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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你老子我这一辈子最得意的事情是什么吗?”
“是什么?”
“我这一生最得意的事情有两件,第一是就是我会用人,第二是我会做人!我能容忍林天这头犟牛时不时地落我的脸。我知道他能干,虽然他常惹得我很生气,所以我一直忍着,捏着鼻子用象他这样的人。所以,其实什么实事都不会做的我,靠着会用人和会做人,最后当上了厂长到现在混成局长,而什么事都会做的老林,老来连饭碗都保不住,最后还死得那么凄惨!嗨,老林这头犟牛啊,做事那么行,乍做人就半窍都不通呢?”
这段教导令方宇受用无穷。虽然是学医的,但是方宇在自己的专业方面的能力一般。不过信奉其父的处世哲学的他,学会了做人,同时也努力地去抓住那些会做事又不会做人的人为伙伴,面对身边的傻瓜和傻蛋同事他也努力地学会容忍:他们虽然做事无能,但祸害人却都是高手,和这种人打好关系没有坏处,所以做人本事远大于做事本事的方宇也一直混得很不错。
“当年接老爸你的位置的人是姓吴的那个谁吧?”
“吴天来那个傻蛋!当年我调走前都反复对他说过了,老林这家伙虽然脾气不好却是能干的干将,你再讨厌他也得捏着鼻子给我用了。这家伙倒好,一上去就把一帮子象他这样的刺头赶走了!这帮刺头虽然讨厌却都是实打实的骨干,有真本事的!结果呢?刺头一走,厂子三天两头出事故,很快就倒了。老吴自己,最后也被人给剐了,死得比老林还惨!杀他的人,我一直怀疑都是被他赶走的那帮人干的!他那样折腾人,又黑又贪,做事还不给别人留后路,最后自己也没有活路!”
看着正埋头于书海中的林枫,方宇忍不住又回想和老父的那段闲聊。林枫,我的老朋友,那个吴厂长的死,是你做的吗?
那个被剐的吴厂长,死得非常地惨,全身上下被剐了一百三十七刀,最后是活生生地痛死。凶手剐人的手法非常地高明,人体有六百三十九块肌肉,凶手切下了他一百三十七块,每一块块肉都是独立的、完整的,没有粘连一丝别的肌肉——如果这是在上解剖课,这个手法可以拿满分!而且为了防止他过早地失血而死,凶手在施刀的过程中甚至还对他进行了精巧的血管结扎手术止血。
案发后本市的医院和医学院很自然地成为了警方侦破的重点。当时还是在校生的方宇所在的学校就有警察上门调查过,因而他对这个案件也有了解。不过这起震惊全国的大案最后却成了无头公案,凶手至今都逍遥法外。
方宇在知道了林枫的能力之后,一直都隐隐地认为这起案件,还有后来发生的几起案件都和他有关。尤其是在看到摆在门口的那个思考者的雕像后,这样的想法就更加的强烈。因为那座赤luo的人体木雕像身上的每一块肌肉,每一道纹理,完全是按照人体肌肉的纹路雕画出来,毫无一丝偏差,足以做医学院解剖课的教学样本。
林枫是凶手,这个念头埋在方宇心中已有很多年了,但他一直没有问。他对这个朋友的了解,就象自己的父亲了解这位朋友的父亲一样。林枫完美的继承了他父亲的优点和缺点,并且一度将二者都发扬光大。
后来,林枫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性格上的缺陷,于是他主动地努力去修正——不是自己主观地用自我意识和理智去控制,而是从“化学反应”角度去控制。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把自己当成精神病人去“治疗”。
当时林枫自己为自己设计的“治疗方案”,方宇回想起来就浑身发寒,对别人狠没什么,但对自己也狠到这种地步,那简直是妖孽一般地存在!
自我治疗后的林枫,做事学会了迂回,反应恰到好处,也能容忍身边的傻瓜和傻蛋!但那样的他,那段时间的他,方宇绝对很不喜欢,所幸那台“人形机器”在三年前重新变回了人。
瞧着林枫,方宇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正在考虑该怎么开口的时候,林枫衣服口袋里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铃声只是响了两声,就被他的主人直接关掉,甚至连拿出来看一下是谁打来的也欠缺。一分钟后,边上的电话铃声又响了。
“我去接!”
“不必,烦!”
方宇移动脚步想去接电话,林枫却先他一步,抓起书架上的一本书,用力地砸向三米外的桌子上的电话机,正中目标,话筒飞了起来连着话线搭拉着掉在地上,屋里随即又安静下来。
“这下安静了!”
林枫的脸上露出胜利的表情,而方宇则抱之以见怪不怪的苦笑。林枫这样暴力地应对“骚扰”电话,他不是第一次看到。每当老友沉迷于自己的世界之时,他憎恨一切外来的干扰!象这种扰人清静的电话,他砸了不知多少次了。
趁着这个机会,方宇决定把想好的话说出来。
“我说小林子啊,有个事很想和你说说......”
“啥事?”
又回到书本世界中的的林枫连头也没抬,了解他的方宇也深知这一点,继续道:
“这三年来,你虽然病了,可是我却喜欢这个变回高中时的你.....”
“那是幼稚无知的我!”
“可是很真!”
“是脑子里那颗该死的瘤子破坏了我控制化学反应的能力,让我变回去了!不过这个瘤子正在消失!”
很木然的声音,象三年前的他,不伪装的话,真实的语气是僵硬得象木头。身体在恢复的过程中,那个“机器人”也快回来了,才几分钟的时间,他的性格竟变得这么快。
“啊,不能这样看的。至少这三年来,你变得很不错,周围的人,大家对你的感觉都很好。现在如果你真能完全恢复,没必要再做那种事,再把那些东西割掉吧,他们毕竟是人体自然形成的一部分?”
“为什么要保留那些东西,那些东西会让我变得愚蠢!我的父亲就是因为这些东西才会那样的!我不会重复他犯下的错误!”
“可是,你是知道,存在必有其必然的理由,就算是从前被认为是多余的盲肠,现代医学也认为他是人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没有了那些多余的东西后,世界在我眼里变得很简单,非常地简单!什么都可以看透,什么都可以适应,一切尽在掌握之中,那种感觉很妙!”
方宇无语,他知道这一回又失败了,就象多年前一样。
手机铃声又响。
这回,串场的声音来自方宇身上,林枫微露不满的表情,轻哼一声,低头继续看他的书。
方宇知机地跑到阳台上,几分钟后,回来的他把话机递到林枫的面前,脸上一副带着一股怪怪的味道。
“你刚才不接电话,差点错过了一件天大的好事呢!”
“好事?”
“你徒弟打过来的!”
“那家伙除了泡妞能整出什么好事来?”
林枫做厌烦状地接过手机,交流了几句后,脸色渐渐地变了,在方宇看来,那分明一副闷骚到极点的模样。
挂断电话后,林枫将手机丢还给老友。
“真是麻烦呢!”
先前那种机器人一般的刚硬猛地不见了,换之的是一副要马上相亲却没有准备好的小男生的表情,这样子让方宇看了很想笑。
“泡妞的机会来了!你不会打算把自己变成机器人去泡妞吧?”
高智商,低情商,用这六个字来形容林枫再贴切不过。至于他所谓的切割掉不必要的东西,在方宇看来不过是一种低情商人士面对人际交往和感情生活时的逃避。
“我不会做那么麻烦的事,看上哪个妞,直接推倒就是了!从前我都是这样干的!她要是来了,我直接就在这里把她推倒!你是知道,我的手,对机器管用,对人也一样也有效!没必要做“泡”这种低效率低产出的事情!”
方宇笑而不语。相处多年,他太了解这个人,林枫过去不惜将自己的情感“切割”,并不是因为他是无情的人,相反,他的内心世界比谁都丰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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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知道你老子我这一辈子最得意的事情是什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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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这一生最得意的事情有两件,第一是就是我会用人,第二是我会做人!我能容忍林天这头犟牛时不时地落我的脸。我知道他能干,虽然他常惹得我很生气,所以我一直忍着,捏着鼻子用象他这样的人。所以,其实什么实事都不会做的我,靠着会用人和会做人,最后当上了厂长到现在混成局长,而什么事都会做的老林,老来连饭碗都保不住,最后还死得那么凄惨!嗨,老林这头犟牛啊,做事那么行,乍做人就半窍都不通呢?”
这段教导令方宇受用无穷。虽然是学医的,但是方宇在自己的专业方面的能力一般。不过信奉其父的处世哲学的他,学会了做人,同时也努力地去抓住那些会做事又不会做人的人为伙伴,面对身边的傻瓜和傻蛋同事他也努力地学会容忍:他们虽然做事无能,但祸害人却都是高手,和这种人打好关系没有坏处,所以做人本事远大于做事本事的方宇也一直混得很不错。
“当年接老爸你的位置的人是姓吴的那个谁吧?”
“吴天来那个傻蛋!当年我调走前都反复对他说过了,老林这家伙虽然脾气不好却是能干的干将,你再讨厌他也得捏着鼻子给我用了。这家伙倒好,一上去就把一帮子象他这样的刺头赶走了!这帮刺头虽然讨厌却都是实打实的骨干,有真本事的!结果呢?刺头一走,厂子三天两头出事故,很快就倒了。老吴自己,最后也被人给剐了,死得比老林还惨!杀他的人,我一直怀疑都是被他赶走的那帮人干的!他那样折腾人,又黑又贪,做事还不给别人留后路,最后自己也没有活路!”
看着正埋头于书海中的林枫,方宇忍不住又回想和老父的那段闲聊。林枫,我的老朋友,那个吴厂长的死,是你做的吗?
那个被剐的吴厂长,死得非常地惨,全身上下被剐了一百三十七刀,最后是活生生地痛死。凶手剐人的手法非常地高明,人体有六百三十九块肌肉,凶手切下了他一百三十七块,每一块块肉都是独立的、完整的,没有粘连一丝别的肌肉——如果这是在上解剖课,这个手法可以拿满分!而且为了防止他过早地失血而死,凶手在施刀的过程中甚至还对他进行了精巧的血管结扎手术止血。
案发后本市的医院和医学院很自然地成为了警方侦破的重点。当时还是在校生的方宇所在的学校就有警察上门调查过,因而他对这个案件也有了解。不过这起震惊全国的大案最后却成了无头公案,凶手至今都逍遥法外。
方宇在知道了林枫的能力之后,一直都隐隐地认为这起案件,还有后来发生的几起案件都和他有关。尤其是在看到摆在门口的那个思考者的雕像后,这样的想法就更加的强烈。因为那座赤luo的人体木雕像身上的每一块肌肉,每一道纹理,完全是按照人体肌肉的纹路雕画出来,毫无一丝偏差,足以做医学院解剖课的教学样本。
林枫是凶手,这个念头埋在方宇心中已有很多年了,但他一直没有问。他对这个朋友的了解,就象自己的父亲了解这位朋友的父亲一样。林枫完美的继承了他父亲的优点和缺点,并且一度将二者都发扬光大。
后来,林枫也意识到了自己的性格上的缺陷,于是他主动地努力去修正——不是自己主观地用自我意识和理智去控制,而是从“化学反应”角度去控制。通俗一点的说法就是,把自己当成精神病人去“治疗”。
当时林枫自己为自己设计的“治疗方案”,方宇回想起来就浑身发寒,对别人狠没什么,但对自己也狠到这种地步,那简直是妖孽一般地存在!
自我治疗后的林枫,做事学会了迂回,反应恰到好处,也能容忍身边的傻瓜和傻蛋!但那样的他,那段时间的他,方宇绝对很不喜欢,所幸那台“人形机器”在三年前重新变回了人。
瞧着林枫,方宇看了又看,想了又想,正在考虑该怎么开口的时候,林枫衣服口袋里的手机铃声响了起来。
铃声只是响了两声,就被他的主人直接关掉,甚至连拿出来看一下是谁打来的也欠缺。一分钟后,边上的电话铃声又响了。
“我去接!”
“不必,烦!”
方宇移动脚步想去接电话,林枫却先他一步,抓起书架上的一本书,用力地砸向三米外的桌子上的电话机,正中目标,话筒飞了起来连着话线搭拉着掉在地上,屋里随即又安静下来。
“这下安静了!”
林枫的脸上露出胜利的表情,而方宇则抱之以见怪不怪的苦笑。林枫这样暴力地应对“骚扰”电话,他不是第一次看到。每当老友沉迷于自己的世界之时,他憎恨一切外来的干扰!象这种扰人清静的电话,他砸了不知多少次了。
趁着这个机会,方宇决定把想好的话说出来。
“我说小林子啊,有个事很想和你说说......”
“啥事?”
又回到书本世界中的的林枫连头也没抬,了解他的方宇也深知这一点,继续道:
“这三年来,你虽然病了,可是我却喜欢这个变回高中时的你.....”
“那是幼稚无知的我!”
“可是很真!”
“是脑子里那颗该死的瘤子破坏了我控制化学反应的能力,让我变回去了!不过这个瘤子正在消失!”
很木然的声音,象三年前的他,不伪装的话,真实的语气是僵硬得象木头。身体在恢复的过程中,那个“机器人”也快回来了,才几分钟的时间,他的性格竟变得这么快。
“啊,不能这样看的。至少这三年来,你变得很不错,周围的人,大家对你的感觉都很好。现在如果你真能完全恢复,没必要再做那种事,再把那些东西割掉吧,他们毕竟是人体自然形成的一部分?”
“为什么要保留那些东西,那些东西会让我变得愚蠢!我的父亲就是因为这些东西才会那样的!我不会重复他犯下的错误!”
“可是,你是知道,存在必有其必然的理由,就算是从前被认为是多余的盲肠,现代医学也认为他是人体不可缺少的一部分。”
“没有了那些多余的东西后,世界在我眼里变得很简单,非常地简单!什么都可以看透,什么都可以适应,一切尽在掌握之中,那种感觉很妙!”
方宇无语,他知道这一回又失败了,就象多年前一样。
手机铃声又响。
这回,串场的声音来自方宇身上,林枫微露不满的表情,轻哼一声,低头继续看他的书。
方宇知机地跑到阳台上,几分钟后,回来的他把话机递到林枫的面前,脸上一副带着一股怪怪的味道。
“你刚才不接电话,差点错过了一件天大的好事呢!”
“好事?”
“你徒弟打过来的!”
“那家伙除了泡妞能整出什么好事来?”
林枫做厌烦状地接过手机,交流了几句后,脸色渐渐地变了,在方宇看来,那分明一副闷骚到极点的模样。
挂断电话后,林枫将手机丢还给老友。
“真是麻烦呢!”
先前那种机器人一般的刚硬猛地不见了,换之的是一副要马上相亲却没有准备好的小男生的表情,这样子让方宇看了很想笑。
“泡妞的机会来了!你不会打算把自己变成机器人去泡妞吧?”
高智商,低情商,用这六个字来形容林枫再贴切不过。至于他所谓的切割掉不必要的东西,在方宇看来不过是一种低情商人士面对人际交往和感情生活时的逃避。
“我不会做那么麻烦的事,看上哪个妞,直接推倒就是了!从前我都是这样干的!她要是来了,我直接就在这里把她推倒!你是知道,我的手,对机器管用,对人也一样也有效!没必要做“泡”这种低效率低产出的事情!”
方宇笑而不语。相处多年,他太了解这个人,林枫过去不惜将自己的情感“切割”,并不是因为他是无情的人,相反,他的内心世界比谁都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