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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公司楼下遇到邓牧华急匆匆地从出租车里出来,一样是一脸的倦意,之璐正准备询问何故时,她倒是先问了出来:“你看上去怎么比以前还糟?”
之璐揉了揉快要僵硬的脸,也问:“师姐,你又怎么了?”
“还能怎么样?”邓牧华欲言又止。
每天这个时候一楼的电梯口都是人满为患,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噤声。之璐认识的同事极少,对很多人可以做到视而不见;邓牧华好歹也是主编级别的人物,哪怕再累都要笑容满面地跟人招呼。东南文艺杂志是东南出版社旗下的四本期刊之一,水平和销量在同类文学期刊里属于中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杂志社人也不多,十个编辑,大部分都是三十五岁以上的中年人,之璐和邓牧华是其中最年轻的。以前二人关系就颇好,渊源很深,现在再次遇到自然关系比别人融洽。
邓牧华虽然是主编,其实并没有架子,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她能当上主编纯属意外,完全是捡到的便宜,这样的纯文学杂志,只要每期的导向和主题定下来,谁来做这个主编都一样。
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跟她谈起前两天遇到的事情,具体细节没有提,只说被害一事就让邓牧华倒吸了一口凉气,震撼感慨之后再出离愤怒地拍桌子,“残忍啊!原来以为这些案子只能发生在连续剧里,没想到真的存在我们的身边!而且事情真是蹊跷,真是让人想不通。”
“嗯。”
邓牧华深思了片刻,想通了什么了似的,拿手指戳她的额头,就像读大学那会批评她:“之璐,你虽然是一片好心,但我觉得这个事情背后不简单。你让那个孩子住校不就可以了吗?现在不是给自己找事是什么?这么些年下来,你喜欢多管闲事这个毛病怎么一直都改不掉,迟早有一天你会被这个毛病害死。”之璐唯唯诺诺地点头,“也不完全是,小里很聪明懂事,添不了什么麻烦,不外是多一张嘴而已,其实嘴都未必会多,她平时都在学校吃饭。”
“我是觉得这件事情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那个女孩的母亲绝不会无缘无故地招惹到这么狠毒的角色,”说着瞥到她的脸色,邓牧华知道说了也是白说,聪明地改了口,“哎,你也就是这个性子,估计一辈子都改不了了。所以硕士才会改学新闻吧,非要做记者不可。”
的确如此。之璐说:“新闻学本来也是我高考第一志愿,不过差了几分没考上,所以读研究生的时候补回来。”
“认准一条路走到黑,绝不回头,难怪嫁不出去,”说着邓牧华自嘲地一笑,“不说你了,我也是五十步笑百步,晚上又要被逼着去相亲。”
邓牧华比之璐大了两岁,今年就要步入三十大关,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结婚,都快被家中父母长辈逼疯了,平时那么稳重的一个人,说起相亲就像个孩子一样沮丧。这几年来,她前后相亲不下五十次,各色人等都认识得差不多,经历也丰富多彩;之璐有次玩笑说她完全可以借助资源便利写写《相亲宝典》赚赚稿费,这个建议被邓牧华一个白眼送了回去,她说,我已经很郁闷了,再写书岂不是把郁闷放大百倍千倍?
餐厅里有液晶电视,正在播送本省的午间新闻,大幅报道最近在市里召开的一年一度的大型财富论坛的相关新闻。电视所在的方向虽然在之璐身后,当她听到熟悉的名字飘过,眸子里暗光一现,下意识回了头,看到了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时,思绪不受控制地飘远。
邓牧华见到她怔然且若有所思的模样,拿着勺子在她面前一晃,细白色的银光微微晃动,那光芒如此灼眼,之璐忍不住别开了目光,缓缓地把目光转回来,清明如斯。邓牧华顺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电视,并无意外地“哦”一声,念着屏幕上的字:“安业集团董事长叶仲锷?原来是他,这么年轻英俊,真意外。”
“哦,”之璐愣愣地说,“你认识他?”
“你以为我两耳不闻窗外事?我有时也会翻翻财经新闻的。叶仲锷是什么人啊,都不知道你这两三年的记者是怎么干下来的,”邓牧华感慨,“有钱有权,年轻,长得又不错,真是现实版的天之骄子。不知道他结婚了没有,如果没结婚的话,恐怕本省一半女性都想方设法地想要嫁给他。”
刚进杂志社的时候邓牧华让她填个人信息,她踟蹰再三还是填下“未婚”两个字,邓牧华在旁边看着,拍拍她,语气如此悲悯地说,想不到啊,怎么都没想到曾经大名鼎鼎的文学院院花也沦落到这个地步,跟我一样嫁不出去,可悲可叹啊。
本想说什么话,顿一顿,那句话在喉咙打个结,终于吞回去了。之璐勉强让自己露出满不在乎的微笑来,“哦,我觉得这个新闻稿写得不够精炼,用词不准。”
邓牧华连连摇头,“你以为你还是记者啊。”
之璐不觉怅然,的确不是了。不但做不了记者,连家都没了。电视里,一身深色西服的叶仲锷正在回答记者的提问,他个子很高,肩膀宽挺,身材非常好,那身西装穿在他身上,妥帖极了。以前在穿衣服的问题上,他很喜欢征求她的意见,尤其是出席重要的聚会时一定要她拿主意,她就回答,你就按照以前的习惯穿吧,反正你什么衣服都能穿得好看。
其实他何用问她的意见?他非常注意仪表,对衣服的品位也比她高得多,她不少衣服都是他买的,他外出归来,大包小包都是给她买的东西。那些著名牌子的衣服,挂了满满一个橱柜,看上去还真是有点气势。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崭新的,布料和做工都是一流水准。衣服虽然好,可每件衣服她最多穿过一两次。她做记者,很多时候在外面奔走,也不可能穿那么昂贵的衣服。
之璐抬眸看了一眼电视。电视里的叶仲锷面带微笑,眉毛稍微上扬,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润低沉。意气风发的成功人士,谁能想得到他刚刚离婚?
也不是不感慨的。两个月后她听见他的声音,居然是在电视里。他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来着?是在民政局吧。他签完了字,把笔递给她;她没接,从包里拿出自己的笔,一笔一划地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力透纸背。眼角余光看到他握着笔的手在空中停了一会,片刻后才收回去,那个时候他说,之璐,如果你的脾气不改,以后会吃亏的。
她没勇气看他,只是笑了笑:恭喜你了。我们都从围城里出来了,是不是一件好事?
他没有回答,她也没有说话。两人不再看对方。
其实他们要离婚的消息传开后,她的父母,他的父母都气得直哆嗦。别的长辈,甚至之璐八十多岁眼睛半盲的奶奶都来劝她别再跟以前一样倔强下去,建议她低声下气地求求叶仲锷,两个人试着重新开始。认真算来,他们结婚才两年半,三年之痒都不到。这么匆忙地离了,岂不是叫人扼腕?女人不像男人,离婚后再嫁就困难了。
之璐自己也承认,她在学习工作上是倔,非常较真,但大事上她不糊涂;不是没想过求他,甚至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办法都想过,不过男人的心都不在了,再求又有什么用?什么都没了,自尊不能再丢了。没了叶仲锷,她也能活下去,不过就是晚上担惊受怕一些,习惯了,也许就好了吧。
越想脑子越疼,在暖气太足的办公室昏昏沉沉地熬了一个下午,稿子还没有看完,她收拾了一下准备带回家看,刚刚站起来就接到鲁建中的电话,他言简意赅地说:“钟小姐,麻烦你来公安局一趟。”
杂志社在市中心,公安局却在另一个区,有一定距离,正常情况下花三十分钟能到。不巧的是,当天堵车情况严重,她足足花了一个半小时才赶到公安局,彼时天已然黑尽。
之璐对公安局并不陌生,一名值班警察带着她上了楼,指着走廊尽头的房间说:“鲁副队长在里面。”鲁建中还没有下班,在刑侦队办公室等她,之璐进屋的时候他正站在灯下在看一叠报告,他身材高大,几乎挡住了灯光,背光的缘故,深色的制服几乎变成全黑。看到她来,他严肃的神情稍微缓和,请她坐下后问她要不要喝水。
之璐心里有事,哪里还喝得下水,直接问:“到底怎么样了?”
“法医的鉴定报告出来了,我想你有必要知道,”鲁建中把手里的报告放回桌子上,眉毛凝着,“直接死因是心脏上的伤口,切中动脉血管,一刀毙命,干净利落,许惠淑没有时间尖叫,所以没有邻居听到屋子里的动静;看起来,是确认死亡后才被肢解的。”
之璐凝神听着,缓缓点头,“那就是说,许大姐死前并没有受太多苦?”
“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鲁建中看着她,简单地叙述着事情经过,“从凶器和伤口的痕迹来看,我们可以确定,有两个凶手,杀人的是其中之一,也是主导;分尸的是另外一个凶手,是从犯。四肢上的伤口破损很多,手法相当生涩,下手的时候有所犹豫,大概是被另一名凶手逼迫的。”
之璐大脑混乱,“两个凶手,怎么会?”
鲁建中表情相当严肃,四周的空气也随之凝固起来,“我今天去找过李凡,调查了一下情况,人人都说许惠淑善良温和,脾气很好,平时话也不多,只知道埋头做事,再苦再累都没有抱怨过,没人相信她会被人谋杀。”说着,他身子前倾了一点,灯光在眼睑下投下了淡淡的阴影。屋子很安静,制服摩擦带出了一点细微的声音,沙沙的,好像雨粒从瓦片上滚过去。
“疑点虽然多,但是也不是不能解释;善良的人会被谋杀,最有可能的解释,她参与到了什么事情里面,而且还是被动参与。我们了解情况的时候知道,她有时下班较晚,要八点后才能离开。这期间,她很有可能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涉及到了某些人的隐私和利益。因此被杀人灭口。要知道,嘉禾路那一带本就是是非之地。”
“说得极好。怎么想都只有这种解释能说通。”
鲁建中顿一顿,“钟小姐,方便的话,周末的时候,我想见见那个女孩,她应该会知道什么。”
“怎么可能,鲁警官,老实说,我觉得不可能,”之璐连连摆手,“小里如果知道什么事情,肯定会说的。”
“你没说错,但如果杨里并不明白母亲随口告诉她的那件事情的重要性呢?”鲁建中站起来,在屋子一圈一圈地走动,“她们母女相依为命,非常亲密,如果许惠淑看到了什么事情,回去应该会对杨里提到;而很多事情,我们看到了就只是看到了,不会深想,也却不会知道它对后来的影响。”
“嗯,对的,”之璐点点头说,“就好比我今天随便给一位路人递了一杯水,几年后竟然发现那个人竟然是国家主席。细节决定成败,有的时候,也决定了生死。”
鲁建中嘴角一弯,露出一点笑意,“钟小姐果然是编辑,这个例子很好,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之璐紧缩的眉头缓缓舒展,“那好,我回去问问小里,周末的时候我带她来公安局,你再问一问。”说着瞄到墙上的时间,快到八点了。之璐站起来,随口问:“鲁警官,你还不下班?”
鲁建中的确准备下班,之璐在公安局门口等他出来。他换上了随意的便服,加上留着短短的平头,看上去比穿制服年轻了好几岁,反差之大,看得之璐一怔,嘴角漾出一个微笑,“都快认不出来了。”
虽然听这话没有一百次也有五十次,可从她嘴里说出来仿佛变了个味道。鲁建中忍不住多看她一眼,她个子高挑清瘦,松软的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再垂下来,几乎快到膝盖,跟大衣一样的长度。大衣虽然厚,但依然能看出姣好的身材。她五官不掩疲惫,但眉眼无一不动人,她就那么云淡风轻地站在门口,缓缓转过头,对他微笑。他忽然觉得鼻酸。
两个人低低地聊天,案子太沉重,重得仿佛想暂时放下它;绕了个弯,路边灯下有人在卖烤红薯,香得空气都是甜的。这一天之璐都没吃什么东西,此时才觉得饿,脚步不由得一滞。
鲁建中心口一动,对她说“等等”,几步奔过去买了红薯拿回来递给她,“下班了就来公安局了吧,没吃饭?”
之路怔了怔,想起了好几年前的一个晚上。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叶仲锷一个电话打到寝室,冷冰冰地指责:你不是说要来机场接我吗,人呢?
那时她上研二,两人确定恋爱关系的时间也不长。她空余时间还比较多,平时没事就在网上写帖子或因不同观点与人论战,往往争论得血液沸腾,不亦乐乎,电话来的时候,她吓得魂都快散了,冲出寝室,打了车去机场,在出租车里给他打电话,小心翼翼地问,会开得怎么样?顺利吗?他不说好与不好,就在电话那头“嘿嘿”冷笑,笑得之璐浑身冷了热热了冷,再也热不起来了。
见面后她低眉顺眼,乖乖去找他的行李献殷勤却死活没找到,暗自诧异的时候他揽过她大步流星朝候机厅出口走,同时说,行李我已经让司机带回去了。
之璐瞪眼,恨不得吃了他,气恼地说,既然有司机来接,那你怎么不一起回去,还让我来接你?你不是折腾我吗?
叶仲锷斜眼看她,毫不留情地反击,我在机场等你那么久,你忘记迟到了反而有理?
结果两人还是打车回了市区,一路上他都板着脸,仿佛戴着青铜面具;之璐拿他没辙,下车后恰好看到路边有人在卖烤红薯,香得她的胃都在打结,翻江倒海好不热闹。她抱着他的胳膊摇晃,仰起脸赔罪地笑,别生气啦别生气啦,你要不要吃?很香的。
其实后来她才知道叶仲锷从来也不喜欢吃这些路边小吃,那天却不知怎么了,看了看她,轻描淡写地宣布,要我不生气吗?很简单,除非你喂我。
当时她惊得半晌合不拢嘴。之前叶仲锷给她的感觉是风度翩翩,凌厉而又温柔。可那天却偏离了正轨,这样一位金融界的成功人士,跟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分吃一只烤红薯,这可是真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
一时间想得有些远,她眼睛一垂,又迅速地抬起眼皮,从鲁建中手里接过还有些发烫的烤红薯,连声道谢,然后说:“果然是警察,观察入微啊。”
鲁建中微笑不答,目光在她脸上微微停留,开口道:“其实我也没吃完饭,不介意的话,一起去吃饭吧。我请客。”
“不了,我回去的时候小里也要下晚自习了。我回家去等她。”之路看了看时间,“改天吧,再说,就算请也是我请啊。”
两人的家是一个方向,坐的是同一班公车,车上人不多,说话声也稀少,之璐掰着红薯小块小块地吃,香气飘落得到处都是,胃仿佛也渐渐暖了起来。
她在公车站跟鲁建中道了别,顺着大路慢慢走回小区。推开门,照例是清冷一片,窗帘紧闭,拉得极其严实,月光透过玻璃窗户漫了进来,在银色的光芒下,客厅的家具沙发都显色阴森恐怖,仿佛有了生命,面目不善地盯着她。之璐心慌,冷汗堆积在手心,把所有的灯都打开才安心。一人住独居或者独处,总是不期而遇,往往在自己察... -->>
在公司楼下遇到邓牧华急匆匆地从出租车里出来,一样是一脸的倦意,之璐正准备询问何故时,她倒是先问了出来:“你看上去怎么比以前还糟?”
之璐揉了揉快要僵硬的脸,也问:“师姐,你又怎么了?”
“还能怎么样?”邓牧华欲言又止。
每天这个时候一楼的电梯口都是人满为患,两人对视一眼同时噤声。之璐认识的同事极少,对很多人可以做到视而不见;邓牧华好歹也是主编级别的人物,哪怕再累都要笑容满面地跟人招呼。东南文艺杂志是东南出版社旗下的四本期刊之一,水平和销量在同类文学期刊里属于中等,比上不足比下有余。杂志社人也不多,十个编辑,大部分都是三十五岁以上的中年人,之璐和邓牧华是其中最年轻的。以前二人关系就颇好,渊源很深,现在再次遇到自然关系比别人融洽。
邓牧华虽然是主编,其实并没有架子,按照她自己的说法,她能当上主编纯属意外,完全是捡到的便宜,这样的纯文学杂志,只要每期的导向和主题定下来,谁来做这个主编都一样。
中午吃饭的时候之璐跟她谈起前两天遇到的事情,具体细节没有提,只说被害一事就让邓牧华倒吸了一口凉气,震撼感慨之后再出离愤怒地拍桌子,“残忍啊!原来以为这些案子只能发生在连续剧里,没想到真的存在我们的身边!而且事情真是蹊跷,真是让人想不通。”
“嗯。”
邓牧华深思了片刻,想通了什么了似的,拿手指戳她的额头,就像读大学那会批评她:“之璐,你虽然是一片好心,但我觉得这个事情背后不简单。你让那个孩子住校不就可以了吗?现在不是给自己找事是什么?这么些年下来,你喜欢多管闲事这个毛病怎么一直都改不掉,迟早有一天你会被这个毛病害死。”之璐唯唯诺诺地点头,“也不完全是,小里很聪明懂事,添不了什么麻烦,不外是多一张嘴而已,其实嘴都未必会多,她平时都在学校吃饭。”
“我是觉得这件事情会给你带来意想不到的麻烦,那个女孩的母亲绝不会无缘无故地招惹到这么狠毒的角色,”说着瞥到她的脸色,邓牧华知道说了也是白说,聪明地改了口,“哎,你也就是这个性子,估计一辈子都改不了了。所以硕士才会改学新闻吧,非要做记者不可。”
的确如此。之璐说:“新闻学本来也是我高考第一志愿,不过差了几分没考上,所以读研究生的时候补回来。”
“认准一条路走到黑,绝不回头,难怪嫁不出去,”说着邓牧华自嘲地一笑,“不说你了,我也是五十步笑百步,晚上又要被逼着去相亲。”
邓牧华比之璐大了两岁,今年就要步入三十大关,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结婚,都快被家中父母长辈逼疯了,平时那么稳重的一个人,说起相亲就像个孩子一样沮丧。这几年来,她前后相亲不下五十次,各色人等都认识得差不多,经历也丰富多彩;之璐有次玩笑说她完全可以借助资源便利写写《相亲宝典》赚赚稿费,这个建议被邓牧华一个白眼送了回去,她说,我已经很郁闷了,再写书岂不是把郁闷放大百倍千倍?
餐厅里有液晶电视,正在播送本省的午间新闻,大幅报道最近在市里召开的一年一度的大型财富论坛的相关新闻。电视所在的方向虽然在之璐身后,当她听到熟悉的名字飘过,眸子里暗光一现,下意识回了头,看到了再熟悉不过的身影时,思绪不受控制地飘远。
邓牧华见到她怔然且若有所思的模样,拿着勺子在她面前一晃,细白色的银光微微晃动,那光芒如此灼眼,之璐忍不住别开了目光,缓缓地把目光转回来,清明如斯。邓牧华顺着她的目光看了一眼电视,并无意外地“哦”一声,念着屏幕上的字:“安业集团董事长叶仲锷?原来是他,这么年轻英俊,真意外。”
“哦,”之璐愣愣地说,“你认识他?”
“你以为我两耳不闻窗外事?我有时也会翻翻财经新闻的。叶仲锷是什么人啊,都不知道你这两三年的记者是怎么干下来的,”邓牧华感慨,“有钱有权,年轻,长得又不错,真是现实版的天之骄子。不知道他结婚了没有,如果没结婚的话,恐怕本省一半女性都想方设法地想要嫁给他。”
刚进杂志社的时候邓牧华让她填个人信息,她踟蹰再三还是填下“未婚”两个字,邓牧华在旁边看着,拍拍她,语气如此悲悯地说,想不到啊,怎么都没想到曾经大名鼎鼎的文学院院花也沦落到这个地步,跟我一样嫁不出去,可悲可叹啊。
本想说什么话,顿一顿,那句话在喉咙打个结,终于吞回去了。之璐勉强让自己露出满不在乎的微笑来,“哦,我觉得这个新闻稿写得不够精炼,用词不准。”
邓牧华连连摇头,“你以为你还是记者啊。”
之璐不觉怅然,的确不是了。不但做不了记者,连家都没了。电视里,一身深色西服的叶仲锷正在回答记者的提问,他个子很高,肩膀宽挺,身材非常好,那身西装穿在他身上,妥帖极了。以前在穿衣服的问题上,他很喜欢征求她的意见,尤其是出席重要的聚会时一定要她拿主意,她就回答,你就按照以前的习惯穿吧,反正你什么衣服都能穿得好看。
其实他何用问她的意见?他非常注意仪表,对衣服的品位也比她高得多,她不少衣服都是他买的,他外出归来,大包小包都是给她买的东西。那些著名牌子的衣服,挂了满满一个橱柜,看上去还真是有点气势。其中绝大多数都是崭新的,布料和做工都是一流水准。衣服虽然好,可每件衣服她最多穿过一两次。她做记者,很多时候在外面奔走,也不可能穿那么昂贵的衣服。
之璐抬眸看了一眼电视。电视里的叶仲锷面带微笑,眉毛稍微上扬,声音一如既往的温润低沉。意气风发的成功人士,谁能想得到他刚刚离婚?
也不是不感慨的。两个月后她听见他的声音,居然是在电视里。他跟她说的最后一句话是什么来着?是在民政局吧。他签完了字,把笔递给她;她没接,从包里拿出自己的笔,一笔一划地把自己的名字写上去,力透纸背。眼角余光看到他握着笔的手在空中停了一会,片刻后才收回去,那个时候他说,之璐,如果你的脾气不改,以后会吃亏的。
她没勇气看他,只是笑了笑:恭喜你了。我们都从围城里出来了,是不是一件好事?
他没有回答,她也没有说话。两人不再看对方。
其实他们要离婚的消息传开后,她的父母,他的父母都气得直哆嗦。别的长辈,甚至之璐八十多岁眼睛半盲的奶奶都来劝她别再跟以前一样倔强下去,建议她低声下气地求求叶仲锷,两个人试着重新开始。认真算来,他们结婚才两年半,三年之痒都不到。这么匆忙地离了,岂不是叫人扼腕?女人不像男人,离婚后再嫁就困难了。
之璐自己也承认,她在学习工作上是倔,非常较真,但大事上她不糊涂;不是没想过求他,甚至一哭二闹三上吊的办法都想过,不过男人的心都不在了,再求又有什么用?什么都没了,自尊不能再丢了。没了叶仲锷,她也能活下去,不过就是晚上担惊受怕一些,习惯了,也许就好了吧。
越想脑子越疼,在暖气太足的办公室昏昏沉沉地熬了一个下午,稿子还没有看完,她收拾了一下准备带回家看,刚刚站起来就接到鲁建中的电话,他言简意赅地说:“钟小姐,麻烦你来公安局一趟。”
杂志社在市中心,公安局却在另一个区,有一定距离,正常情况下花三十分钟能到。不巧的是,当天堵车情况严重,她足足花了一个半小时才赶到公安局,彼时天已然黑尽。
之璐对公安局并不陌生,一名值班警察带着她上了楼,指着走廊尽头的房间说:“鲁副队长在里面。”鲁建中还没有下班,在刑侦队办公室等她,之璐进屋的时候他正站在灯下在看一叠报告,他身材高大,几乎挡住了灯光,背光的缘故,深色的制服几乎变成全黑。看到她来,他严肃的神情稍微缓和,请她坐下后问她要不要喝水。
之璐心里有事,哪里还喝得下水,直接问:“到底怎么样了?”
“法医的鉴定报告出来了,我想你有必要知道,”鲁建中把手里的报告放回桌子上,眉毛凝着,“直接死因是心脏上的伤口,切中动脉血管,一刀毙命,干净利落,许惠淑没有时间尖叫,所以没有邻居听到屋子里的动静;看起来,是确认死亡后才被肢解的。”
之璐凝神听着,缓缓点头,“那就是说,许大姐死前并没有受太多苦?”
“你要这么理解也可以,”鲁建中看着她,简单地叙述着事情经过,“从凶器和伤口的痕迹来看,我们可以确定,有两个凶手,杀人的是其中之一,也是主导;分尸的是另外一个凶手,是从犯。四肢上的伤口破损很多,手法相当生涩,下手的时候有所犹豫,大概是被另一名凶手逼迫的。”
之璐大脑混乱,“两个凶手,怎么会?”
鲁建中表情相当严肃,四周的空气也随之凝固起来,“我今天去找过李凡,调查了一下情况,人人都说许惠淑善良温和,脾气很好,平时话也不多,只知道埋头做事,再苦再累都没有抱怨过,没人相信她会被人谋杀。”说着,他身子前倾了一点,灯光在眼睑下投下了淡淡的阴影。屋子很安静,制服摩擦带出了一点细微的声音,沙沙的,好像雨粒从瓦片上滚过去。
“疑点虽然多,但是也不是不能解释;善良的人会被谋杀,最有可能的解释,她参与到了什么事情里面,而且还是被动参与。我们了解情况的时候知道,她有时下班较晚,要八点后才能离开。这期间,她很有可能看到了什么不该看到的东西,涉及到了某些人的隐私和利益。因此被杀人灭口。要知道,嘉禾路那一带本就是是非之地。”
“说得极好。怎么想都只有这种解释能说通。”
鲁建中顿一顿,“钟小姐,方便的话,周末的时候,我想见见那个女孩,她应该会知道什么。”
“怎么可能,鲁警官,老实说,我觉得不可能,”之璐连连摆手,“小里如果知道什么事情,肯定会说的。”
“你没说错,但如果杨里并不明白母亲随口告诉她的那件事情的重要性呢?”鲁建中站起来,在屋子一圈一圈地走动,“她们母女相依为命,非常亲密,如果许惠淑看到了什么事情,回去应该会对杨里提到;而很多事情,我们看到了就只是看到了,不会深想,也却不会知道它对后来的影响。”
“嗯,对的,”之璐点点头说,“就好比我今天随便给一位路人递了一杯水,几年后竟然发现那个人竟然是国家主席。细节决定成败,有的时候,也决定了生死。”
鲁建中嘴角一弯,露出一点笑意,“钟小姐果然是编辑,这个例子很好,差不多就是这个意思。”
之璐紧缩的眉头缓缓舒展,“那好,我回去问问小里,周末的时候我带她来公安局,你再问一问。”说着瞄到墙上的时间,快到八点了。之璐站起来,随口问:“鲁警官,你还不下班?”
鲁建中的确准备下班,之璐在公安局门口等他出来。他换上了随意的便服,加上留着短短的平头,看上去比穿制服年轻了好几岁,反差之大,看得之璐一怔,嘴角漾出一个微笑,“都快认不出来了。”
虽然听这话没有一百次也有五十次,可从她嘴里说出来仿佛变了个味道。鲁建中忍不住多看她一眼,她个子高挑清瘦,松软的围巾在脖子上绕了一圈,再垂下来,几乎快到膝盖,跟大衣一样的长度。大衣虽然厚,但依然能看出姣好的身材。她五官不掩疲惫,但眉眼无一不动人,她就那么云淡风轻地站在门口,缓缓转过头,对他微笑。他忽然觉得鼻酸。
两个人低低地聊天,案子太沉重,重得仿佛想暂时放下它;绕了个弯,路边灯下有人在卖烤红薯,香得空气都是甜的。这一天之璐都没吃什么东西,此时才觉得饿,脚步不由得一滞。
鲁建中心口一动,对她说“等等”,几步奔过去买了红薯拿回来递给她,“下班了就来公安局了吧,没吃饭?”
之路怔了怔,想起了好几年前的一个晚上。差不多也是这个时候,叶仲锷一个电话打到寝室,冷冰冰地指责:你不是说要来机场接我吗,人呢?
那时她上研二,两人确定恋爱关系的时间也不长。她空余时间还比较多,平时没事就在网上写帖子或因不同观点与人论战,往往争论得血液沸腾,不亦乐乎,电话来的时候,她吓得魂都快散了,冲出寝室,打了车去机场,在出租车里给他打电话,小心翼翼地问,会开得怎么样?顺利吗?他不说好与不好,就在电话那头“嘿嘿”冷笑,笑得之璐浑身冷了热热了冷,再也热不起来了。
见面后她低眉顺眼,乖乖去找他的行李献殷勤却死活没找到,暗自诧异的时候他揽过她大步流星朝候机厅出口走,同时说,行李我已经让司机带回去了。
之璐瞪眼,恨不得吃了他,气恼地说,既然有司机来接,那你怎么不一起回去,还让我来接你?你不是折腾我吗?
叶仲锷斜眼看她,毫不留情地反击,我在机场等你那么久,你忘记迟到了反而有理?
结果两人还是打车回了市区,一路上他都板着脸,仿佛戴着青铜面具;之璐拿他没辙,下车后恰好看到路边有人在卖烤红薯,香得她的胃都在打结,翻江倒海好不热闹。她抱着他的胳膊摇晃,仰起脸赔罪地笑,别生气啦别生气啦,你要不要吃?很香的。
其实后来她才知道叶仲锷从来也不喜欢吃这些路边小吃,那天却不知怎么了,看了看她,轻描淡写地宣布,要我不生气吗?很简单,除非你喂我。
当时她惊得半晌合不拢嘴。之前叶仲锷给她的感觉是风度翩翩,凌厉而又温柔。可那天却偏离了正轨,这样一位金融界的成功人士,跟她坐在公园的长椅上分吃一只烤红薯,这可是真做梦都想不到的事情。
一时间想得有些远,她眼睛一垂,又迅速地抬起眼皮,从鲁建中手里接过还有些发烫的烤红薯,连声道谢,然后说:“果然是警察,观察入微啊。”
鲁建中微笑不答,目光在她脸上微微停留,开口道:“其实我也没吃完饭,不介意的话,一起去吃饭吧。我请客。”
“不了,我回去的时候小里也要下晚自习了。我回家去等她。”之路看了看时间,“改天吧,再说,就算请也是我请啊。”
两人的家是一个方向,坐的是同一班公车,车上人不多,说话声也稀少,之璐掰着红薯小块小块地吃,香气飘落得到处都是,胃仿佛也渐渐暖了起来。
她在公车站跟鲁建中道了别,顺着大路慢慢走回小区。推开门,照例是清冷一片,窗帘紧闭,拉得极其严实,月光透过玻璃窗户漫了进来,在银色的光芒下,客厅的家具沙发都显色阴森恐怖,仿佛有了生命,面目不善地盯着她。之璐心慌,冷汗堆积在手心,把所有的灯都打开才安心。一人住独居或者独处,总是不期而遇,往往在自己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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