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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并非家天下,天下者,有德者居之。
可是,现在这个万王之王,已经要死了。
凫风初蕾不由得握了握手里的金杖,脑中一个念头一闪而过:这时候冲进去,岂不是轻易就会干掉大禹王?
这么一想,她干脆停下来,大着胆子俯身下去,但见大禹王双眼紧闭,眉宇之间竟然一片隐隐的死亡之气,分明是已经没几天好活了。
她一惊。
她握着金杖的手渗出汗来,一个小声音不停在脑海里叫嚣:杀了他,马上就杀了他,只要杀了他,什么仇都报了。
金杖无意识地慢慢落下,正是冲着大禹王的咽喉,只需一下,保证大禹王不会有任何呼救的就会便会气绝身亡。
只听得委蛇细细的声音:“没想到大禹王和涂山小子都不行了,莫非大夏江山真要落在大费父子手中?……”
凫风初蕾心里一凛,手里的金杖仓促移开,脚下起落,三几下便离开了大禹王的寝殿。
床榻的涂山侯人,已经彻底成了一个黑人。
剧毒浸染,先是从四肢蔓延到五脏六腑,然后,他的头脸甚至五官都彻底发黑了,到后来,简直成了一块不折不扣的黑炭。
若非那块护体金丹,他早就魂飞魄散了。
此时,云华夫人就站在他面前,仔细看着他。她已经在这间屋子里站了很久很久,久得双腿都些微麻木了,可是,她又不愿意坐下去,只是在屋子里反复走来走去。
其实,她已经来来去去几趟了,可是,总是下不了决心。
这颗不死药,她舍不得用在此人身上。
这个快死之人,就是大禹王的儿子。
大禹王二十岁出汶山,从此便奔波在治水的道路上,直到快五十岁才成家立业。此后,这唯一的儿子便成了他终生的惦念。
无论他多么叛逆,无论他多么冷漠他这个父亲,大禹王,从来没有放弃过儿子。
对儿子的爱,已经浸透了大禹王的血脉。
但是,他不是她的儿子。
云华夫人没有任何子女。
她这一辈子,爱一个男人,但是,她从未有过子女,也不知道亲子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情感。事实上,和许多神族一样,西王母一族在很漫长的日子里是不婚不娶,罕有人婚配,更别说生育子女了,因为他们自身有漫长的生命,根本不需要像凡俗之人,在短短的一生中,要急急忙忙结婚生子,繁衍后代,以留存自己的基因,延续自己的性命,否则,就来不及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有人在西王母一族讲这个意思,铁定被当成怪物驱逐出去。
西王母一族认为,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生命,自己只需要对自己负责,犯不着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
纵然云华夫人在中原日久,也慢慢地了解了中原人的心态,可是,她还是想:纵然是子女,别人的性命,岂能胜过自己的性命?
儿子的性命,又岂能胜过父亲的性命?
她完全不明白大禹王的所作所为。
好几次,小药丸已经放在涂山侯人嘴边,可是,她又缩回来,十分踌躇,犹豫不决:不死药,就这么一颗,给了涂山侯人,大禹王就彻底没救了。
而且,自己已经绝了西王母一族的路,别说是救别人,就算自己所需都再也拿不到了。
这颗药丸,她本是留给大禹王的,凡人命短,她又和大禹王情重,私下里算盘打得很好,有朝一日大禹王不行了,便可以服下这颗不死药,如此,又能陪伴自己上百年。
人生苦短,能有人陪伴一时是一时,百年之期在神仙们看来不值一提,可是,云华夫人知道,这一百年,无比难得。
两心如一的一百年,胜过一万年。
再不济,也是留给自己——虽然自己目前没什么危险,可是,前路漫漫,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神人或者半神人急于讨好西王母一族了——为的,无非都是不死药。
这颗药丹,在云华夫人心目中,实在是胜过一切的珍珠宝贝。
因此,如何轻易舍得给涂山侯人服用?
可是,涂山侯人喉头已只剩下最后一丝气息,今日之后,就算给他服药也无济于事了。
云华夫人一咬牙,再次把药丸放在涂山侯人嘴边,涂山侯人自身已经没有吞咽的能力,她又不想助他一臂,只想,要是他干脆现在就死去就好了,也免得自己为难。
大禹王,真的比他儿子更需要这颗药丸。
门,开了。
她一惊,本能地缩回手。
药丸,就捏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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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时,并非家天下,天下者,有德者居之。
可是,现在这个万王之王,已经要死了。
凫风初蕾不由得握了握手里的金杖,脑中一个念头一闪而过:这时候冲进去,岂不是轻易就会干掉大禹王?
这么一想,她干脆停下来,大着胆子俯身下去,但见大禹王双眼紧闭,眉宇之间竟然一片隐隐的死亡之气,分明是已经没几天好活了。
她一惊。
她握着金杖的手渗出汗来,一个小声音不停在脑海里叫嚣:杀了他,马上就杀了他,只要杀了他,什么仇都报了。
金杖无意识地慢慢落下,正是冲着大禹王的咽喉,只需一下,保证大禹王不会有任何呼救的就会便会气绝身亡。
只听得委蛇细细的声音:“没想到大禹王和涂山小子都不行了,莫非大夏江山真要落在大费父子手中?……”
凫风初蕾心里一凛,手里的金杖仓促移开,脚下起落,三几下便离开了大禹王的寝殿。
床榻的涂山侯人,已经彻底成了一个黑人。
剧毒浸染,先是从四肢蔓延到五脏六腑,然后,他的头脸甚至五官都彻底发黑了,到后来,简直成了一块不折不扣的黑炭。
若非那块护体金丹,他早就魂飞魄散了。
此时,云华夫人就站在他面前,仔细看着他。她已经在这间屋子里站了很久很久,久得双腿都些微麻木了,可是,她又不愿意坐下去,只是在屋子里反复走来走去。
其实,她已经来来去去几趟了,可是,总是下不了决心。
这颗不死药,她舍不得用在此人身上。
这个快死之人,就是大禹王的儿子。
大禹王二十岁出汶山,从此便奔波在治水的道路上,直到快五十岁才成家立业。此后,这唯一的儿子便成了他终生的惦念。
无论他多么叛逆,无论他多么冷漠他这个父亲,大禹王,从来没有放弃过儿子。
对儿子的爱,已经浸透了大禹王的血脉。
但是,他不是她的儿子。
云华夫人没有任何子女。
她这一辈子,爱一个男人,但是,她从未有过子女,也不知道亲子之间到底是什么样的一种情感。事实上,和许多神族一样,西王母一族在很漫长的日子里是不婚不娶,罕有人婚配,更别说生育子女了,因为他们自身有漫长的生命,根本不需要像凡俗之人,在短短的一生中,要急急忙忙结婚生子,繁衍后代,以留存自己的基因,延续自己的性命,否则,就来不及了。
不孝有三无后为大——如有人在西王母一族讲这个意思,铁定被当成怪物驱逐出去。
西王母一族认为,每一个人都是独立的生命,自己只需要对自己负责,犯不着把希望寄托在下一代身上。
纵然云华夫人在中原日久,也慢慢地了解了中原人的心态,可是,她还是想:纵然是子女,别人的性命,岂能胜过自己的性命?
儿子的性命,又岂能胜过父亲的性命?
她完全不明白大禹王的所作所为。
好几次,小药丸已经放在涂山侯人嘴边,可是,她又缩回来,十分踌躇,犹豫不决:不死药,就这么一颗,给了涂山侯人,大禹王就彻底没救了。
而且,自己已经绝了西王母一族的路,别说是救别人,就算自己所需都再也拿不到了。
这颗药丸,她本是留给大禹王的,凡人命短,她又和大禹王情重,私下里算盘打得很好,有朝一日大禹王不行了,便可以服下这颗不死药,如此,又能陪伴自己上百年。
人生苦短,能有人陪伴一时是一时,百年之期在神仙们看来不值一提,可是,云华夫人知道,这一百年,无比难得。
两心如一的一百年,胜过一万年。
再不济,也是留给自己——虽然自己目前没什么危险,可是,前路漫漫,谁也不知道会发生什么,否则,就不会有那么多神人或者半神人急于讨好西王母一族了——为的,无非都是不死药。
这颗药丹,在云华夫人心目中,实在是胜过一切的珍珠宝贝。
因此,如何轻易舍得给涂山侯人服用?
可是,涂山侯人喉头已只剩下最后一丝气息,今日之后,就算给他服药也无济于事了。
云华夫人一咬牙,再次把药丸放在涂山侯人嘴边,涂山侯人自身已经没有吞咽的能力,她又不想助他一臂,只想,要是他干脆现在就死去就好了,也免得自己为难。
大禹王,真的比他儿子更需要这颗药丸。
门,开了。
她一惊,本能地缩回手。
药丸,就捏在手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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