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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更是无上荣耀,有什么好小心翼翼,畏首畏尾,不能彻底尽兴的?
但还是诡异地放软了姿态,压低声音说。“睡吧。”
秦长安心生古怪,发现他看似冷傲别扭,但对她有着不小的耐心,冷然的黑眸中宛若盛满了温柔月光,让人想要融入其中。这种感觉有些恍惚,却又分明没了之前那种似曾相识的憋闷感。
也许他还有一些未曾解开的疑点,但怎么可能是她认识的人?
她这般想着,终究不敌体力用尽的倦意,沉沉睡去。
秦长安醒来的时候,明遥已经不在屋内,唯独桌上的两锭银子,他不曾拿走。
“阿遥什么时候走的?”她询问帮她宽衣的珍珠。
“天一亮就走了,今天是出账日,也许回后院算账去了吧。”
他把自己的薪酬留给她做什么?他既然看到了听风楼的账面,就该知道她一年的进账有万两之多,这还不算歇雨楼的……她还在乎他的区区二十两吗?
她笑着摇头。
……
皇城的一处二进院子,建在闹中取静的地段,半旧的门被刷过朱红新漆,花圃也修建过,有三三两两的奴仆往里头搬家具。
秦长安走入其中,环顾四周,夜清歌坐在凉亭内,萧声悠扬,只是他依旧带着一顶锥帽,黑纱覆面。
“郡主,尝尝我给你泡的花茶。”他声音平和,少了几分往日故作的娇柔,反而顺耳多了。
“我在外不喝茶,只喝水。”她笑着婉拒,杯中的粉色玫瑰花在水中绽放,光是看着都赏心悦目。
夜清歌凤眼微抬,却没多话,他向来善于察言观色,审时度势。也不问缘由,转过脸,吩咐下人准备煮开的热水送来。
“你的赎金不低。”她微微一笑:“百花楼的花魁天娇姑娘,当年的赎金也只要五千两,你却跟她等价。”
“我进小倌倌这八年里,鸨娘视我为摇钱树,若不是看我脸被划破了,我可不止这个价。”夜清歌端起花茶,笑得犹如玫瑰花般骄傲自信。
“小倌倌里的水可真深。”
“明遥的赎金有多少?能及我十分之一吗?”
秦长安但笑不语,都到了这时候,夜清歌还想着死对头明遥,真是感情深厚。“差不多。”
面前的女子淡然若素,素雅中透着高贵,他喉咙滚了滚,心中的倾慕更加澎湃,低声说。“我终于明白了郡主那夜跟我说的话,我的脸毁的这么惨,这才能让鸨娘轻松放行,否则,就算有一万两银子,她也不会让我走,除非我死。”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为夜清歌赎身的五千两银子,是他多年积蓄,不过请她出面,这样鸨娘也不敢阻拦,与其养一个无法恢复往日美貌的小倌,还不如拿现成银子,再去买几个俊秀男孩重新栽培。
“我们该谈谈以后的合作了。”她抿唇一笑,眉如远山,眸光清浅摄人。
“清歌对郡主而言,还有什么价值?”他摸了摸桌上的萧,语气迟疑。“要我当乐户吗?”
“我不是土生土长的北漠人,我希望身边有几个帮我做事的亲信,夜清歌,你在小倌倌里许多年,很擅长跟人打交道,应该也擅长打听消息和过滤其中的真伪。”
夜清歌静静听着,她明明表情从容,情绪不显,却听得他满手的汗。
这些,的确是他除了这张容貌之外的少数优点,他们才见过三面而已!她居然已经看透他!
秦长安从怀里掏出两张纸,往他面前一推:“这个院子的地契和房契,上面的名字是你,就算是我雇你的定金。好不容易离开牢笼的人,最想要有个家。”
“郡主接下来有什么计划?”被戳中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夜清歌难掩心中激动,嗓音也有了不小的起伏。
“我打算把你推荐到那里去当掌柜。”
“醉仙楼?”他凤眼撑大,醉仙楼虽然才开了一年,却已经跻身成为皇城数一数二的酒家。
“你只需要点头或摇头。”
夜清歌缓缓点了下头,撩开面前的黑纱,就这么跟她对视。疤痕依旧恐怖,可见那个悍妇下手多狠,现在正在结痂,原本精致妩媚的脸上,宛若攀爬着五六条巨型蜈蚣。
“我这张脸,还能招呼客人吗?”
“你不信我的医术?”她轻哼一声,不客气地调笑道。“反正你这辈子就喜欢跟明遥比,要不也学他戴个面具,当一对难兄难弟得了。”
他瞬间被激活了斗志,停止了腰杆,双目炯炯。“他破罐子破摔,我可不学他。”
“他可不是破罐子破摔,只是——”她顿了顿,没再说下去。
“明遥给郡主抚琴了?”他好奇追问,眼底飞快闪过一丝什么。
“弹了一首<凤求凰>。”
夜清歌像是被踩着尾巴的猫,全身戒备到不敢置信,声音不自觉拔尖。“他弹了?”
秦长安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双臂环胸,眸光微沉。
他眼神游离,目光闪烁,连唇都白了,慌乱扯下黑纱挡脸,好似白日里见鬼一样。
“按时服药和涂抹雪面芙蓉霜,养伤期间,我让人来教你怎么当掌柜。”她佯装没见到他的失态,交代一番,起身离开。
“我一定不会辜负郡主的期望。”
夜清歌虽然还有些气虚,但恭恭敬敬鞠躬行大礼,把她送到门外。
她自己挑的人,谈什么辜负不辜负?醉仙楼这个酒家是她的产业,知道的人很少,她暂时不想让自己的身份曝光,所以藏得很深。
明遥的眼神晦暗无光,手指微微一用力,咔擦一声,折断满枝桂花。
她连着好几天都去偷偷见夜清歌,甚至为夜清歌买了个院子,她还真是说到做到,明目张胆在外头养男人!
好样的!
“这一棵金桂树是我高价从别处移栽来的,哪里碍着你眼了?”秦长安清冷的嗓音飘来,她的声音不高,偏偏没有女子的柔媚感,总是显得万分理智。
他绷着脸,将那一支凌虐的差不多的桂花枝往她手里一塞。
她忍不住笑了,普通桂花是金色的,但金桂却是红色的花朵,所以才显得珍奇,深秋桂花开了两三次,听风楼的桂花药皂和桂花香露也都是很抢手的时令新品。
“哪有你这么送花的?不情不愿。”她啧了声,明知他在生气,却恶意捉弄这个男人。相处数月,她已然能够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分辨他的喜怒哀乐。
“你喜欢什么花?”他脱口而出。
“正好,上回那个一心礼佛的七皇子萧楼送了我几个牡丹花花根,说什么有缘人才能盼得花开,不如索性你帮我种下,看看能不能开花,开的是什么花。”
明遥冷冷盯着她,没好气地嗤笑:“郡主分明没那种闲情雅致,就别附庸风雅了!”如今他知道真实的她,有懒散的一面,那什么牡丹花,她根本就没心思去种,所以就推给他?
这种责怪人的口吻,听来极为特别,好似她也曾经被什么这么训斥过,是谁呢,到底是谁呢?
她蹙着眉头,背脊爬上阵阵寒意,特别不喜欢这种不清不楚难以捉摸的感受!
明遥知道她必定是察觉了什么,表面平静,却心跳如鼓,秦长安此刻那模样竟让他不忍多看。
他一把扣住她的腰,将她锁在怀里,目光汹涌如涛。“天下有几个牡丹花的品种,不宜活,对气候土壤的要求极高,花匠必须耗费大量心血栽培,一旦开花,一株就是千金。”
秦长安没拒绝他,顺势搂住他纤长柔韧的腰,倾听他有力的心跳声,寥寥一笑。“阿遥懂得真多。”
毕竟,他爹是户部尚书,正二品官,户部又是油水最多的地方,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对于雅俗的赏识,全是她所没有的。
明遥短暂沉默,心中却笃定,就算这些花根开了千金难求的牡丹花,这女人也不懂得欣赏。一股没来由的怒气又在胸臆间翻滚,她就是眼光奇差!从小到大都是这个德行!他为什么会看上她!
“我算算,七皇子送了我十个花根,如果全都重活,岂不是至少万金?!”秦长安笑着拍手,美眸闪闪发光。“阿遥,你有用武之地了!”
他无声冷笑,有种气绝的无奈。“让我为郡主当账房先生还不算,又要我当花匠?”
秦长安毫不心虚,理直气壮:“能者多劳,这样就没人说你是吃软饭的小白脸啦,你可要争气,来年春天让我看看天下无双的牡丹花吧!”
明遥咬牙压下不快的情绪,才确定不会被她气的呕血,到底是谁说他是吃软饭的?三番两头挂在嘴边刺激他,倒是只有她一个。
“我答应的话,郡主就没有表示?”
“可以,到时候我开个花展,凭票入场,所得给你抽一成,怎么样?”她朝他比了比一个青葱玉指。
她真是个经商的奇才!才一点拨,牡丹花还没影子呢,就已经想好了赚钱的法子。偏偏那一抹小狐狸般的慧黠笑容,勾住他的心,令他心痒难耐。
明遥握住那一根食指,眸色更深。“我一文钱也不要,全给郡主。”
她挑了挑眉,眉心的朱砂痣极为耀眼,她将手指捕捉痕迹地抽出,无视肌肤残留的惊人热度。“那你要什么?”
“我要郡主陪我七天,这七天,全凭我安排。”他知道药田收获了药草,听风楼的货品也补齐了,冬季是所有生意的淡季,也就是秦长安最能抽空的时段。他的自信,从来就不是毫无理由的。
果不其然,秦长安认真思考起来,要能培育绝佳品种的牡丹花,这样的花匠可不好找,就算找得到,要价也不少。有个白白干活不要工钱的长工毛遂自荐,她理应不该拒绝无本生意。
可是,这个家伙居然要她陪他整整七天?还得听他的安排?
她努力衡量其中得失的神态,却看得明遥目光深邃,他最喜欢她的斗志昂扬,勇敢过头,从不自怨自艾。就连这副小奸商模样,也一并接纳。
哪个不长眼的说她是什么北漠观音?她分明就是一头聪颖狡诈的狐狸!他抿着薄唇边的笑,已经看到答案。
“七天就七天,成交。”她爽快地跟他击掌。
两人掌心相贴,他却手快地跟她十指相扣,嗓音透露着轻松愉悦。“我去看看牡丹花根吧。”
她垂眼看了看彼此紧握的手,有肌肤相亲,并不意味着他们是情人或夫妻,任何人中了情蛊,都会做出跟她一样的选择。
很显然,明遥想要的更多。
但转念一想,知道他有所图,总比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的好。
整整七天的相处,说不定还能让她发现某人百密一疏的马脚——
一个人什么时候最容易松懈?在他认为终于得到求而不得的东西之后。她笑容浅淡,眉眼柔和,任由明遥握着她的手。
等把牡丹花根交到明遥手里,他前脚刚走,后脚白银就进来了。
明遥的脚步放慢,停驻在长廊里,眼底闪过一抹了然的笑,但很快消失在浓重的夜色中。
白银俯身给秦长安倒茶:“四皇子回京后,就只接触过一个叫做沈湘的姑娘,沈家是文官,沈湘是京城有名的才女。”
她静静地坐着品茶。萧元夏不是狂放不羁之徒,就算真看中了沈家的女儿,收做小妾也不是不可。
花柳病,可是皇家闻风色变的毛病,皇族风流,但特别忌讳染上这种毛病,毕竟脸上无光。
这种官家闺秀,教养极好,还是才女,又不是青楼名妓,为何她成了四皇子的女人,四皇子就会染上花柳病的呢?
“四皇子昨日暗中见了沈大荣密谈,沈大荣出来的时候,面如死灰,今日天亮后就把沈湘送去水秀庵,削发为尼。”
“什么?!”
她瞬间明白,萧元夏这是中了暗算了。如今他在百姓眼中的名誉极其重要,这种丑闻万万不能泄露,否则,对他多年来的努力是沉重一击。沈湘身上带病,说明早已跟其他男人有过关系,就算沈家原本不知情,现在如想自保不被判罪,只能牺牲这个女儿,安抚四皇子的怒气。
“明日起,一切邀约都替我推了。”
“郡主真答应明公子了?”
“我忙了大半年了,也该歇几天。反正入冬后,事情就少了。”她搁下茶杯,话锋一转。“白银,说说你对明遥的观感。”
为了报答救命之恩,白银自愿当她的丫鬟,她曾在江湖走动十多年,秦长安看中的是白银有别于普通婢女的眼界和历练。
“明公子身上有一股霸气,哪怕他自如收放,我还是感觉得到。就像是行走江湖的时候,我必须看穿别人隐藏的杀气,是一个道理。”
秦长安悠然把玩着手腕上的凤凰金环,语气不疾不徐。“你也不认为,一个落魄的罪臣之子,应该有这种高高在上的霸气对吗?”
白银点了头。
“那你在他身上感受到杀气了?”笑意在那双寒星般的眼眸中闪闪发亮。“对我?”
“不,明公子的杀气,从未冲着郡主来。”
她陷入思考,如果明遥是一颗棋子,他理应想方设法杀了她为幕后主子尽忠才对,可是他却没有?为什么迟迟不动手?因为他忌惮身手不凡的白银才不敢贸然出手?
“这七天里,你别跟着我,让我跟他单独相处。”
“郡主,您太冒险了。”
她满目坚定不移:“就按我说的做。”
……
骑着骏马的一对年轻男女,一路都引人注目,女子身着骑马装,身后的绛蓝色披风滚着一周灰鼠毛,明媚飒爽,贵气逼人。男人则一袭黑衫,银色面具在阳光下更显冷冽,单手握着缰绳,身姿笔挺颀长。
“我昨晚才想起两个月前在郊外买了一座别苑,不如去散散心?就我们两个。”她朝他微笑。
就他们两个。
多么诱人的饵。
明遥下颚一点,黑眸中有些许软化,等到了城门,她掏出怀中玉牌,守卫随即放行。
“郡主。”
在别院门口清扫落叶的一个老婆子,见到策马而来的女子,一脸讶异,急忙俯身行礼。
“柳妈,我要在这儿住几天,清两间屋子出来。”
“一间就成。”明遥低沉的嗓音在身后响起。
柳妈看了看自己的主子,再看看那个颀长俊挺的陌生男人,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
她爽快地挥挥手:“一间就一间吧。”昨天说好的,由他做主。
稍作休息后,秦长安带着明遥到后山走走,远处有零零散散的村落,当初正是看中这儿山水环绕的幽静,她一时冲动买了下来。
“什么时候我厌倦了皇城的热闹,我就搬到这儿来。”她在泛黄的草皮上席地而坐,伸了个懒腰。
她孩子气的举动,却软化了他心底的寒冰,明遥眼神一柔,靠着她坐下。
“郡主的生意越做越大,只会越来越忙,能有那一天吗?”他总是跟她意见不合。
她侧过脸:“有的人不停地走,不停地跑,就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停下来。”
她过分平静的话语,却刺中了他的心,他只觉得那双眼暗暗发亮,最美最珍贵的宝石也无法比拟。
“到时候,你可以放弃一切?”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是一无所有的。”她坦然。
爱更是无上荣耀,有什么好小心翼翼,畏首畏尾,不能彻底尽兴的?
但还是诡异地放软了姿态,压低声音说。“睡吧。”
秦长安心生古怪,发现他看似冷傲别扭,但对她有着不小的耐心,冷然的黑眸中宛若盛满了温柔月光,让人想要融入其中。这种感觉有些恍惚,却又分明没了之前那种似曾相识的憋闷感。
也许他还有一些未曾解开的疑点,但怎么可能是她认识的人?
她这般想着,终究不敌体力用尽的倦意,沉沉睡去。
秦长安醒来的时候,明遥已经不在屋内,唯独桌上的两锭银子,他不曾拿走。
“阿遥什么时候走的?”她询问帮她宽衣的珍珠。
“天一亮就走了,今天是出账日,也许回后院算账去了吧。”
他把自己的薪酬留给她做什么?他既然看到了听风楼的账面,就该知道她一年的进账有万两之多,这还不算歇雨楼的……她还在乎他的区区二十两吗?
她笑着摇头。
……
皇城的一处二进院子,建在闹中取静的地段,半旧的门被刷过朱红新漆,花圃也修建过,有三三两两的奴仆往里头搬家具。
秦长安走入其中,环顾四周,夜清歌坐在凉亭内,萧声悠扬,只是他依旧带着一顶锥帽,黑纱覆面。
“郡主,尝尝我给你泡的花茶。”他声音平和,少了几分往日故作的娇柔,反而顺耳多了。
“我在外不喝茶,只喝水。”她笑着婉拒,杯中的粉色玫瑰花在水中绽放,光是看着都赏心悦目。
夜清歌凤眼微抬,却没多话,他向来善于察言观色,审时度势。也不问缘由,转过脸,吩咐下人准备煮开的热水送来。
“你的赎金不低。”她微微一笑:“百花楼的花魁天娇姑娘,当年的赎金也只要五千两,你却跟她等价。”
“我进小倌倌这八年里,鸨娘视我为摇钱树,若不是看我脸被划破了,我可不止这个价。”夜清歌端起花茶,笑得犹如玫瑰花般骄傲自信。
“小倌倌里的水可真深。”
“明遥的赎金有多少?能及我十分之一吗?”
秦长安但笑不语,都到了这时候,夜清歌还想着死对头明遥,真是感情深厚。“差不多。”
面前的女子淡然若素,素雅中透着高贵,他喉咙滚了滚,心中的倾慕更加澎湃,低声说。“我终于明白了郡主那夜跟我说的话,我的脸毁的这么惨,这才能让鸨娘轻松放行,否则,就算有一万两银子,她也不会让我走,除非我死。”
“塞翁失马,焉知非福。”为夜清歌赎身的五千两银子,是他多年积蓄,不过请她出面,这样鸨娘也不敢阻拦,与其养一个无法恢复往日美貌的小倌,还不如拿现成银子,再去买几个俊秀男孩重新栽培。
“我们该谈谈以后的合作了。”她抿唇一笑,眉如远山,眸光清浅摄人。
“清歌对郡主而言,还有什么价值?”他摸了摸桌上的萧,语气迟疑。“要我当乐户吗?”
“我不是土生土长的北漠人,我希望身边有几个帮我做事的亲信,夜清歌,你在小倌倌里许多年,很擅长跟人打交道,应该也擅长打听消息和过滤其中的真伪。”
夜清歌静静听着,她明明表情从容,情绪不显,却听得他满手的汗。
这些,的确是他除了这张容貌之外的少数优点,他们才见过三面而已!她居然已经看透他!
秦长安从怀里掏出两张纸,往他面前一推:“这个院子的地契和房契,上面的名字是你,就算是我雇你的定金。好不容易离开牢笼的人,最想要有个家。”
“郡主接下来有什么计划?”被戳中了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夜清歌难掩心中激动,嗓音也有了不小的起伏。
“我打算把你推荐到那里去当掌柜。”
“醉仙楼?”他凤眼撑大,醉仙楼虽然才开了一年,却已经跻身成为皇城数一数二的酒家。
“你只需要点头或摇头。”
夜清歌缓缓点了下头,撩开面前的黑纱,就这么跟她对视。疤痕依旧恐怖,可见那个悍妇下手多狠,现在正在结痂,原本精致妩媚的脸上,宛若攀爬着五六条巨型蜈蚣。
“我这张脸,还能招呼客人吗?”
“你不信我的医术?”她轻哼一声,不客气地调笑道。“反正你这辈子就喜欢跟明遥比,要不也学他戴个面具,当一对难兄难弟得了。”
他瞬间被激活了斗志,停止了腰杆,双目炯炯。“他破罐子破摔,我可不学他。”
“他可不是破罐子破摔,只是——”她顿了顿,没再说下去。
“明遥给郡主抚琴了?”他好奇追问,眼底飞快闪过一丝什么。
“弹了一首<凤求凰>。”
夜清歌像是被踩着尾巴的猫,全身戒备到不敢置信,声音不自觉拔尖。“他弹了?”
秦长安被他的反应吓了一跳,双臂环胸,眸光微沉。
他眼神游离,目光闪烁,连唇都白了,慌乱扯下黑纱挡脸,好似白日里见鬼一样。
“按时服药和涂抹雪面芙蓉霜,养伤期间,我让人来教你怎么当掌柜。”她佯装没见到他的失态,交代一番,起身离开。
“我一定不会辜负郡主的期望。”
夜清歌虽然还有些气虚,但恭恭敬敬鞠躬行大礼,把她送到门外。
她自己挑的人,谈什么辜负不辜负?醉仙楼这个酒家是她的产业,知道的人很少,她暂时不想让自己的身份曝光,所以藏得很深。
明遥的眼神晦暗无光,手指微微一用力,咔擦一声,折断满枝桂花。
她连着好几天都去偷偷见夜清歌,甚至为夜清歌买了个院子,她还真是说到做到,明目张胆在外头养男人!
好样的!
“这一棵金桂树是我高价从别处移栽来的,哪里碍着你眼了?”秦长安清冷的嗓音飘来,她的声音不高,偏偏没有女子的柔媚感,总是显得万分理智。
他绷着脸,将那一支凌虐的差不多的桂花枝往她手里一塞。
她忍不住笑了,普通桂花是金色的,但金桂却是红色的花朵,所以才显得珍奇,深秋桂花开了两三次,听风楼的桂花药皂和桂花香露也都是很抢手的时令新品。
“哪有你这么送花的?不情不愿。”她啧了声,明知他在生气,却恶意捉弄这个男人。相处数月,她已然能够从他身上散发出来的气息,分辨他的喜怒哀乐。
“你喜欢什么花?”他脱口而出。
“正好,上回那个一心礼佛的七皇子萧楼送了我几个牡丹花花根,说什么有缘人才能盼得花开,不如索性你帮我种下,看看能不能开花,开的是什么花。”
明遥冷冷盯着她,没好气地嗤笑:“郡主分明没那种闲情雅致,就别附庸风雅了!”如今他知道真实的她,有懒散的一面,那什么牡丹花,她根本就没心思去种,所以就推给他?
这种责怪人的口吻,听来极为特别,好似她也曾经被什么这么训斥过,是谁呢,到底是谁呢?
她蹙着眉头,背脊爬上阵阵寒意,特别不喜欢这种不清不楚难以捉摸的感受!
明遥知道她必定是察觉了什么,表面平静,却心跳如鼓,秦长安此刻那模样竟让他不忍多看。
他一把扣住她的腰,将她锁在怀里,目光汹涌如涛。“天下有几个牡丹花的品种,不宜活,对气候土壤的要求极高,花匠必须耗费大量心血栽培,一旦开花,一株就是千金。”
秦长安没拒绝他,顺势搂住他纤长柔韧的腰,倾听他有力的心跳声,寥寥一笑。“阿遥懂得真多。”
毕竟,他爹是户部尚书,正二品官,户部又是油水最多的地方,他从小接受的教育,对于雅俗的赏识,全是她所没有的。
明遥短暂沉默,心中却笃定,就算这些花根开了千金难求的牡丹花,这女人也不懂得欣赏。一股没来由的怒气又在胸臆间翻滚,她就是眼光奇差!从小到大都是这个德行!他为什么会看上她!
“我算算,七皇子送了我十个花根,如果全都重活,岂不是至少万金?!”秦长安笑着拍手,美眸闪闪发光。“阿遥,你有用武之地了!”
他无声冷笑,有种气绝的无奈。“让我为郡主当账房先生还不算,又要我当花匠?”
秦长安毫不心虚,理直气壮:“能者多劳,这样就没人说你是吃软饭的小白脸啦,你可要争气,来年春天让我看看天下无双的牡丹花吧!”
明遥咬牙压下不快的情绪,才确定不会被她气的呕血,到底是谁说他是吃软饭的?三番两头挂在嘴边刺激他,倒是只有她一个。
“我答应的话,郡主就没有表示?”
“可以,到时候我开个花展,凭票入场,所得给你抽一成,怎么样?”她朝他比了比一个青葱玉指。
她真是个经商的奇才!才一点拨,牡丹花还没影子呢,就已经想好了赚钱的法子。偏偏那一抹小狐狸般的慧黠笑容,勾住他的心,令他心痒难耐。
明遥握住那一根食指,眸色更深。“我一文钱也不要,全给郡主。”
她挑了挑眉,眉心的朱砂痣极为耀眼,她将手指捕捉痕迹地抽出,无视肌肤残留的惊人热度。“那你要什么?”
“我要郡主陪我七天,这七天,全凭我安排。”他知道药田收获了药草,听风楼的货品也补齐了,冬季是所有生意的淡季,也就是秦长安最能抽空的时段。他的自信,从来就不是毫无理由的。
果不其然,秦长安认真思考起来,要能培育绝佳品种的牡丹花,这样的花匠可不好找,就算找得到,要价也不少。有个白白干活不要工钱的长工毛遂自荐,她理应不该拒绝无本生意。
可是,这个家伙居然要她陪他整整七天?还得听他的安排?
她努力衡量其中得失的神态,却看得明遥目光深邃,他最喜欢她的斗志昂扬,勇敢过头,从不自怨自艾。就连这副小奸商模样,也一并接纳。
哪个不长眼的说她是什么北漠观音?她分明就是一头聪颖狡诈的狐狸!他抿着薄唇边的笑,已经看到答案。
“七天就七天,成交。”她爽快地跟他击掌。
两人掌心相贴,他却手快地跟她十指相扣,嗓音透露着轻松愉悦。“我去看看牡丹花根吧。”
她垂眼看了看彼此紧握的手,有肌肤相亲,并不意味着他们是情人或夫妻,任何人中了情蛊,都会做出跟她一样的选择。
很显然,明遥想要的更多。
但转念一想,知道他有所图,总比不知道他心里在想些什么的好。
整整七天的相处,说不定还能让她发现某人百密一疏的马脚——
一个人什么时候最容易松懈?在他认为终于得到求而不得的东西之后。她笑容浅淡,眉眼柔和,任由明遥握着她的手。
等把牡丹花根交到明遥手里,他前脚刚走,后脚白银就进来了。
明遥的脚步放慢,停驻在长廊里,眼底闪过一抹了然的笑,但很快消失在浓重的夜色中。
白银俯身给秦长安倒茶:“四皇子回京后,就只接触过一个叫做沈湘的姑娘,沈家是文官,沈湘是京城有名的才女。”
她静静地坐着品茶。萧元夏不是狂放不羁之徒,就算真看中了沈家的女儿,收做小妾也不是不可。
花柳病,可是皇家闻风色变的毛病,皇族风流,但特别忌讳染上这种毛病,毕竟脸上无光。
这种官家闺秀,教养极好,还是才女,又不是青楼名妓,为何她成了四皇子的女人,四皇子就会染上花柳病的呢?
“四皇子昨日暗中见了沈大荣密谈,沈大荣出来的时候,面如死灰,今日天亮后就把沈湘送去水秀庵,削发为尼。”
“什么?!”
她瞬间明白,萧元夏这是中了暗算了。如今他在百姓眼中的名誉极其重要,这种丑闻万万不能泄露,否则,对他多年来的努力是沉重一击。沈湘身上带病,说明早已跟其他男人有过关系,就算沈家原本不知情,现在如想自保不被判罪,只能牺牲这个女儿,安抚四皇子的怒气。
“明日起,一切邀约都替我推了。”
“郡主真答应明公子了?”
“我忙了大半年了,也该歇几天。反正入冬后,事情就少了。”她搁下茶杯,话锋一转。“白银,说说你对明遥的观感。”
为了报答救命之恩,白银自愿当她的丫鬟,她曾在江湖走动十多年,秦长安看中的是白银有别于普通婢女的眼界和历练。
“明公子身上有一股霸气,哪怕他自如收放,我还是感觉得到。就像是行走江湖的时候,我必须看穿别人隐藏的杀气,是一个道理。”
秦长安悠然把玩着手腕上的凤凰金环,语气不疾不徐。“你也不认为,一个落魄的罪臣之子,应该有这种高高在上的霸气对吗?”
白银点了头。
“那你在他身上感受到杀气了?”笑意在那双寒星般的眼眸中闪闪发亮。“对我?”
“不,明公子的杀气,从未冲着郡主来。”
她陷入思考,如果明遥是一颗棋子,他理应想方设法杀了她为幕后主子尽忠才对,可是他却没有?为什么迟迟不动手?因为他忌惮身手不凡的白银才不敢贸然出手?
“这七天里,你别跟着我,让我跟他单独相处。”
“郡主,您太冒险了。”
她满目坚定不移:“就按我说的做。”
……
骑着骏马的一对年轻男女,一路都引人注目,女子身着骑马装,身后的绛蓝色披风滚着一周灰鼠毛,明媚飒爽,贵气逼人。男人则一袭黑衫,银色面具在阳光下更显冷冽,单手握着缰绳,身姿笔挺颀长。
“我昨晚才想起两个月前在郊外买了一座别苑,不如去散散心?就我们两个。”她朝他微笑。
就他们两个。
多么诱人的饵。
明遥下颚一点,黑眸中有些许软化,等到了城门,她掏出怀中玉牌,守卫随即放行。
“郡主。”
在别院门口清扫落叶的一个老婆子,见到策马而来的女子,一脸讶异,急忙俯身行礼。
“柳妈,我要在这儿住几天,清两间屋子出来。”
“一间就成。”明遥低沉的嗓音在身后响起。
柳妈看了看自己的主子,再看看那个颀长俊挺的陌生男人,一时之间不知如何回答。
她爽快地挥挥手:“一间就一间吧。”昨天说好的,由他做主。
稍作休息后,秦长安带着明遥到后山走走,远处有零零散散的村落,当初正是看中这儿山水环绕的幽静,她一时冲动买了下来。
“什么时候我厌倦了皇城的热闹,我就搬到这儿来。”她在泛黄的草皮上席地而坐,伸了个懒腰。
她孩子气的举动,却软化了他心底的寒冰,明遥眼神一柔,靠着她坐下。
“郡主的生意越做越大,只会越来越忙,能有那一天吗?”他总是跟她意见不合。
她侧过脸:“有的人不停地走,不停地跑,就为了有朝一日,可以停下来。”
她过分平静的话语,却刺中了他的心,他只觉得那双眼暗暗发亮,最美最珍贵的宝石也无法比拟。
“到时候,你可以放弃一切?”
“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一直是一无所有的。”她坦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