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陶坤抬头看着她,慢慢道:“不。我只是……”他忽然改了主意,“我同你走。今晚。你说得对,逃跑这种事越快,人家越没防备。但现在还是不行。你回去拿好你身边的钱和金银,不要太多,也不能太少,凌晨两点钟出来,那时候人睡得最沉。你到门口那座假山下,我坐车子等你。我会穿斗篷戴风帽遮住脸,不会跟你说话,你自己跳上车来。然后我们走。我会挑一艘合适的船,船上包管没有人会欺负你。”
思凌眼睛亮了,胃部却紧张得抽紧。这是她今生最大的一次冒险,恐怕也是最后一次。她以前的所有任性,好像都是为了这一次作准备。她希望能更有把握一点,问他:“你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了?”
“我能帮上许宁、你约我要约几次、我出门同你会面要变装,都是因为一件事。”陶坤回答。
不是一件事,是一个人。他在她耳边说出的那个名字。这片土地上不是皇后、胜似皇后的女人。
她未必做出什么逾矩的事,只是对一个美丽孤儿的垂怜。这种垂怜,已足够叫人窒息。
思凌要奔赴一个幽灵的约会,而他要逃离一只母蛛王的蛛网。
思凌充分理解:“在南洋,你就可以和我分手。”
陶坤颔首,托出一个布包。
思凌吃了一惊,询问的看了陶坤一眼,打开,但见那是一件烟云的旗袍。
他是裁缝,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把做好的活交给客户。
“你现在可以穿它了。”他说。
思凌的一滴眼泪于此时落在烟云上,洇湿了小小一片。
“今晚……无论面对什么后果,都把它当成神……当作思啸的意思接受吧。”陶坤道,另有深意。
思凌没有听出那深意来,只是怆然点点头,便告辞了。
转身后,她已经镇定下来。面对如此大事不会紧张?当然也会。但无数次闯祸后,思凌学会告诉自己:非做不可的话,紧张什么的等做了之后面对后果再说,准备做这件事的时候,就只想着怎么做好。
她跟陶坤商谈时把语调和表情控制得很好,陶坤也是。留声机音量开得恰到好处。别人除非把耳朵贴到他们桌边听清他们的字句,否则只会以为他们在告别。
她回到家后,搜罗钱和金银的动静,也控制得恰恰好。别人只会以为她在帮父母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陈太太到底听从了陈大帅的话,决定直接去台湾。因为那是“委座指定的大后方”。江楚人陪他们一起去。
陈大帅去过前线,打了几战,又被调回来,“协助新阶段战役准备”,说得多好听,其实就是准备把尽可能多的战略物资搬到台湾去,战略性撤退,或者说,未雨绸缪的逃跑。比逃日本人更狼狈。没关系,一回生二回熟,委员长已经驾轻就熟,他下面的人也是。
陈大帅保护好各位达官贵人及家属们的撤退。他们和他们的财产,都是对党国很重要的战略物资。
思凌准备好一只小皮箱,重量恰恰好可以拎动,然后早早的把自己关在卧室里,熄了灯。
月光与晚睡人家的灯光透进帘子,她脱下身上的衣服,换上旗袍。
这旗袍柔适如她的第二层皮肤,她腰身曼妙,眼波如酒,玲珑的足踝与锁骨能叫人发狂。
她抬起手,搭着看不见的人的手,踩着听不见的音乐,三步一小旋,九步一大旋,华尔滋圆舞。有人问:“陈思凌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美?”现在她知道了。她已经作好准备要成为一个女人。可是没有人威胁着要踩她的脚了。
烟云绵绵,这般无望的缠绵。
她换下旗袍,也收进箱子里,上了床,替半夜的出走积蓄精力。当然睡不着,但躺一下也是好的,她强迫自己闭上眼睛。不知道为什么老有一片青色的树影在她面前晃。
根据心理学的意见,这也许代表思啸、更代表她心中的愿望。她希望思啸是好好的活着、而她跟他能幸福的在一起。
但实际上,她知道他是不在了。死了。像那棵树,就算绿影仍在她面前,但不能自己把脚从土壤中拔出来、不能弯下树枝来拥抱她。她能做的一切,就是抛开一切,跑过去,拥抱他,把她的脸贴在干燥的树皮上、手指插进泥土里,让他的绿荫环绕她。
那是另一种相守。
塞在枕头下的闹钟像要杀人一样跳起来。德国进口的小闹钟,可以不发出任何声音,只是颤跳,绝对忠实于主人定下的时刻。
思凌赶紧掀开被子,拎起箱子,一身短打的出去。
月光清厉厉。
另一扇玻璃窗后,思凌没看见,藏着母亲的脸。
“你走不了的。”母亲的眼睛这样诅咒。她不知道女儿要去哪里,只知道女儿想逃。这小混蛋是从来不按牌理出牌的,她也懒得去理解她了,总之非留下来不可!她儿子已经没了呀!儿子已经没了。出生的儿子、长大的儿子、腹中的儿子,都没了。她要女儿留下来。这些没良心的小东西,不准走,都得留下来,死的或者活的。活的,她紧紧的拥抱她,死的,她亲手给她收尸。
陈太太的目光比月光更冷,追着背叛逃离的身影。
假山那边停下一辆车。黑车篷的出租小汽车。车门打开,思凌跳上去。
车子是一个人亲自开的。肯定是男人,披着斗篷,載着礼帽,还有一副墨镜眼镜。斗篷领子支得很高、礼帽压得很低,眼镜当中一遮,叫人根本看不见他的脸。思凌忽然觉得,他不是陶坤。
车子已经关上门,开出去了。
这人的肩膀好像比陶坤宽,但是斗篷当然可以加衬里;他的个子好像比陶坤大,但坐在车里也说不准;他的脸好像比陶坤宽,但是陶坤有什么理由叫个陌生人来呢?他不说话,透出某种悲哀与压迫力,思凌也不敢说话了,只是不错眼珠的、惶恐的盯着他。他也许不是陌生人。他……
车子开出两条街。后面一直有辆小小的黑车子跟着。太小、太轻、太狡猾了,没人发现它。
前面的路边,有一块小小的、古老的、无字的石碑,还有临街商户和居民乱堆出来的东西,并没有到阻塞道路的程度,但车子开到这里,难免缓一缓。
这车子一缓,后面的小黑车就悄无声息的上来,像一柄匕首滑开水面,贴住这车子左侧,把驾驶座车门打开,一枪。
斗篷男人身子栽倒,帽子落下来,眼镜落下来,露出他刚刮过、胡碴青密密的脸。
是江楚人。
陶坤把这个私奔的机会让给了江楚人。他仍然认为,只有江楚人才配得上保护思凌、照顾思凌。他希望思凌发现这次调包之后,当成是思啸的意愿,接受下来,不要再踢腾。她这一生踢腾得已经够多,应该柔顺一点了。这对她有好处。
而陈太太只知道思凌要逃家,便告诉了陈大帅。
陈大帅听说有人要拐他女儿逃跑,就带上了锄奸队。党国精英的特工队伍,这一支由他指挥,在撤退前夕,处理一切“扰乱治安”的行为,有先斩后奏、甚至奏都不奏的权力,反正只要不是太重要的人,上头谁有闲心过问?(未完待续。)
陶坤抬头看着她,慢慢道:“不。我只是……”他忽然改了主意,“我同你走。今晚。你说得对,逃跑这种事越快,人家越没防备。但现在还是不行。你回去拿好你身边的钱和金银,不要太多,也不能太少,凌晨两点钟出来,那时候人睡得最沉。你到门口那座假山下,我坐车子等你。我会穿斗篷戴风帽遮住脸,不会跟你说话,你自己跳上车来。然后我们走。我会挑一艘合适的船,船上包管没有人会欺负你。”
思凌眼睛亮了,胃部却紧张得抽紧。这是她今生最大的一次冒险,恐怕也是最后一次。她以前的所有任性,好像都是为了这一次作准备。她希望能更有把握一点,问他:“你为什么突然改变主意了?”
“我能帮上许宁、你约我要约几次、我出门同你会面要变装,都是因为一件事。”陶坤回答。
不是一件事,是一个人。他在她耳边说出的那个名字。这片土地上不是皇后、胜似皇后的女人。
她未必做出什么逾矩的事,只是对一个美丽孤儿的垂怜。这种垂怜,已足够叫人窒息。
思凌要奔赴一个幽灵的约会,而他要逃离一只母蛛王的蛛网。
思凌充分理解:“在南洋,你就可以和我分手。”
陶坤颔首,托出一个布包。
思凌吃了一惊,询问的看了陶坤一眼,打开,但见那是一件烟云的旗袍。
他是裁缝,不管什么时候,都要把做好的活交给客户。
“你现在可以穿它了。”他说。
思凌的一滴眼泪于此时落在烟云上,洇湿了小小一片。
“今晚……无论面对什么后果,都把它当成神……当作思啸的意思接受吧。”陶坤道,另有深意。
思凌没有听出那深意来,只是怆然点点头,便告辞了。
转身后,她已经镇定下来。面对如此大事不会紧张?当然也会。但无数次闯祸后,思凌学会告诉自己:非做不可的话,紧张什么的等做了之后面对后果再说,准备做这件事的时候,就只想着怎么做好。
她跟陶坤商谈时把语调和表情控制得很好,陶坤也是。留声机音量开得恰到好处。别人除非把耳朵贴到他们桌边听清他们的字句,否则只会以为他们在告别。
她回到家后,搜罗钱和金银的动静,也控制得恰恰好。别人只会以为她在帮父母收拾东西,准备离开。
陈太太到底听从了陈大帅的话,决定直接去台湾。因为那是“委座指定的大后方”。江楚人陪他们一起去。
陈大帅去过前线,打了几战,又被调回来,“协助新阶段战役准备”,说得多好听,其实就是准备把尽可能多的战略物资搬到台湾去,战略性撤退,或者说,未雨绸缪的逃跑。比逃日本人更狼狈。没关系,一回生二回熟,委员长已经驾轻就熟,他下面的人也是。
陈大帅保护好各位达官贵人及家属们的撤退。他们和他们的财产,都是对党国很重要的战略物资。
思凌准备好一只小皮箱,重量恰恰好可以拎动,然后早早的把自己关在卧室里,熄了灯。
月光与晚睡人家的灯光透进帘子,她脱下身上的衣服,换上旗袍。
这旗袍柔适如她的第二层皮肤,她腰身曼妙,眼波如酒,玲珑的足踝与锁骨能叫人发狂。
她抬起手,搭着看不见的人的手,踩着听不见的音乐,三步一小旋,九步一大旋,华尔滋圆舞。有人问:“陈思凌你知不知道自己有多美?”现在她知道了。她已经作好准备要成为一个女人。可是没有人威胁着要踩她的脚了。
烟云绵绵,这般无望的缠绵。
她换下旗袍,也收进箱子里,上了床,替半夜的出走积蓄精力。当然睡不着,但躺一下也是好的,她强迫自己闭上眼睛。不知道为什么老有一片青色的树影在她面前晃。
根据心理学的意见,这也许代表思啸、更代表她心中的愿望。她希望思啸是好好的活着、而她跟他能幸福的在一起。
但实际上,她知道他是不在了。死了。像那棵树,就算绿影仍在她面前,但不能自己把脚从土壤中拔出来、不能弯下树枝来拥抱她。她能做的一切,就是抛开一切,跑过去,拥抱他,把她的脸贴在干燥的树皮上、手指插进泥土里,让他的绿荫环绕她。
那是另一种相守。
塞在枕头下的闹钟像要杀人一样跳起来。德国进口的小闹钟,可以不发出任何声音,只是颤跳,绝对忠实于主人定下的时刻。
思凌赶紧掀开被子,拎起箱子,一身短打的出去。
月光清厉厉。
另一扇玻璃窗后,思凌没看见,藏着母亲的脸。
“你走不了的。”母亲的眼睛这样诅咒。她不知道女儿要去哪里,只知道女儿想逃。这小混蛋是从来不按牌理出牌的,她也懒得去理解她了,总之非留下来不可!她儿子已经没了呀!儿子已经没了。出生的儿子、长大的儿子、腹中的儿子,都没了。她要女儿留下来。这些没良心的小东西,不准走,都得留下来,死的或者活的。活的,她紧紧的拥抱她,死的,她亲手给她收尸。
陈太太的目光比月光更冷,追着背叛逃离的身影。
假山那边停下一辆车。黑车篷的出租小汽车。车门打开,思凌跳上去。
车子是一个人亲自开的。肯定是男人,披着斗篷,載着礼帽,还有一副墨镜眼镜。斗篷领子支得很高、礼帽压得很低,眼镜当中一遮,叫人根本看不见他的脸。思凌忽然觉得,他不是陶坤。
车子已经关上门,开出去了。
这人的肩膀好像比陶坤宽,但是斗篷当然可以加衬里;他的个子好像比陶坤大,但坐在车里也说不准;他的脸好像比陶坤宽,但是陶坤有什么理由叫个陌生人来呢?他不说话,透出某种悲哀与压迫力,思凌也不敢说话了,只是不错眼珠的、惶恐的盯着他。他也许不是陌生人。他……
车子开出两条街。后面一直有辆小小的黑车子跟着。太小、太轻、太狡猾了,没人发现它。
前面的路边,有一块小小的、古老的、无字的石碑,还有临街商户和居民乱堆出来的东西,并没有到阻塞道路的程度,但车子开到这里,难免缓一缓。
这车子一缓,后面的小黑车就悄无声息的上来,像一柄匕首滑开水面,贴住这车子左侧,把驾驶座车门打开,一枪。
斗篷男人身子栽倒,帽子落下来,眼镜落下来,露出他刚刮过、胡碴青密密的脸。
是江楚人。
陶坤把这个私奔的机会让给了江楚人。他仍然认为,只有江楚人才配得上保护思凌、照顾思凌。他希望思凌发现这次调包之后,当成是思啸的意愿,接受下来,不要再踢腾。她这一生踢腾得已经够多,应该柔顺一点了。这对她有好处。
而陈太太只知道思凌要逃家,便告诉了陈大帅。
陈大帅听说有人要拐他女儿逃跑,就带上了锄奸队。党国精英的特工队伍,这一支由他指挥,在撤退前夕,处理一切“扰乱治安”的行为,有先斩后奏、甚至奏都不奏的权力,反正只要不是太重要的人,上头谁有闲心过问?(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