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三十九章 出乎意料的顺利 (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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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面前与整体画风不太搭,干脆将它藏于林内,置于自己精神感应的范围中,负手傲立,似与天地相合。
背上书箧,孟奇运转八九,气质顿时改变,虽同是儒生打扮,可还是有着明显区别,之前乃成熟儒雅之辈,现在则青衫风流,洋溢着朝气和书卷气,向着林外大步而去。
夜色深重,孟奇直接上了文安唯一的乱葬岗,拿出了一枚赤红色的珠子。
此乃云中子亲手炼制的物品,以金家之人的血脉为饵,可在方圆三里内让同种血脉的尸骨产生异象,他自己不能前来,将三枚血珠与详细的消息一并寄存于仙迹。
孟奇来此,正是想靠血珠找找乱葬岗有没有金离的尸体,毕竟若被人杀害,乱葬岗是非常适合抛尸的地方,诸多草木茂盛之处皆有死尸藏着,被挖个浅坑埋下的更是不计其数,臭味弥漫山岗,等闲不会有人前来看是否有被杀之人。
屏住呼吸,孟奇捏碎了血珠,一道赤色光芒向着四周蔓延,将乱葬岗染上了一层鲜红,更显阴森血腥,可怕至极。
忽然,远处有道红光蹿起,像是有人在燃放烟火。
竟然真的有金离的尸骨?孟奇略微愕然,没想到这么快这么轻松就找到了。
他脚步移动,似乎不沾泥土,从血肉灌溉的长长野草上一掠而过,奔到了红光蹿起的地方。
这是一片草木特别茂盛之处,显然下面埋有尸体,孟奇右掌一挥,掌风凝聚,猛地将草木掀飞,推开了泥土。
表层泥土很浅,一掌之后,孟奇便看到了下方的死尸,他已然化成了白骨,身上没有一丝腐烂的布条,而且骨头不全,只得寥寥几根。
沾染着泥土的白骨正亮起一层血光,昭示着主人的身份。
粗粗一看,浅坑和尸骨都没有线索遗留,似乎得找精于召魂的高手方能突破阻碍,可金离身死多年,怕是早已魂飞魄散,无法召出!
“出来。”孟奇突然开口,声音在阴森安静只有犬吠的乱葬岗传得很远。
咕咚,一株槐树背后滚出了一道人影,破烂毡帽,补丁棉袄,浑身恶臭,乃长期在乱葬岗寻觅尸体身上有用物品的乞丐。
“大,大爷,饶了小的吧,小的只是看到这边有红光冒出,才过来一探究竟。”乞丐忙不迭地解释。
他脸庞黑乎乎,满是泥土,让人分辨不出年纪,但从身体和声音判断,至少四十往上,武功低微。
修炼变天击地大法的孟奇对别人的精神状态变化很敏锐,尤其对方实力远远不如自己的情况下,更是有直窥心灵之感。
他察觉到乞丐情绪的异常,沉声道:“我还没问,你求什么饶?莫非此地与你有关,做了什么不可告知之事?”
“你们这种江湖人士不是特别讨厌别人窥探吗?所以我才求饶。”乞丐解释道。
孟奇冷哼了一声:“但我更讨厌别人欺瞒。”
他目光锐利,直刺乞丐双眼,让他浑身打了个机灵,猛地跪下:“大爷饶命,小的没做什么,只是恰好知道这具尸骨的来由,看到红光后才贸然前来。”
“你知道他的来由?”孟奇皱眉道。
乞丐语速极快:“是,小的每日在乱葬岗游荡,寻找有价值的物品,换取衣物食物等,所以只要有新的尸体来,小的都会去看一看,除非对方身手极高,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埋掉。”
“那日夜里,小的饥肠辘辘,琢磨着要不要打只落单的野狗吃,忽然发现陈府两名家丁悄悄抬着这具尸体上来,匆匆挖了个坑埋下后仓皇而去,再之后,这具尸体被野狗啃咬,几经变迁,只留下了几根残骨。”
“陈府?”孟奇沉稳问道。
乞丐毫不犹豫回答:“陈长庚陈老爷的陈家。”
怎么会是他们……孟奇顿觉不解,陈长庚也就是个附近出名的人物,像地主员外胜过江湖人士,家族里最强的不过九窍,凭什么能杀掉有所预感的金离?
…………
陈府。
陈长庚哼着小曲,带着贴身护卫,走向最宠爱小妾的房间。
刚推开房门,他当即愣住,因为桌旁坐着一位脸戴面具,身着玄袍的神秘人。
他的面具乃是常见的“元始天尊”,目光幽深,正盯着自己!(未完待续。)
见面前与整体画风不太搭,干脆将它藏于林内,置于自己精神感应的范围中,负手傲立,似与天地相合。
背上书箧,孟奇运转八九,气质顿时改变,虽同是儒生打扮,可还是有着明显区别,之前乃成熟儒雅之辈,现在则青衫风流,洋溢着朝气和书卷气,向着林外大步而去。
夜色深重,孟奇直接上了文安唯一的乱葬岗,拿出了一枚赤红色的珠子。
此乃云中子亲手炼制的物品,以金家之人的血脉为饵,可在方圆三里内让同种血脉的尸骨产生异象,他自己不能前来,将三枚血珠与详细的消息一并寄存于仙迹。
孟奇来此,正是想靠血珠找找乱葬岗有没有金离的尸体,毕竟若被人杀害,乱葬岗是非常适合抛尸的地方,诸多草木茂盛之处皆有死尸藏着,被挖个浅坑埋下的更是不计其数,臭味弥漫山岗,等闲不会有人前来看是否有被杀之人。
屏住呼吸,孟奇捏碎了血珠,一道赤色光芒向着四周蔓延,将乱葬岗染上了一层鲜红,更显阴森血腥,可怕至极。
忽然,远处有道红光蹿起,像是有人在燃放烟火。
竟然真的有金离的尸骨?孟奇略微愕然,没想到这么快这么轻松就找到了。
他脚步移动,似乎不沾泥土,从血肉灌溉的长长野草上一掠而过,奔到了红光蹿起的地方。
这是一片草木特别茂盛之处,显然下面埋有尸体,孟奇右掌一挥,掌风凝聚,猛地将草木掀飞,推开了泥土。
表层泥土很浅,一掌之后,孟奇便看到了下方的死尸,他已然化成了白骨,身上没有一丝腐烂的布条,而且骨头不全,只得寥寥几根。
沾染着泥土的白骨正亮起一层血光,昭示着主人的身份。
粗粗一看,浅坑和尸骨都没有线索遗留,似乎得找精于召魂的高手方能突破阻碍,可金离身死多年,怕是早已魂飞魄散,无法召出!
“出来。”孟奇突然开口,声音在阴森安静只有犬吠的乱葬岗传得很远。
咕咚,一株槐树背后滚出了一道人影,破烂毡帽,补丁棉袄,浑身恶臭,乃长期在乱葬岗寻觅尸体身上有用物品的乞丐。
“大,大爷,饶了小的吧,小的只是看到这边有红光冒出,才过来一探究竟。”乞丐忙不迭地解释。
他脸庞黑乎乎,满是泥土,让人分辨不出年纪,但从身体和声音判断,至少四十往上,武功低微。
修炼变天击地大法的孟奇对别人的精神状态变化很敏锐,尤其对方实力远远不如自己的情况下,更是有直窥心灵之感。
他察觉到乞丐情绪的异常,沉声道:“我还没问,你求什么饶?莫非此地与你有关,做了什么不可告知之事?”
“你们这种江湖人士不是特别讨厌别人窥探吗?所以我才求饶。”乞丐解释道。
孟奇冷哼了一声:“但我更讨厌别人欺瞒。”
他目光锐利,直刺乞丐双眼,让他浑身打了个机灵,猛地跪下:“大爷饶命,小的没做什么,只是恰好知道这具尸骨的来由,看到红光后才贸然前来。”
“你知道他的来由?”孟奇皱眉道。
乞丐语速极快:“是,小的每日在乱葬岗游荡,寻找有价值的物品,换取衣物食物等,所以只要有新的尸体来,小的都会去看一看,除非对方身手极高,能神不知鬼不觉地埋掉。”
“那日夜里,小的饥肠辘辘,琢磨着要不要打只落单的野狗吃,忽然发现陈府两名家丁悄悄抬着这具尸体上来,匆匆挖了个坑埋下后仓皇而去,再之后,这具尸体被野狗啃咬,几经变迁,只留下了几根残骨。”
“陈府?”孟奇沉稳问道。
乞丐毫不犹豫回答:“陈长庚陈老爷的陈家。”
怎么会是他们……孟奇顿觉不解,陈长庚也就是个附近出名的人物,像地主员外胜过江湖人士,家族里最强的不过九窍,凭什么能杀掉有所预感的金离?
…………
陈府。
陈长庚哼着小曲,带着贴身护卫,走向最宠爱小妾的房间。
刚推开房门,他当即愣住,因为桌旁坐着一位脸戴面具,身着玄袍的神秘人。
他的面具乃是常见的“元始天尊”,目光幽深,正盯着自己!(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