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一十二章 最后的推理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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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
我独自一人走在略显空旷的街道上,此时我已经换上了一身比较平常的运动服,也没有特意的打扮自己,让自己看上去跟一个路人差不多,一边缓缓地在街道上走着,一边吃着手中的一个煎饼果子。
今天是休息日,而且我此时所处的地方也是帝都中比较繁华的街道,但是在这样一个日子中,这条繁华的街道却显得格外的冷清,走在路上的行人少之又少,反而不断地有警方的巡逻车,以及一队一队的巡逻武警走在街上,整个帝都就好像是被戒严了一般,显得十分的严肃也清净。
我对于周围的那些巡逻的武警和零零散散混在人群中的便衣完全没有兴趣,一直朝着街道的前方走着,路过一家电器城的时候,电器城内的一条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让我在这里逗留了片刻。
“近日,帝都内发生多起骇人听闻的连环杀人案,死者多数看起来都是死于意外,但是警方介入调查之后确定是同一人所为,经过警方初步计算,死于连环杀人案的死者人数为九十六人,伤者七十五人,凶手目前还有继续作案的可能,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近期尽量不要出门,不要呆在人流量大的地方,目前警方已经初步断定,连环杀人案的凶手为前警方成员姬文,以下是警方列出的通缉令,若有提供犯罪嫌疑人下落并且帮助警方捉拿嫌疑人者,警方将给予五十万元奖励金,希望广大市民能配合警方,早日捉拿嫌疑人。”
接着,电器城内的电视上便亮出了一张A级通缉令,上面正是我自己的照片!
这三天三夜的时间我依旧没有睡过觉,每天都在街道中不断地游荡着,寻找我要下手的目标,我已经不知道死在我手中的人有多少了,刚才电视内的新闻帮我统计了一下,我不屑的撇了撇嘴,然后转身继续朝着前方走去。
“才九十六个人,还远远不够啊!”
自从三天前我在香山公园门口利用四周的环境杀死了几个当时在围观的人之后,我才明白原来杀人比救人要来的快活的多,并且逐渐迷恋上了这种杀人的感觉,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用了整整三天三夜的时间,将整个帝都搅得满城风雨,人人自危。
这种感觉是一种很难用文字描述的感觉,如果说我曾经破案后的成就感是一,那么我这次做的事情成就感就是一百,甚至更多!原来让所有人都怕我,比让所有人都喜欢我更加的爽快,我似乎有点明白,穷奇在上帝组织的感受了。
我正沾沾自喜的朝着前方走去,忽然感觉到背后似乎有人在跟踪我,我不动声色的继续朝着前方走着,利用四周所有能反光的东西暗中观察后方的人,立刻看出,他是一个便衣警察,看来他已经发现了我的身份。
这种情况下,我并没有选择隐藏或者遮盖容貌,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走在路上对我来说反而更加的安全,因为四周的巡警都觉得我应该会隐藏自己,不会这么光明正大的出现,也正因为他们的这种心态,才让他们这么长时间都很少有人发现我。当然,发现我的人也还是有的,只不过他们都已经被算进了那九十六个人中。
我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现继续朝着前面走着,走到一处偏僻安静的小巷子,我便拐了进去,而身后那便衣也是立刻跟着我一起拐了进去,只不过几分钟后,我一边擦着手中的献血一边从那小巷子中走出来,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血迹,无奈的摇了摇头,看样子我又得换衣服了。
走出小巷子后,我先是警惕的看了看四周,确定四周没有巡逻的警察,这才从小巷子中冲出来,朝着一处居民区跑去,毕竟我现在身上有血迹,只要碰到警察,必定会被发现身份。
我瞅准了一处居民区,东躲西藏的朝着居民区奔去,终于顺利的来到了居民区内,可是就在我准备进去找一个人家进去偷几件衣服的时候,忽然间我的大脑猛地昏沉了起来,五天五夜没有休息的我终于扛不住精神压力,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一觉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我立刻警惕的坐起身来看了看四周,这才发现我并没有来到监狱内,而是在一户看上去很是朴素的人家的卧室内,看来我应该是被人救了。
既然我不是被抓住,我也就放松了下来,四处看了看这间卧室,卧室内的家具和一些物件都已经有些年头了,四周的墙壁也已经有些发黑,而且屋子里有一股焚香的味道,很显然,这家主人应该是一个老者。
正当我四处观看的时候,卧室门外忽然跑进来了一条拉布拉多犬,并且它的身上有一件小衣服,上面写着‘导盲’两个字,看样子这家主人不仅是一个老者,还是一个盲人。
虽然我现在心中的杀机还没有消退,但就算我再怎么穷凶极恶,也不可能对这家主人动手,下床摸了摸那条导盲犬,然后便准备悄悄地离开。
“你醒了啊?爷爷,快来看,这个哥哥醒了!”
我刚悄悄地走出了房间,便看到门外一个长得眉清目秀的小孩子就站在那里看着我,见到我出来后,立刻兴奋的对着后面的房间叫着,然后他也朝着那个房间跑了过去。
我有些奇怪的跟了过去,发现那个房间中正有一个戴着墨镜的六七十岁的老头坐在那里,此时那个小孩子正准备搀扶着那个老头起来,我立刻说道:“不用了,我过来了,多谢你们救了我。”
“呵呵,小伙子不用这样,我们也只是碰巧碰到了你昏倒在小区门口,顺手帮忙而已,谁还没有个难处?既然让我碰到了,哪有不帮的道理?”
那小孩子一直用好奇的眼光盯着我的衣服说道:“大哥哥,你的衣服上怎么那么多的血迹啊?是不是也碰到坏人了?”
现在看来,这老头和小孩完全不知道我的身份,看样子他们应该没有看过新闻,我也是稍稍松了一口气,然后微笑道:“是啊,不小心被坏人打劫了,你刚才为什么要说也?难道你也碰到过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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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独自一人走在略显空旷的街道上,此时我已经换上了一身比较平常的运动服,也没有特意的打扮自己,让自己看上去跟一个路人差不多,一边缓缓地在街道上走着,一边吃着手中的一个煎饼果子。
今天是休息日,而且我此时所处的地方也是帝都中比较繁华的街道,但是在这样一个日子中,这条繁华的街道却显得格外的冷清,走在路上的行人少之又少,反而不断地有警方的巡逻车,以及一队一队的巡逻武警走在街上,整个帝都就好像是被戒严了一般,显得十分的严肃也清净。
我对于周围的那些巡逻的武警和零零散散混在人群中的便衣完全没有兴趣,一直朝着街道的前方走着,路过一家电器城的时候,电器城内的一条新闻引起了我的注意,让我在这里逗留了片刻。
“近日,帝都内发生多起骇人听闻的连环杀人案,死者多数看起来都是死于意外,但是警方介入调查之后确定是同一人所为,经过警方初步计算,死于连环杀人案的死者人数为九十六人,伤者七十五人,凶手目前还有继续作案的可能,警方提醒广大市民,近期尽量不要出门,不要呆在人流量大的地方,目前警方已经初步断定,连环杀人案的凶手为前警方成员姬文,以下是警方列出的通缉令,若有提供犯罪嫌疑人下落并且帮助警方捉拿嫌疑人者,警方将给予五十万元奖励金,希望广大市民能配合警方,早日捉拿嫌疑人。”
接着,电器城内的电视上便亮出了一张A级通缉令,上面正是我自己的照片!
这三天三夜的时间我依旧没有睡过觉,每天都在街道中不断地游荡着,寻找我要下手的目标,我已经不知道死在我手中的人有多少了,刚才电视内的新闻帮我统计了一下,我不屑的撇了撇嘴,然后转身继续朝着前方走去。
“才九十六个人,还远远不够啊!”
自从三天前我在香山公园门口利用四周的环境杀死了几个当时在围观的人之后,我才明白原来杀人比救人要来的快活的多,并且逐渐迷恋上了这种杀人的感觉,从此一发不可收拾,用了整整三天三夜的时间,将整个帝都搅得满城风雨,人人自危。
这种感觉是一种很难用文字描述的感觉,如果说我曾经破案后的成就感是一,那么我这次做的事情成就感就是一百,甚至更多!原来让所有人都怕我,比让所有人都喜欢我更加的爽快,我似乎有点明白,穷奇在上帝组织的感受了。
我正沾沾自喜的朝着前方走去,忽然感觉到背后似乎有人在跟踪我,我不动声色的继续朝着前方走着,利用四周所有能反光的东西暗中观察后方的人,立刻看出,他是一个便衣警察,看来他已经发现了我的身份。
这种情况下,我并没有选择隐藏或者遮盖容貌,就这么堂而皇之的走在路上对我来说反而更加的安全,因为四周的巡警都觉得我应该会隐藏自己,不会这么光明正大的出现,也正因为他们的这种心态,才让他们这么长时间都很少有人发现我。当然,发现我的人也还是有的,只不过他们都已经被算进了那九十六个人中。
我假装什么都没有发现继续朝着前面走着,走到一处偏僻安静的小巷子,我便拐了进去,而身后那便衣也是立刻跟着我一起拐了进去,只不过几分钟后,我一边擦着手中的献血一边从那小巷子中走出来,低头看了看自己身上的血迹,无奈的摇了摇头,看样子我又得换衣服了。
走出小巷子后,我先是警惕的看了看四周,确定四周没有巡逻的警察,这才从小巷子中冲出来,朝着一处居民区跑去,毕竟我现在身上有血迹,只要碰到警察,必定会被发现身份。
我瞅准了一处居民区,东躲西藏的朝着居民区奔去,终于顺利的来到了居民区内,可是就在我准备进去找一个人家进去偷几件衣服的时候,忽然间我的大脑猛地昏沉了起来,五天五夜没有休息的我终于扛不住精神压力,眼前一黑便什么都不知道了。
这一觉我也不知道睡了多久,等我醒过来的时候,我立刻警惕的坐起身来看了看四周,这才发现我并没有来到监狱内,而是在一户看上去很是朴素的人家的卧室内,看来我应该是被人救了。
既然我不是被抓住,我也就放松了下来,四处看了看这间卧室,卧室内的家具和一些物件都已经有些年头了,四周的墙壁也已经有些发黑,而且屋子里有一股焚香的味道,很显然,这家主人应该是一个老者。
正当我四处观看的时候,卧室门外忽然跑进来了一条拉布拉多犬,并且它的身上有一件小衣服,上面写着‘导盲’两个字,看样子这家主人不仅是一个老者,还是一个盲人。
虽然我现在心中的杀机还没有消退,但就算我再怎么穷凶极恶,也不可能对这家主人动手,下床摸了摸那条导盲犬,然后便准备悄悄地离开。
“你醒了啊?爷爷,快来看,这个哥哥醒了!”
我刚悄悄地走出了房间,便看到门外一个长得眉清目秀的小孩子就站在那里看着我,见到我出来后,立刻兴奋的对着后面的房间叫着,然后他也朝着那个房间跑了过去。
我有些奇怪的跟了过去,发现那个房间中正有一个戴着墨镜的六七十岁的老头坐在那里,此时那个小孩子正准备搀扶着那个老头起来,我立刻说道:“不用了,我过来了,多谢你们救了我。”
“呵呵,小伙子不用这样,我们也只是碰巧碰到了你昏倒在小区门口,顺手帮忙而已,谁还没有个难处?既然让我碰到了,哪有不帮的道理?”
那小孩子一直用好奇的眼光盯着我的衣服说道:“大哥哥,你的衣服上怎么那么多的血迹啊?是不是也碰到坏人了?”
现在看来,这老头和小孩完全不知道我的身份,看样子他们应该没有看过新闻,我也是稍稍松了一口气,然后微笑道:“是啊,不小心被坏人打劫了,你刚才为什么要说也?难道你也碰到过坏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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