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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完全好,是吗?”沈寻声音僵硬。
“嗯,还需要些时间,所以不能天天和你见面,也要定时打卡。”他笑,捏捏她的脸,“放轻松,不要绷着个小脸。”
她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抱住他的腰,紧紧地搂着,仿佛一松手他就会消失似的。
“三哥。”
“嗯?”
“你要是再丢下我,我就真的不要你了。”她威胁,语气软软的。
“好。”他轻应,低头吻她的发。
这时门铃响起,沈寻连忙退开身,一边穿上睡衣一边叮嘱他:“可能是我爸,你先躲屋里别出来。”
没等程立说话,她已经慌慌张张地跑出去了。
门一打开,面面相觑的两个人都愣在那里。
“沈寻,你怎么在这里?”程成到底年长见得多,先恢复镇定,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这……这是我家,”沈寻答,脑袋有点蒙,“你怎么知道地址的?”
“我告诉他的。”一道慵懒的声音传来,程立走到门口,把她拉到身后,接过程成手里的保温箱,“谢谢哥,你要不要一起?”
程成打量了一下他随意系了两颗扣子的衬衫,心里了然,半笑不笑地眯起眼:“难怪程亚说那天吃饭的时候觉得你俩不对劲,原来在这儿等着给我下马威呢。”
程立微微颔首致意,姿态优雅。
“沈寻,”程成朝站在程立身后手足无措的人打招呼,又指了指眼前的程立,“我提醒你下,此人爱吃醋,小心眼,建议慎重考虑。”
沈寻下意识点点头。
“瞅见没,人家点头了。”程成拍拍弟弟肩膀,“我走了,你好自为之。”
门还没合上,他就听见一句羞恼的话:“程立,你幼不幼稚?!”
他按下电梯,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可不是,幼稚!嘚瑟!
被批评“幼稚”的男人完全不以为意,抱着肩吩咐:“你说过要请我喝咖啡。”
沈寻笑了笑:“好啊,正好新买了一包咖啡豆,有点酸。”
言罢,她指指卫生间:“去刷牙。”
身高一米八五的幼稚鬼乖乖走到卫生间,一会儿又探出头:“寻宝,为什么你会有两个刷牙杯?”
“许泽宁在欧洲买的,”沈寻认真对待锅里荷包蛋,顺口就答,“死贵,他有钱烧的。”
她还没放下锅铲,一张英俊面孔已经在眼前:“他住过这里?”
他语气严肃,目光锋利,似审问犯人。
沈寻忍住笑:“是啊。”
程立抿唇不说话,径自往回走。
“哎,”她连忙拉住他,“骗你的,他向来喜欢送成双成对的东西给我。”
“臆想症,”他淡淡吐出三个字,“把那小子送的东西都丢掉。”
“他好歹也算我半个哥哥。”沈寻无语。
“你从今往后只有一个哥,”他答,“叫‘三哥’。”
沈寻举着锅铲投降。
刚煮好的咖啡,捧在掌间还有点烫手。
“是云南的咖啡豆。”沈寻开口。
程立点点头,杯中白雾升腾,让他的一双黑眸显得有些蒙眬。
彩云之南,对他们彼此都有着深刻的回忆和特殊的意义。对他而言,尤其是。灿烂的青春,澎湃的热情,血与泪,爱与恨,都交织在那片土地里。
“当时,是不是很痛?”沈寻伸手,轻轻按住他胸口,掌心之下,是他枪伤的疤痕。昨夜她亲眼看见,这道伤离心脏有多近。
“是痛,但更怕这么死了,再也见不到你。”他的眸光,深深锁住她的容颜。
“昨天开车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祖安。他最后跟我说,祝我和心上人白头偕老。在蒲甘的时候,他始终没有说出你的名字,但我知道,他说的人就是你。”沈寻喝了口咖啡,靠在阳台栏杆上,望向远方的天际线。
北方冬日的阳光,没有南国那么热烈。高楼大厦鳞次栉比,繁华夺目,而她却突然怀念瑞山陀塔宁静的清晨。
“我答应他一起去北极圈外,还有去景清南山看他姐姐。”
“好,开春的时候,我陪你一起去,”程立低沉出声,将她揽到怀里,“也去看看他,让他会一会你的心上人。”
沈寻眼里一酸,嘴上却硬着:“谁说你是我的心上人?”
“你婚都求过,这会儿不认账了?”他轻笑,静静看着她绯红的侧颜,又想起了什么,眉心微蹙。
“怎么了?”她问,没有错过他的表情。
“没事,忘了个东西,”他低头吻她眼睫,唇角微扬,“下次带给你。”
多么幸运,能遇到这么好的她,也多么幸运,来日方长。
正月十四,年快要过完。程立在康复中心度过了一个惯常的上午,在吃午饭的时候接到了林聿的电话。
放下手机,他慢慢喝完一杯茶,拨通了程成的电话。程成原本在天津开会,当时就赶了回来。
下午六点。
路对面,程立坐在黑色商务车里,看着川流不息的大厦门口,终于走出一个纤细的身影,她似乎被外面的气温冻到,缩了缩脖子,把围巾系紧了一些。他凝眸,瞬间恍惚。所有人都面目模糊,只剩下她,仿佛一朵小小的玫瑰,静静绽放在这喧闹拥挤的世界里。
原来等这些岁月,就为了等这远远一眼。
多么想将这一朵摘下,放在胸口,从此永不分离。
忽然间,久违的疼痛似乎又开始侵袭,噬咬骨头,他难受得弯起腰,视线开始模糊,那朵红艳的玫瑰渐渐褪色、消失。
他深呼吸,等着自己慢慢平复。他知道,这只是心理反应。
手机里收到一条微信语音,点开是她温柔的声音,带着愉悦笑意:“不是说要来接我吃晚饭吗,人呢?”
有点事,明天好不好?他缓缓打下一行字,发出去。
“好吧,那我自己安排,晚上打电话哦。”软糯的声音又传来。
程立收起手机,淡淡出声:“走吧。”
绿灯亮起,沈寻跟着人群往对面走,看到一辆黑色商务车调了个头,迅速驶离。闻到尾气味,她蹙眉捂住了鼻子。
车厢里,程成的表情难得有点烦躁。
“你确定要回云南吗?”他忍不住又问了一次。
“嗯,”程立低应,脸色有些苍白,“该了断了。”
“非你不可吗?那个江际恒就是个神经病,你都被他折磨成什么样子了?还不够吗?好不容易被救出来,好不容易恢复点了,还要回去?”程成再也压不住火气。
“有人质在他手里,他指明要找我。”程立语气平静。
“他就是要你——”一个“死”字哽在程成喉头,他又咽了下去。
“你现在远远看人家一眼有什么意思?有本事你去找她啊,告诉她你要去干什么,让她好好等着你回来,”程成抬手指着窗外远去的大厦,“送死你倒是勇敢的,找她你怎么就了?”
“哥,”程立轻声开口,“没有人不怕痛,也没有人真的不怕死,可是,对有些人来说,有比活着更重要的使命。祖安是,叶雪是,我爸妈……也是。”
程成愣住,半晌才道:“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上初中的时候就知道了。”程立答,他瞅着程成僵硬的脸色,微微一笑,“放心,你永远是我亲哥,我永远爱你。”
“滚蛋,少肉麻!”程成呵斥一句,转过头望向窗外,眼眶有点红。
他想起当初爸妈把程立领回家时,他还是两岁的小娃娃,黑亮的眼珠,特别讨喜。不到一星期,就已经会冲到他身边,抱住他的腿连声喊哥哥。这一晃,他就变成一个风里来雨里去的铮铮铁汉了。
“哥,你不会感动哭了吧?”程立笑了笑。
“你小子是皮痒了,很久没尝过我拳头的滋味了吧?”程成瞪着他。
“嗯,还真是怀念了,”程立又笑,眉眼清俊,“等我回来,随便你怎么收拾。”
元宵节当天,程立失约,他的手机像是去了外太空,怎么都打不通。沈寻参加家庭聚餐,席间宋倩再度提起郭台长的儿子,她无视沈晋生不悦的脸色,专心扮演失聪。
吃过饭,她匆匆告别,但也不想回家,躲到酒店六十三层喝咖啡。
电话仍是打不通,她沉默地刷手机。眼前跳出当前最热新闻,是某当红明星出轨的丑闻。纤指轻滑,下方有几条关联新闻,一条是女白领深夜乘车被奸杀,一条是昨夜边境破获重大毒品和洗钱案,警方虽有伤亡,但胜利收场。
沈寻给林聿发了条短信,摁灭手机,继续喝咖啡。
“寻寻。”不知过了多久,林聿在她对面坐下,大概是奔波劳累,样子有些憔悴。
“小舅,”她轻应,“刚给你点了一杯他们新发明的鸡尾酒,你要不要试试?”
“他回不来了。”林聿推开她递来的酒杯。
“谁?”
“程立。”
“哦。”她淡应,仿佛听见陌生名字。
林聿将一个绒布盒子推到她面前。
“他说,那次你喝醉说要他娶你,他答应了。但他欠你一枚戒指,因为求婚的事,应该是男人来做。如果他活着,他会亲手给你戴。如果他死了,就当没有这回事,不必告诉你。但我想,还是给你比较好。”
沈寻只沉默了一秒,就抬手把戒指盒打掉,冷笑:“他脑子有毛病吧,他算老几?就算他回来,我就一定会嫁给他?这种浑蛋我会稀罕?”
林聿看着她,眼里是震惊和担心:“寻寻?”
“小舅你很无聊,浪费我时间。”丢下这一句,她转身就走,不理会林聿,也不理会那枚从绒布盒子里滚出孤零零躺在地上的戒指。
“小姐,你有没有事?怎么一直在发抖?”电梯里,有人关切地问。
还没有等到回应,就见她缓缓滑倒在地。
“医生说,是情绪太激动,休息一下就好。”
“我们都先出去吧,让她静一静。”
终于安静下来了。
又有人敲门,一声接一声,很烦人。
沈寻不情不愿地下了床,拉开房门。
眼前是熟悉的眉眼,程立穿着和初见时一样的黑衬衫,高大英俊。
“原来你没有死?”她捶他胸膛,“人渣,浑蛋,骗子!”
他笑着看她:“我想回来看看你。”
“我很好。”
“嗯,你要一直很好,乖乖地生活。”
“我错了,”沈寻紧紧抱住他的腰,“我不应该骂你,也不应该扔掉你的戒指,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笑了,摸摸她头发:“寻宝,你喜不喜欢我送你的戒指?”
“喜欢。我会问小舅要回来,毕竟那么大一颗钻石。”
“我媳妇比较金贵,钻石当然要大颗的。”
“什么金贵,听起来好土。”
“因为是闪闪发光的寻宝啊,”他笑,“答应我,你要一直这样下去。做一个漂亮的、开开心心的、闪闪发光的寻宝。”
“好,”她点头,“也要有你照着才发光啊。”
“嗯。”
他摸着她的头发,笑得那么温柔。
然后,他的笑容渐渐淡去,整个人也像陷在了云雾里。
“三哥?”她傻傻地喊,“你要去哪里?”
回答她的,是满室寂静。
她猛地睁开眼。
门牢牢关着,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
“三……”声音骤然哽在喉咙中,泪水失控,瞬间模糊了视线。
蒙眬中,仿佛又听见他叹气,不要哭。
不知过了多久,手机铃声响起。
电话那头是程成的声音:“沈寻,我今天下午飞昆明。我想,你不用去了。可能是我们程家和你没缘分,你以后好好生活。”
她轻声答:“我知道,他刚才来找过我,他说让我好好的,我会听话。”
电话那头的程成似乎一时失了声音,沉默了一会儿,才哑着嗓子和她道别。
两年后。
维港的夜流光溢彩。灯光旖旎的酒吧里,是醉生梦死众生相。
“不好意思,Lee路上堵车,耽搁了,刚进电梯,让我先跟大家说一声道歉。”
“没关系没关系,慢慢来。”
“是啦,怎会有关系。新一轮融资还等着Lee出手,要是BP能入他眼,等到天亮都可以。”
“切,听说那位有灰色案底,但是家底厚,有父兄照拂,一转身就变成知名投资人,还是命好会投胎啊。”
沈寻看着旁人的八卦嘴脸,只觉无趣。管他李先生还是黎先生,都是所谓衣冠楚楚的商界才俊,发蜡抹得头发根根竖起,皮鞋锃亮,名表袖扣,千篇一律,想想都乏味。她更想回到酒店,早点洗洗睡。只等李萌从洗手间回来,她便离开。
她低头玩手机,没注意有人过来和众人一一打招呼。待发觉时果然看到一双擦得极亮的手工皮鞋,一路向上,无趣的羊毛西裤、黑衬衫……视线蓦然冻住。
时光倒流,回到那一年的云之南,边境小客栈的房间里,男人穿着黑色衬衫,整个人都坐在黑暗里,一双冰冷锐利的黑眸漫不经心地看着她。
他问,你是谁?从哪里来?到这里做什么?
此刻,来人看着她,一手伸过来,淡淡地笑,同她讲粤语:“幸会,我是Morpheus Lee。”
她看着他,说话不客气:“这位先生你迟了太久,不要罚酒吗?”
“实在抱歉,”他低沉的嗓音带着历经万水千山的温柔,“没想到路这么远。”
她点点头,替他斟了酒:“大家都在等你,慢慢喝,失陪。”
等他喝完,她已经悄然离去。
他追出门,在走廊尽头的落地窗前寻到那道美丽背影。
“小姐,你也在等人吗?”他问。
“是。”
“等了很久?”
“差一个月就三年,你说久不久?”她轻轻一笑,眼神迷离,“你知不知道,全世界的机场我最喜欢香港赤腊角。云雾之下,有山有水,让人看不清,却特别迷人,就像我爱过的一个人。去年生日的时候搭夜机,雨珠滑过舷窗,映着暗夜里的灯光,像许多流星划过。”
“你有没有许愿?”
“许了。”
“什么愿望?”
“希望他爱上我。”
“我想,他一定爱你。”
“为什么?”
“你值得。”
她轻轻一笑:“晚安。”
转身那一霎,却被捉住手腕。
“对不起,冒昧了,但能不能让我知道你的号码?”英俊容颜表露的真诚能够轻易摧毁女人的心防。
她递了名片,却未再停留。
深夜,手机屏幕突然亮起。有陌生号码发短信过来。
Hi,Sara,如果你还没有男友,可否考虑我?Morpheus。
她没有回复。
这一晚,她做了个梦。
梦里有人轻轻唤她,寻宝。他的怀抱,那么温暖。
当年8月,沈家嫁女。
时值盛夏,阳光灿烂,一路繁花。沈寻身披样式简单的白纱,那样漂亮。新郎穿黑色西装,高大英俊,温柔地吻她。
人群中有女生看到花童捧来的戒指,羡慕地惊呼:“哇,好大一颗钻石。”
沈寻低头微笑,镜头定格她的笑容,那么开心,整个人闪闪发光。
没有人捕捉到她垂眸间眼角那一闪而过的晶莹。
——我媳妇比较金贵,钻石当然要大颗的。
——什么金贵,听起来好土。
——因为是闪闪发光的寻宝啊。
——答应我,你要一直这样下去。做一个漂亮的、开开心心的、闪闪发光的寻宝。
好。
——也要有你照着才发光啊。
——嗯。
也许每个人都会遇到一个没办法在一起的人。那种强烈的感情,令你无法抗拒、无法自拔,到最后,却必须经历撕心裂肺的分离。你选择将之弃于身后,以为可以让你继续好好往前走,但你会发现,那种始终耿耿于怀的痛,才是支撑你走下去的最大动力。
嘘,没有人知道,这世上,我只要一个你。
我是这浩瀚星球上的渺小,也知这漫长时光里的孤寂,而令我坚强的,是记忆深处的你。
无论岁月变迁,无论物是人非。
你,在我心里。
“寻宝?”
“我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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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完全好,是吗?”沈寻声音僵硬。
“嗯,还需要些时间,所以不能天天和你见面,也要定时打卡。”他笑,捏捏她的脸,“放轻松,不要绷着个小脸。”
她不说话。过了好一会儿,才抱住他的腰,紧紧地搂着,仿佛一松手他就会消失似的。
“三哥。”
“嗯?”
“你要是再丢下我,我就真的不要你了。”她威胁,语气软软的。
“好。”他轻应,低头吻她的发。
这时门铃响起,沈寻连忙退开身,一边穿上睡衣一边叮嘱他:“可能是我爸,你先躲屋里别出来。”
没等程立说话,她已经慌慌张张地跑出去了。
门一打开,面面相觑的两个人都愣在那里。
“沈寻,你怎么在这里?”程成到底年长见得多,先恢复镇定,找回了自己的声音。
“这……这是我家,”沈寻答,脑袋有点蒙,“你怎么知道地址的?”
“我告诉他的。”一道慵懒的声音传来,程立走到门口,把她拉到身后,接过程成手里的保温箱,“谢谢哥,你要不要一起?”
程成打量了一下他随意系了两颗扣子的衬衫,心里了然,半笑不笑地眯起眼:“难怪程亚说那天吃饭的时候觉得你俩不对劲,原来在这儿等着给我下马威呢。”
程立微微颔首致意,姿态优雅。
“沈寻,”程成朝站在程立身后手足无措的人打招呼,又指了指眼前的程立,“我提醒你下,此人爱吃醋,小心眼,建议慎重考虑。”
沈寻下意识点点头。
“瞅见没,人家点头了。”程成拍拍弟弟肩膀,“我走了,你好自为之。”
门还没合上,他就听见一句羞恼的话:“程立,你幼不幼稚?!”
他按下电梯,无可奈何地摇摇头——可不是,幼稚!嘚瑟!
被批评“幼稚”的男人完全不以为意,抱着肩吩咐:“你说过要请我喝咖啡。”
沈寻笑了笑:“好啊,正好新买了一包咖啡豆,有点酸。”
言罢,她指指卫生间:“去刷牙。”
身高一米八五的幼稚鬼乖乖走到卫生间,一会儿又探出头:“寻宝,为什么你会有两个刷牙杯?”
“许泽宁在欧洲买的,”沈寻认真对待锅里荷包蛋,顺口就答,“死贵,他有钱烧的。”
她还没放下锅铲,一张英俊面孔已经在眼前:“他住过这里?”
他语气严肃,目光锋利,似审问犯人。
沈寻忍住笑:“是啊。”
程立抿唇不说话,径自往回走。
“哎,”她连忙拉住他,“骗你的,他向来喜欢送成双成对的东西给我。”
“臆想症,”他淡淡吐出三个字,“把那小子送的东西都丢掉。”
“他好歹也算我半个哥哥。”沈寻无语。
“你从今往后只有一个哥,”他答,“叫‘三哥’。”
沈寻举着锅铲投降。
刚煮好的咖啡,捧在掌间还有点烫手。
“是云南的咖啡豆。”沈寻开口。
程立点点头,杯中白雾升腾,让他的一双黑眸显得有些蒙眬。
彩云之南,对他们彼此都有着深刻的回忆和特殊的意义。对他而言,尤其是。灿烂的青春,澎湃的热情,血与泪,爱与恨,都交织在那片土地里。
“当时,是不是很痛?”沈寻伸手,轻轻按住他胸口,掌心之下,是他枪伤的疤痕。昨夜她亲眼看见,这道伤离心脏有多近。
“是痛,但更怕这么死了,再也见不到你。”他的眸光,深深锁住她的容颜。
“昨天开车的时候,我突然想起了祖安。他最后跟我说,祝我和心上人白头偕老。在蒲甘的时候,他始终没有说出你的名字,但我知道,他说的人就是你。”沈寻喝了口咖啡,靠在阳台栏杆上,望向远方的天际线。
北方冬日的阳光,没有南国那么热烈。高楼大厦鳞次栉比,繁华夺目,而她却突然怀念瑞山陀塔宁静的清晨。
“我答应他一起去北极圈外,还有去景清南山看他姐姐。”
“好,开春的时候,我陪你一起去,”程立低沉出声,将她揽到怀里,“也去看看他,让他会一会你的心上人。”
沈寻眼里一酸,嘴上却硬着:“谁说你是我的心上人?”
“你婚都求过,这会儿不认账了?”他轻笑,静静看着她绯红的侧颜,又想起了什么,眉心微蹙。
“怎么了?”她问,没有错过他的表情。
“没事,忘了个东西,”他低头吻她眼睫,唇角微扬,“下次带给你。”
多么幸运,能遇到这么好的她,也多么幸运,来日方长。
正月十四,年快要过完。程立在康复中心度过了一个惯常的上午,在吃午饭的时候接到了林聿的电话。
放下手机,他慢慢喝完一杯茶,拨通了程成的电话。程成原本在天津开会,当时就赶了回来。
下午六点。
路对面,程立坐在黑色商务车里,看着川流不息的大厦门口,终于走出一个纤细的身影,她似乎被外面的气温冻到,缩了缩脖子,把围巾系紧了一些。他凝眸,瞬间恍惚。所有人都面目模糊,只剩下她,仿佛一朵小小的玫瑰,静静绽放在这喧闹拥挤的世界里。
原来等这些岁月,就为了等这远远一眼。
多么想将这一朵摘下,放在胸口,从此永不分离。
忽然间,久违的疼痛似乎又开始侵袭,噬咬骨头,他难受得弯起腰,视线开始模糊,那朵红艳的玫瑰渐渐褪色、消失。
他深呼吸,等着自己慢慢平复。他知道,这只是心理反应。
手机里收到一条微信语音,点开是她温柔的声音,带着愉悦笑意:“不是说要来接我吃晚饭吗,人呢?”
有点事,明天好不好?他缓缓打下一行字,发出去。
“好吧,那我自己安排,晚上打电话哦。”软糯的声音又传来。
程立收起手机,淡淡出声:“走吧。”
绿灯亮起,沈寻跟着人群往对面走,看到一辆黑色商务车调了个头,迅速驶离。闻到尾气味,她蹙眉捂住了鼻子。
车厢里,程成的表情难得有点烦躁。
“你确定要回云南吗?”他忍不住又问了一次。
“嗯,”程立低应,脸色有些苍白,“该了断了。”
“非你不可吗?那个江际恒就是个神经病,你都被他折磨成什么样子了?还不够吗?好不容易被救出来,好不容易恢复点了,还要回去?”程成再也压不住火气。
“有人质在他手里,他指明要找我。”程立语气平静。
“他就是要你——”一个“死”字哽在程成喉头,他又咽了下去。
“你现在远远看人家一眼有什么意思?有本事你去找她啊,告诉她你要去干什么,让她好好等着你回来,”程成抬手指着窗外远去的大厦,“送死你倒是勇敢的,找她你怎么就了?”
“哥,”程立轻声开口,“没有人不怕痛,也没有人真的不怕死,可是,对有些人来说,有比活着更重要的使命。祖安是,叶雪是,我爸妈……也是。”
程成愣住,半晌才道:“你什么时候知道的?”
“上初中的时候就知道了。”程立答,他瞅着程成僵硬的脸色,微微一笑,“放心,你永远是我亲哥,我永远爱你。”
“滚蛋,少肉麻!”程成呵斥一句,转过头望向窗外,眼眶有点红。
他想起当初爸妈把程立领回家时,他还是两岁的小娃娃,黑亮的眼珠,特别讨喜。不到一星期,就已经会冲到他身边,抱住他的腿连声喊哥哥。这一晃,他就变成一个风里来雨里去的铮铮铁汉了。
“哥,你不会感动哭了吧?”程立笑了笑。
“你小子是皮痒了,很久没尝过我拳头的滋味了吧?”程成瞪着他。
“嗯,还真是怀念了,”程立又笑,眉眼清俊,“等我回来,随便你怎么收拾。”
元宵节当天,程立失约,他的手机像是去了外太空,怎么都打不通。沈寻参加家庭聚餐,席间宋倩再度提起郭台长的儿子,她无视沈晋生不悦的脸色,专心扮演失聪。
吃过饭,她匆匆告别,但也不想回家,躲到酒店六十三层喝咖啡。
电话仍是打不通,她沉默地刷手机。眼前跳出当前最热新闻,是某当红明星出轨的丑闻。纤指轻滑,下方有几条关联新闻,一条是女白领深夜乘车被奸杀,一条是昨夜边境破获重大毒品和洗钱案,警方虽有伤亡,但胜利收场。
沈寻给林聿发了条短信,摁灭手机,继续喝咖啡。
“寻寻。”不知过了多久,林聿在她对面坐下,大概是奔波劳累,样子有些憔悴。
“小舅,”她轻应,“刚给你点了一杯他们新发明的鸡尾酒,你要不要试试?”
“他回不来了。”林聿推开她递来的酒杯。
“谁?”
“程立。”
“哦。”她淡应,仿佛听见陌生名字。
林聿将一个绒布盒子推到她面前。
“他说,那次你喝醉说要他娶你,他答应了。但他欠你一枚戒指,因为求婚的事,应该是男人来做。如果他活着,他会亲手给你戴。如果他死了,就当没有这回事,不必告诉你。但我想,还是给你比较好。”
沈寻只沉默了一秒,就抬手把戒指盒打掉,冷笑:“他脑子有毛病吧,他算老几?就算他回来,我就一定会嫁给他?这种浑蛋我会稀罕?”
林聿看着她,眼里是震惊和担心:“寻寻?”
“小舅你很无聊,浪费我时间。”丢下这一句,她转身就走,不理会林聿,也不理会那枚从绒布盒子里滚出孤零零躺在地上的戒指。
“小姐,你有没有事?怎么一直在发抖?”电梯里,有人关切地问。
还没有等到回应,就见她缓缓滑倒在地。
“医生说,是情绪太激动,休息一下就好。”
“我们都先出去吧,让她静一静。”
终于安静下来了。
又有人敲门,一声接一声,很烦人。
沈寻不情不愿地下了床,拉开房门。
眼前是熟悉的眉眼,程立穿着和初见时一样的黑衬衫,高大英俊。
“原来你没有死?”她捶他胸膛,“人渣,浑蛋,骗子!”
他笑着看她:“我想回来看看你。”
“我很好。”
“嗯,你要一直很好,乖乖地生活。”
“我错了,”沈寻紧紧抱住他的腰,“我不应该骂你,也不应该扔掉你的戒指,我以为你再也不会回来了。”
他笑了,摸摸她头发:“寻宝,你喜不喜欢我送你的戒指?”
“喜欢。我会问小舅要回来,毕竟那么大一颗钻石。”
“我媳妇比较金贵,钻石当然要大颗的。”
“什么金贵,听起来好土。”
“因为是闪闪发光的寻宝啊,”他笑,“答应我,你要一直这样下去。做一个漂亮的、开开心心的、闪闪发光的寻宝。”
“好,”她点头,“也要有你照着才发光啊。”
“嗯。”
他摸着她的头发,笑得那么温柔。
然后,他的笑容渐渐淡去,整个人也像陷在了云雾里。
“三哥?”她傻傻地喊,“你要去哪里?”
回答她的,是满室寂静。
她猛地睁开眼。
门牢牢关着,房间里只有她一个人。
“三……”声音骤然哽在喉咙中,泪水失控,瞬间模糊了视线。
蒙眬中,仿佛又听见他叹气,不要哭。
不知过了多久,手机铃声响起。
电话那头是程成的声音:“沈寻,我今天下午飞昆明。我想,你不用去了。可能是我们程家和你没缘分,你以后好好生活。”
她轻声答:“我知道,他刚才来找过我,他说让我好好的,我会听话。”
电话那头的程成似乎一时失了声音,沉默了一会儿,才哑着嗓子和她道别。
两年后。
维港的夜流光溢彩。灯光旖旎的酒吧里,是醉生梦死众生相。
“不好意思,Lee路上堵车,耽搁了,刚进电梯,让我先跟大家说一声道歉。”
“没关系没关系,慢慢来。”
“是啦,怎会有关系。新一轮融资还等着Lee出手,要是BP能入他眼,等到天亮都可以。”
“切,听说那位有灰色案底,但是家底厚,有父兄照拂,一转身就变成知名投资人,还是命好会投胎啊。”
沈寻看着旁人的八卦嘴脸,只觉无趣。管他李先生还是黎先生,都是所谓衣冠楚楚的商界才俊,发蜡抹得头发根根竖起,皮鞋锃亮,名表袖扣,千篇一律,想想都乏味。她更想回到酒店,早点洗洗睡。只等李萌从洗手间回来,她便离开。
她低头玩手机,没注意有人过来和众人一一打招呼。待发觉时果然看到一双擦得极亮的手工皮鞋,一路向上,无趣的羊毛西裤、黑衬衫……视线蓦然冻住。
时光倒流,回到那一年的云之南,边境小客栈的房间里,男人穿着黑色衬衫,整个人都坐在黑暗里,一双冰冷锐利的黑眸漫不经心地看着她。
他问,你是谁?从哪里来?到这里做什么?
此刻,来人看着她,一手伸过来,淡淡地笑,同她讲粤语:“幸会,我是Morpheus Lee。”
她看着他,说话不客气:“这位先生你迟了太久,不要罚酒吗?”
“实在抱歉,”他低沉的嗓音带着历经万水千山的温柔,“没想到路这么远。”
她点点头,替他斟了酒:“大家都在等你,慢慢喝,失陪。”
等他喝完,她已经悄然离去。
他追出门,在走廊尽头的落地窗前寻到那道美丽背影。
“小姐,你也在等人吗?”他问。
“是。”
“等了很久?”
“差一个月就三年,你说久不久?”她轻轻一笑,眼神迷离,“你知不知道,全世界的机场我最喜欢香港赤腊角。云雾之下,有山有水,让人看不清,却特别迷人,就像我爱过的一个人。去年生日的时候搭夜机,雨珠滑过舷窗,映着暗夜里的灯光,像许多流星划过。”
“你有没有许愿?”
“许了。”
“什么愿望?”
“希望他爱上我。”
“我想,他一定爱你。”
“为什么?”
“你值得。”
她轻轻一笑:“晚安。”
转身那一霎,却被捉住手腕。
“对不起,冒昧了,但能不能让我知道你的号码?”英俊容颜表露的真诚能够轻易摧毁女人的心防。
她递了名片,却未再停留。
深夜,手机屏幕突然亮起。有陌生号码发短信过来。
Hi,Sara,如果你还没有男友,可否考虑我?Morpheus。
她没有回复。
这一晚,她做了个梦。
梦里有人轻轻唤她,寻宝。他的怀抱,那么温暖。
当年8月,沈家嫁女。
时值盛夏,阳光灿烂,一路繁花。沈寻身披样式简单的白纱,那样漂亮。新郎穿黑色西装,高大英俊,温柔地吻她。
人群中有女生看到花童捧来的戒指,羡慕地惊呼:“哇,好大一颗钻石。”
沈寻低头微笑,镜头定格她的笑容,那么开心,整个人闪闪发光。
没有人捕捉到她垂眸间眼角那一闪而过的晶莹。
——我媳妇比较金贵,钻石当然要大颗的。
——什么金贵,听起来好土。
——因为是闪闪发光的寻宝啊。
——答应我,你要一直这样下去。做一个漂亮的、开开心心的、闪闪发光的寻宝。
好。
——也要有你照着才发光啊。
——嗯。
也许每个人都会遇到一个没办法在一起的人。那种强烈的感情,令你无法抗拒、无法自拔,到最后,却必须经历撕心裂肺的分离。你选择将之弃于身后,以为可以让你继续好好往前走,但你会发现,那种始终耿耿于怀的痛,才是支撑你走下去的最大动力。
嘘,没有人知道,这世上,我只要一个你。
我是这浩瀚星球上的渺小,也知这漫长时光里的孤寂,而令我坚强的,是记忆深处的你。
无论岁月变迁,无论物是人非。
你,在我心里。
“寻宝?”
“我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