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4.三年之后……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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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至于后来,陆欢子经常经常问:“你也许再也遇不到比顾言清对你更好的人了,就这样放手了,后悔吗?”
宋贝贝每次淡然一笑:“我这辈子做的最不后悔的事情就是离开顾言清,否则,我怎么会拥有现在的生活?”
宋贝贝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
三年前,和顾言清离婚之后,宋贝贝就出国疗养添。
她是跟着陆欢子一起离开的。
陆欢子被莫黎川安排到美国安胎,宋贝贝也跟着一同过去了。
宋贝贝在医院里呆了很久。
也经历了一些大事屋。
那一年,陆欢子早产,生了一个男孩。
后来,宋贝贝申请就读哥伦比亚大学。
是莫黎川当的推荐人,总之,后来,宋贝贝和陆欢子先后都进入哥大。
宋贝贝就读于新闻系,陆欢子就读于金融系。
她们两个三年来也住在一起,日子过得倒也不错。
不过也是各有各的愁绪。
宋贝贝愁的是学业,以前在国内的时候,她都是浑浑噩噩的,专业课也从来没有好好学,但是哥伦比亚新闻学院是全球闻名的,其压力也是可想而知,但是宋贝贝那时候却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
用陆欢子的话说,就是超人附身,着了魔了。
宋贝贝也记得那段废寝忘食的日子。
苦,是真苦!
写不完的paper,做不完的课题采访,压力也很大。
但是,宋贝贝经常说,在纽约学习新闻再完美不过,因为这个城市由800多万来自世界各地的人组成,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块人类社会冲突和创新的试验田。
宋贝贝记得最苦的一段日子就是她毕业的时候写毕业作品。
当时是要做一个十分钟关于种族歧视的纪录片。
那时候宋贝贝和许多同学在纽约最贫困的社区报到,了解那里的人如何生活,从而明白为什么美国社会底层里非洲裔美国人比例如此之高,甚至在那里体验生活了一个月……
好在她以优秀的成绩从哥伦比亚毕业。
毕业以后,一直在《纽约现象》担任记者。
纽约现象是曼哈顿的一家大型报社,有数千名员工。
宋贝贝在里面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新闻记者。
并不算顶级出色,但表现也不错。
老板是华裔,所以公司里的中国人也不少。
宋贝贝很喜欢自己的工作气氛。
虽然并不轻松,但是每个人都兢兢业业,就像是蜂巢里面的工蚁,在各自的岗位完成自己的使命。
比较重要的一点是,他的薪酬不菲。
这几年,宋贝贝才知道金钱的真正价值,买衣服要花钱,吃饭要花钱,住房要花钱。
以前金钱对宋贝贝来说只是一个数据,自从自己赚钱之后,她懂得了两个词“珍惜”和“节省
宋贝贝觉得现在的生活很好,很充实,很知足,也很快乐。
直到最近,她收到了一份喜帖。
是一份电子喜帖,是陆欢子在以前用过的一个邮箱发现的。
陆欢子和宋贝贝上学的时候在外面一起租的小公寓。
一直以来两个人都住在一起。
但是陆欢子毕业以后并没有上班,而是拿着莫黎川的钱在市中心开了一家甜品店。
不是很大,但生意一直很不错。
不过一年,陆欢子买了一栋二手别墅,宋贝贝也厚着脸皮的跟着住进去。
两个大人,再加上一个孩子,日子也是过得有滋有味。
但是,事实上,宋贝贝的行踪是及其隐秘的。
三年前,宋贝贝跟陆欢子一同去美国的事情,除了莫黎川没有人知道。
因为当初,是陆欢子求着莫黎川用私人飞机将宋贝贝带走的。
而这件事情,是姜菲菲的主意。
这件事情,至今为止,她从来没有跟钟骏杰说过。
哪怕当初顾言清因为她... -->>
以至于后来,陆欢子经常经常问:“你也许再也遇不到比顾言清对你更好的人了,就这样放手了,后悔吗?”
宋贝贝每次淡然一笑:“我这辈子做的最不后悔的事情就是离开顾言清,否则,我怎么会拥有现在的生活?”
宋贝贝对现在的生活很满意。
三年前,和顾言清离婚之后,宋贝贝就出国疗养添。
她是跟着陆欢子一起离开的。
陆欢子被莫黎川安排到美国安胎,宋贝贝也跟着一同过去了。
宋贝贝在医院里呆了很久。
也经历了一些大事屋。
那一年,陆欢子早产,生了一个男孩。
后来,宋贝贝申请就读哥伦比亚大学。
是莫黎川当的推荐人,总之,后来,宋贝贝和陆欢子先后都进入哥大。
宋贝贝就读于新闻系,陆欢子就读于金融系。
她们两个三年来也住在一起,日子过得倒也不错。
不过也是各有各的愁绪。
宋贝贝愁的是学业,以前在国内的时候,她都是浑浑噩噩的,专业课也从来没有好好学,但是哥伦比亚新闻学院是全球闻名的,其压力也是可想而知,但是宋贝贝那时候却像是换了一个人一样。
用陆欢子的话说,就是超人附身,着了魔了。
宋贝贝也记得那段废寝忘食的日子。
苦,是真苦!
写不完的paper,做不完的课题采访,压力也很大。
但是,宋贝贝经常说,在纽约学习新闻再完美不过,因为这个城市由800多万来自世界各地的人组成,某种程度上来说是一块人类社会冲突和创新的试验田。
宋贝贝记得最苦的一段日子就是她毕业的时候写毕业作品。
当时是要做一个十分钟关于种族歧视的纪录片。
那时候宋贝贝和许多同学在纽约最贫困的社区报到,了解那里的人如何生活,从而明白为什么美国社会底层里非洲裔美国人比例如此之高,甚至在那里体验生活了一个月……
好在她以优秀的成绩从哥伦比亚毕业。
毕业以后,一直在《纽约现象》担任记者。
纽约现象是曼哈顿的一家大型报社,有数千名员工。
宋贝贝在里面只是一名普普通通的新闻记者。
并不算顶级出色,但表现也不错。
老板是华裔,所以公司里的中国人也不少。
宋贝贝很喜欢自己的工作气氛。
虽然并不轻松,但是每个人都兢兢业业,就像是蜂巢里面的工蚁,在各自的岗位完成自己的使命。
比较重要的一点是,他的薪酬不菲。
这几年,宋贝贝才知道金钱的真正价值,买衣服要花钱,吃饭要花钱,住房要花钱。
以前金钱对宋贝贝来说只是一个数据,自从自己赚钱之后,她懂得了两个词“珍惜”和“节省
宋贝贝觉得现在的生活很好,很充实,很知足,也很快乐。
直到最近,她收到了一份喜帖。
是一份电子喜帖,是陆欢子在以前用过的一个邮箱发现的。
陆欢子和宋贝贝上学的时候在外面一起租的小公寓。
一直以来两个人都住在一起。
但是陆欢子毕业以后并没有上班,而是拿着莫黎川的钱在市中心开了一家甜品店。
不是很大,但生意一直很不错。
不过一年,陆欢子买了一栋二手别墅,宋贝贝也厚着脸皮的跟着住进去。
两个大人,再加上一个孩子,日子也是过得有滋有味。
但是,事实上,宋贝贝的行踪是及其隐秘的。
三年前,宋贝贝跟陆欢子一同去美国的事情,除了莫黎川没有人知道。
因为当初,是陆欢子求着莫黎川用私人飞机将宋贝贝带走的。
而这件事情,是姜菲菲的主意。
这件事情,至今为止,她从来没有跟钟骏杰说过。
哪怕当初顾言清因为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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