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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r /> 连彬见杨瑾维嘴角疑似笑容的痕迹,就狗腿的跑过去,“杨先生。”
他们正在贵宾通道出口,十来个人浩浩荡荡的,胸口都憋着蓝白色的圆形徽标,金色是中北的,蓝白色的是中南的。
☆、第一百零四章朱思思
杨瑾维脚下没停,“说。”
“何总监刚刚听上去心情不是很好的样子。”
“然后呢?”
小会儿时间过去。
“然后她是不是在听到你带给她的消息,她心情就好多了。”本来刚刚杨瑾维的意思是让他告诉何凌宵,谁知道他还没来得及说,电话就被杨瑾维横空出来的一只手臂给夺了去。
“那又怎样呢?”杨瑾维仍旧用漫不经心的回答,引着他往下说。
连彬对于接下来要说出的自己的猜测有点不好意思,他笑了笑说,“然后她就对您格外的感激。”
“你说我要她那点感激干什么啊?”
“那当然是……当然是……”连彬看着杨瑾维轮廓分明的侧脸线条冷硬,刚刚那疑似的笑容好像根本不存在,他心里一惊就说不下去了。
“连特助,你真是太闲了,连我的事情都想要八卦。这个周末两天的假期取消了,你去配合中南人事部整理档案。”杨瑾维面无表情的说。
“啊……”连彬突然意识到自己刚刚太得意忘形了。他以为利用自己知道的那点小秘密能boss大人套近乎,类似于我是站在你这边的。谁知道他踩到boss底限了。
孟婼这一去到了近中午的时候才回来。
回来的时候一脸疲惫,何凌宵问她怎么了。
她摇摇头,“没事,就是出去走走。”
她正准备告诉妈妈刚刚杨瑾维的电话。
就在这个时候,从门口进来一个女孩子,个头不高,马尾辫,灵动的圆圆的大眼睛在屋里搜索……然后看到对她招手的何千帆,一笑起来两个酒窝立显。
“进来啊……”何千帆温柔的说。然后高兴的对屋子里的孟婼说,“妈,她是朱思思。思思这是我妈妈。”
朱思思对着孟婼羞涩的说,“伯母好。”
孟婼淡淡的点点头,礼貌的招呼,“思思,过来坐。”
“这个是我姐姐何凌宵。”
何凌宵为了表示自己之前的诚意,主动抱了一下朱思思,“长得这样乖巧,难怪我弟弟那样紧张你。”
“我只见过韵韵姐姐,韵韵姐姐很漂亮,没想到凌霄姐姐也漂亮。”朱思思轻声说。一脸艳羡,“我要是能有姐姐这样漂亮就好了。”
她的话音刚落,屋里除了何千帆和朱思思,其他人脸上都不太好看。
还是凌霄先反应过来,尽量不去解读朱思思话里所反射出来的事情,她笑着说,“思思也很漂亮啊,你是千帆第一个正式介绍给我认识的女孩子,也是他郑重其事的对妈妈提起的女孩子。以后我就是你姐姐。”
朱思思显然很高兴,“姐姐你真会说话,谢谢姐姐。”
孟婼心事重重,显然没有功夫应酬这个儿子所谓的女朋友,她并不看好这段感情,她觉得十七岁的何千帆连自己到底想要什么都分不清楚,怎么可能定下心来喜欢一个女孩子,为了一个女孩子说打架就打架,真不是个成熟的孩子。
更何况还惹出这么大的祸事。她知道不该怪眼前这个乖巧的女孩,要怪就怪自己的儿子性格不稳定。可是她对眼前的女孩子就是喜欢不起来。
孟婼问朱思思,“你们认识多久了,怎么认识的?”
朱思思显得很不好意思,看看何千帆,见他用眼神鼓励自己就笑着说,“伯母,我和千帆上学期就认识的,因为是一个学校经常碰到,自然而然的就相互喜欢上了。”
孟婼点点头,“也是年轻人相吸引很正常,你好像比千帆大一点吧?”
“大两岁。”朱思思诚恳的说道。
“妈,您不要为难思思。查户口似的,你想知道我告诉您就好。”何千帆遗传到了孟婼身上的护短。
何千帆在学校也是小有名气,虽然才大一,身高已经逼近一米八的个头,长得也俊。去年刚刚入学的时候就被一年级的同学们评为他们c大金融系的系草。
虽然他为人低调,有时候显得很冷,但是也挡不住那些面对他冒粉红泡泡的女孩的注目。
哪怕何千帆再愣懂,他也是个正在长大的男人,他也有属于青春期男孩子的躁动。喜欢一个人很正常,他一直以为自己是那种对爱情会很迟钝会无动于衷的男孩子。
他喜欢篮球,喜欢旅游,喜欢骑马,也喜欢打游戏……
从来没想到过有天会喜欢上一个女孩子。
从初中到现在上大学,他没少收到过女同学递过来的纸条、小礼物之类的,甚至还有收到过几次玫瑰花。但是他对那些班上的女生都不怎么深刻。
他记得在高中毕业同学聚会的时候,他气哭了一个有点印象的女同学,原因是他不知道那个女同学的名字。那个女同学当时就哭了,说,“何千帆你的心到底是怎样长得,我给你写过十几封信,还在逸夫楼下被你拉着不放当做道具拒绝过女生,还为了你跟其他班上的女生打架……”
他当时完全没有印象,他收到过的情书,第一封是记得的,那个女生叫什么名字他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封情书中间抄了一首徐志摩的诗歌,当时就被里面的一段‘我是天边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这一句给恶心到了。
后来的后来他再也不对那些感兴趣,他把不时在书页里,书包里,书桌上的那些拥有漂亮封面的信封给直接丢进街上的垃圾桶。
有人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还真有这样一个道理。
去年寒假考试前他到图书馆温习功课,突然发现时间有些晚了就走的急,刚刚出门就跟一个女孩子撞了满怀。
当时他也没怎么注意那个女孩子的长相,只知道她的声音很小很好听,好像是一张娃娃脸。之所以能记住这么多,完全是因为她脚上的一双高跟鞋把他的脚给踩疼了。
晚上回家脱开鞋一看,哇,好家伙,脚背上淤青了一大块。
后来在上大课的时候,他也会碰到她,而且刚好是和他的位置挨着的,她看着他的眼睛跟他打招呼,会对他笑。他被笑的莫名其妙,然后一脸不解的看她,她指了指他的脚。
她那个可爱的动作,瞬间让他明白了。哦……原来是她。脚上已经不疼了,只是还有浅浅的印记。
br /> 连彬见杨瑾维嘴角疑似笑容的痕迹,就狗腿的跑过去,“杨先生。”
他们正在贵宾通道出口,十来个人浩浩荡荡的,胸口都憋着蓝白色的圆形徽标,金色是中北的,蓝白色的是中南的。
☆、第一百零四章朱思思
杨瑾维脚下没停,“说。”
“何总监刚刚听上去心情不是很好的样子。”
“然后呢?”
小会儿时间过去。
“然后她是不是在听到你带给她的消息,她心情就好多了。”本来刚刚杨瑾维的意思是让他告诉何凌宵,谁知道他还没来得及说,电话就被杨瑾维横空出来的一只手臂给夺了去。
“那又怎样呢?”杨瑾维仍旧用漫不经心的回答,引着他往下说。
连彬对于接下来要说出的自己的猜测有点不好意思,他笑了笑说,“然后她就对您格外的感激。”
“你说我要她那点感激干什么啊?”
“那当然是……当然是……”连彬看着杨瑾维轮廓分明的侧脸线条冷硬,刚刚那疑似的笑容好像根本不存在,他心里一惊就说不下去了。
“连特助,你真是太闲了,连我的事情都想要八卦。这个周末两天的假期取消了,你去配合中南人事部整理档案。”杨瑾维面无表情的说。
“啊……”连彬突然意识到自己刚刚太得意忘形了。他以为利用自己知道的那点小秘密能boss大人套近乎,类似于我是站在你这边的。谁知道他踩到boss底限了。
孟婼这一去到了近中午的时候才回来。
回来的时候一脸疲惫,何凌宵问她怎么了。
她摇摇头,“没事,就是出去走走。”
她正准备告诉妈妈刚刚杨瑾维的电话。
就在这个时候,从门口进来一个女孩子,个头不高,马尾辫,灵动的圆圆的大眼睛在屋里搜索……然后看到对她招手的何千帆,一笑起来两个酒窝立显。
“进来啊……”何千帆温柔的说。然后高兴的对屋子里的孟婼说,“妈,她是朱思思。思思这是我妈妈。”
朱思思对着孟婼羞涩的说,“伯母好。”
孟婼淡淡的点点头,礼貌的招呼,“思思,过来坐。”
“这个是我姐姐何凌宵。”
何凌宵为了表示自己之前的诚意,主动抱了一下朱思思,“长得这样乖巧,难怪我弟弟那样紧张你。”
“我只见过韵韵姐姐,韵韵姐姐很漂亮,没想到凌霄姐姐也漂亮。”朱思思轻声说。一脸艳羡,“我要是能有姐姐这样漂亮就好了。”
她的话音刚落,屋里除了何千帆和朱思思,其他人脸上都不太好看。
还是凌霄先反应过来,尽量不去解读朱思思话里所反射出来的事情,她笑着说,“思思也很漂亮啊,你是千帆第一个正式介绍给我认识的女孩子,也是他郑重其事的对妈妈提起的女孩子。以后我就是你姐姐。”
朱思思显然很高兴,“姐姐你真会说话,谢谢姐姐。”
孟婼心事重重,显然没有功夫应酬这个儿子所谓的女朋友,她并不看好这段感情,她觉得十七岁的何千帆连自己到底想要什么都分不清楚,怎么可能定下心来喜欢一个女孩子,为了一个女孩子说打架就打架,真不是个成熟的孩子。
更何况还惹出这么大的祸事。她知道不该怪眼前这个乖巧的女孩,要怪就怪自己的儿子性格不稳定。可是她对眼前的女孩子就是喜欢不起来。
孟婼问朱思思,“你们认识多久了,怎么认识的?”
朱思思显得很不好意思,看看何千帆,见他用眼神鼓励自己就笑着说,“伯母,我和千帆上学期就认识的,因为是一个学校经常碰到,自然而然的就相互喜欢上了。”
孟婼点点头,“也是年轻人相吸引很正常,你好像比千帆大一点吧?”
“大两岁。”朱思思诚恳的说道。
“妈,您不要为难思思。查户口似的,你想知道我告诉您就好。”何千帆遗传到了孟婼身上的护短。
何千帆在学校也是小有名气,虽然才大一,身高已经逼近一米八的个头,长得也俊。去年刚刚入学的时候就被一年级的同学们评为他们c大金融系的系草。
虽然他为人低调,有时候显得很冷,但是也挡不住那些面对他冒粉红泡泡的女孩的注目。
哪怕何千帆再愣懂,他也是个正在长大的男人,他也有属于青春期男孩子的躁动。喜欢一个人很正常,他一直以为自己是那种对爱情会很迟钝会无动于衷的男孩子。
他喜欢篮球,喜欢旅游,喜欢骑马,也喜欢打游戏……
从来没想到过有天会喜欢上一个女孩子。
从初中到现在上大学,他没少收到过女同学递过来的纸条、小礼物之类的,甚至还有收到过几次玫瑰花。但是他对那些班上的女生都不怎么深刻。
他记得在高中毕业同学聚会的时候,他气哭了一个有点印象的女同学,原因是他不知道那个女同学的名字。那个女同学当时就哭了,说,“何千帆你的心到底是怎样长得,我给你写过十几封信,还在逸夫楼下被你拉着不放当做道具拒绝过女生,还为了你跟其他班上的女生打架……”
他当时完全没有印象,他收到过的情书,第一封是记得的,那个女生叫什么名字他已经不记得了。只记得那封情书中间抄了一首徐志摩的诗歌,当时就被里面的一段‘我是天边的一片云,偶尔投影在你的波心’这一句给恶心到了。
后来的后来他再也不对那些感兴趣,他把不时在书页里,书包里,书桌上的那些拥有漂亮封面的信封给直接丢进街上的垃圾桶。
有人说近水楼台先得月,还真有这样一个道理。
去年寒假考试前他到图书馆温习功课,突然发现时间有些晚了就走的急,刚刚出门就跟一个女孩子撞了满怀。
当时他也没怎么注意那个女孩子的长相,只知道她的声音很小很好听,好像是一张娃娃脸。之所以能记住这么多,完全是因为她脚上的一双高跟鞋把他的脚给踩疼了。
晚上回家脱开鞋一看,哇,好家伙,脚背上淤青了一大块。
后来在上大课的时候,他也会碰到她,而且刚好是和他的位置挨着的,她看着他的眼睛跟他打招呼,会对他笑。他被笑的莫名其妙,然后一脸不解的看她,她指了指他的脚。
她那个可爱的动作,瞬间让他明白了。哦……原来是她。脚上已经不疼了,只是还有浅浅的印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