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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28年农历四月二十六日清晨,启东县新安镇上的店家都还没有开门。忽然,从街上传来一声接一声的嚎哭,把酣睡的人们从温馨的梦乡中惊醒。惯于早起的老人们打开临街的屋门,看见在熹微的晨光中,有十几个或老或少的寡妇,身围白布腰裙,脚穿白布孝鞋,正跪在街衢的一边哭泣。在她们的面前各自摆放着一张小小的方桌,桌上摆着几样豆腐小菜,点着香烛。一个老太婆一边化纸,一边哭数着:“可怜的儿啊,去年今日,你死得好苦啊!青天大老爷啊,你睁睁眼睛吧,这杀人的血海深仇,哪一天才有报应啊?”开门的老人们听明白了:这是镇子周边村庄里的盐民家属,正在祭奠在去年那场捣毁官盐栈的血案中丢了性命的汉子们,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唉,可怜的人哪!”
提起上年今日那场血案,凡是住在新安镇上的人,谁人不知,哪个不晓?整整18条生龙活虎的汉子,整整18条生龙活虎的人命,一旦之间,就化为冤鬼了呀!
这事说来话长。
原来启东县在1928年单独建县之前叫做崇明外沙。外沙地理位置独特:东环南黄海,南临大江口,每日潮往潮来,滩涂积咸,皆成白色,海滨居民于此设置盐灶,刮泥淋卤,煎卤成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既解决了本地居民的食盐问题,剩余部分又可以运销外地,换取各种生产生活用品。世代相沿,所谓“靠海吃海”历经百余年,从未有人对此提出过异议。谁知到了民国初年,北洋政府将崇明外沙与崇明本岛一起划定为浙盐销区,由国民党中央委员张静江承包销售。他们把从浙江远道运来的板晒中籽盐称为“官盐”而把本地所产的草煎细盐称为“私盐”张静江在崇明外沙的三和港设立“官盐总栈”而于沙内较大的集镇广设分栈,分销“官盐”为推销“官盐”查禁“私盐”成立外沙盐务分局,配属两浙缉私营盐兵一个营,局机关与缉私营营部同驻外沙和合镇。与此同时,以盐局名义印刷了大量告示,广泛张贴。文曰:“凡我良民,从今往后,必须一律食用官盐,严禁贩买私盐。如有刁顽愚民不遵告示,胆敢仍旧贩买私盐,本局职责所在,定予严惩不贷!特此布告周知,希各凛遵,勿谓言之不预也”
沙内土豪早就听说经销官盐利润丰厚,一个个如苍蝇逐臭,趋之唯恐不及。新安镇有个恶霸地主,名叫丁树声,大号丁养年。因他在家中排行第二,俗称丁老二。又因他一贯仗势欺男霸女,人们背地里只称他“地头蛇”这地头蛇在镇上已经开了一家店号叫做“安裕”的京南杂货店,又开着三家店号叫做“裕丰”的酒店,本来已是富甲一方的大富户了,但看到经销“官盐”又是一个牟取暴利的好机会,连忙拉关系,走门子,七拐八弯,人上托人,搭上了和合盐局,获准在新安镇开一家官盐店分销浙盐。为了“风险同担”的缘故,丁老二拉拢了亲家钱朝圣、邻居沈宝康共同出资,所以店号取名“合丰盐行”寓意“共同发财”即于1927年农历四月初四日正式开张。与此同时“裕丰”酒店的常客、绰号“酒鬼”的黄臣仁,仗着与丁老二熟识的关系,也在惠安镇办起一家盐店。同一天,公兴村的黄璇林,因为儿子与钱朝圣和沈宝康两人的儿子是同学的关系,也与丁老二挂上钩,在公兴村办起一家盐店。东安镇一家绅士不甘落后,也靠上丁老二,在本镇办起了盐店。
却说新安镇、惠安镇、公兴村、东安镇4家盐店约期同日开张。开张之日选在四月初四,正应着民间的吉语:“四四(事事)如意”这一天,各家盐店门前鼓乐喧天,鞭炮齐鸣,好不热闹!硝烟缭绕之下,丁老二等人不免做起了发财梦。远乡近邻纷纷来看热闹。这当中有捧场的,有艳羡的,有嫉妒的,但更多的是愤恨的。在场的人群中,有一位年约三、四十岁的中年盐民,名叫吴才明。只见他眉头铁竖,双拳紧握,忿忿不平地对身边的盐民曹志文、曹学之等人说:“我们盐家捧了几代人的饭碗,看样子就要被这帮家伙抢去了!穷人穷得连粥都喝不上,富人倒好,抢穷人的饭碗,发了财还要发财,这是什么世道!”
果然,各家盐行开张以后,缉私营盐兵随之出动,强迫周边居民必须购买他们的“官盐”“官盐”每斤售价一角三四分,高出本产土盐3倍以上,乡民们都不愿购买。为强制购买,盐店印制了购盐小票,将官盐按户定额分摊,规定民户购盐后,必须将购盐小票粘贴在灶墙或菜橱上,以备缉私人员检查;如查出有盐无票,即施以毒打,并罚买数十斤乃至数百斤的“官盐”或缴纳相当数额的罚金。
从此,缉私营盐兵日夜水陆梭巡,出没无常。有一次,盐兵数十人检查到农民龚文华家里,看到一缸盐荠,一缸酱瓣,即作为食用私盐的罪证,掏出绳子就要绑人。家属连忙请村里的保长出面说情,好说歹说,才被允许以立缴罚款100块银元了事。盐兵扬长而去,龚家从此元气大伤。渐渐地,乡民们有了经验,他们把派购到的“官盐”放在盐钵里做样子,用以应付盐兵的检查,而将私买的本地细盐暗藏食用。但即使这样,盐兵们仍是防不胜防。他们常常带赃搜赃:先将事先装好的盐口袋偷偷塞进农民的柴草堆里,然后装模作样地查缉,变着花样诬陷敲诈,瓷意搜刮,民众恨之入骨。
受“官盐”之害最为深切的,要算这一带的广大盐民。浙盐的行销,使本盐的销路大大缩小。盐兵的横行,使本盐的交易活动不得不转入地下。盐民的生产活动均被定为“非法”产销两头都被“官盐”和盐兵扼得死死的。原先以盐为业的人家从此断了生活来源,陷入了饥寒交迫的绝境。走投无路的盐民们,都在心里暗暗地打算:“采用什么办法,才能夺回自己应有的生路呢?”
一天,盐民龚老林、李德相相约去海边制盐。傍晚时分,两人各自用独轮车推着自制的细盐往家里走。路经公兴村河东时,无巧不巧,恰好被盐店经理黄璇林看见,当即被强迫没收。“黄璇林这个狗日的,真真吃了豹子胆了!他的鸟盐店开张才几天,也敢做大,竟敢学起缉私营抓起私盐来啦!”消息一传开,远远近近的盐民群众个个气炸了肺。
“得教训教训这班为富不仁的家伙,否则盐民只有死路一条!”一连几天,吴才明的脑子里都在盘算这件事。农历四月二十三日这一天,吴才明、曹学之、曹志文、倪茂全、陆孝怀、杨彦良、杨彦桥等人从地里干完活儿回家,经过公兴村盐行门前,一眼窥见仓房里堆得重重叠叠的盐包,仿佛看见了宿世的仇敌冤家,越看越恨,恨不得立即冲上去砸个精光。走过了盐行,吴才明提议说:“只有推倒盐行,我们盐民才有活路。”大家都点头称是。吴才明又说:“从报纸上看到,现今天下冒出了一个组织,叫共产党,专门帮穷人闹翻身。要是有他们来领着我们干,那就好了!”“听说共产党主张共产共妻,都是些怪人。”同伴中有人反对说。“别听富人们瞎说,”吴才明纠正说“我们穷人有什么怕共的!”接着大家议定,共产党一时半时恐怕还到不了这里,而打盐行的事又不能再等,就由吴才明先领着大伙干起来。“那就越快越好,明天就动手!”吴才明说完,大家分散回家,连夜分工发动周围群众... -->>
1928年农历四月二十六日清晨,启东县新安镇上的店家都还没有开门。忽然,从街上传来一声接一声的嚎哭,把酣睡的人们从温馨的梦乡中惊醒。惯于早起的老人们打开临街的屋门,看见在熹微的晨光中,有十几个或老或少的寡妇,身围白布腰裙,脚穿白布孝鞋,正跪在街衢的一边哭泣。在她们的面前各自摆放着一张小小的方桌,桌上摆着几样豆腐小菜,点着香烛。一个老太婆一边化纸,一边哭数着:“可怜的儿啊,去年今日,你死得好苦啊!青天大老爷啊,你睁睁眼睛吧,这杀人的血海深仇,哪一天才有报应啊?”开门的老人们听明白了:这是镇子周边村庄里的盐民家属,正在祭奠在去年那场捣毁官盐栈的血案中丢了性命的汉子们,不由得叹了一口气:“唉,可怜的人哪!”
提起上年今日那场血案,凡是住在新安镇上的人,谁人不知,哪个不晓?整整18条生龙活虎的汉子,整整18条生龙活虎的人命,一旦之间,就化为冤鬼了呀!
这事说来话长。
原来启东县在1928年单独建县之前叫做崇明外沙。外沙地理位置独特:东环南黄海,南临大江口,每日潮往潮来,滩涂积咸,皆成白色,海滨居民于此设置盐灶,刮泥淋卤,煎卤成盐,取之不尽,用之不竭,既解决了本地居民的食盐问题,剩余部分又可以运销外地,换取各种生产生活用品。世代相沿,所谓“靠海吃海”历经百余年,从未有人对此提出过异议。谁知到了民国初年,北洋政府将崇明外沙与崇明本岛一起划定为浙盐销区,由国民党中央委员张静江承包销售。他们把从浙江远道运来的板晒中籽盐称为“官盐”而把本地所产的草煎细盐称为“私盐”张静江在崇明外沙的三和港设立“官盐总栈”而于沙内较大的集镇广设分栈,分销“官盐”为推销“官盐”查禁“私盐”成立外沙盐务分局,配属两浙缉私营盐兵一个营,局机关与缉私营营部同驻外沙和合镇。与此同时,以盐局名义印刷了大量告示,广泛张贴。文曰:“凡我良民,从今往后,必须一律食用官盐,严禁贩买私盐。如有刁顽愚民不遵告示,胆敢仍旧贩买私盐,本局职责所在,定予严惩不贷!特此布告周知,希各凛遵,勿谓言之不预也”
沙内土豪早就听说经销官盐利润丰厚,一个个如苍蝇逐臭,趋之唯恐不及。新安镇有个恶霸地主,名叫丁树声,大号丁养年。因他在家中排行第二,俗称丁老二。又因他一贯仗势欺男霸女,人们背地里只称他“地头蛇”这地头蛇在镇上已经开了一家店号叫做“安裕”的京南杂货店,又开着三家店号叫做“裕丰”的酒店,本来已是富甲一方的大富户了,但看到经销“官盐”又是一个牟取暴利的好机会,连忙拉关系,走门子,七拐八弯,人上托人,搭上了和合盐局,获准在新安镇开一家官盐店分销浙盐。为了“风险同担”的缘故,丁老二拉拢了亲家钱朝圣、邻居沈宝康共同出资,所以店号取名“合丰盐行”寓意“共同发财”即于1927年农历四月初四日正式开张。与此同时“裕丰”酒店的常客、绰号“酒鬼”的黄臣仁,仗着与丁老二熟识的关系,也在惠安镇办起一家盐店。同一天,公兴村的黄璇林,因为儿子与钱朝圣和沈宝康两人的儿子是同学的关系,也与丁老二挂上钩,在公兴村办起一家盐店。东安镇一家绅士不甘落后,也靠上丁老二,在本镇办起了盐店。
却说新安镇、惠安镇、公兴村、东安镇4家盐店约期同日开张。开张之日选在四月初四,正应着民间的吉语:“四四(事事)如意”这一天,各家盐店门前鼓乐喧天,鞭炮齐鸣,好不热闹!硝烟缭绕之下,丁老二等人不免做起了发财梦。远乡近邻纷纷来看热闹。这当中有捧场的,有艳羡的,有嫉妒的,但更多的是愤恨的。在场的人群中,有一位年约三、四十岁的中年盐民,名叫吴才明。只见他眉头铁竖,双拳紧握,忿忿不平地对身边的盐民曹志文、曹学之等人说:“我们盐家捧了几代人的饭碗,看样子就要被这帮家伙抢去了!穷人穷得连粥都喝不上,富人倒好,抢穷人的饭碗,发了财还要发财,这是什么世道!”
果然,各家盐行开张以后,缉私营盐兵随之出动,强迫周边居民必须购买他们的“官盐”“官盐”每斤售价一角三四分,高出本产土盐3倍以上,乡民们都不愿购买。为强制购买,盐店印制了购盐小票,将官盐按户定额分摊,规定民户购盐后,必须将购盐小票粘贴在灶墙或菜橱上,以备缉私人员检查;如查出有盐无票,即施以毒打,并罚买数十斤乃至数百斤的“官盐”或缴纳相当数额的罚金。
从此,缉私营盐兵日夜水陆梭巡,出没无常。有一次,盐兵数十人检查到农民龚文华家里,看到一缸盐荠,一缸酱瓣,即作为食用私盐的罪证,掏出绳子就要绑人。家属连忙请村里的保长出面说情,好说歹说,才被允许以立缴罚款100块银元了事。盐兵扬长而去,龚家从此元气大伤。渐渐地,乡民们有了经验,他们把派购到的“官盐”放在盐钵里做样子,用以应付盐兵的检查,而将私买的本地细盐暗藏食用。但即使这样,盐兵们仍是防不胜防。他们常常带赃搜赃:先将事先装好的盐口袋偷偷塞进农民的柴草堆里,然后装模作样地查缉,变着花样诬陷敲诈,瓷意搜刮,民众恨之入骨。
受“官盐”之害最为深切的,要算这一带的广大盐民。浙盐的行销,使本盐的销路大大缩小。盐兵的横行,使本盐的交易活动不得不转入地下。盐民的生产活动均被定为“非法”产销两头都被“官盐”和盐兵扼得死死的。原先以盐为业的人家从此断了生活来源,陷入了饥寒交迫的绝境。走投无路的盐民们,都在心里暗暗地打算:“采用什么办法,才能夺回自己应有的生路呢?”
一天,盐民龚老林、李德相相约去海边制盐。傍晚时分,两人各自用独轮车推着自制的细盐往家里走。路经公兴村河东时,无巧不巧,恰好被盐店经理黄璇林看见,当即被强迫没收。“黄璇林这个狗日的,真真吃了豹子胆了!他的鸟盐店开张才几天,也敢做大,竟敢学起缉私营抓起私盐来啦!”消息一传开,远远近近的盐民群众个个气炸了肺。
“得教训教训这班为富不仁的家伙,否则盐民只有死路一条!”一连几天,吴才明的脑子里都在盘算这件事。农历四月二十三日这一天,吴才明、曹学之、曹志文、倪茂全、陆孝怀、杨彦良、杨彦桥等人从地里干完活儿回家,经过公兴村盐行门前,一眼窥见仓房里堆得重重叠叠的盐包,仿佛看见了宿世的仇敌冤家,越看越恨,恨不得立即冲上去砸个精光。走过了盐行,吴才明提议说:“只有推倒盐行,我们盐民才有活路。”大家都点头称是。吴才明又说:“从报纸上看到,现今天下冒出了一个组织,叫共产党,专门帮穷人闹翻身。要是有他们来领着我们干,那就好了!”“听说共产党主张共产共妻,都是些怪人。”同伴中有人反对说。“别听富人们瞎说,”吴才明纠正说“我们穷人有什么怕共的!”接着大家议定,共产党一时半时恐怕还到不了这里,而打盐行的事又不能再等,就由吴才明先领着大伙干起来。“那就越快越好,明天就动手!”吴才明说完,大家分散回家,连夜分工发动周围群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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