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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祸。
男子倒是个个都面色平静,倒像是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儿。
明明街上依旧熙熙攘攘吵闹的很,江余这一圈人倒像是静止了一瞬。
只是这还不算完。
宋瑜拍了拍将一双眼儿瞪得滚滚圆的少年,“今晚带你去见见世面。”
省的面皮这么嫩,不论女子还是男子,碰一下都要脸红。
这回震惊的便不只是江余一人了,所有人的目光都朝宋瑜看去,带着自家妇人去逛花楼的男子,普天之下都未曾见过。
当然,正室抓奸不算。
江余眨了照眼睛,满脸恍惚,今日刺激着实有些大。
这辈子都未听说有哥儿逛妓院的,那简直是惊世骇俗。
但是看他家公子这幅的信手拈来的样子,似乎也不是头一回了。
只是...
既然宋瑜能逛,他为何便不能逛呢!?
不不不,不能如此想,那旁的哥儿还喜欢抢着当老头儿的侍君,难不成他也去?
“宋,宋公子,”大抵被宋瑜惊世骇俗的行径给震慑了,江珍娘半响才想起阻止,“这恐怕不妥吧,宋姑娘一个女子,如何能去那种...那种地儿。”
宋瑜虽漫不经心地看她一眼,“有何不妥,不过看个热闹罢了。”
那眼光锋利的倒像一把刀子。
这个热闹看了,恐怕江家女子的名声便完了。
江珍娘被他那一眼看的浑身一凛,有些结巴道:“家,家妹...”
“宋公子见谅,不说女子能不能去,也是方才请求的事儿一般,宋姑娘长的实在是与江家三姑娘极像,若是去了,江姑娘的名声怕是完了。”
方才提起这个事的是万文信,如今劝说的也是万文信。
宋瑜笑了笑,“我来此处不过是为了游玩,你们这要求一出又一出的,难不成因着如此,我便哪儿也不用去了?”
“帮一回可以,总不能帮一世吧?”
还是扮成女子,他如今可着实不喜欢女子。
“公子不过是路过,定是马上便要走的,能不能委屈宋姑娘...”江珍娘蹙着眉,祈求道。
宋瑜从来不是个怜香惜玉的人,“我便是带他出来散心的,如今又让他一人呆在家中,那还有何意义?”
卓承兴和站在一旁的江余都面无表情地看着宋瑜瞎扯。
江余不知道他为何发难,而在卓承兴看来,倒是再正常不过了,宋瑜出来一趟门不搅合点事儿出来,不算完。
不知为何,江珍娘紧张的样子倒是让江余突然觉得心情愉。
哎,他怎么突然变坏了呢?
江余迷惑。
“宋公子...”江珍娘开始不知所措。
宋瑜摇着手中的那把玉骨扇子,嘴角牵了一抹无所顾忌的笑容。
江余心中碰碰直跳。
“宋姑娘,”一直未曾开口的裴泽看了顶着花脸面具过去的小孩儿,温和地提议,“如此可好,在下恰巧有一副银质的面具,只遮半脸,上头还有工匠特意绘制的花纹,或许可配的上宋姑娘一用。”
众人皆看向宋瑜。
“哦,”宋瑜笑了笑,看向江余,“小鱼儿觉得如何。”
江余目光转了一圈,这场景其实还是尴尬的,虽说他确实厌恶江家,只是这个江家到底并不曾经的那个江家,他既然如今与江家毫无瓜葛了,又何必再多生一事。
他不知道宋瑜的身份,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总也不想给宋瑜添麻烦的。
“如此,便多谢这位裴公子了。”
一旁的江珍娘松了一口气,感激地朝江余道谢,一转头,脸上却在无笑容,眼神中的厌恶完全无法遮掩,只是等宋瑜又往前走去,跟到裴泽身侧说道:“多谢表哥。”
裴泽看着宋瑜的背影笑了笑,“不必。”
他昨日回去之时刚巧接到家中书信,信中裴父可说了,此次巡察使往长海道巡视,副手极有可能是本朝大皇子,虽然大皇子名声不好,却极得当今圣上宠爱,讨不了好也绝对别得罪了。
裴父虽未有幸得见,却从上官的只字片语中知晓,大皇子相貌极俊美,眉间一颗红痣,只这一条,那便极好认了。
宋瑜完全不管因着方才一出而显得尴尬的气氛,接着问道:“春神庆典可还有别的?”
“当然,”万文信也是面色自然,似是方才之事未曾发生一般,“还有一场蹴鞠比试,一场马球比试。”
“这倒是适合宋公子参加,”万文信说道,“每年庆典上,会有两支由大同府最好的工匠做出的花冠当做彩头,前两日在西市广华街的蹴鞠场进行比试,赢得胜利的队伍,便能得到彩头。”
“这花冠多半是作为定情信物由获胜者送与心上人。”万
“今日有马球比试,只要愿意,交五百钱便能参与,宋公子可要试试?”
吟诗作对宋瑜倒是没甚兴趣,若说起吃喝玩乐他倒是从不会推辞的。
只是,马球么,他年轻时确实爱玩的,只是年纪大了,开始修身养性,对这种危险的活动便没那么敢兴趣了。
只不过,宋瑜看向万文信,这万文信倒是有趣,宋瑜可不记得自己得罪过他,怎的说出的话来都像是不怀好意呢。
宋瑜笑道:“万兄莫是忘了,马球需要四人一组,即便我想,那要如何参加?”
万文信也笑,“我们如今不就是四人。”
“哦,那可得问问裴公子。”宋瑜摇着扇子笑道。
裴泽一愣,“我马术可不算太好,若是如此也行的话。”
宋瑜笑笑,“重在参与。”
“如此,看着时辰也差不多了,这便过去如何?”
众人本就为了蹴鞠而来,既然说定了,那便一起往蹴鞠场走去。
他们这一来一回,在一旁的江余听的清楚明白。
等几个男子都进了蹴鞠场,便只剩下一群女子与仆妇加上江余。
江余尴尬不已。
进场前,看着江余一人孤零零站在一旁看他,宋瑜为难地皱起了眉。
这幅样子,一转头还不被人吃了。
小孩子还真麻烦。
不看着都不行。
蹴鞠场是一片很大的空地,四周围了一圈的木栏,左右设立两个门洞,木栏外头用木条做了高高低低的几排座椅,供普通百姓观看,而视野好的位置更是设了幕帘留给了那些肯花钱又有身份的人家。
万文慧与江珍娘都是早早定好位置的。
江余可没有。
江珍娘心里头是太愿意管他的,但是万文慧倒是态度温和地开口问他要不要与她们一起。
江余看外头人头颤动,没有拒绝。
只是不等他跟着走,便有一个穿着褐色衣物的侍从凑上前来,行礼问道:“这位可是宋姑娘。”
“是。”
“宋公子派小人来接姑娘去观看台。”
江余一愣,又是一阵开心:“哦,那就劳烦了。”转头向万文慧道谢。
幕帘的被隔成一块一块的四方形,位置并不算大。
江珍娘眼睁睁地看着江余往最高的看台处过去,心中一时间百般不是滋味。
那边向来都是知府官员家眷所在之处。
其实两人定的位置离了看台都不算远,只是位置前前后后,到底差了一层身份。
万文慧倒是看的开:“我就想,那宋公子定是身份不凡,如此看来,那宋姑娘倒是不用我来同情。”
“指不定我这个商户女儿还比不过她呢。”
“文慧何必妄自菲薄,”江珍娘却不爱听这个,商户女儿又如何,她皱了眉轻声说道,“再如何,也不过是一个妾侍罢了。”
“珍娘何必这么说,我看宋姑娘人是不错的。”
“文慧,你不是向来不喜欢玉娘的嘛?为何要帮她说话。”
“宋姑娘是宋姑娘,玉娘是玉娘,珍娘,你可别弄混了。”
江珍娘闭了嘴。
她就是不喜欢那张脸,都是狐媚子。
这头,江余有些忐忑地跟着那个侍从来到前方看台之上。
还好是一个单独用幕帘拉起的看台,并没有旁人。
江余着实松了一口气。
比起与一大帮陌生的人呆在一处,江余倒是更加喜欢一人呆着。
更何况,今日不过过了半天的时间,却是比前两日加起来的事还要多。
江余觉得自己有些消化不了。
这里的江府没有江余,只有江玉娘,这里的哥儿没有孕痣,甚至这里可能没有哥儿。
他可从来没听说过哥儿是逛妓院的,而万文信邀请宋瑜时的态度极自然,就像,便该如此一般。
江余看向前方,也没有哥儿会与汉子一同,却毫无顾忌约这打马球的。
江余抚了抚额,觉得脑袋都要炸开一般。
直至面方晒的干燥的土地被奔跑的马蹄扬起一阵黄色的尘土,背后更有一阵接一阵欢呼声传入耳朵里。
江余偶尔听旁人提起过,却从未看过马球赛,他甚至也不大看的懂。
一队接着一队人上来,又一对接着一队人下场,不过是将球打入对方门洞中的一种有些危险的运动罢了。
这是江余观后感,他的臀部一直黏在干净的坐垫上未曾挪动过。
眼前脑中轰隆隆,各种思绪乱转,眼前尘土飞扬,看不清马上之人的面孔。
直至看到那个眉间一点红痣的男人意气风发地在场上驰骋而过。
虽然有些事情了然于心,但是江余还是忍不住双目发光,起身走到最近出紧紧盯着他。
为何会如此呢?为何宋瑜便会如此不同。
宋瑜甚至可能不是哥儿。
江余闷头想了半响,最后得出的结论便是,大概不管宋瑜做什么,都像是他心中想做又不敢做的事儿。
至于为什么不是旁的人,大概还是因为宋瑜眉间那颗痣吧。
就像是个哥儿一般,就像江余自己也能变成这样一般。
实在是让人倾羡。
即便是变不成如此,看着也让人开心。
因着参与的人多,又要在短时间内决出胜负,这次马球赛哪一方先入门洞便获胜。因此,一场赛两方若是技术相差悬殊,不过半盏茶的时间便能决出胜负,若是实力强劲的,倒是要耗时许久。
宋瑜的技术便不比说了,卓承兴跟着这个主子,不会玩又如何会被宋瑜挑中,连马术不精的裴泽的表现都超乎寻常,最让人意外的便是万文信,尽是与宋瑜比赛似的,一人一个打球进门洞。
也难怪他会如此挑衅,也不知他用意何在。
结局不必说,有个专业吃喝玩乐十来年的宋瑜,再加上不务正业的万文信,玩的起的卓承兴,口不对心的裴泽,又如何能不赢。
只不过这次赢的让人有些乍舌而已,连知府大人都惊动了。
有比试必定要有裁判,如此盛大的活动又如何缺得了官方之人。
只是向来这种活动都是有府堂典史出面,何曾能劳动的了知府。
周典史主持过几届的马球赛,却没有哪一次有这一次这般心情忐忑的,眼看着那个“巡道”在马背上翻来覆去,几次都像是要从马上摔下来一般,周典史是出了一身又一身的冷汗。
早早派人去通知知府大人。
只要这尊大佛在这儿磨破一层皮,别说是他,连知府大人也要吃不了兜着走。
不过半个时辰,原本沐休的知府便急急忙忙赶了过来,能在大同府如此繁华的地方任职的又哪会没点眼色,半途叫停比赛可是落不了什么好的,只能带了最好的大夫过来以防万一。
等宋瑜真的完整地从马上下来,还赢了比赛,知府大人亲自拿着彩头客客气气地双手递给宋瑜。
看的一群在幕帘中的女眷一阵讶异,惊异于那个男子到底是什么来头。
江余远远地看着宋瑜从一个中年男子手中接过一个盒子,说了两句话,那个中年男子便转身离开了。
周典史说了几句结束陈词,这场马球赛便结束了。
幕帘中的人在仆役护持之下陆陆续续地离开。
等人退的差不多了,江余这才走下看台。
看台与蹴鞠场之间隔着高高的围栏,一般坐在前方的人自持身份,没人会翻身进去,江余只是沿着围栏往外走了两步,便听到达拉达拉的马蹄声。
直到到了近前,江余抬头,便看的最后一点昏黄色的夕阳照在马上那个眉间一点红痣的男人脸上,丰神俊秀,眉眼锋利,不甚亲和。
便如同当初在小舟之上第一次见面一般。
江余张了张嘴,微笑道:“神仙。”
宋瑜挑眉,“我是妖怪。”
“会吃了我吗?”
“你让我吃吗?”
“让啊。”
宋瑜将人从栏外拎到马背上坐着,“别磨叽,一身汗,公子我只想洗澡。”
江余靠在宋瑜怀里,柔顺地应了一声。
若是宋瑜是个男人的话,他便不需要嫁人,不会被困在某个后院之中,而若是这里没有男子,那作为哥儿的他,是不是也能做为男子生活?
或者一直在宋瑜身边也不错。
骑着马穿过宽阔的蹴鞠场,直到入口处,宋瑜将手中的马儿交给在那儿等着的侍从,这才领着江余往外走去。
只是惊喜往往无处不在。
在出口处看见那个头戴幂篱的女子时,不只是江余,连宋瑜也怔楞了一瞬。
乐祸。
男子倒是个个都面色平静,倒像是这是再平常不过的事儿。
明明街上依旧熙熙攘攘吵闹的很,江余这一圈人倒像是静止了一瞬。
只是这还不算完。
宋瑜拍了拍将一双眼儿瞪得滚滚圆的少年,“今晚带你去见见世面。”
省的面皮这么嫩,不论女子还是男子,碰一下都要脸红。
这回震惊的便不只是江余一人了,所有人的目光都朝宋瑜看去,带着自家妇人去逛花楼的男子,普天之下都未曾见过。
当然,正室抓奸不算。
江余眨了照眼睛,满脸恍惚,今日刺激着实有些大。
这辈子都未听说有哥儿逛妓院的,那简直是惊世骇俗。
但是看他家公子这幅的信手拈来的样子,似乎也不是头一回了。
只是...
既然宋瑜能逛,他为何便不能逛呢!?
不不不,不能如此想,那旁的哥儿还喜欢抢着当老头儿的侍君,难不成他也去?
“宋,宋公子,”大抵被宋瑜惊世骇俗的行径给震慑了,江珍娘半响才想起阻止,“这恐怕不妥吧,宋姑娘一个女子,如何能去那种...那种地儿。”
宋瑜虽漫不经心地看她一眼,“有何不妥,不过看个热闹罢了。”
那眼光锋利的倒像一把刀子。
这个热闹看了,恐怕江家女子的名声便完了。
江珍娘被他那一眼看的浑身一凛,有些结巴道:“家,家妹...”
“宋公子见谅,不说女子能不能去,也是方才请求的事儿一般,宋姑娘长的实在是与江家三姑娘极像,若是去了,江姑娘的名声怕是完了。”
方才提起这个事的是万文信,如今劝说的也是万文信。
宋瑜笑了笑,“我来此处不过是为了游玩,你们这要求一出又一出的,难不成因着如此,我便哪儿也不用去了?”
“帮一回可以,总不能帮一世吧?”
还是扮成女子,他如今可着实不喜欢女子。
“公子不过是路过,定是马上便要走的,能不能委屈宋姑娘...”江珍娘蹙着眉,祈求道。
宋瑜从来不是个怜香惜玉的人,“我便是带他出来散心的,如今又让他一人呆在家中,那还有何意义?”
卓承兴和站在一旁的江余都面无表情地看着宋瑜瞎扯。
江余不知道他为何发难,而在卓承兴看来,倒是再正常不过了,宋瑜出来一趟门不搅合点事儿出来,不算完。
不知为何,江珍娘紧张的样子倒是让江余突然觉得心情愉。
哎,他怎么突然变坏了呢?
江余迷惑。
“宋公子...”江珍娘开始不知所措。
宋瑜摇着手中的那把玉骨扇子,嘴角牵了一抹无所顾忌的笑容。
江余心中碰碰直跳。
“宋姑娘,”一直未曾开口的裴泽看了顶着花脸面具过去的小孩儿,温和地提议,“如此可好,在下恰巧有一副银质的面具,只遮半脸,上头还有工匠特意绘制的花纹,或许可配的上宋姑娘一用。”
众人皆看向宋瑜。
“哦,”宋瑜笑了笑,看向江余,“小鱼儿觉得如何。”
江余目光转了一圈,这场景其实还是尴尬的,虽说他确实厌恶江家,只是这个江家到底并不曾经的那个江家,他既然如今与江家毫无瓜葛了,又何必再多生一事。
他不知道宋瑜的身份,但是多一事不如少一事,他总也不想给宋瑜添麻烦的。
“如此,便多谢这位裴公子了。”
一旁的江珍娘松了一口气,感激地朝江余道谢,一转头,脸上却在无笑容,眼神中的厌恶完全无法遮掩,只是等宋瑜又往前走去,跟到裴泽身侧说道:“多谢表哥。”
裴泽看着宋瑜的背影笑了笑,“不必。”
他昨日回去之时刚巧接到家中书信,信中裴父可说了,此次巡察使往长海道巡视,副手极有可能是本朝大皇子,虽然大皇子名声不好,却极得当今圣上宠爱,讨不了好也绝对别得罪了。
裴父虽未有幸得见,却从上官的只字片语中知晓,大皇子相貌极俊美,眉间一颗红痣,只这一条,那便极好认了。
宋瑜完全不管因着方才一出而显得尴尬的气氛,接着问道:“春神庆典可还有别的?”
“当然,”万文信也是面色自然,似是方才之事未曾发生一般,“还有一场蹴鞠比试,一场马球比试。”
“这倒是适合宋公子参加,”万文信说道,“每年庆典上,会有两支由大同府最好的工匠做出的花冠当做彩头,前两日在西市广华街的蹴鞠场进行比试,赢得胜利的队伍,便能得到彩头。”
“这花冠多半是作为定情信物由获胜者送与心上人。”万
“今日有马球比试,只要愿意,交五百钱便能参与,宋公子可要试试?”
吟诗作对宋瑜倒是没甚兴趣,若说起吃喝玩乐他倒是从不会推辞的。
只是,马球么,他年轻时确实爱玩的,只是年纪大了,开始修身养性,对这种危险的活动便没那么敢兴趣了。
只不过,宋瑜看向万文信,这万文信倒是有趣,宋瑜可不记得自己得罪过他,怎的说出的话来都像是不怀好意呢。
宋瑜笑道:“万兄莫是忘了,马球需要四人一组,即便我想,那要如何参加?”
万文信也笑,“我们如今不就是四人。”
“哦,那可得问问裴公子。”宋瑜摇着扇子笑道。
裴泽一愣,“我马术可不算太好,若是如此也行的话。”
宋瑜笑笑,“重在参与。”
“如此,看着时辰也差不多了,这便过去如何?”
众人本就为了蹴鞠而来,既然说定了,那便一起往蹴鞠场走去。
他们这一来一回,在一旁的江余听的清楚明白。
等几个男子都进了蹴鞠场,便只剩下一群女子与仆妇加上江余。
江余尴尬不已。
进场前,看着江余一人孤零零站在一旁看他,宋瑜为难地皱起了眉。
这幅样子,一转头还不被人吃了。
小孩子还真麻烦。
不看着都不行。
蹴鞠场是一片很大的空地,四周围了一圈的木栏,左右设立两个门洞,木栏外头用木条做了高高低低的几排座椅,供普通百姓观看,而视野好的位置更是设了幕帘留给了那些肯花钱又有身份的人家。
万文慧与江珍娘都是早早定好位置的。
江余可没有。
江珍娘心里头是太愿意管他的,但是万文慧倒是态度温和地开口问他要不要与她们一起。
江余看外头人头颤动,没有拒绝。
只是不等他跟着走,便有一个穿着褐色衣物的侍从凑上前来,行礼问道:“这位可是宋姑娘。”
“是。”
“宋公子派小人来接姑娘去观看台。”
江余一愣,又是一阵开心:“哦,那就劳烦了。”转头向万文慧道谢。
幕帘的被隔成一块一块的四方形,位置并不算大。
江珍娘眼睁睁地看着江余往最高的看台处过去,心中一时间百般不是滋味。
那边向来都是知府官员家眷所在之处。
其实两人定的位置离了看台都不算远,只是位置前前后后,到底差了一层身份。
万文慧倒是看的开:“我就想,那宋公子定是身份不凡,如此看来,那宋姑娘倒是不用我来同情。”
“指不定我这个商户女儿还比不过她呢。”
“文慧何必妄自菲薄,”江珍娘却不爱听这个,商户女儿又如何,她皱了眉轻声说道,“再如何,也不过是一个妾侍罢了。”
“珍娘何必这么说,我看宋姑娘人是不错的。”
“文慧,你不是向来不喜欢玉娘的嘛?为何要帮她说话。”
“宋姑娘是宋姑娘,玉娘是玉娘,珍娘,你可别弄混了。”
江珍娘闭了嘴。
她就是不喜欢那张脸,都是狐媚子。
这头,江余有些忐忑地跟着那个侍从来到前方看台之上。
还好是一个单独用幕帘拉起的看台,并没有旁人。
江余着实松了一口气。
比起与一大帮陌生的人呆在一处,江余倒是更加喜欢一人呆着。
更何况,今日不过过了半天的时间,却是比前两日加起来的事还要多。
江余觉得自己有些消化不了。
这里的江府没有江余,只有江玉娘,这里的哥儿没有孕痣,甚至这里可能没有哥儿。
他可从来没听说过哥儿是逛妓院的,而万文信邀请宋瑜时的态度极自然,就像,便该如此一般。
江余看向前方,也没有哥儿会与汉子一同,却毫无顾忌约这打马球的。
江余抚了抚额,觉得脑袋都要炸开一般。
直至面方晒的干燥的土地被奔跑的马蹄扬起一阵黄色的尘土,背后更有一阵接一阵欢呼声传入耳朵里。
江余偶尔听旁人提起过,却从未看过马球赛,他甚至也不大看的懂。
一队接着一队人上来,又一对接着一队人下场,不过是将球打入对方门洞中的一种有些危险的运动罢了。
这是江余观后感,他的臀部一直黏在干净的坐垫上未曾挪动过。
眼前脑中轰隆隆,各种思绪乱转,眼前尘土飞扬,看不清马上之人的面孔。
直至看到那个眉间一点红痣的男人意气风发地在场上驰骋而过。
虽然有些事情了然于心,但是江余还是忍不住双目发光,起身走到最近出紧紧盯着他。
为何会如此呢?为何宋瑜便会如此不同。
宋瑜甚至可能不是哥儿。
江余闷头想了半响,最后得出的结论便是,大概不管宋瑜做什么,都像是他心中想做又不敢做的事儿。
至于为什么不是旁的人,大概还是因为宋瑜眉间那颗痣吧。
就像是个哥儿一般,就像江余自己也能变成这样一般。
实在是让人倾羡。
即便是变不成如此,看着也让人开心。
因着参与的人多,又要在短时间内决出胜负,这次马球赛哪一方先入门洞便获胜。因此,一场赛两方若是技术相差悬殊,不过半盏茶的时间便能决出胜负,若是实力强劲的,倒是要耗时许久。
宋瑜的技术便不比说了,卓承兴跟着这个主子,不会玩又如何会被宋瑜挑中,连马术不精的裴泽的表现都超乎寻常,最让人意外的便是万文信,尽是与宋瑜比赛似的,一人一个打球进门洞。
也难怪他会如此挑衅,也不知他用意何在。
结局不必说,有个专业吃喝玩乐十来年的宋瑜,再加上不务正业的万文信,玩的起的卓承兴,口不对心的裴泽,又如何能不赢。
只不过这次赢的让人有些乍舌而已,连知府大人都惊动了。
有比试必定要有裁判,如此盛大的活动又如何缺得了官方之人。
只是向来这种活动都是有府堂典史出面,何曾能劳动的了知府。
周典史主持过几届的马球赛,却没有哪一次有这一次这般心情忐忑的,眼看着那个“巡道”在马背上翻来覆去,几次都像是要从马上摔下来一般,周典史是出了一身又一身的冷汗。
早早派人去通知知府大人。
只要这尊大佛在这儿磨破一层皮,别说是他,连知府大人也要吃不了兜着走。
不过半个时辰,原本沐休的知府便急急忙忙赶了过来,能在大同府如此繁华的地方任职的又哪会没点眼色,半途叫停比赛可是落不了什么好的,只能带了最好的大夫过来以防万一。
等宋瑜真的完整地从马上下来,还赢了比赛,知府大人亲自拿着彩头客客气气地双手递给宋瑜。
看的一群在幕帘中的女眷一阵讶异,惊异于那个男子到底是什么来头。
江余远远地看着宋瑜从一个中年男子手中接过一个盒子,说了两句话,那个中年男子便转身离开了。
周典史说了几句结束陈词,这场马球赛便结束了。
幕帘中的人在仆役护持之下陆陆续续地离开。
等人退的差不多了,江余这才走下看台。
看台与蹴鞠场之间隔着高高的围栏,一般坐在前方的人自持身份,没人会翻身进去,江余只是沿着围栏往外走了两步,便听到达拉达拉的马蹄声。
直到到了近前,江余抬头,便看的最后一点昏黄色的夕阳照在马上那个眉间一点红痣的男人脸上,丰神俊秀,眉眼锋利,不甚亲和。
便如同当初在小舟之上第一次见面一般。
江余张了张嘴,微笑道:“神仙。”
宋瑜挑眉,“我是妖怪。”
“会吃了我吗?”
“你让我吃吗?”
“让啊。”
宋瑜将人从栏外拎到马背上坐着,“别磨叽,一身汗,公子我只想洗澡。”
江余靠在宋瑜怀里,柔顺地应了一声。
若是宋瑜是个男人的话,他便不需要嫁人,不会被困在某个后院之中,而若是这里没有男子,那作为哥儿的他,是不是也能做为男子生活?
或者一直在宋瑜身边也不错。
骑着马穿过宽阔的蹴鞠场,直到入口处,宋瑜将手中的马儿交给在那儿等着的侍从,这才领着江余往外走去。
只是惊喜往往无处不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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