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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人在金融圈中是很有名气的人物,开了家投资公司, 正在做私募股权投资基金。我的委托人曾向圈内人打听,被告管理的基金规模上亿。且他还上过电视, 做过访谈……因这些种种因素,使得李明先生对其十分信任,根本不会想到被告会为了贪他的两百多万而自毁长城。”
“于是, 在尚未签合同的情况下, 李明先生便干脆爽快的将炒股所需的股本金250万元打入了被告的个人银行账户里,让其帮忙操盘买卖股票, 约定半个月结算一次提成费。哪里想到,一周之后就爆发了被告人间蒸发的消息。”
“本人已向法庭出示了我的委托人给被告划款的银行转账支票,单据上确切的注明了款项用途为‘股本金'三个字。同时, 一并附上被告通过QQ骗取李明先生钱财的聊天记录截图。”
“我的委托人提出的诉讼请求是:希望法院判决被告返还他的股本金, 并加算同期人民银行贷款利息。”
审判长点了点头,然后看向他, “被告, 你对受害人代理律师陈述的内容是否有异议?”
法官其实很不想再问这句话了, 因为被告只会有一种回答。
果不其然。
“法官,我已经说过了我对这一切一无所知, 我什么都不知道!”他狠狠揉了揉僵硬的脸颊, 分外无力的道:“我不知道这个李明从哪里冒出来的, 我也不知道他怎么会给我打款两百多万。那250万元是我的客户划给我的,我们签了投资理财合同!”
他的辩护律师第六次朝他暗使眼色。
他视而不见。
律师唯有连连摇头叹气。
他何尝不懂律师的意思?
可笑的“坦白从宽,抗拒从严”!
他没有做过那些事情,要他坦白什么啊?稀里糊涂的担下他们指控的罪责吗?凭什么要他认罪?荒谬!
他一个有头有脸有地位的社会精英,硕士毕业的高材生,学校的荣誉,家里人的骄傲,哪里承受得了诈骗犯这样伴随一生的耻辱?!
……
“请法警传唤证人邓鑫出庭!”
一个胖子笑嘻嘻的走进法庭。
“证人,请向法庭陈述你的姓名、年龄、出生年月日、工作单位、职务和家庭住址。”
他紧张万分的紧紧盯着那个胖子。
他的私人客户好些是介绍来的,一个介绍一个,但并非每份合同都是他亲自出面负责签订。他的事业能够做得风生水起,完全靠着他在业内良好的信誉和口碑支撑。
信誉和口碑这种东西,无形价值不可估量,但要是反噬起来,就是花再多的钱也挽不了尊。
对方却并未看他。
“我叫邓鑫,29岁,1981年5月4日生,燕城市黄岗区盛源汽配行老板,现居燕城市黄岗区广顺路20号。”
“根据法律规定证人应当如实提供证言,有意作伪证者或者隐匿罪证要承担法律责任。邓鑫,你能否保证自己会如实作证?”
“能保证。”
公诉人问:“证人,被告人裴振亨声称自己收到的250万元乃是你的投资款,属于为客户正当理财的投资资金。请问被告所述是否属实?你能否提供投资款的划款证明以及相应的投资合同?”
“报告领导,我的确是到梧桐投资公司去签过一份投资合同。他们公司有正规的营业执照嘛,我查过的,属于合法经营。而且裴振亨还上过电视,我觉得他好像挺靠谱的,所以我就打算将自己的闲钱交给他帮我钱生钱,蛋生蛋,这可比存银行定期强啊。”
说到这里,胖子似乎有些不好意思了。
他挠了挠头,才支支吾吾道:“可是直到今天为止,我都还没有划款吶。只因为我老婆发现了我藏了私房钱,吵着闹着要我如数上交,所以我根本就还没有履行合同。他说的那250万元的投资款,并不是我的。”
“就是说被告收到的250万元并不是你预备交由被告投资理财的250万元?证人,你确认吗?”公诉人追问道。
“确认啊,我真的还没付款啊!也幸好钱还没给他,要不然我的钱不也被姓裴的挥霍一空?不过我签了合同的,白纸黑字,按了手印盖了公章,这可是有法律效力的。我听说其他受害人连合同都没签,就只有个QQ聊天记录和银行的付款证明。法官大人,他们的钱还能要得回去吗?”
法官没有理会这个问题,转过脸去问另一边:“辩护律师,请问你有什么要问的吗?”
律师叹了口气,“没有。”
这个事情之前就已经从公诉人那里看过证据了,只有他的委托人不相信,非得要求将证人请到法庭上来亲口说给他听。
“证人你可以下去了。”
“哦哦,法官大人,需要我作证随时通知哈。嘿嘿,我这个人一向热心热肠。”
“你撒谎!撒谎!”他早已按捺不住,愤怒的厉吼出声。
证人惊了下,收起了嬉皮笑脸,快步往庭外走。
眼见着胖子就要退出法庭了,他想也未想,随即双手往栏杆上一撑,再跟着一跃而起!
一八三的个子自然有一双大长腿,外加平时经常去搞攀岩、驴行等户外活动,于是他的身体很敏捷的攀出了围栏,目的明显地朝过道上的证人扑了过去,惊得庭中一片惊呼声起。
被告之前一直只是吼得凶,言辞和情绪比较激烈,但并未作出其他异样的举动。此刻他出人意表的行为,谁也没有反应过来。
身后的法警也愣怔了片刻,随即迅速冲了上来,一左一右死死拖住了他。
他疯狂挣扎,“我没有诈骗!你们都在撒谎,还合起伙来诬陷我!”
他扭动得太厉害,似乎下一刻就能来个饿虎扑食,证人吓得往角落里不断缩去,他便也跟着往那个角落继续艰难的挪动陷入桎梏里的身躯。
就差一只胳膊的距离了,他于是伸长了手臂在空中乱舞,想要抓住证人。
胖子吓得哭丧起了脸开始哇哇大叫。
见状,一名法警忍无可忍,抬脚就朝他的腿窝子里狠狠一踢!
他顿时痛得闷哼一声,单膝跪在了地上,终于被制服。
证人因此逃过一劫,白着一张胖脸快速跑出了法庭。
他动弹不得,但不死心,死命抻着脖子,仍旧像头发怒的狮子般冲着大门口声声嘶吼:“你不准跑!你还我清白!还我清白啊!”
旁听席上有人压抑的哭出了声。
他忽的就哑了音,浑身力气骤然一泻,然后机械的扭动脖子。
嘎吱、嘎吱。
他转头看去,找到了那个哭泣的人。
是母亲。
陪在她左右两边的是大姐和弟弟,都望着他频频抹泪。
母亲端木华捂着嘴,颤巍巍的站起身来,含泪说:“振亨,你就认了吧!认了,法官就会少判你几年。我和你爸爸还有姐姐弟弟再想法子凑钱将所有的债都还给他们,那样又会少判你好几年了!”
律师也是这么给他交代的,说是公安机关搜集到的证人证言和证据没有漏洞可钻,唯有老老实实认罪,法官和审判员或许会看在他有悔罪表现的份儿上,好得个从轻发落。
连自己的家人都认为他骗人钱财用来过奢侈的生活……
“不!”他圆睁双目,坚定的摇头,“妈,我没做过的事情我为什么要承认?法律到底还有没有公正了?!”
今天来了这么多人,还有媒体的记者,他多喊几声冤,一定会有人听进去他的话,为他主持公道的!
这么一想,疲惫不堪的他陡然又来了精神,“我是冤枉的,请你们相信我!求求你们了!”他用尽全身的力气朝着旁听席上的人嘶吼。
如果叩谢可以让他们相信他的话,他几乎就要在木围栏里望众人跪下去。
只是多年来的自矜让他还心怀一点羞耻感,内心于是焦灼的挣扎着。
“肃静!被告请肃静!”法官一下下敲击着法槌招呼他,耐心快要用尽,“光喊冤没有任何意义!”
辩护律师适时道:“审判长,我的委托人情绪十分不稳定,可能精神方面存在问题。我申请为他做精神病鉴定,希望此案能择日再审。”
此话引来嘘声一片。
法官冷冷道:“被告胡搅蛮缠不等于精神错乱,辩护律师提出的要求,本院不予采纳!”
旁听席上当即有人为审判长的拒绝鼓掌叫好。
他心如死灰。
斜对面是两个系着深红色领带,黑西装一丝不苟的扣紧了所有纽扣,左驳头装饰扣眼处别着枚红艳艳的徽章的人。
其中一人目光下垂,神色肃穆,正拿着一沓厚厚的纸张在照本宣科,上下两片唇因此不断一开一合。
“被告人裴振亨,男,27岁,1983年10月2日出生,汉族,燕城大学经济学硕士,山东潍坊市人,现居燕城市静安区金源路36号。因其涉嫌诈骗罪,经燕城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批准,于2010年10月13日被燕城市静安区公安局逮捕。并经该局侦查终结,于同年11月11日向本院移送审查起诉。”
“本院受理后经依法查明:自2010年8月至2010年9月期间,被告人裴振亨以推荐优质股票为诱饵,骗取李明、周庆云、姚青青、张清水等144名被害人钱财共计人民币376万元……”
那个人好像在诉说别人的故事。
他想。
这内容与他毫无干系。
可是手腕处冰冷沉重的镣铐在提醒他---这事情就与他有关。
还有那些正在运转的摄像机镜头,也在无声的说:你就是那个该死的被告!
镜头不断拉近、放大,毫不留情的给他憔悴的面部来了无数个三百六十度无死角的特写,一定是什么角度能把人拍丑就怎么拍他。
放大他瑟缩的瞳孔、青色的胡渣、眼角的阴影,以及长镜头拍他指尖的微颤和喉结的滑动……
摄像机的镜头冷硬而漆黑,弄出的声响,犹如蛇口里弹簧般一惊一乍快速吞吐的鲜红的信子,不时发出令他毛骨悚然的嘶嘶声,身体因此不自觉的往后退缩、再退缩……想要躲入黑睃睃的角落里,无人再看得见他。
然而狭小~逼仄的围栏很快就抵住了他的后背,他退无可退,便忍不住抬手抓住了栏杆寻找勇气,手腕上的镣铐因此被弄得哗啦作响,引得一旁的法警对他侧目低吼:“乱动什么?老实站着!”
“天,竟然有这么多?!”公诉人尚未陈述完毕,旁听席上已是一片哗然,“这才一个多月啊,这赚钱的速度杠杠的!”
听到这话,他因此恢复些许清明,茫然的望向斜对面的人。
那个人刚才到底说了些什么?骗钱?
他会骗人钱?
天大的笑话!
他忍不住竖起耳朵,急切的想知道周围人如何议论他。
“难怪他年纪轻轻的就开豪车住别墅,家里又不是有钱人,钱从哪儿来的啊?就算他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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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到这话,他因此恢复些许清明,茫然的望向斜对面的人。
那个人刚才到底说了些什么?骗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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