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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你申请了交换生,我们就能成天在一起啦,我带你吃遍全北京的小吃。”那时候冯斯说。
“光是北京不够,其他地方的我也要吃……”
“没问题。只要我们在一起,做什么都没问题,全听你的。”
如果那番话是真的该多好,冯斯想。我们都还那么年轻,年轻到仿佛有一生的时间去挥霍,却最终只能被现实狠狠地捆起来吊打,打到人口吐鲜血奄奄一息。但我不会再迷惘,不会再彷徨,不会再怨天尤人或自怨自艾,不会再……患得患失。
是的,不会再患得患失。冯斯一边想着,一边看着手机屏幕,曾炜和冯琦州在照片上笑得青春飞扬意气风发。
两个小时前。
冯斯接起了显示为黎微的来电,却没有想到,听筒里传来的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听起来年纪不小。
“你还真是花心呢,这个小姑娘不是你的前女友吗?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陌生人想要做出轻松的语调,但声音里却有近似哮喘的嘶嘶呼吸声,似乎是身体状况不佳。
“你是谁?为什么黎微的电话在你手上?”冯斯并没有慌乱。自从目睹了曾炜的死亡后,他的心境开始产生了某些微妙的改变,不再像过去那样容易受到情绪的支配。
“明知故问。她的手机在我这儿,自然她的人也在我这儿了。”电话里的人怪笑着。
“你是谁?”冯斯问。
“先别管我是谁,你想不想救她?”电话里的人说,“不用说,答案一定是想的。你一向都是那么有责任心的好孩子。”
“说得你跟我睡上下铺似的……”冯斯咕哝着,“所以咱们也不用废话了,你要我去哪儿找你?不会在海南岛吧?”
“放心,很近的,你要愿意的话,骑自行车都能到。”对方怪笑着,告诉了冯斯一个地址。
“明白了,我马上过去。”冯斯淡淡地说。
他把电话揣进兜里,脸上居然隐隐有点兴奋,因为对方告诉他的地址,是京郊的一家废弃疯人院——那正是詹莹获得哈德利资料的地方,也是刘岂凡曾经协助囚禁他的家族探查的地方。他早就想要去那里探个虚实,只是近期身边的事情接二连三,一直没有找到空。现在可好,对方主动撒出了饵,他必须咬着钩硬上了。
“又是疯人院,”他自嘲地摇摇头,“看来我命中注定要做个疯子。”
他想要和文潇岚打个招呼,却想起现在正是上课时间,文女侠这样嗜学如命的货色多半正坐在第一排心无旁骛地记笔记呢。但来到教室后,却发现文潇岚并不在那里,这可比公鸡下蛋还稀罕。给文潇岚打电话时,他注意到对方的语气充满困顿,像是严重睡眠不足,挂断之后想了想,又拨通了宁章闻。
听完宁章闻的叙述后,冯斯的两条眉毛又拧在了一起。好些日子不见,他几乎已经快忘了慧心了,没想到这个小道士居然那么执着,不惜移植附脑来追求力量。至于整容什么的,更是匪夷所思。
“我觉得他很恨你,”宁章闻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超越你。”
“是啊,力量比我强,个子比我高,脸比我漂亮,”冯斯嗤嗤直乐,“我觉得下一步他该去参加高考了,上大学之后再考研,那样就学历也比我高啦,全面碾压。”
笑归笑,笑完之后,冯斯的心里一阵阵的不好受。他亲眼见过小道士慧心在栖云观里的惨状。尽管当时慧心只是装傻充愣,但被人欺侮、被人瞧不起的经历仍然会深深刻在心里。而同为一母所生的双胞胎,一个成为天选者引发整个守卫人世界的关注,另一个默默无闻被人彻底无视,那种巨大的落差也的确让人不容易接受。现在慧心改了名,而且变得如此之强,未来给冯斯添麻烦的强敌,又多了一个。
“但是我也没办法啊,兄弟。”冯斯喃喃自语,“我总不能把我的脑袋砍了给你吧。”
而他同样也想到了,那个约曾炜到救助站见面的“比你长得好看”的高大男青年,必然也是慧心。曾炜和冯斯是“自己人”,自然也就是慧心的敌人,多么简单明了的逻辑。
旅游大巴速度不慢,一个多小时之后已经快要到了,这时候却发生了意外。一辆农用小货车刹车失灵,和冯斯所乘坐的这辆大巴发生了剐蹭,大巴司机和小货车车主就赔偿问题产生了诚挚友好的热情交流,看起来一时半会儿车是别想走了。
冯斯心急火燎,想要打电话通知对方自己晚到,但黎微的手机已经关机。他用手机定位,看看距离已经不算太远了,索性跳下车,直接步行前往。
到达疯人院所在的村子时,太阳已经西斜。冯斯在村口的小吃店买了两个肉夹馍,边吃边打听着疯人院的位置。看起来,这个疯人院在村子里相当有名,他很容易就找到了。
这简直像是恐怖片的画风,冯斯站在疯人院外,看着坠落的斜阳把最后一点暗红的余晖涂抹在那栋二层楼房的屋顶。房子已经十分破旧,脱落的墙皮下露出腐朽的红砖,窗户几乎都没有了玻璃,剩下一个个黑黢黢的方洞。院子里枯黄的杂草东倒西歪,中间夹杂着没有融化的雪块,一些野鸟正在杂草里蹦蹦跳跳地觅食,听到冯斯走近的脚步声后,又迅速扑腾着翅膀飞走。
冯斯走进了院子,小心地绕开杂草丛中的石块、砖块、铁皮之类的障碍物,来到小楼下。之前他已经从詹莹留下的信息里弄清楚了,这个所谓的“精神病院”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非正规民办机构,根本没有医疗资质,所以几年前就被政府强制关闭了。但冯斯住在货真价实的精神病院里时,也大致听病友黄力讲过,农村的精神病人收治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很多农村家庭没有财力把病人送到正规精神病院,也没有人力去看管病人,此类民办疯人院虽然往往条件比较差,却也总比没有强。
“看这个样子,恐怕还不如没有呢。”冯斯看着这栋二层楼前破损的台阶和到处都是的鸟粪,自言自语着。天色将晚,十二月的寒风开始越来越凛冽地刮起,吹动着没有上锁的门窗剧烈碰撞,发出巨大的声响。冯斯紧了紧衣服,走进门洞。
刚刚踏进去,他就注意到手里提着的麻袋里有了响动。自从今天早晨离开那间出租屋之后,巨鼠在麻袋里一直很安分,几乎没有弄出任何声响,这也让冯斯一路顺利地把它带到这里,没有出任何岔子。但现在,它却离奇地骚动起来。
“别闹!安静点!”冯斯伸手拍拍麻袋,小声呵斥着。然而巨鼠恍若未闻,懂得越来越厉害。冯斯听到几声嗤拉嗤拉的撕咬声,心里知道要糟,情急之下差点连“再动我开枪了”的胡话都脱口而出。面对着这样一只尖牙利齿的怪兽,他一时间想不到办法去阻止,脆弱的麻袋顷刻间被咬破了,巨鼠的身影窜了出来,一溜烟向着楼上跑去。
冯斯没有办法,只能跟在巨鼠身后追上楼去。他还有点余暇注意到,这栋楼房虽然外部残破不堪,里面倒是比较干净,看来这里的主人还会经常打扫。
他顺着楼梯跑上了二楼,眼看着巨鼠一瘸一拐地冲向二楼最里边一个挂着“院长室”牌子的房间,狠狠地在木门上撞了一个洞,闯了进去。他加快脚步追过去,然而刚刚跑出几米远,就听到房间里传出一声凄厉的尖叫。
冯斯连忙停住脚步,不敢贸然进屋。屋里很快又响起了另外一声尖叫,尖锐刺耳,和前一声的声音稍微有所不同。两个声音此起彼伏,似乎是在相呼应和,震得冯斯耳膜发疼。
这难道是巨鼠在呼朋引伴?冯斯猛然间想到。不可能吧,在这间阴暗破旧的废弃疯人院里,怎么会那么巧就藏着第二只巨鼠?他回想着之前曾伟告诉他的,巨鼠一共有一雌一雄两只,正好是一对,这只跟随在哈德利身边并引发轩然大波的是雌的,雄的则早在被哈德利带到内地的时候就失踪了,到现在有十多年了。
难道那只失踪的公鼠,就一直藏在疯人院里?
他正在想着,屋子里想起了第三个声音。那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冯斯一听就知道,是先前打电话给他的那个人。这个男人的语调里充满了惊惶,正在大喊大叫:“金刚!金刚!快点来!”
随着他这一身喊,冯斯只觉得一阵风从身边掠过,只见一道黑色的影子以闪电般的速度穿过走廊,直冲入院长室。他依稀分辨出,那是一只肥大而丑陋的黑猫,身上的长毛又脏又乱。
随着黑猫进入院长室,房间里的声音变成了四个:两只巨鼠此起彼伏的尖叫,黑猫更加锐利刺耳的怒嚎,以及那个男人一连串的命令“干得好!金刚!”“制住它们!金刚!”此外还有各种杂乱的碰撞声和器皿碎裂声,听起来,房间里已经是天翻地覆。
这只名叫金刚的黑猫绝对不一般,冯斯想,那可是两只被当成神来膜拜的巨鼠,寻常的猫怎么可能有能力和它们搏杀?但听那个男人的口气,似乎金刚还占据了上风。
他实在忍不住好奇心起,蹑手蹑脚地溜到门口,然后趴到地上,悄悄顺着门上被巨鼠撞出的破洞朝里面窥探,这一看让他吃惊得差点叫出声。只见与他患难与共的“鼠兄”——其实是雌鼠——正和另一只个头差不多大的无尾巨鼠倚靠在一起,这另外一只巨鼠,想必就是她的配偶、那只十多年前失踪的雄鼠了。相比雌鼠,雄鼠的形体略瘦一点,但身上并没有外伤,所以也不像雌鼠那样可以从体外看到附脑。不过它的外型上倒是有颇为独特的地方:头上竟然有一对小小的角,弯弯曲曲的有点像牛角。
原来那只失踪十多年的雄鼠,一直都在魏崇义的手上,冯斯想。看来这厮也有着自己的算计和阴谋,自己就这么带着雌鼠过来,似乎有点送肉进锅的感觉。
两只巨鼠的身畔有一圈淡绿色的光晕,无疑是它们联合催动的蠹痕。但真正让冯斯吃惊的,是那只黑猫的身边也有一圈土黄色的光晕,正在和巨鼠的蠹痕激烈碰撞,而且占据着优势。
这只丑陋的黑猫也能使用蠹痕!冯斯瞠目结舌,很快反应过来:这只黑猫多半是一只妖兽,而且是进化层级比较高的妖兽,因为低级的妖兽是不能使用蠹痕的。
这个曾经帮助过哈德利、现在又绑架了黎微的... -->>
“等你申请了交换生,我们就能成天在一起啦,我带你吃遍全北京的小吃。”那时候冯斯说。
“光是北京不够,其他地方的我也要吃……”
“没问题。只要我们在一起,做什么都没问题,全听你的。”
如果那番话是真的该多好,冯斯想。我们都还那么年轻,年轻到仿佛有一生的时间去挥霍,却最终只能被现实狠狠地捆起来吊打,打到人口吐鲜血奄奄一息。但我不会再迷惘,不会再彷徨,不会再怨天尤人或自怨自艾,不会再……患得患失。
是的,不会再患得患失。冯斯一边想着,一边看着手机屏幕,曾炜和冯琦州在照片上笑得青春飞扬意气风发。
两个小时前。
冯斯接起了显示为黎微的来电,却没有想到,听筒里传来的是一个陌生男人的声音,听起来年纪不小。
“你还真是花心呢,这个小姑娘不是你的前女友吗?吃着碗里的看着锅里的。”陌生人想要做出轻松的语调,但声音里却有近似哮喘的嘶嘶呼吸声,似乎是身体状况不佳。
“你是谁?为什么黎微的电话在你手上?”冯斯并没有慌乱。自从目睹了曾炜的死亡后,他的心境开始产生了某些微妙的改变,不再像过去那样容易受到情绪的支配。
“明知故问。她的手机在我这儿,自然她的人也在我这儿了。”电话里的人怪笑着。
“你是谁?”冯斯问。
“先别管我是谁,你想不想救她?”电话里的人说,“不用说,答案一定是想的。你一向都是那么有责任心的好孩子。”
“说得你跟我睡上下铺似的……”冯斯咕哝着,“所以咱们也不用废话了,你要我去哪儿找你?不会在海南岛吧?”
“放心,很近的,你要愿意的话,骑自行车都能到。”对方怪笑着,告诉了冯斯一个地址。
“明白了,我马上过去。”冯斯淡淡地说。
他把电话揣进兜里,脸上居然隐隐有点兴奋,因为对方告诉他的地址,是京郊的一家废弃疯人院——那正是詹莹获得哈德利资料的地方,也是刘岂凡曾经协助囚禁他的家族探查的地方。他早就想要去那里探个虚实,只是近期身边的事情接二连三,一直没有找到空。现在可好,对方主动撒出了饵,他必须咬着钩硬上了。
“又是疯人院,”他自嘲地摇摇头,“看来我命中注定要做个疯子。”
他想要和文潇岚打个招呼,却想起现在正是上课时间,文女侠这样嗜学如命的货色多半正坐在第一排心无旁骛地记笔记呢。但来到教室后,却发现文潇岚并不在那里,这可比公鸡下蛋还稀罕。给文潇岚打电话时,他注意到对方的语气充满困顿,像是严重睡眠不足,挂断之后想了想,又拨通了宁章闻。
听完宁章闻的叙述后,冯斯的两条眉毛又拧在了一起。好些日子不见,他几乎已经快忘了慧心了,没想到这个小道士居然那么执着,不惜移植附脑来追求力量。至于整容什么的,更是匪夷所思。
“我觉得他很恨你,”宁章闻说,“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超越你。”
“是啊,力量比我强,个子比我高,脸比我漂亮,”冯斯嗤嗤直乐,“我觉得下一步他该去参加高考了,上大学之后再考研,那样就学历也比我高啦,全面碾压。”
笑归笑,笑完之后,冯斯的心里一阵阵的不好受。他亲眼见过小道士慧心在栖云观里的惨状。尽管当时慧心只是装傻充愣,但被人欺侮、被人瞧不起的经历仍然会深深刻在心里。而同为一母所生的双胞胎,一个成为天选者引发整个守卫人世界的关注,另一个默默无闻被人彻底无视,那种巨大的落差也的确让人不容易接受。现在慧心改了名,而且变得如此之强,未来给冯斯添麻烦的强敌,又多了一个。
“但是我也没办法啊,兄弟。”冯斯喃喃自语,“我总不能把我的脑袋砍了给你吧。”
而他同样也想到了,那个约曾炜到救助站见面的“比你长得好看”的高大男青年,必然也是慧心。曾炜和冯斯是“自己人”,自然也就是慧心的敌人,多么简单明了的逻辑。
旅游大巴速度不慢,一个多小时之后已经快要到了,这时候却发生了意外。一辆农用小货车刹车失灵,和冯斯所乘坐的这辆大巴发生了剐蹭,大巴司机和小货车车主就赔偿问题产生了诚挚友好的热情交流,看起来一时半会儿车是别想走了。
冯斯心急火燎,想要打电话通知对方自己晚到,但黎微的手机已经关机。他用手机定位,看看距离已经不算太远了,索性跳下车,直接步行前往。
到达疯人院所在的村子时,太阳已经西斜。冯斯在村口的小吃店买了两个肉夹馍,边吃边打听着疯人院的位置。看起来,这个疯人院在村子里相当有名,他很容易就找到了。
这简直像是恐怖片的画风,冯斯站在疯人院外,看着坠落的斜阳把最后一点暗红的余晖涂抹在那栋二层楼房的屋顶。房子已经十分破旧,脱落的墙皮下露出腐朽的红砖,窗户几乎都没有了玻璃,剩下一个个黑黢黢的方洞。院子里枯黄的杂草东倒西歪,中间夹杂着没有融化的雪块,一些野鸟正在杂草里蹦蹦跳跳地觅食,听到冯斯走近的脚步声后,又迅速扑腾着翅膀飞走。
冯斯走进了院子,小心地绕开杂草丛中的石块、砖块、铁皮之类的障碍物,来到小楼下。之前他已经从詹莹留下的信息里弄清楚了,这个所谓的“精神病院”是一个彻头彻尾的非正规民办机构,根本没有医疗资质,所以几年前就被政府强制关闭了。但冯斯住在货真价实的精神病院里时,也大致听病友黄力讲过,农村的精神病人收治一直是个老大难问题,很多农村家庭没有财力把病人送到正规精神病院,也没有人力去看管病人,此类民办疯人院虽然往往条件比较差,却也总比没有强。
“看这个样子,恐怕还不如没有呢。”冯斯看着这栋二层楼前破损的台阶和到处都是的鸟粪,自言自语着。天色将晚,十二月的寒风开始越来越凛冽地刮起,吹动着没有上锁的门窗剧烈碰撞,发出巨大的声响。冯斯紧了紧衣服,走进门洞。
刚刚踏进去,他就注意到手里提着的麻袋里有了响动。自从今天早晨离开那间出租屋之后,巨鼠在麻袋里一直很安分,几乎没有弄出任何声响,这也让冯斯一路顺利地把它带到这里,没有出任何岔子。但现在,它却离奇地骚动起来。
“别闹!安静点!”冯斯伸手拍拍麻袋,小声呵斥着。然而巨鼠恍若未闻,懂得越来越厉害。冯斯听到几声嗤拉嗤拉的撕咬声,心里知道要糟,情急之下差点连“再动我开枪了”的胡话都脱口而出。面对着这样一只尖牙利齿的怪兽,他一时间想不到办法去阻止,脆弱的麻袋顷刻间被咬破了,巨鼠的身影窜了出来,一溜烟向着楼上跑去。
冯斯没有办法,只能跟在巨鼠身后追上楼去。他还有点余暇注意到,这栋楼房虽然外部残破不堪,里面倒是比较干净,看来这里的主人还会经常打扫。
他顺着楼梯跑上了二楼,眼看着巨鼠一瘸一拐地冲向二楼最里边一个挂着“院长室”牌子的房间,狠狠地在木门上撞了一个洞,闯了进去。他加快脚步追过去,然而刚刚跑出几米远,就听到房间里传出一声凄厉的尖叫。
冯斯连忙停住脚步,不敢贸然进屋。屋里很快又响起了另外一声尖叫,尖锐刺耳,和前一声的声音稍微有所不同。两个声音此起彼伏,似乎是在相呼应和,震得冯斯耳膜发疼。
这难道是巨鼠在呼朋引伴?冯斯猛然间想到。不可能吧,在这间阴暗破旧的废弃疯人院里,怎么会那么巧就藏着第二只巨鼠?他回想着之前曾伟告诉他的,巨鼠一共有一雌一雄两只,正好是一对,这只跟随在哈德利身边并引发轩然大波的是雌的,雄的则早在被哈德利带到内地的时候就失踪了,到现在有十多年了。
难道那只失踪的公鼠,就一直藏在疯人院里?
他正在想着,屋子里想起了第三个声音。那是一个男人的声音,冯斯一听就知道,是先前打电话给他的那个人。这个男人的语调里充满了惊惶,正在大喊大叫:“金刚!金刚!快点来!”
随着他这一身喊,冯斯只觉得一阵风从身边掠过,只见一道黑色的影子以闪电般的速度穿过走廊,直冲入院长室。他依稀分辨出,那是一只肥大而丑陋的黑猫,身上的长毛又脏又乱。
随着黑猫进入院长室,房间里的声音变成了四个:两只巨鼠此起彼伏的尖叫,黑猫更加锐利刺耳的怒嚎,以及那个男人一连串的命令“干得好!金刚!”“制住它们!金刚!”此外还有各种杂乱的碰撞声和器皿碎裂声,听起来,房间里已经是天翻地覆。
这只名叫金刚的黑猫绝对不一般,冯斯想,那可是两只被当成神来膜拜的巨鼠,寻常的猫怎么可能有能力和它们搏杀?但听那个男人的口气,似乎金刚还占据了上风。
他实在忍不住好奇心起,蹑手蹑脚地溜到门口,然后趴到地上,悄悄顺着门上被巨鼠撞出的破洞朝里面窥探,这一看让他吃惊得差点叫出声。只见与他患难与共的“鼠兄”——其实是雌鼠——正和另一只个头差不多大的无尾巨鼠倚靠在一起,这另外一只巨鼠,想必就是她的配偶、那只十多年前失踪的雄鼠了。相比雌鼠,雄鼠的形体略瘦一点,但身上并没有外伤,所以也不像雌鼠那样可以从体外看到附脑。不过它的外型上倒是有颇为独特的地方:头上竟然有一对小小的角,弯弯曲曲的有点像牛角。
原来那只失踪十多年的雄鼠,一直都在魏崇义的手上,冯斯想。看来这厮也有着自己的算计和阴谋,自己就这么带着雌鼠过来,似乎有点送肉进锅的感觉。
两只巨鼠的身畔有一圈淡绿色的光晕,无疑是它们联合催动的蠹痕。但真正让冯斯吃惊的,是那只黑猫的身边也有一圈土黄色的光晕,正在和巨鼠的蠹痕激烈碰撞,而且占据着优势。
这只丑陋的黑猫也能使用蠹痕!冯斯瞠目结舌,很快反应过来:这只黑猫多半是一只妖兽,而且是进化层级比较高的妖兽,因为低级的妖兽是不能使用蠹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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