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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队精兵直击北越腹内,杀他个措手不及。好好好!”
高宗连叫三声‘好’字,反手抓住宋翊的手问道:“你觉得要多少人马?”
宋翊伸出一根手指。
高宗问:“一万?”
宋翊摇头:“一千。”
高宗不确定:“一千?”
宋翊点头:“对,只一千,北越多是草原,人多反而引人注意,只用一千骁骑深入腹部,杀他个措手不及,一千人足已。”
高宗见他自信而又坚定,当即道:“朕现在就任命你为都尉,领一千人直捣黄龙。”
宋翊摇头,一是,这一千人得他一个个挑选,二是,他怕他爹不同意,他爹不喜他带兵打仗。
高宗不知其因,以为他这是怕问道:“是惧?”
宋翊道:“无惧。”接着把原因一道来,至于他爹这个原因,他没说出,若他下定决心去,他爹也是拦不住的。
高宗一时兴奋倒是忘了这些,两人又对边关的局势做了些分析,君臣谈得开心。
那边,宦官来报,长公主到。
宋翊和长公主交集不多,每次见面都是和太子一起,长姐为母,太子对她这个姐姐很是尊重。长公主对他也蛮好,每次进宫送太子东西时,都会送他同样的一份。宋翊也就把她当长辈看,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总觉长公主看他的眼神怪怪的。
他自小没有母亲,对于女人多少有些认知偏见,觉得她们无聊且个个都有心机,如以前他在宫中跟着太子同吃同住时,经常出入皇上所住的宫殿,经常看见某个娘娘为了引起高宗的注意,出些千奇百怪的法子。
例如,最简单的,听闻皇上路过御花园,特意在打扮的花枝招展等着皇上经过。宫中经常有宫女和太监无缘无故消失,还有更狠的,直接谋害太子,有一次他替太子挡了一剑。刺客抓住说是当今皇后指使,当今皇后是王思瑜的姑姑,生了个儿子比太子小十岁。以王家在朝中的影响力,太子死了最有可能继承皇位的也就是这位小皇子。
当时这事闹得挺大,后来查出是某个嫔妃嫁祸给的皇后,而王家为了表忠心,让自家女儿嫁给了太子。
三十六计中的‘借刀杀人’‘反客为主’都用上了,说不好还是王家的‘反间计’想让太子娶他家女儿,故意来的这么一出,顺便再除掉‘某个嫔妃’。
方寸大的地方,比战场的撕杀都要激烈,他们怎就不明白,谁继承皇位意在皇上,他们做任何小动作都是无用。皇上是明君,若太子没有治理国家的能力,他是不会把皇位传给他。
女人特别是宫里的女人们,谁都打着自己的算盘,还是他家小可怜最可爱,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进来,让她来皇宫她也不来。
宋翊想到如意,心中黯然,也不知她现在气消了没,起身,向高宗告辞。
高宗对他这个女儿是又爱又怕,她对宋翊的那点心思,他看在眼里。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总不能让他赐婚吧?以宋翊的性子怕是直接顶回来,到时候谁都难下台。
索性装糊涂当什么都不知道,他不留宋翊,摆手示意他先走。
宋翊行礼,转身走到宫门口,迎上正要跨进门的长公主。
“长公主。”微微行礼,正欲跨过门槛。
长公主叫住他:“宋翊这是要回去?”
时辰未到,虽然高宗允他不必同其它侍卫般当值,可他觉得要以身作则当可服众,自然是要与其它人一样。
宋翊道:“不回。”
长公主笑道:“那再陪父皇一会。”说着,她抬手向宋翊胳膊伸去:“以后不必叫我‘长公主’叫我‘长乐’。”
五指如葱,指尖珠圆玉润,用豆蔻染红的指甲,鲜亮美艳。
宋翊眼微眯,紧盯着她的手指看,问道:“公主,您这指甲是用什么染的?”
长公主准备抓住他胳膊的手停在半空,顿了顿,收回手,在自己眼前左右摆动,头稍微倾斜问:“很漂亮?”
宋翊不说话,轻轻点了下头。
长公主心悦他很久,还是第一次听他夸漂亮,不由心花怒放,觉得这几月过后他是开窍,笑道:“这是舶来品,我从波斯商人那边买来,总共就两盒。”
宋翊直生生道:“公主有两盒,可否给我一盒?”
长公主怔了怔,问:“你要作甚?”
宋翊垂下眼,嘴角微微上扬道:“我妹妹指甲染上这个,会很漂亮。”小可怜那么白,指甲染上这么鲜亮的颜色,肯定会比长公主的手要美上千倍。
想想都觉得高兴。
一队精兵直击北越腹内,杀他个措手不及。好好好!”
高宗连叫三声‘好’字,反手抓住宋翊的手问道:“你觉得要多少人马?”
宋翊伸出一根手指。
高宗问:“一万?”
宋翊摇头:“一千。”
高宗不确定:“一千?”
宋翊点头:“对,只一千,北越多是草原,人多反而引人注意,只用一千骁骑深入腹部,杀他个措手不及,一千人足已。”
高宗见他自信而又坚定,当即道:“朕现在就任命你为都尉,领一千人直捣黄龙。”
宋翊摇头,一是,这一千人得他一个个挑选,二是,他怕他爹不同意,他爹不喜他带兵打仗。
高宗不知其因,以为他这是怕问道:“是惧?”
宋翊道:“无惧。”接着把原因一道来,至于他爹这个原因,他没说出,若他下定决心去,他爹也是拦不住的。
高宗一时兴奋倒是忘了这些,两人又对边关的局势做了些分析,君臣谈得开心。
那边,宦官来报,长公主到。
宋翊和长公主交集不多,每次见面都是和太子一起,长姐为母,太子对她这个姐姐很是尊重。长公主对他也蛮好,每次进宫送太子东西时,都会送他同样的一份。宋翊也就把她当长辈看,只是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他总觉长公主看他的眼神怪怪的。
他自小没有母亲,对于女人多少有些认知偏见,觉得她们无聊且个个都有心机,如以前他在宫中跟着太子同吃同住时,经常出入皇上所住的宫殿,经常看见某个娘娘为了引起高宗的注意,出些千奇百怪的法子。
例如,最简单的,听闻皇上路过御花园,特意在打扮的花枝招展等着皇上经过。宫中经常有宫女和太监无缘无故消失,还有更狠的,直接谋害太子,有一次他替太子挡了一剑。刺客抓住说是当今皇后指使,当今皇后是王思瑜的姑姑,生了个儿子比太子小十岁。以王家在朝中的影响力,太子死了最有可能继承皇位的也就是这位小皇子。
当时这事闹得挺大,后来查出是某个嫔妃嫁祸给的皇后,而王家为了表忠心,让自家女儿嫁给了太子。
三十六计中的‘借刀杀人’‘反客为主’都用上了,说不好还是王家的‘反间计’想让太子娶他家女儿,故意来的这么一出,顺便再除掉‘某个嫔妃’。
方寸大的地方,比战场的撕杀都要激烈,他们怎就不明白,谁继承皇位意在皇上,他们做任何小动作都是无用。皇上是明君,若太子没有治理国家的能力,他是不会把皇位传给他。
女人特别是宫里的女人们,谁都打着自己的算盘,还是他家小可怜最可爱,多少人削尖了脑袋想进来,让她来皇宫她也不来。
宋翊想到如意,心中黯然,也不知她现在气消了没,起身,向高宗告辞。
高宗对他这个女儿是又爱又怕,她对宋翊的那点心思,他看在眼里。奈何落花有意流水无情,总不能让他赐婚吧?以宋翊的性子怕是直接顶回来,到时候谁都难下台。
索性装糊涂当什么都不知道,他不留宋翊,摆手示意他先走。
宋翊行礼,转身走到宫门口,迎上正要跨进门的长公主。
“长公主。”微微行礼,正欲跨过门槛。
长公主叫住他:“宋翊这是要回去?”
时辰未到,虽然高宗允他不必同其它侍卫般当值,可他觉得要以身作则当可服众,自然是要与其它人一样。
宋翊道:“不回。”
长公主笑道:“那再陪父皇一会。”说着,她抬手向宋翊胳膊伸去:“以后不必叫我‘长公主’叫我‘长乐’。”
五指如葱,指尖珠圆玉润,用豆蔻染红的指甲,鲜亮美艳。
宋翊眼微眯,紧盯着她的手指看,问道:“公主,您这指甲是用什么染的?”
长公主准备抓住他胳膊的手停在半空,顿了顿,收回手,在自己眼前左右摆动,头稍微倾斜问:“很漂亮?”
宋翊不说话,轻轻点了下头。
长公主心悦他很久,还是第一次听他夸漂亮,不由心花怒放,觉得这几月过后他是开窍,笑道:“这是舶来品,我从波斯商人那边买来,总共就两盒。”
宋翊直生生道:“公主有两盒,可否给我一盒?”
长公主怔了怔,问:“你要作甚?”
宋翊垂下眼,嘴角微微上扬道:“我妹妹指甲染上这个,会很漂亮。”小可怜那么白,指甲染上这么鲜亮的颜色,肯定会比长公主的手要美上千倍。
想想都觉得高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