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败透了,有时候我想,你要跟我离婚,也有道理。”
叶仲锷貌似无意地看她一眼,目光中有冰冷的寒光掠过,“你跟我说‘对不起’?除了反思,还有什么别的没有?”
“没有了。”
“我还以为你会说点别的。”心里不是不绝望的,还是老样子,他想听的话,她始终不肯说,至少,在清醒状态下,始终不肯说。知道错了和改正错误是两码事。
其实之璐猜到了他要她说什么,可事情哪里那么容易。按照朱实的说法,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已经让她精神有些异常,她实在是没有勇气再试第二次。如果这次她还做不好,她会死的,而叶仲锷也不会再对她有任何的感情了。那个时候,她才是什么都没有了。
叶仲锷一言不发地开始穿衣服,之璐也在柜子里翻衣服,就像以前习惯的那样。只是比起以前,稍微有了些改变,他们不约而同地缄默着,一直到出门前,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那天上班也上得心不在焉,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小心翼翼地跟叶牧华说自己下午要去公安局,能不能请个假?
邓牧华眉心打了个结,盯着她半晌,方叹口气,说:“回去吧,停了停,”又说,“清宁给你开的那些补血的药,你没吃吧,脸白得像什么样子了,你好好休息吧,不然我给你放长假?”
之璐顿了顿,“师姐,我知道经常请假很不方便,我昨天想了想,如果有人有意见,那我可以辞职。”
邓牧华用目光剜她一眼,“辞职?你工作做得很好,辞什么职?”
之璐抬起眼睛看她,“师姐,谢谢你。”
她眼睛蓦然一亮,眸子里波光粼粼,让邓牧华看得一愣,颇为感慨,摇摇头说:“还以为当年那个钟之璐又回来了。那时你可真是半点不知愁滋味啊。现在都这样精神不济,编辑工作还做得相当不错,以前做记者的时候,都不知道会多出色。”
之璐不做声,埋头吃饭,多出色还不是被人一脚踢出门。
一次矿难,她去采访,差点就也死在了井下。半夜的时候从偏远的采访地回来,车子出了车祸,挂在悬崖边的几棵树上,摇摇欲坠,仿佛是好莱坞的大片那样刺激——她喜欢做记者,她要证明自己不用靠着叶仲锷就能做一个成功的记者。结果,再怎么努力,不过是肥皂泡沫,碎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站在公车站等车,顺便买了几份报纸。乍一眼看去,没有了她的南方新闻报照例是做得风生水起,以前她负责的版面现在由别人负责,中规中矩的新闻聚焦,挑不出什么错。她捏着那份报纸,站在路边发呆。
跟报社主任谈完话后已经是晚上,办公室里还有不少人加班,她用了个小箱子把自己的东西装好。她离开的时候很有气势,甚至还开跟同事们开了几个玩笑才走了出去,主任跟她说,他会对外说宣称她主动辞职,让她留着面子。她舍不得那些同事们,已经走得远了,可几步后忽然折了回来想再次告别,才清清楚楚看清他们脸上的表情: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怜悯和同情。
之璐这才明白了一个让她不愿相信的事实,原来这群同事们在更早的时候就了解了自己要被扫地出门的事实,她竟然沦落至斯。她离开了报业集团所在的大厦,在楼下抬头一看,别的没看到,只看到一扇一扇深色玻璃,平滑犹如镜面。
到家之后,喝了半瓶醇香的白酒,在沙发上彻底地醉死过去。
第二天中午才醒了过来,翻翻自己的手机,不少是以前同事打来的,的确是关心她的,不过她没有力气面对,一个个地回复后,当天晚上就换了手机号码。
有车子在她面前摁了一下喇叭,声音刺耳。她抬头,路边一辆白色轿车停在那里,戴柳从车窗里探出头,对她笑了笑,说:“去哪里?我送你?”
“不用了。”之璐冷下脸。
戴柳说:“其实我想跟你谈点事情。”
之璐说:“我没空。”
戴柳一只手搭在车窗上,指甲颜色鲜亮,她笑笑,声音悦耳:“是吗?我还以为你有兴趣知道你为什么会被各大新闻单位拒之门外呢。”
公车来了,就在几米之外。之璐看看公车,再看看戴柳,短暂的沉吟之后,上了后者的车。
戴柳今天分外殷勤,提出要请她去附近的什么地方坐坐。
之璐拒绝,态度冷淡之极,“有话快说。”
戴柳把车停在附近的树下,说:“怎么,曾经的叶夫人连车都没有?要让别人看到了,还以为仲锷亏待你呢。”
虽然对车没有研究,依然能够感觉出,她这个车子绝对不会便宜。同样是做过新闻的,之璐有数,不论是做新闻主播还是她目前在电视台的位子,灰色收入相当高,随便在新闻里插入一点什么广告,收入堪比她一年工资。这个社会的现状就是这样。学生时代的钟之璐还很有点为此不满,有点义愤填膺,越大,就慢慢想开了。
她承认自己相当看重精神和道德的标准,但是她不会也不能强行让每个人都接受她的道德观点,也能以很宽容的目光看待一些现象和一些人。可是现在,她发现自己很难宽容身边这个容貌姣好的女子。话不投机半句多。之璐面无表情地拉开车门,她一脚踏到地上的时候,听到戴柳在身后说:“钟之璐,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是你的确是很优秀的新闻人才,这方面,你还是可以相信自己的。我实话告诉你,没有新闻单位要你,甚至你被南方新闻辞退,都是仲锷的意思,他在你去应聘之前,就跟报纸的领导打过招呼,让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录用你。哦,他也就是这么跟我说的。”
一瞬间浑身都僵硬了,血液上涌,视线陡然一片模糊,但惯性犹在,脚步停不下来,来到路边,招了出租车。
仔细算算,主任忽然说起要辞退她,就是在她答应叶仲锷离婚后一个星期的时间。之前一两个月,他让她辞职,她不答应。原来那时候他已经有了盘算,于是他表面上不动声色,背地里开始行动。他一句话,一个电话,甚至还未必是他本人打的,就把她热爱的工作轻而易举地给断送了,而且,毁得那么彻底,残存的自尊心,自信心,还有骄傲,摧毁得只剩下残片。
随即想起以前采访过的新闻,弱势群体当真是卑贱如同蝼蚁。
她看着窗外一掠而过的风景,不知怎的,猛然想起研究生时代跟罗罗的一番谈话。
那时她对自己和叶仲锷的感情并不确定,有心躲避,他打电话来她无不想办法搪塞,罗罗说她:“我说你可以了吧,这么好的男朋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不知道你在挑剔什么,你还想找什么样的男人才满意?之璐,以前我真是佩服你,那么漂亮,还聪明,做人不骄不躁,有点上古人士的气质,怎么现在成这个样子了?不就是比别人漂亮几分,就这么折腾你们家那位?”
之璐从来就不是一个善于为自己辩解的人,她没说“我从来不用他的钱”,在那一个瞬间,她有点震惊地第一次意识到,只要有叶仲锷在,她做的所有事情,她身边的事物,包括她这个人,都会变了个味道,她已经不是她自己了。于是她想了想,苦笑着回答:“我没办法习惯他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圈子相差太多了。我强迫自己适应了两三个月,陪着他参加朋友聚会,同学聚会,去打高尔夫。可还是不习惯啊。他的朋友都是商场里的成功人士,他的同学朋友功成名就,起码比我大了八九岁,他们交谈中说起的事情,说到的人,我完全无法了解。也许我可以刻意地迎合他们,但是我不想。”
罗罗瞥她一眼,只说:“你自己下决心吧。不过,我不赞成你跟他分手。如果我男朋友也像你家的那位那么厉害,我做梦都会笑醒,天天当家庭主妇都没问题。我知道你有事业心,不过他那么厉害,你干什么事情不是手到擒来?之璐,你走得太顺了,有时候都不知道什么人对你重要,什么人对你不重要。”
那番谈话之后,在很长的一短时间里,她都想跟他分手。跟离婚时一言不发完全不一样,那时他气得要炸了。他们看完电影,他送她回学校,在车厢里,她终于把那句在心里堆积了数月的话说出来。换来他冰冷而凌厉的目光,他“轰”的一声拉上车门,因为震怒让他的脸发青,说话宛如雷霆之势,震得她耳朵里嗡嗡直响,“钟之璐,你就这么对我?你知道我多在乎你,你知道我爱你?可你从一开始就打算跟我分手,对不对?一句话都不说,就这么跟我提出分手!你怎么做得出来!因为我有钱有权,让你丢脸了?我有的这一切,每一分都是自己打拼挣回来的,这个也让你的自尊、自信受损了?”
之璐第一次见到他生气成这样,后来也见过一两次。他的全部面容变得生硬而僵滞,前额青筋历历可见,眸子里的激亮光芒犹如裂空而出无际无涯的闪电,即将失去控制。愤怒是一种可怕的情感,是一种让人震怖的情感,蕴藏着极其强烈的力量。不得不说,她其实是有点怕他的,叶仲锷这个人,老实说,同床共枕两三年后,她也不完全了解他。
坐在出租车上,她胃里翻江倒海。那次吵完架后她出去旅游了好几天,从火车站出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他在出口等她。一瞬间心都融化了,傻乎乎地扑到他怀里。然后,一毕业就被他拉着去结婚,在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就嫁了人,浑浑噩噩,稀里糊涂。继续发展,发展,终于离婚了。什么都没得到,不,得到了一套房子,很多人一辈子都挣不回来的一套房子。是不是很划算?
本科的时候多自在啊,日子就像河流,一如既往若无其事地平静流淌。长这么大,父母头一次不在身边,完全没有人管,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天马行空没有拘束。如果有男生写情书,追到宿舍楼下,她就说:“我有男朋友了,在国外,我等他回来呢。”
很快的,也就无人滋扰。别人忙着谈恋爱,她忙着旅游,当家教挣一笔钱,父母再赞助一点,跟同学出去旅游,西安,西藏,四川,云南,敦煌都去过,回来后写数万字的游记,发表在杂志上,顺便挣挣稿费。
日子舒心得像童话故事。
败透了,有时候我想,你要跟我离婚,也有道理。”
叶仲锷貌似无意地看她一眼,目光中有冰冷的寒光掠过,“你跟我说‘对不起’?除了反思,还有什么别的没有?”
“没有了。”
“我还以为你会说点别的。”心里不是不绝望的,还是老样子,他想听的话,她始终不肯说,至少,在清醒状态下,始终不肯说。知道错了和改正错误是两码事。
其实之璐猜到了他要她说什么,可事情哪里那么容易。按照朱实的说法,第一次失败的婚姻已经让她精神有些异常,她实在是没有勇气再试第二次。如果这次她还做不好,她会死的,而叶仲锷也不会再对她有任何的感情了。那个时候,她才是什么都没有了。
叶仲锷一言不发地开始穿衣服,之璐也在柜子里翻衣服,就像以前习惯的那样。只是比起以前,稍微有了些改变,他们不约而同地缄默着,一直到出门前,两个人都没有再说过一句话。
那天上班也上得心不在焉,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小心翼翼地跟叶牧华说自己下午要去公安局,能不能请个假?
邓牧华眉心打了个结,盯着她半晌,方叹口气,说:“回去吧,停了停,”又说,“清宁给你开的那些补血的药,你没吃吧,脸白得像什么样子了,你好好休息吧,不然我给你放长假?”
之璐顿了顿,“师姐,我知道经常请假很不方便,我昨天想了想,如果有人有意见,那我可以辞职。”
邓牧华用目光剜她一眼,“辞职?你工作做得很好,辞什么职?”
之璐抬起眼睛看她,“师姐,谢谢你。”
她眼睛蓦然一亮,眸子里波光粼粼,让邓牧华看得一愣,颇为感慨,摇摇头说:“还以为当年那个钟之璐又回来了。那时你可真是半点不知愁滋味啊。现在都这样精神不济,编辑工作还做得相当不错,以前做记者的时候,都不知道会多出色。”
之璐不做声,埋头吃饭,多出色还不是被人一脚踢出门。
一次矿难,她去采访,差点就也死在了井下。半夜的时候从偏远的采访地回来,车子出了车祸,挂在悬崖边的几棵树上,摇摇欲坠,仿佛是好莱坞的大片那样刺激——她喜欢做记者,她要证明自己不用靠着叶仲锷就能做一个成功的记者。结果,再怎么努力,不过是肥皂泡沫,碎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她站在公车站等车,顺便买了几份报纸。乍一眼看去,没有了她的南方新闻报照例是做得风生水起,以前她负责的版面现在由别人负责,中规中矩的新闻聚焦,挑不出什么错。她捏着那份报纸,站在路边发呆。
跟报社主任谈完话后已经是晚上,办公室里还有不少人加班,她用了个小箱子把自己的东西装好。她离开的时候很有气势,甚至还开跟同事们开了几个玩笑才走了出去,主任跟她说,他会对外说宣称她主动辞职,让她留着面子。她舍不得那些同事们,已经走得远了,可几步后忽然折了回来想再次告别,才清清楚楚看清他们脸上的表情:每个人的脸上都写着怜悯和同情。
之璐这才明白了一个让她不愿相信的事实,原来这群同事们在更早的时候就了解了自己要被扫地出门的事实,她竟然沦落至斯。她离开了报业集团所在的大厦,在楼下抬头一看,别的没看到,只看到一扇一扇深色玻璃,平滑犹如镜面。
到家之后,喝了半瓶醇香的白酒,在沙发上彻底地醉死过去。
第二天中午才醒了过来,翻翻自己的手机,不少是以前同事打来的,的确是关心她的,不过她没有力气面对,一个个地回复后,当天晚上就换了手机号码。
有车子在她面前摁了一下喇叭,声音刺耳。她抬头,路边一辆白色轿车停在那里,戴柳从车窗里探出头,对她笑了笑,说:“去哪里?我送你?”
“不用了。”之璐冷下脸。
戴柳说:“其实我想跟你谈点事情。”
之璐说:“我没空。”
戴柳一只手搭在车窗上,指甲颜色鲜亮,她笑笑,声音悦耳:“是吗?我还以为你有兴趣知道你为什么会被各大新闻单位拒之门外呢。”
公车来了,就在几米之外。之璐看看公车,再看看戴柳,短暂的沉吟之后,上了后者的车。
戴柳今天分外殷勤,提出要请她去附近的什么地方坐坐。
之璐拒绝,态度冷淡之极,“有话快说。”
戴柳把车停在附近的树下,说:“怎么,曾经的叶夫人连车都没有?要让别人看到了,还以为仲锷亏待你呢。”
虽然对车没有研究,依然能够感觉出,她这个车子绝对不会便宜。同样是做过新闻的,之璐有数,不论是做新闻主播还是她目前在电视台的位子,灰色收入相当高,随便在新闻里插入一点什么广告,收入堪比她一年工资。这个社会的现状就是这样。学生时代的钟之璐还很有点为此不满,有点义愤填膺,越大,就慢慢想开了。
她承认自己相当看重精神和道德的标准,但是她不会也不能强行让每个人都接受她的道德观点,也能以很宽容的目光看待一些现象和一些人。可是现在,她发现自己很难宽容身边这个容貌姣好的女子。话不投机半句多。之璐面无表情地拉开车门,她一脚踏到地上的时候,听到戴柳在身后说:“钟之璐,虽然我不愿意承认,但是你的确是很优秀的新闻人才,这方面,你还是可以相信自己的。我实话告诉你,没有新闻单位要你,甚至你被南方新闻辞退,都是仲锷的意思,他在你去应聘之前,就跟报纸的领导打过招呼,让他们无论如何都不能录用你。哦,他也就是这么跟我说的。”
一瞬间浑身都僵硬了,血液上涌,视线陡然一片模糊,但惯性犹在,脚步停不下来,来到路边,招了出租车。
仔细算算,主任忽然说起要辞退她,就是在她答应叶仲锷离婚后一个星期的时间。之前一两个月,他让她辞职,她不答应。原来那时候他已经有了盘算,于是他表面上不动声色,背地里开始行动。他一句话,一个电话,甚至还未必是他本人打的,就把她热爱的工作轻而易举地给断送了,而且,毁得那么彻底,残存的自尊心,自信心,还有骄傲,摧毁得只剩下残片。
随即想起以前采访过的新闻,弱势群体当真是卑贱如同蝼蚁。
她看着窗外一掠而过的风景,不知怎的,猛然想起研究生时代跟罗罗的一番谈话。
那时她对自己和叶仲锷的感情并不确定,有心躲避,他打电话来她无不想办法搪塞,罗罗说她:“我说你可以了吧,这么好的男朋友,打着灯笼都找不到。不知道你在挑剔什么,你还想找什么样的男人才满意?之璐,以前我真是佩服你,那么漂亮,还聪明,做人不骄不躁,有点上古人士的气质,怎么现在成这个样子了?不就是比别人漂亮几分,就这么折腾你们家那位?”
之璐从来就不是一个善于为自己辩解的人,她没说“我从来不用他的钱”,在那一个瞬间,她有点震惊地第一次意识到,只要有叶仲锷在,她做的所有事情,她身边的事物,包括她这个人,都会变了个味道,她已经不是她自己了。于是她想了想,苦笑着回答:“我没办法习惯他的生活。我们的生活圈子相差太多了。我强迫自己适应了两三个月,陪着他参加朋友聚会,同学聚会,去打高尔夫。可还是不习惯啊。他的朋友都是商场里的成功人士,他的同学朋友功成名就,起码比我大了八九岁,他们交谈中说起的事情,说到的人,我完全无法了解。也许我可以刻意地迎合他们,但是我不想。”
罗罗瞥她一眼,只说:“你自己下决心吧。不过,我不赞成你跟他分手。如果我男朋友也像你家的那位那么厉害,我做梦都会笑醒,天天当家庭主妇都没问题。我知道你有事业心,不过他那么厉害,你干什么事情不是手到擒来?之璐,你走得太顺了,有时候都不知道什么人对你重要,什么人对你不重要。”
那番谈话之后,在很长的一短时间里,她都想跟他分手。跟离婚时一言不发完全不一样,那时他气得要炸了。他们看完电影,他送她回学校,在车厢里,她终于把那句在心里堆积了数月的话说出来。换来他冰冷而凌厉的目光,他“轰”的一声拉上车门,因为震怒让他的脸发青,说话宛如雷霆之势,震得她耳朵里嗡嗡直响,“钟之璐,你就这么对我?你知道我多在乎你,你知道我爱你?可你从一开始就打算跟我分手,对不对?一句话都不说,就这么跟我提出分手!你怎么做得出来!因为我有钱有权,让你丢脸了?我有的这一切,每一分都是自己打拼挣回来的,这个也让你的自尊、自信受损了?”
之璐第一次见到他生气成这样,后来也见过一两次。他的全部面容变得生硬而僵滞,前额青筋历历可见,眸子里的激亮光芒犹如裂空而出无际无涯的闪电,即将失去控制。愤怒是一种可怕的情感,是一种让人震怖的情感,蕴藏着极其强烈的力量。不得不说,她其实是有点怕他的,叶仲锷这个人,老实说,同床共枕两三年后,她也不完全了解他。
坐在出租车上,她胃里翻江倒海。那次吵完架后她出去旅游了好几天,从火车站出来的时候,第一眼就看到他在出口等她。一瞬间心都融化了,傻乎乎地扑到他怀里。然后,一毕业就被他拉着去结婚,在什么都不懂的情况下就嫁了人,浑浑噩噩,稀里糊涂。继续发展,发展,终于离婚了。什么都没得到,不,得到了一套房子,很多人一辈子都挣不回来的一套房子。是不是很划算?
本科的时候多自在啊,日子就像河流,一如既往若无其事地平静流淌。长这么大,父母头一次不在身边,完全没有人管,想干什么就干什么,天马行空没有拘束。如果有男生写情书,追到宿舍楼下,她就说:“我有男朋友了,在国外,我等他回来呢。”
很快的,也就无人滋扰。别人忙着谈恋爱,她忙着旅游,当家教挣一笔钱,父母再赞助一点,跟同学出去旅游,西安,西藏,四川,云南,敦煌都去过,回来后写数万字的游记,发表在杂志上,顺便挣挣稿费。
日子舒心得像童话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