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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以夏站起来,险些摔倒,幸好沈浩初及时扶住,她轻吐了一口气,“走吧,浩初。”
她和楚煜,终于在157阶的脚下结束了。
沈浩初伫立在寂静的夜色里,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她是第二次这么叫他。第一次在七年前,她离开的时候,因为没有护照和签证等问题,她在电话里呜咽,“求你了,浩初。”
那是何以夏第一次开口求他。
七年前她有多绝望,现在亦不会比那时少。
车子刚驶出南门,一辆黑色卡宴往157阶的方向开去。
尖锐的刹车声划破天际,楚煜从车上走下来,还是淡粉色渐变衬衫,黑色西裤,脖子上的鲜红印记让他看起来十分狼狈。
楚煜站在157阶的脚下,目光深邃且沉稳,像夜空中还未褪去的星星。
到底还是来迟了一步。
除了一堆灰烬和翡翠镯子在157阶的脚下,别的什么都没有了。
褐色的纸屑边缘,遒劲有力的瘦金体正是出自他的笔下,楚煜将翡翠镯子握在掌心里,他找了那么多年的东西都无疾而终,原来是被她带走了。
可现在,她又为什么丢掉。
楚煜只觉得凉气直往心里窜,锥心的痛。
他倏地站立,浑身都带着戾气,右脚毫无征兆地踢在石阶上,从兜里摸出手机打电话。
柏油马路上,沈浩初从后视镜里看后座的女人,她阖着眼,脸色苍白,“以夏,有件事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应该告诉你......”
他不愿意看着她沉沦下去。
他想做个救赎者,可他连自己都救赎不了,更别谈救赎别人了。
“你去澳洲没多久,楚煜来找过我......”沈浩初顿了顿,后座的女人直勾勾地看着他,“我猜想,他可能去澳洲找过你。”当然,他忽略了他和楚煜在机场干了一架的不争事实。
何以夏安静得不像话,眼神空洞洞的,“你现在告诉我这些又有什么用。”
脑海却突然浮现出那些照片的画面。
她觉得喘不过气来,红色指甲陷进肉里。
沈浩初想着长痛不如短痛,索性全部告诉她算了。
“我听说,楚煜见到谁都让别人叫他阿煜。”他略有深意的停顿半刻,“有年冬天,他也给我打过电话。”沈浩初有些分神,像是在回忆那晚的情景,“你好好想想,他把手都伸到我这里来了,可想而知,他问过多少人,又问过多少g市人。”
其实,这七年来,楚煜倒是碰到过不少g市人,他们有求于他,他提出的唯一条件无非就是叫他一声阿煜,无一例外。
他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仅是因为想念那种感觉,而是希望能找到和她一样的人。
然而,世上除了何以夏,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了。
没有人能够想象楚煜到底有多爱她,以至于用如此愚蠢的方法来证明是不是每个g市人都像她口中的“阿煜”那样好听。
何以夏闻言,仿佛要窒息一般,一口气堵在胸口出不来,脸上没有一点血色。她不敢想象高傲到骨子里的人竟然会低声下气的去求别人叫他一声阿煜。
楚煜,他的姓氏,他的名字,一笔一画都镌刻入骨。
何以夏的气息很弱。
沈浩初如坠冰窖,打了应急灯靠边停车。
拉开车门的时候,她已经倒在后座,脸颊是湿漉漉的泪痕,脸色也白的渗人,像极了濒临死亡的人。
沈浩初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他将何以夏揽在怀里,浑身不受控制地颤抖,眼眶绯红,“以夏,你怎么了?”
“药……”何以夏指着她的包,声音像从很遥远的地方飘来
杂七杂八的小玩意散落在车厢里,沈浩初捡起一个白色药瓶,倒出几粒药片,又从置物盒拿了矿泉水喂她服下。
沈浩初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愣头愣脑地看着她,生怕有半分差错。
过了一会儿,何以夏终于喘过气来,半阖着眼,“不要再告诉我关于楚煜的事了。”
沈浩初告诉她的所有事,都和想象中的大相径庭,她害怕她的铁石心肠最终会变得柔软起来。
“我回来不是因为他,我在这里出生、长大,甚至还有家。”她有权利回来,即使父母都不要她了。
沈浩初看着她倔强的样子没有说话,想起那对年迈的老人,可她至今一次都没有回去过。
他低头去看手里的药瓶——氟西汀。
如果没记错的话,氟西汀是治疗重度抑郁症的药物。
沈浩初几乎疯掉,单手搭在车框上,另一只手附在腰间,剧烈的颤抖着,手机在中控台上呜呜作响,他暴跳如雷,一脚踢在车胎上,手机在柏油马路上摔得粉碎。
楚煜打来的。
“我送你去医院。”他站在柏油马路上,静静地看她。
何以夏没有同意。
天色渐明......
何以夏站起来,险些摔倒,幸好沈浩初及时扶住,她轻吐了一口气,“走吧,浩初。”
她和楚煜,终于在157阶的脚下结束了。
沈浩初伫立在寂静的夜色里,如果他没有记错的话,她是第二次这么叫他。第一次在七年前,她离开的时候,因为没有护照和签证等问题,她在电话里呜咽,“求你了,浩初。”
那是何以夏第一次开口求他。
七年前她有多绝望,现在亦不会比那时少。
车子刚驶出南门,一辆黑色卡宴往157阶的方向开去。
尖锐的刹车声划破天际,楚煜从车上走下来,还是淡粉色渐变衬衫,黑色西裤,脖子上的鲜红印记让他看起来十分狼狈。
楚煜站在157阶的脚下,目光深邃且沉稳,像夜空中还未褪去的星星。
到底还是来迟了一步。
除了一堆灰烬和翡翠镯子在157阶的脚下,别的什么都没有了。
褐色的纸屑边缘,遒劲有力的瘦金体正是出自他的笔下,楚煜将翡翠镯子握在掌心里,他找了那么多年的东西都无疾而终,原来是被她带走了。
可现在,她又为什么丢掉。
楚煜只觉得凉气直往心里窜,锥心的痛。
他倏地站立,浑身都带着戾气,右脚毫无征兆地踢在石阶上,从兜里摸出手机打电话。
柏油马路上,沈浩初从后视镜里看后座的女人,她阖着眼,脸色苍白,“以夏,有件事我想了很久,还是觉得应该告诉你......”
他不愿意看着她沉沦下去。
他想做个救赎者,可他连自己都救赎不了,更别谈救赎别人了。
“你去澳洲没多久,楚煜来找过我......”沈浩初顿了顿,后座的女人直勾勾地看着他,“我猜想,他可能去澳洲找过你。”当然,他忽略了他和楚煜在机场干了一架的不争事实。
何以夏安静得不像话,眼神空洞洞的,“你现在告诉我这些又有什么用。”
脑海却突然浮现出那些照片的画面。
她觉得喘不过气来,红色指甲陷进肉里。
沈浩初想着长痛不如短痛,索性全部告诉她算了。
“我听说,楚煜见到谁都让别人叫他阿煜。”他略有深意的停顿半刻,“有年冬天,他也给我打过电话。”沈浩初有些分神,像是在回忆那晚的情景,“你好好想想,他把手都伸到我这里来了,可想而知,他问过多少人,又问过多少g市人。”
其实,这七年来,楚煜倒是碰到过不少g市人,他们有求于他,他提出的唯一条件无非就是叫他一声阿煜,无一例外。
他这样做的目的不仅仅是因为想念那种感觉,而是希望能找到和她一样的人。
然而,世上除了何以夏,再也找不出第二个人了。
没有人能够想象楚煜到底有多爱她,以至于用如此愚蠢的方法来证明是不是每个g市人都像她口中的“阿煜”那样好听。
何以夏闻言,仿佛要窒息一般,一口气堵在胸口出不来,脸上没有一点血色。她不敢想象高傲到骨子里的人竟然会低声下气的去求别人叫他一声阿煜。
楚煜,他的姓氏,他的名字,一笔一画都镌刻入骨。
何以夏的气息很弱。
沈浩初如坠冰窖,打了应急灯靠边停车。
拉开车门的时候,她已经倒在后座,脸颊是湿漉漉的泪痕,脸色也白的渗人,像极了濒临死亡的人。
沈浩初从来没有这么害怕过,他将何以夏揽在怀里,浑身不受控制地颤抖,眼眶绯红,“以夏,你怎么了?”
“药……”何以夏指着她的包,声音像从很遥远的地方飘来
杂七杂八的小玩意散落在车厢里,沈浩初捡起一个白色药瓶,倒出几粒药片,又从置物盒拿了矿泉水喂她服下。
沈浩初一颗心提到了嗓子眼,愣头愣脑地看着她,生怕有半分差错。
过了一会儿,何以夏终于喘过气来,半阖着眼,“不要再告诉我关于楚煜的事了。”
沈浩初告诉她的所有事,都和想象中的大相径庭,她害怕她的铁石心肠最终会变得柔软起来。
“我回来不是因为他,我在这里出生、长大,甚至还有家。”她有权利回来,即使父母都不要她了。
沈浩初看着她倔强的样子没有说话,想起那对年迈的老人,可她至今一次都没有回去过。
他低头去看手里的药瓶——氟西汀。
如果没记错的话,氟西汀是治疗重度抑郁症的药物。
沈浩初几乎疯掉,单手搭在车框上,另一只手附在腰间,剧烈的颤抖着,手机在中控台上呜呜作响,他暴跳如雷,一脚踢在车胎上,手机在柏油马路上摔得粉碎。
楚煜打来的。
“我送你去医院。”他站在柏油马路上,静静地看她。
何以夏没有同意。
天色渐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