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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景转身进了院子,即使她的脚步声很轻,正蹲在楼上的大鹦鹉依然还是很快便从窗户里探出头来,“啾啾啾啾啾啾~~~”
伴随着一身清脆的鸟鸣声,大鹦鹉站在窗台上舒展了下翅膀。不过,没等它飞下来,时景已经打开门走了进去,很快,大鹦鹉又从屋子里面飞了下来,开始惯例的喊自己的口头禅:“!”
时景的手里还拿着盛斯年的手机,她一边换鞋子,一边头也不抬的和自己的宠物鹦鹉有一搭没一搭、聊天内容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的闲侃。
上楼进了自己的卧室后,按了一下手机,屏幕却并没有亮起来,显然,要么刚刚在车里不小心摔坏了、要么就是没电。
时景找了根充电器,插好之后,看到屏幕上很开闪过关机充电中的画面,这才轻轻的舒了口气。
盛斯年的手机平时应该很忙,帮不帮他接电话都是麻烦,所以,时景压根就没有开机的打算。
时景从浴室出来,换了身睡衣,很快便陷入梦乡。
与此同时,本应还在悠闲度假中的陈叶舟却是一点也不悠闲的抓着手机,听着里面继续传来提示对方已经关机的电子音——他刚刚给盛斯年拨了好几次电话了,本来以为盛斯年就算开车回家的路上手机没电,回到家也该能接通了。谁料到,手机关机也就罢了、就连他家中的固话,也始终没有人接听。
原本因为lb申请破产保护、以及华尔街可以预见的震荡,突然有了新的主意心情亢奋的打算和盛斯年聊聊的陈叶舟,在这么漫长等待中,愣是被磨得没脾气了。
在连着发了好几条短信都没有人回复的情况下,无奈之中,耗光了兴奋劲的陈叶舟只能把自己的手机也扔到一边,重新在床上躺着,等待盛斯年的回复。
翌日清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大鹦鹉在楼上的鸟架上,对着初升的太阳发出了一阵轻快的啾啾鸣叫声,间或还夹杂着它自嗨的复述奥普拉脱口秀和中文日常语句。
时景迷蒙的睁开眼睛,抓过自己的手机看了一下,才五点四十几分。
她有些慵懒的伸了个懒腰,如果是平时,完全可以再小睡一会儿,不过,想到医院里的盛斯年,时景顷刻间睡意全无,很快便打起精神来,用冷水洗了洗脸,拿上盛斯年充满电的手机,然后换了身衣服下楼。
当她在厨房里热牛奶的时候,和自己的包放在一起的那个本应关机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
时景怔了一下,瞬间便意识到,这个应该是早上六点设定的手机闹钟。
音乐还在继续,时景走过去,把手机闹钟关掉的时候,正好瞥见,手机上面的状态栏里,四五个未接来电旁,还有好几条未读短信。屏幕中间,收到的最后一条短信主要内容正巧一闪而过。
“果然被你猜中了,时景那个女人——”
手机屏幕很快便暗了下去。
时景盯着暗下去的屏幕,眼眸流光微转。
一时间,她在意的并非是“那个女人”之后会是什么内容,脑海中反而只剩下了一个念头:他调查我?
呵呵。
时景甚至轻轻的弯了下唇角。
这算什么,棋逢对手?默契十足?还是,真巧啊。
不过,时景自己之前恰好也有过调查盛斯年投资决策的事情,这么一想的话,他们两个人倒是又扯平了。
脑海中瞬息之间,闪过了无数个念头,然而,回忆起昨晚自己在车上险些摔倒时,他瞬即伸手抱住自己,防止自己磕碰到的动作,整个人置身在他温暖的怀里,发间依稀还有他温热的呼吸,时景的心里,不禁又有些心烦意乱……
“!”大鹦鹉叼着一颗松子从楼上飞了下来,落在了餐桌旁边的椅背上。
时景晃了晃盛斯年那个屏幕早已经暗下去的手机,用另一只手,轻轻的点了点自家宠物的小脑袋,漫不经心道:“没想到盛斯年这家伙居然也在调查我,阿妹呀,你觉得,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好人!”大鹦鹉声音清脆的瞎嚷嚷道。
“好吧,信你一回。”时景双臂轻轻抱在一起,身体慵懒的半靠在椅背上,顿了顿,又忍不住的对大鹦鹉开口道:“今天你的零食停了吧!”
大鹦鹉顿时怒了,使劲拍了拍翅膀,大声喊道:“禽兽!”
时景眨了下眼睛,喂了颗瓜子给它,她微微弯起嘴角,露出的淡淡笑容微薄到只有一瞬。
她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心里,却忍不住把盛斯年这个名字记得更深。
第10章
时景自己开车到医院的时候,盛斯年刚刚用医院的电话和自己的助理沟通好。
“早,”时景手里拎着包,敲了敲病房的门之后,若无其事的和盛斯年打招呼。
盛斯年闻声转身,他的身上还穿着医院的病号服,正站在窗台前看一盆绿色的多肉。
此时,他逆着清晨的阳光站着,面孔轮廓被初升的太阳打上了一层淡金色的柔光,英俊舒朗的五官更显深邃。
看到时景,盛斯年还有些微微的讶异,“你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
“来给你送手机。”时景摇了摇手机的包,踩着高跟鞋走进来,然后反手轻轻的带上门。
她今天又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长袖修身的款式,领口、袖口点缀着精致的同色刺绣暗纹,在温暖的阳光映照下,隐约有淡淡的一层浮光闪过。下面搭配的黑色半身裙,只有裙边上有细微的几道褶皱,当她走路时,裙裾略微摆动,刚刚一个转身,更是划出了一道令人怦然心动的弧线,步伐知性、优雅间,似乎还有几分活泼的意味。
盛斯年发现,她似乎很喜欢白色的衬衣,偶然遇到她的几次,除了最初的黑色小礼服裙以外,她的身上,似乎每次都是款式不同的白色衬衣,衣摆被整齐利落的收在腰里,衬得她的腰肢纤细、不盈一握。
时景走到床边,从自己的包包里把盛斯年那个充满电的手机拿了出来,丝毫不提今早意外瞥见了一眼的短信里,提到的调查自己是怎么回事。仿佛毫不知情一般,只是在递给他的时候,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道:“昨天晚上不小心落在车里了。”
“多谢。”盛斯年接过自己的手机,轻轻的舒了口气,他随手滑开了锁屏,一眼便瞥见了屏幕上好几个未接来电和并未查阅的短信。
其实很多时候可能都不是故意的,但是,人类天性中的好奇心,却会促使一个人拿着别人的手机时,不经意间就看上一眼。
——显然,时景并没有动过他的手机。
盛斯年天真的这么以为着,甚至忽略掉了,手机第一次接到短信时,屏幕上会自动闪过一遍内容。
一时间,盛斯年对时景,心中更是倍添了几分好感。
时景看着他沐浴在阳光中的侧颊,眼眸一暗,若有所指的轻声说道:“昨晚应该一直有人在找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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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景转身进了院子,即使她的脚步声很轻,正蹲在楼上的大鹦鹉依然还是很快便从窗户里探出头来,“啾啾啾啾啾啾~~~”
伴随着一身清脆的鸟鸣声,大鹦鹉站在窗台上舒展了下翅膀。不过,没等它飞下来,时景已经打开门走了进去,很快,大鹦鹉又从屋子里面飞了下来,开始惯例的喊自己的口头禅:“!”
时景的手里还拿着盛斯年的手机,她一边换鞋子,一边头也不抬的和自己的宠物鹦鹉有一搭没一搭、聊天内容完全是驴唇不对马嘴的闲侃。
上楼进了自己的卧室后,按了一下手机,屏幕却并没有亮起来,显然,要么刚刚在车里不小心摔坏了、要么就是没电。
时景找了根充电器,插好之后,看到屏幕上很开闪过关机充电中的画面,这才轻轻的舒了口气。
盛斯年的手机平时应该很忙,帮不帮他接电话都是麻烦,所以,时景压根就没有开机的打算。
时景从浴室出来,换了身睡衣,很快便陷入梦乡。
与此同时,本应还在悠闲度假中的陈叶舟却是一点也不悠闲的抓着手机,听着里面继续传来提示对方已经关机的电子音——他刚刚给盛斯年拨了好几次电话了,本来以为盛斯年就算开车回家的路上手机没电,回到家也该能接通了。谁料到,手机关机也就罢了、就连他家中的固话,也始终没有人接听。
原本因为lb申请破产保护、以及华尔街可以预见的震荡,突然有了新的主意心情亢奋的打算和盛斯年聊聊的陈叶舟,在这么漫长等待中,愣是被磨得没脾气了。
在连着发了好几条短信都没有人回复的情况下,无奈之中,耗光了兴奋劲的陈叶舟只能把自己的手机也扔到一边,重新在床上躺着,等待盛斯年的回复。
翌日清晨,天刚蒙蒙亮的时候,大鹦鹉在楼上的鸟架上,对着初升的太阳发出了一阵轻快的啾啾鸣叫声,间或还夹杂着它自嗨的复述奥普拉脱口秀和中文日常语句。
时景迷蒙的睁开眼睛,抓过自己的手机看了一下,才五点四十几分。
她有些慵懒的伸了个懒腰,如果是平时,完全可以再小睡一会儿,不过,想到医院里的盛斯年,时景顷刻间睡意全无,很快便打起精神来,用冷水洗了洗脸,拿上盛斯年充满电的手机,然后换了身衣服下楼。
当她在厨房里热牛奶的时候,和自己的包放在一起的那个本应关机的手机却突然响了起来。
时景怔了一下,瞬间便意识到,这个应该是早上六点设定的手机闹钟。
音乐还在继续,时景走过去,把手机闹钟关掉的时候,正好瞥见,手机上面的状态栏里,四五个未接来电旁,还有好几条未读短信。屏幕中间,收到的最后一条短信主要内容正巧一闪而过。
“果然被你猜中了,时景那个女人——”
手机屏幕很快便暗了下去。
时景盯着暗下去的屏幕,眼眸流光微转。
一时间,她在意的并非是“那个女人”之后会是什么内容,脑海中反而只剩下了一个念头:他调查我?
呵呵。
时景甚至轻轻的弯了下唇角。
这算什么,棋逢对手?默契十足?还是,真巧啊。
不过,时景自己之前恰好也有过调查盛斯年投资决策的事情,这么一想的话,他们两个人倒是又扯平了。
脑海中瞬息之间,闪过了无数个念头,然而,回忆起昨晚自己在车上险些摔倒时,他瞬即伸手抱住自己,防止自己磕碰到的动作,整个人置身在他温暖的怀里,发间依稀还有他温热的呼吸,时景的心里,不禁又有些心烦意乱……
“!”大鹦鹉叼着一颗松子从楼上飞了下来,落在了餐桌旁边的椅背上。
时景晃了晃盛斯年那个屏幕早已经暗下去的手机,用另一只手,轻轻的点了点自家宠物的小脑袋,漫不经心道:“没想到盛斯年这家伙居然也在调查我,阿妹呀,你觉得,他是好人还是坏人?”
“好人!”大鹦鹉声音清脆的瞎嚷嚷道。
“好吧,信你一回。”时景双臂轻轻抱在一起,身体慵懒的半靠在椅背上,顿了顿,又忍不住的对大鹦鹉开口道:“今天你的零食停了吧!”
大鹦鹉顿时怒了,使劲拍了拍翅膀,大声喊道:“禽兽!”
时景眨了下眼睛,喂了颗瓜子给它,她微微弯起嘴角,露出的淡淡笑容微薄到只有一瞬。
她并没有再说什么,只是心里,却忍不住把盛斯年这个名字记得更深。
第10章
时景自己开车到医院的时候,盛斯年刚刚用医院的电话和自己的助理沟通好。
“早,”时景手里拎着包,敲了敲病房的门之后,若无其事的和盛斯年打招呼。
盛斯年闻声转身,他的身上还穿着医院的病号服,正站在窗台前看一盆绿色的多肉。
此时,他逆着清晨的阳光站着,面孔轮廓被初升的太阳打上了一层淡金色的柔光,英俊舒朗的五官更显深邃。
看到时景,盛斯年还有些微微的讶异,“你怎么这么早就过来了……”
“来给你送手机。”时景摇了摇手机的包,踩着高跟鞋走进来,然后反手轻轻的带上门。
她今天又穿了一件白色的衬衣,长袖修身的款式,领口、袖口点缀着精致的同色刺绣暗纹,在温暖的阳光映照下,隐约有淡淡的一层浮光闪过。下面搭配的黑色半身裙,只有裙边上有细微的几道褶皱,当她走路时,裙裾略微摆动,刚刚一个转身,更是划出了一道令人怦然心动的弧线,步伐知性、优雅间,似乎还有几分活泼的意味。
盛斯年发现,她似乎很喜欢白色的衬衣,偶然遇到她的几次,除了最初的黑色小礼服裙以外,她的身上,似乎每次都是款式不同的白色衬衣,衣摆被整齐利落的收在腰里,衬得她的腰肢纤细、不盈一握。
时景走到床边,从自己的包包里把盛斯年那个充满电的手机拿了出来,丝毫不提今早意外瞥见了一眼的短信里,提到的调查自己是怎么回事。仿佛毫不知情一般,只是在递给他的时候,轻描淡写的说了一句道:“昨天晚上不小心落在车里了。”
“多谢。”盛斯年接过自己的手机,轻轻的舒了口气,他随手滑开了锁屏,一眼便瞥见了屏幕上好几个未接来电和并未查阅的短信。
其实很多时候可能都不是故意的,但是,人类天性中的好奇心,却会促使一个人拿着别人的手机时,不经意间就看上一眼。
——显然,时景并没有动过他的手机。
盛斯年天真的这么以为着,甚至忽略掉了,手机第一次接到短信时,屏幕上会自动闪过一遍内容。
一时间,盛斯年对时景,心中更是倍添了几分好感。
时景看着他沐浴在阳光中的侧颊,眼眸一暗,若有所指的轻声说道:“昨晚应该一直有人在找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