分钟,并且坐在车里面就能看见宾馆大堂的一角。
每次幽会的时候,唐婉都会坐在车里面等着,只有看见情夫进入宾馆之后,她才会从车里面出来,然后步行进入宾馆,直接乘坐电梯上五楼,那架势就像是两个间谍接头似的。
不过,此刻她坐在车里面并不是等那个男人,昨天她已经痛下决心了,并且通过电话跟那个男人分手了。
因为她觉得自己已经愧对丈夫了,如果这个时候还跟他再有任何接触的话,将来有什么脸面再见儿子,要不是这个男人,儿子也不会被绑架。
实际上,唐婉今天悄悄来到鸿雁宾馆是为了印证一个可怕的猜测,根据那个接走小虎的男人的个人特征以及喻后红“最近一年刻意接近”的推断让她心里产生了阴影,因为自己那个情妇正好符合这几个特征。
个人相貌特征也就罢了,昨晚喻后红“刻意接近”四个字让唐婉深受刺激,因为她忽然意识到那个男人近一年半一来可不是费尽心机、想方设法接近自己吗?
更可怕的是他好像还刻意接近小虎,以至于几乎让他成为除了家庭成员之外让小虎最熟悉最信任的男人。
叔叔?小虎平时不正是这么称呼他的吗?如果他去接小虎,几乎不费吹灰之力。
当然,如果小虎没有被绑架的话,唐婉绝对不会想到这一层,最多把男人的“刻意接近”当成是一种为追求异性而大献殷勤的手段而已。
可现在不同了,小虎被绑架了,而这个男人竟然符合绑架者的所有特征,唯一想不通的是,小虎在娱乐城玩耍的时候,这个男人和自己鸿雁宾馆销魂,他不应该有分身术。
可唐婉在经过一晚上的思考之后,还是发现了疑点,那就是她昨天为什么会睡的这么沉,以至于错过了接小虎的时间。
说实话,这个男人确实强壮,不仅有旺盛的精力,而且还有着一般男人所没有的强烈的欲望,每次幽会几乎都把她搞得浑身酸软,连一根手指头抬不起来,所以,完事后小睡片刻也是常有的事情。
可仔细算算时间,昨天从中午十二点开始,他们就已经开始了盘肠大战了,完事的时间大概在三点钟左右,按道理自己睡上两个小时怎么也应该醒过来,可奇怪的是竟然一觉睡了四个小时,难道这是正常的吗?
很显然,按照警察的术语来说,自己这个情夫有作案时间,他完全可以趁着自己熟睡的时候悄悄溜出宾馆,在接走小虎之后再偷偷溜回来。
当然,这件事他一个人不太容易办到,就像昨晚卢刚分析的那样,说不定是团伙作案,也许,他老婆就是团伙成员之一。
当男人把小虎从娱乐城骗出来之后,她的老婆应该也刚好接走了他们的女儿,就凭小虎跟他女儿的关系,那个女人完全可以把小虎带到任何地方。
至于绑架小虎的动机,那就不用猜了,肯定是为了钱,因为就凭自己开的价值上百万的宝马车,那个男人就知道自己很有钱,甚至自己还向他坦白了丈夫的身份呢。
说实话,尽管这个男人跟自己刚认识的那阵总是装阔气,可凭着一个女人的直觉就知道他并不富裕,有时候甚至手头拮据。
实际上,当两个人混熟之后,他就开始接受自己不经意的施舍了,比方说帮他修理那辆破车,支付宾馆费,以及其他方面的开销,而他好像也泰然受之。
当然,唐婉也不排除男人确实喜欢自己,因为从他趴在自己身上的那股劲头就可以感受到他对自己身体的迷恋,不过,就凭自己的... -->>
位于古街明德路的鸿雁宾馆是一家小宾馆,除了肥胖的老板娘之外只有三名楼层服务员和一名保安,不过,这家宾馆虽然小,却有其他快捷酒店无法取代的优势。
首先是它的地理位置,明德路是一条古街道,也是步行街,这里没有喧嚣的车辆,也没有熙熙攘攘的人流,可以说是个闹中取静的所在。
其次,这家宾馆好像是新开的,还没有多少客人,客房的设施卫生都不错,可能是为了配合古街的氛围,酒店设计上采用古典式布局,可以说有点古色古香的味道。
虽然这个幽会地点是那个男人选的,可唐婉第一次来这里就喜欢上了,做为富家阔太太,她可不敢跟情人在五星级甚至六星级酒店幽会。
因为那里人多眼杂,说不定会被人认出来,即便在酒店大堂碰见公公和丈夫也不是没有可能,因为父子俩经常出入那种高级酒店。
所以,安全才是唐婉的首选,而鸿雁宾馆就给了她这种安全感,正因为这样,她接连跟情夫在这里幽会了四次,并且每次都预订508房间,仿佛那个房间有“家”的味道。
由于明德路是步行街,所以唐婉只能把车停在了鸿雁宾馆对面不远处的一个街角,从这里步行到宾馆只需要几分钟,并且坐在车里面就能看见宾馆大堂的一角。
每次幽会的时候,唐婉都会坐在车里面等着,只有看见情夫进入宾馆之后,她才会从车里面出来,然后步行进入宾馆,直接乘坐电梯上五楼,那架势就像是两个间谍接头似的。
不过,此刻她坐在车里面并不是等那个男人,昨天她已经痛下决心了,并且通过电话跟那个男人分手了。
因为她觉得自己已经愧对丈夫了,如果这个时候还跟他再有任何接触的话,将来有什么脸面再见儿子,要不是这个男人,儿子也不会被绑架。
实际上,唐婉今天悄悄来到鸿雁宾馆是为了印证一个可怕的猜测,根据那个接走小虎的男人的个人特征以及喻后红“最近一年刻意接近”的推断让她心里产生了阴影,因为自己那个情妇正好符合这几个特征。
个人相貌特征也就罢了,昨晚喻后红“刻意接近”四个字让唐婉深受刺激,因为她忽然意识到那个男人近一年半一来可不是费尽心机、想方设法接近自己吗?
更可怕的是他好像还刻意接近小虎,以至于几乎让他成为除了家庭成员之外让小虎最熟悉最信任的男人。
叔叔?小虎平时不正是这么称呼他的吗?如果他去接小虎,几乎不费吹灰之力。
当然,如果小虎没有被绑架的话,唐婉绝对不会想到这一层,最多把男人的“刻意接近”当成是一种为追求异性而大献殷勤的手段而已。
可现在不同了,小虎被绑架了,而这个男人竟然符合绑架者的所有特征,唯一想不通的是,小虎在娱乐城玩耍的时候,这个男人和自己鸿雁宾馆销魂,他不应该有分身术。
可唐婉在经过一晚上的思考之后,还是发现了疑点,那就是她昨天为什么会睡的这么沉,以至于错过了接小虎的时间。
说实话,这个男人确实强壮,不仅有旺盛的精力,而且还有着一般男人所没有的强烈的欲望,每次幽会几乎都把她搞得浑身酸软,连一根手指头抬不起来,所以,完事后小睡片刻也是常有的事情。
可仔细算算时间,昨天从中午十二点开始,他们就已经开始了盘肠大战了,完事的时间大概在三点钟左右,按道理自己睡上两个小时怎么也应该醒过来,可奇怪的是竟然一觉睡了四个小时,难道这是正常的吗?
很显然,按照警察的术语来说,自己这个情夫有作案时间,他完全可以趁着自己熟睡的时候悄悄溜出宾馆,在接走小虎之后再偷偷溜回来。
当然,这件事他一个人不太容易办到,就像昨晚卢刚分析的那样,说不定是团伙作案,也许,他老婆就是团伙成员之一。
当男人把小虎从娱乐城骗出来之后,她的老婆应该也刚好接走了他们的女儿,就凭小虎跟他女儿的关系,那个女人完全可以把小虎带到任何地方。
至于绑架小虎的动机,那就不用猜了,肯定是为了钱,因为就凭自己开的价值上百万的宝马车,那个男人就知道自己很有钱,甚至自己还向他坦白了丈夫的身份呢。
说实话,尽管这个男人跟自己刚认识的那阵总是装阔气,可凭着一个女人的直觉就知道他并不富裕,有时候甚至手头拮据。
实际上,当两个人混熟之后,他就开始接受自己不经意的施舍了,比方说帮他修理那辆破车,支付宾馆费,以及其他方面的开销,而他好像也泰然受之。
当然,唐婉也不排除男人确实喜欢自己,因为从他趴在自己身上的那股劲头就可以感受到他对自己身体的迷恋,不过,就凭自己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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