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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郑有风听到这话第一个反应,便是吩咐苏越,“去把王大虎的那些工友控制起来,马上对他们进行询问。”苏越张了张嘴正要说话,郑有风又补充道,“人手不够跟上头申请,让方铭带人过来,就说是我说的,回头再打报告。”
苏越愣了愣,转身小跑开,郑有风已经转过头跟身边的人飞快地吩咐道,“找个结过婚年纪稍微大点儿的大姐去安抚一下死者家属,然后,你,对,小李,去审讯室再去看看闫家坤。”
“然后,”他指了个人,“把王大虎的孩子和妈带进来跟死者做dna比对。”说话间他重新拿起大衣,边穿边大步走了出去。
郑有风自己有车,只是这几年跟着他一起风里来雨里去的,早已经被弄得面目全非了。他这个人,连自己都是仗着天生丽质从来不保养,更别指望他车子的外观能有多亮丽了。最多只是不影响市容,其他的,也就勉勉强强。
公安局距离步行街不太远,但是架不住那里人流量大。郑有风把车子停在附近一个小区的地下车库里,干脆靠两条腿走了过去。
富丽大厦就在步行街旁边,跟那边伫立着的几栋百货商场相比,显得是朴素了很多。不过那里也不是卖场,外表朴素点儿也没什么。更何况,这种朴素,还是跟其他的相比。
富丽大厦是栋写字楼,里面的铺子全都被租住了出去,听王局讲,它的业主陆苳笙,今天本来是到这边谈事情的,谁知道那么巧,刚好就被人砸到了。
郑有风站在富丽大厦下面望上去,整栋大厦有种快倒下来的感觉。死者一个大男人,就这么砸下来,陆苳笙只是轻微的脑震荡,她运气还真的挺好。
死者摔下来的地方已经被警方用警戒线围了起来,上面还有没擦干净的血迹,有些好事的围成一团,还在那边拍拍拍。
郑有风仗着自己人高腿长,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地就越过了人群,在一片闪光灯当中走到同事面前,朝他们点点头,然后径自上去了。
现场是第一时间就进行了封锁,现在上去,如果有线索,应该还在那里。
他坐着电梯到了顶层,通往天台的门已经锁了,这地方常年罕有人迹,当然不会用什么高端的锁。郑有风惫懒地哼了一声,从兜里摸出一张饭卡,通过狭小的缝隙,翻转了两圈儿,然后“啪嗒”一声,锁就这么开了。
他走上去,富丽大厦楼顶的情况一览无余。跟所有天台一样,水箱电箱什么的全都在上面,为了防止有人掉下去,大厦周围好竖了一圈儿铁栏杆。
死者掉下去的地方,已经被警方围了起来,因为人手不够,上面并没有留人。郑有风掀起封条,顺着栏杆走了一圈儿。栏杆有一处已经被压坏了,能够很明显地看到是从里到外压下去的,十分符合跳楼的人的动作轨迹。
他皱了皱眉,如果不是王大虎的老婆来认尸,恐怕永远没人知道,死者其实有可能不是真正的王大虎。事实上,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摔成那个样子,很难认得出来。
一个底层的农民工,背井离乡,上有老下有小,孩子要上学,老娘生病了,讨薪不成,走上绝路,似乎......是很合乎情理的事情。
况且,电视当中见过豪门恩怨冒充大小姐享受富贵荣华的,还没有见过有谁会冒充一个农民工。
郑有风站在栏杆后面朝下面看去,底下的人就跟蚂蚁一样。这楼太高,饶是他自认胆大,也有些双腿发软。
他蹲下身来,把手伸出栏杆,在被压弯的地方轻轻摸了摸,在那些被人压过的栏杆后面,摸到了一些本不应该出现在那里的小刺。
王大虎跳楼的地方,果真被人做过手脚。
“嘘——”背后传来那声轻松的口哨声差点儿让郑有风跳起来,他回过头,就看到有个人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他眼睛没近视,当然看得出来,那人是之前跟他在医院表过白的陆苳笙。
她的头发应该是刚做过的,从发根到发梢,每一个卷都像是精心计算过的一样。身上穿了件黑色的羊绒大衣,这么大冷天,里面搭了件t恤,脖子上虽然有围巾,但看她的围法也知道是装饰大于意义。她脚上踩了双粗跟的翻皮长筒靴,腿袜拉到膝盖上面,再往上就是一条热裤。裤子跟腿袜之间有一掌来宽的空隙,白花花的大腿就这么□□在寒风当中,丝毫不惧凛冽。
这人之前在病床上还像是病入膏肓了一样,现在这么快就满血复活了?
郑有风看了一眼她的腿,觉得自己的腿也感受到了阵阵凉意。为了避免等下腿上一麻,他也掉了下去,郑有风从栏杆旁边走下来,站起身子,“你不是在医院吗?脑残这么快就能出院了?”
陆苳笙脸上出现一个十分含蓄的笑容,丝毫不把他的调侃放在心上。她慢悠悠地走到郑有风面前,“医生放我出来透透气。”
透气透到这地方,还真透得好啊。
她瞥了一眼已经被压弯的栏杆,纤长的睫毛好像鸦羽一样,“那人上来之前,这里被人动了手脚。”
郑有风虎着一张脸,“富丽大厦管理不到位,你身为业主,难辞其咎。”
“呀。”她弱弱地叫了一声,还真像那么回事,但马上就笑了起来,“我好怕呀。警察叔叔快来抱紧我。”
噗。冷不防又被人调戏了一把的警察叔叔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十分无奈地看向陆苳笙,“大小姐,消遣我很有意思是吧?”
“哪里的话。”陆苳笙走到栏杆前面,目光远眺,可是说出来的话却越发的心不在焉,“我真心实意,郑警官却不当一回事情,真叫人伤心。”
“呵。”郑有风看也不想看她一眼,“我郑有风从小被人追到大,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人喜欢另一个人,是你这样的。”
陆苳笙站在栏杆前面朝他侧过脸,被化妆品精心勾勒过后的容颜于清淡当中透出几分诡异的魅惑来,“一般的爱情你已经品尝了二十多年,现在换个口味也不错啊。”
郑有风简直不想理她,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他才走两步,后面就传来陆苳笙微微提高了的声音,“看这样子,这个死者在这里坐了段时间。自杀本来就很需要勇气,越到后面人越冷静,就越没有自杀的冲动。”她边说边往郑有风身边走,说完这句话,人已经走到了他身后,“死者是被人引诱上来的,或者... -->>
第三章
郑有风听到这话第一个反应,便是吩咐苏越,“去把王大虎的那些工友控制起来,马上对他们进行询问。”苏越张了张嘴正要说话,郑有风又补充道,“人手不够跟上头申请,让方铭带人过来,就说是我说的,回头再打报告。”
苏越愣了愣,转身小跑开,郑有风已经转过头跟身边的人飞快地吩咐道,“找个结过婚年纪稍微大点儿的大姐去安抚一下死者家属,然后,你,对,小李,去审讯室再去看看闫家坤。”
“然后,”他指了个人,“把王大虎的孩子和妈带进来跟死者做dna比对。”说话间他重新拿起大衣,边穿边大步走了出去。
郑有风自己有车,只是这几年跟着他一起风里来雨里去的,早已经被弄得面目全非了。他这个人,连自己都是仗着天生丽质从来不保养,更别指望他车子的外观能有多亮丽了。最多只是不影响市容,其他的,也就勉勉强强。
公安局距离步行街不太远,但是架不住那里人流量大。郑有风把车子停在附近一个小区的地下车库里,干脆靠两条腿走了过去。
富丽大厦就在步行街旁边,跟那边伫立着的几栋百货商场相比,显得是朴素了很多。不过那里也不是卖场,外表朴素点儿也没什么。更何况,这种朴素,还是跟其他的相比。
富丽大厦是栋写字楼,里面的铺子全都被租住了出去,听王局讲,它的业主陆苳笙,今天本来是到这边谈事情的,谁知道那么巧,刚好就被人砸到了。
郑有风站在富丽大厦下面望上去,整栋大厦有种快倒下来的感觉。死者一个大男人,就这么砸下来,陆苳笙只是轻微的脑震荡,她运气还真的挺好。
死者摔下来的地方已经被警方用警戒线围了起来,上面还有没擦干净的血迹,有些好事的围成一团,还在那边拍拍拍。
郑有风仗着自己人高腿长,几乎是不费吹灰之力地就越过了人群,在一片闪光灯当中走到同事面前,朝他们点点头,然后径自上去了。
现场是第一时间就进行了封锁,现在上去,如果有线索,应该还在那里。
他坐着电梯到了顶层,通往天台的门已经锁了,这地方常年罕有人迹,当然不会用什么高端的锁。郑有风惫懒地哼了一声,从兜里摸出一张饭卡,通过狭小的缝隙,翻转了两圈儿,然后“啪嗒”一声,锁就这么开了。
他走上去,富丽大厦楼顶的情况一览无余。跟所有天台一样,水箱电箱什么的全都在上面,为了防止有人掉下去,大厦周围好竖了一圈儿铁栏杆。
死者掉下去的地方,已经被警方围了起来,因为人手不够,上面并没有留人。郑有风掀起封条,顺着栏杆走了一圈儿。栏杆有一处已经被压坏了,能够很明显地看到是从里到外压下去的,十分符合跳楼的人的动作轨迹。
他皱了皱眉,如果不是王大虎的老婆来认尸,恐怕永远没人知道,死者其实有可能不是真正的王大虎。事实上,从这么高的地方跳下去,摔成那个样子,很难认得出来。
一个底层的农民工,背井离乡,上有老下有小,孩子要上学,老娘生病了,讨薪不成,走上绝路,似乎......是很合乎情理的事情。
况且,电视当中见过豪门恩怨冒充大小姐享受富贵荣华的,还没有见过有谁会冒充一个农民工。
郑有风站在栏杆后面朝下面看去,底下的人就跟蚂蚁一样。这楼太高,饶是他自认胆大,也有些双腿发软。
他蹲下身来,把手伸出栏杆,在被压弯的地方轻轻摸了摸,在那些被人压过的栏杆后面,摸到了一些本不应该出现在那里的小刺。
王大虎跳楼的地方,果真被人做过手脚。
“嘘——”背后传来那声轻松的口哨声差点儿让郑有风跳起来,他回过头,就看到有个人不紧不慢地走了过来。他眼睛没近视,当然看得出来,那人是之前跟他在医院表过白的陆苳笙。
她的头发应该是刚做过的,从发根到发梢,每一个卷都像是精心计算过的一样。身上穿了件黑色的羊绒大衣,这么大冷天,里面搭了件t恤,脖子上虽然有围巾,但看她的围法也知道是装饰大于意义。她脚上踩了双粗跟的翻皮长筒靴,腿袜拉到膝盖上面,再往上就是一条热裤。裤子跟腿袜之间有一掌来宽的空隙,白花花的大腿就这么□□在寒风当中,丝毫不惧凛冽。
这人之前在病床上还像是病入膏肓了一样,现在这么快就满血复活了?
郑有风看了一眼她的腿,觉得自己的腿也感受到了阵阵凉意。为了避免等下腿上一麻,他也掉了下去,郑有风从栏杆旁边走下来,站起身子,“你不是在医院吗?脑残这么快就能出院了?”
陆苳笙脸上出现一个十分含蓄的笑容,丝毫不把他的调侃放在心上。她慢悠悠地走到郑有风面前,“医生放我出来透透气。”
透气透到这地方,还真透得好啊。
她瞥了一眼已经被压弯的栏杆,纤长的睫毛好像鸦羽一样,“那人上来之前,这里被人动了手脚。”
郑有风虎着一张脸,“富丽大厦管理不到位,你身为业主,难辞其咎。”
“呀。”她弱弱地叫了一声,还真像那么回事,但马上就笑了起来,“我好怕呀。警察叔叔快来抱紧我。”
噗。冷不防又被人调戏了一把的警察叔叔被自己的口水呛了一下,十分无奈地看向陆苳笙,“大小姐,消遣我很有意思是吧?”
“哪里的话。”陆苳笙走到栏杆前面,目光远眺,可是说出来的话却越发的心不在焉,“我真心实意,郑警官却不当一回事情,真叫人伤心。”
“呵。”郑有风看也不想看她一眼,“我郑有风从小被人追到大,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人喜欢另一个人,是你这样的。”
陆苳笙站在栏杆前面朝他侧过脸,被化妆品精心勾勒过后的容颜于清淡当中透出几分诡异的魅惑来,“一般的爱情你已经品尝了二十多年,现在换个口味也不错啊。”
郑有风简直不想理她,一言不发转身就走。
他才走两步,后面就传来陆苳笙微微提高了的声音,“看这样子,这个死者在这里坐了段时间。自杀本来就很需要勇气,越到后面人越冷静,就越没有自杀的冲动。”她边说边往郑有风身边走,说完这句话,人已经走到了他身后,“死者是被人引诱上来的,或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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