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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那人虽然艳羡王家出了个大学生, 可也禁不住刘艳天天念叨, 此时就有些不耐烦,
“行了,知道你家女婿厉害, 是个好的,这些老话你翻来覆去都说了多少遍了, 我耳朵都快被你磨出茧子了。地里还有红薯秧子等着下, 我就不跟你唠嗑了。”
好不容易天气好了, 第五大队抓紧时间安排人手补种红薯,要是过了这时节,下半年粮食又要紧巴巴, 因此村民都忙着上工, 谁没事儿干能一直听她在这儿叨叨。
刘艳眉毛一竖。
知道这些人嫉妒自己而排斥自己,可这表现的也太明显了吧, 一点都不知道收敛,
“诶, 你――”
那人却拿着锄头走远了。
齐弘阳的眼中飞快闪过一丝厌恶与不屑, 面上却是一派温和,
“你先上工去吧, 赵队长叫我去他那儿商量一下事情。”
王玉兰见他笑了, 心里的不安总算去了,她没有多想, 齐弘阳又聪明又能干还肯吃苦, 向来为赵建国等人欣赏, 再加上如今又考上了大学,更是被重视,时不时要找去询问一些意见。于是乖顺的应是。
走出去几步,王玉兰又停下来,喏喏道,
“弘阳,今天晚上能早点回来么?你这几天总是早出晚归的,瓶儿好久没见你,想爸爸了。”
齐弘阳淡淡笑道,
“赵队长那儿的事情只怕比较难办,既然人家信任我,我自然要做好,怎么能把个人利益得失放在首位呢。”
这就是不能的意思了。
王玉兰失望的点点头,只能转身离去,却没看见身后丈夫眼中的鄙薄。
这样没主见的女人,怎么配的上他;这样浅薄无知的一家人,怎么配得上他。还有瓶儿――
想到自己唯一的女儿,齐弘阳心底隐隐有些复杂的情绪。
瓶儿、瓶儿――他之所以给女儿取名瓶儿,就是为了提醒自己,这里是禁锢他的瓶子。现在他考上了大学,就是放眼整个并城,也是佼佼者,他再也不是被齐家放弃却无力反抗的儿子,他真正拥有了掌控自己命运的能力。
要不是顾虑到瓶儿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他怎么会现在还窝身在这偏远的小地方。只是,他总不能一辈子就这样被孩子困在这里。
想到自己的打算,齐弘阳微眯了眯眼。
……
等一家人把红薯秧子都下了,地里的活儿都忙完,好不容易闲下来,已经快九月了。
在这段日子里,温向平不仅与苏玉秀及两个孩子渐渐亲厚起来,手头也摞了一沓《蜀山奇侠传》的稿子。
“你是说――你要去城里?”
手指嗒嗒的在桌上敲了几下,苏承祖沉吟半晌。
“是,我想着去把手上的这些稿子投了,万一能成,家里也算是多个进项。”
而且,再不把稿子送出去,只怕上头的铅笔字就要挥发干净了,那他到时候可没地儿哭去。
“万一不成呢。”
苏承祖反问。
“一次不成不能说明什么,我可以多投几家,要是都没收,那就说明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改改稿子再投,总会有人欣赏我的作品的。”
苏承祖点点头,
“既然你有这个想法,那就去做吧,只一点,既然决定要写书了,那就得坚持到底,别写了一半撂挑子不干。”
温向平没想到岳父这么简单就同意了他的想法,他本来还以为凭他之前的形象,怎么也要好好解释保证一番才行。
当下欣喜的应声。
是夜,一家四口洗漱睡觉,
苏玉秀没上炕,站在地上擦着湿漉漉的头发问,
“明早你多会儿起。”
温向平接过她手里的毛巾,自然的替她擦拭起来,
“天不亮就得走了,想着早点走,在镇上的时间能充裕些。”
从这里到城里要做一个半小时的大巴,而从大河村走到发大巴的地方又要走半个多小时,来回一折腾,就是四个小时,而大巴最晚的一班晚上六点,温向平要是不想徒步走回家,又想在城里有充足的时间,只能早早的起床。
苏玉秀起初身体一僵,但这些日子到底和丈夫亲密了一些,也就很快放松下来。
“那你明天早晨想吃什么。”
温向平温柔的擦拭着妻子的头发,
“火房不是还有馒头咸菜么,我吃那个就行,别起来给我做饭了。”
苏玉秀摇摇头,
“坐大半天的车又奔波半天,早上不吃口热的怎么行。”
温向平无奈,
“好吧,那就谢谢玉秀了。”
嘴上这么硬,心里头已经想着起的时候要更加轻手轻脚了。
天色还挂着灰幕,温向平已经蹑手蹑脚起了床,空气中泛着凉意,温向平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他穿好衣服,将昨天苏承祖给他的两块五钱装在上衣内侧的贴身的兜里,又把自己攒下来的前五章稿子装进斜挎书包――这还是原身高考时苏承祖给买的。
当然,跟那些纸笔书刊一样,全都便宜他了。
整装待发,温向平正打算轻手轻脚的去火房拿上吃的走,苏玉秀却从被窝里爬了起来。
“等一下,我去给你下碗面。”
苏玉秀飞快的套上衣服去了火房。
温向平当然没拦住,他看着妻子单薄的背影,心里的感动、温热汩汩流动。
温向平坐在火房的小马扎,看妻子为自己做一碗早饭。
苏玉秀的手相当麻利,散乱的面粉和杂粮粉很快就在她手下揉成光滑的面团。
揪了一点剤子按上去,放在灶旁边让发着,苏玉秀又洗了个土豆和西红柿咵咵咵咵切成丁,切了一块老南瓜下来切成块。
拿筷子沾了一点油抹在锅底,苏玉秀把土豆和老南瓜下锅,吱哩哇啦――水油在火焰上碰撞的声音随着瞬间爆发的白雾在空气弥散,苏玉秀翻炒了几下,等南瓜微微变色,倒了一点水让闷着,把锅端到了灶口靠里的小灶口上,把烧着热水的锅换过来。
苏玉秀又拿出先前的面团,摁了摁觉得软硬差不多,于是拿起铁片,唰唰唰唰开始削面。
每一条被削下来的面都别无二致,至少温向平是没看出来差别,中间略厚略高,边缘略薄略低,表面隐隐泛着光亮,光看着都能想象到当这样的面条入口时,该是怎样的劲道滑韧。
面团越削越小,苏玉秀却丝毫不怵,手上飞快的按揉几下又削,最后整个面团都被削成了面,温向平在一边暗自叫好,原来他的妻子,竟还是个庖厨高手。
苏玉秀打开后面的锅盖,一股浓郁的香气已经散发出来,席卷了温向平所有的味蕾和嗅觉。锅里头的汤汁泡咕嘟咕嘟,翻滚着咸香的泡泡。
老南瓜成了似糊非糊的状态,呈现着金黄的色泽,已经可以预料到它在口中流动却又粘稠的口感,本身带有的绵甜加上人类赋予的咸香,那滋味――
把剩下的西红柿倒了进去,苏玉秀搅动几下。面很快也熟了,苏玉秀把两口锅抬到灶台上,捞了一搪瓷海碗的杂粮面条,慷慨的浇了满满一勺的菜在上面。
整个过程根本没有温向平可以插手的余地,他唯一需要做的,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里等着享受这碗出自苏玉秀之手的面条。
苏玉秀舀了两碗面并两碗面汤,
“快吃吧。”
苏玉秀手脚很快,这么一通下来天色仍尚早。
温向平应了一声,挑起一筷子送入口中,瞬间瞪大了眼睛。
“唔――”
温向平也算是去过不少的地方,吃过高级餐厅出自世界名厨之手的顶级饭菜,也吃过路边摊的风味,吃过各个地区国家的特色佳肴,也吃过家乡最朴实的土菜。其中,惊艳有之,平庸亦有之,两者的差别除了用料和手艺这种硬件条件,最重要的是,烹饪者是否有真切的情感注入其中。听起来很玄妙的东西,味道却会如实的反应给食客。
而苏玉秀的这碗面,让他吃出了惊艳。
可这不对啊,这和他平时吃的可不一样啊。
“玉秀,平时是你做饭吧?”
苏玉秀摇摇头,
“不是,都是妈做的,我只帮她打个下手。”
温向平一噎。
得,他懂了。
家里活计多,除了一日三餐洗衣服,还要割猪草、喂猪、纳鞋底、做衣服补衣服,所以向来是分工做的。
洗衣服伤手,纳鞋底做衣服伤眼睛,这些苏承祖平时都极少让李红枝做,他和李红枝的衣服都是他洗的,有时也会把外孙的衣服包揽。
至于女儿洗衣服会不会伤手,苏承祖也不是没考虑,可苏承祖总不会把女儿一家的衣服都洗了,说出去要让人指着脊梁骨骂的。
相较之下,做饭算是最轻省的活计了。
至于割猪草啥的,苏承祖虽然也不想让李红枝做,可两个小的外孙都上了,苏承祖再怎么想也没开这个口,只能让苏玉秀和自己尽量多揽些活儿。
虽然苏承祖疼爱女儿,可女儿也是比不上媳妇儿的。
稀里呼噜的干完一碗面,温向平满足极了,胃袋里温热充实的感觉让他充满了干劲。
“我走了,晚上会尽快赶回来的。”
温向平在妻子的秀发上微微印下一吻,
“等我回来。”
“…嗯。”
苏玉秀站在原地,目送丈夫离开。
等温向平颠簸一路到了镇上,天色已经大亮。
城里虽然和乡下相比现代化很多,可在温向平眼里却并没有什么不同。
温向平进了一家杂货店,店里没什么人,老板正在看报纸。
“老板,想请问一下邮局在哪里?”
老板不耐烦的摆摆手,
“不知道不知道,我这儿只卖东西。”
一连问了两三家,家家都没搭理他,反倒附赠一对对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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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为防盗章 那人虽然艳羡王家出了个大学生, 可也禁不住刘艳天天念叨, 此时就有些不耐烦,
“行了,知道你家女婿厉害, 是个好的,这些老话你翻来覆去都说了多少遍了, 我耳朵都快被你磨出茧子了。地里还有红薯秧子等着下, 我就不跟你唠嗑了。”
好不容易天气好了, 第五大队抓紧时间安排人手补种红薯,要是过了这时节,下半年粮食又要紧巴巴, 因此村民都忙着上工, 谁没事儿干能一直听她在这儿叨叨。
刘艳眉毛一竖。
知道这些人嫉妒自己而排斥自己,可这表现的也太明显了吧, 一点都不知道收敛,
“诶, 你――”
那人却拿着锄头走远了。
齐弘阳的眼中飞快闪过一丝厌恶与不屑, 面上却是一派温和,
“你先上工去吧, 赵队长叫我去他那儿商量一下事情。”
王玉兰见他笑了, 心里的不安总算去了,她没有多想, 齐弘阳又聪明又能干还肯吃苦, 向来为赵建国等人欣赏, 再加上如今又考上了大学,更是被重视,时不时要找去询问一些意见。于是乖顺的应是。
走出去几步,王玉兰又停下来,喏喏道,
“弘阳,今天晚上能早点回来么?你这几天总是早出晚归的,瓶儿好久没见你,想爸爸了。”
齐弘阳淡淡笑道,
“赵队长那儿的事情只怕比较难办,既然人家信任我,我自然要做好,怎么能把个人利益得失放在首位呢。”
这就是不能的意思了。
王玉兰失望的点点头,只能转身离去,却没看见身后丈夫眼中的鄙薄。
这样没主见的女人,怎么配的上他;这样浅薄无知的一家人,怎么配得上他。还有瓶儿――
想到自己唯一的女儿,齐弘阳心底隐隐有些复杂的情绪。
瓶儿、瓶儿――他之所以给女儿取名瓶儿,就是为了提醒自己,这里是禁锢他的瓶子。现在他考上了大学,就是放眼整个并城,也是佼佼者,他再也不是被齐家放弃却无力反抗的儿子,他真正拥有了掌控自己命运的能力。
要不是顾虑到瓶儿是自己的亲生骨肉,他怎么会现在还窝身在这偏远的小地方。只是,他总不能一辈子就这样被孩子困在这里。
想到自己的打算,齐弘阳微眯了眯眼。
……
等一家人把红薯秧子都下了,地里的活儿都忙完,好不容易闲下来,已经快九月了。
在这段日子里,温向平不仅与苏玉秀及两个孩子渐渐亲厚起来,手头也摞了一沓《蜀山奇侠传》的稿子。
“你是说――你要去城里?”
手指嗒嗒的在桌上敲了几下,苏承祖沉吟半晌。
“是,我想着去把手上的这些稿子投了,万一能成,家里也算是多个进项。”
而且,再不把稿子送出去,只怕上头的铅笔字就要挥发干净了,那他到时候可没地儿哭去。
“万一不成呢。”
苏承祖反问。
“一次不成不能说明什么,我可以多投几家,要是都没收,那就说明是我自己的问题,我改改稿子再投,总会有人欣赏我的作品的。”
苏承祖点点头,
“既然你有这个想法,那就去做吧,只一点,既然决定要写书了,那就得坚持到底,别写了一半撂挑子不干。”
温向平没想到岳父这么简单就同意了他的想法,他本来还以为凭他之前的形象,怎么也要好好解释保证一番才行。
当下欣喜的应声。
是夜,一家四口洗漱睡觉,
苏玉秀没上炕,站在地上擦着湿漉漉的头发问,
“明早你多会儿起。”
温向平接过她手里的毛巾,自然的替她擦拭起来,
“天不亮就得走了,想着早点走,在镇上的时间能充裕些。”
从这里到城里要做一个半小时的大巴,而从大河村走到发大巴的地方又要走半个多小时,来回一折腾,就是四个小时,而大巴最晚的一班晚上六点,温向平要是不想徒步走回家,又想在城里有充足的时间,只能早早的起床。
苏玉秀起初身体一僵,但这些日子到底和丈夫亲密了一些,也就很快放松下来。
“那你明天早晨想吃什么。”
温向平温柔的擦拭着妻子的头发,
“火房不是还有馒头咸菜么,我吃那个就行,别起来给我做饭了。”
苏玉秀摇摇头,
“坐大半天的车又奔波半天,早上不吃口热的怎么行。”
温向平无奈,
“好吧,那就谢谢玉秀了。”
嘴上这么硬,心里头已经想着起的时候要更加轻手轻脚了。
天色还挂着灰幕,温向平已经蹑手蹑脚起了床,空气中泛着凉意,温向平不由得打了个激灵。
他穿好衣服,将昨天苏承祖给他的两块五钱装在上衣内侧的贴身的兜里,又把自己攒下来的前五章稿子装进斜挎书包――这还是原身高考时苏承祖给买的。
当然,跟那些纸笔书刊一样,全都便宜他了。
整装待发,温向平正打算轻手轻脚的去火房拿上吃的走,苏玉秀却从被窝里爬了起来。
“等一下,我去给你下碗面。”
苏玉秀飞快的套上衣服去了火房。
温向平当然没拦住,他看着妻子单薄的背影,心里的感动、温热汩汩流动。
温向平坐在火房的小马扎,看妻子为自己做一碗早饭。
苏玉秀的手相当麻利,散乱的面粉和杂粮粉很快就在她手下揉成光滑的面团。
揪了一点剤子按上去,放在灶旁边让发着,苏玉秀又洗了个土豆和西红柿咵咵咵咵切成丁,切了一块老南瓜下来切成块。
拿筷子沾了一点油抹在锅底,苏玉秀把土豆和老南瓜下锅,吱哩哇啦――水油在火焰上碰撞的声音随着瞬间爆发的白雾在空气弥散,苏玉秀翻炒了几下,等南瓜微微变色,倒了一点水让闷着,把锅端到了灶口靠里的小灶口上,把烧着热水的锅换过来。
苏玉秀又拿出先前的面团,摁了摁觉得软硬差不多,于是拿起铁片,唰唰唰唰开始削面。
每一条被削下来的面都别无二致,至少温向平是没看出来差别,中间略厚略高,边缘略薄略低,表面隐隐泛着光亮,光看着都能想象到当这样的面条入口时,该是怎样的劲道滑韧。
面团越削越小,苏玉秀却丝毫不怵,手上飞快的按揉几下又削,最后整个面团都被削成了面,温向平在一边暗自叫好,原来他的妻子,竟还是个庖厨高手。
苏玉秀打开后面的锅盖,一股浓郁的香气已经散发出来,席卷了温向平所有的味蕾和嗅觉。锅里头的汤汁泡咕嘟咕嘟,翻滚着咸香的泡泡。
老南瓜成了似糊非糊的状态,呈现着金黄的色泽,已经可以预料到它在口中流动却又粘稠的口感,本身带有的绵甜加上人类赋予的咸香,那滋味――
把剩下的西红柿倒了进去,苏玉秀搅动几下。面很快也熟了,苏玉秀把两口锅抬到灶台上,捞了一搪瓷海碗的杂粮面条,慷慨的浇了满满一勺的菜在上面。
整个过程根本没有温向平可以插手的余地,他唯一需要做的,唯一能做的,就是在这里等着享受这碗出自苏玉秀之手的面条。
苏玉秀舀了两碗面并两碗面汤,
“快吃吧。”
苏玉秀手脚很快,这么一通下来天色仍尚早。
温向平应了一声,挑起一筷子送入口中,瞬间瞪大了眼睛。
“唔――”
温向平也算是去过不少的地方,吃过高级餐厅出自世界名厨之手的顶级饭菜,也吃过路边摊的风味,吃过各个地区国家的特色佳肴,也吃过家乡最朴实的土菜。其中,惊艳有之,平庸亦有之,两者的差别除了用料和手艺这种硬件条件,最重要的是,烹饪者是否有真切的情感注入其中。听起来很玄妙的东西,味道却会如实的反应给食客。
而苏玉秀的这碗面,让他吃出了惊艳。
可这不对啊,这和他平时吃的可不一样啊。
“玉秀,平时是你做饭吧?”
苏玉秀摇摇头,
“不是,都是妈做的,我只帮她打个下手。”
温向平一噎。
得,他懂了。
家里活计多,除了一日三餐洗衣服,还要割猪草、喂猪、纳鞋底、做衣服补衣服,所以向来是分工做的。
洗衣服伤手,纳鞋底做衣服伤眼睛,这些苏承祖平时都极少让李红枝做,他和李红枝的衣服都是他洗的,有时也会把外孙的衣服包揽。
至于女儿洗衣服会不会伤手,苏承祖也不是没考虑,可苏承祖总不会把女儿一家的衣服都洗了,说出去要让人指着脊梁骨骂的。
相较之下,做饭算是最轻省的活计了。
至于割猪草啥的,苏承祖虽然也不想让李红枝做,可两个小的外孙都上了,苏承祖再怎么想也没开这个口,只能让苏玉秀和自己尽量多揽些活儿。
虽然苏承祖疼爱女儿,可女儿也是比不上媳妇儿的。
稀里呼噜的干完一碗面,温向平满足极了,胃袋里温热充实的感觉让他充满了干劲。
“我走了,晚上会尽快赶回来的。”
温向平在妻子的秀发上微微印下一吻,
“等我回来。”
“…嗯。”
苏玉秀站在原地,目送丈夫离开。
等温向平颠簸一路到了镇上,天色已经大亮。
城里虽然和乡下相比现代化很多,可在温向平眼里却并没有什么不同。
温向平进了一家杂货店,店里没什么人,老板正在看报纸。
“老板,想请问一下邮局在哪里?”
老板不耐烦的摆摆手,
“不知道不知道,我这儿只卖东西。”
一连问了两三家,家家都没搭理他,反倒附赠一对对白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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