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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水阳了,程小麦给郭保全发了一个短信,让他什么时候到街上接他和伍夫子。
客车到了水阳街头车站时,郭保全已经等在那了。
程小麦知道伍夫之平时特别喜欢吃自己做红烧肉,特意在街上的肉铺子里称了几斤猪肉,两人坐上了郭保全的三轮车。
回到家门口的时候,程土旺从屋子里赶出来,扔了一挂鞭炮放了,将伍夫之迎进了屋里。
郑美丽给伍夫之沏了一怀天星茶,温婉地笑道:“爷爷,今天辛苦你了,请喝茶!”
伍夫之哈哈大笑,说道:“要说我到县城,还真讲不上有半点子辛苦,事情处理的非常顺手!”
钱红英没让郭保全走,被留下来在这里吃饭。
程小麦顾不上听伍夫之说到县城里的事,独自到厨房里忙去了。
他首先将肉切成块,用清水洗干净了,又放锅里用开水滤去浮沫子,捞起来放在竹篮子沥水。
将锅里的水去掉,用抹布擦干净了,放上清油,再加上糖、八角、茴香、陈皮、肉桂、砂仁、陈皮、草果、花椒、白芷、丁香,开始熬汁。
程小麦做红烧肉,有他独特的方法,在他看来,红烧肉是否则做的香醇味美,这第一道程序就是炼制油汁。
当油汁被熬得浓香四起时,他这才将肉块全倒进锅里,就着油汁噼哩啪啦地翻炒起来。
不大一会子,只见铁铲翻滚处,肉色红光毕现,热气升腾,冒出一股极其诱人的肉香。
不过,这肉香闻着醉人,却还没有真正入味。要想红烧肉能够软糯润滑,入口即化,满嘴生香,还得进行焖煮。
这在焖煮的过程中,要控制好火候,要让锅里的汤汁吸收到肉中,同时,又将肉里的重油泌出来。
另外,这还要保证其中的瘦肉有一种鲜嫩度,免得出现发柴的现象,吃了塞牙缝。
这时,程小麦在锅里肉块上加上料酒,兑上水,刚刚淹没肉块,合上锅盖,取中火焖肉。
几分钟后,从锅传出滋滋的声音,那是红烧肉在收汁了。
程小麦揭开锅盖,用铁铲稍一翻动,那种浓烈的肉香扑鼻而来,特别是那肉块红糯糯的,好像透明了,往下滴着油汁。
面对这种红烧肉,你会有一种强烈的冲动,那就是想迫不及待地要吃了它。
他从橱柜里拿出一只盘子,右手轻轻挥动锅铲子,一盛一抖一送。
瞬间,莹润白净的瓷盘上,抹开了一片绚烂,一块块红色的宛若晶冻一般的红烧肉,冒浓香的香气,呈现在程小麦的手中。
汪汪!
黑皮闻香而来,激动得晃动着尾巴,围绕着程小麦身边不停地转动。
面对狗爷不止不休的纠缠,程小麦只得在它的御用餐具里,扔了几块红烧肉,总算将它打发到一边去了。
程小麦一下子装了三盘子的红烧肉,全送到了桌子上。
“好香啊!”
伍夫之大赞了一声,旋即取来筷子,夹了一大块送进嘴里,仔细品嚼着。
“哎呀,妙,这程氏红烧肉,吃起来实在是妙不可言!”只见他腮帮子鼓鼓的,估计舌条还没翻腾过来,也不知这一句是如何挤出来的。
一口将肉咽了下去,伍夫之喝了一口浓茶,说道:“好长时间没有吃到小麦做的红烧肉,每吃一次,都让人胃口大开,有一种浑身都飘飘然的感觉。”
钱红英夹了一块肥瘦适中的红烧肉,送到郑美丽嘴边,笑着说道:“美丽,吃一块尝尝,小麦做的红烧肉,在板桥村没有人不喜欢吃的!”
程小麦笑道:“我去再做两个菜,顺便弄一盆酸菜汤,给大家解腻!”
到水阳了,程小麦给郭保全发了一个短信,让他什么时候到街上接他和伍夫子。
客车到了水阳街头车站时,郭保全已经等在那了。
程小麦知道伍夫之平时特别喜欢吃自己做红烧肉,特意在街上的肉铺子里称了几斤猪肉,两人坐上了郭保全的三轮车。
回到家门口的时候,程土旺从屋子里赶出来,扔了一挂鞭炮放了,将伍夫之迎进了屋里。
郑美丽给伍夫之沏了一怀天星茶,温婉地笑道:“爷爷,今天辛苦你了,请喝茶!”
伍夫之哈哈大笑,说道:“要说我到县城,还真讲不上有半点子辛苦,事情处理的非常顺手!”
钱红英没让郭保全走,被留下来在这里吃饭。
程小麦顾不上听伍夫之说到县城里的事,独自到厨房里忙去了。
他首先将肉切成块,用清水洗干净了,又放锅里用开水滤去浮沫子,捞起来放在竹篮子沥水。
将锅里的水去掉,用抹布擦干净了,放上清油,再加上糖、八角、茴香、陈皮、肉桂、砂仁、陈皮、草果、花椒、白芷、丁香,开始熬汁。
程小麦做红烧肉,有他独特的方法,在他看来,红烧肉是否则做的香醇味美,这第一道程序就是炼制油汁。
当油汁被熬得浓香四起时,他这才将肉块全倒进锅里,就着油汁噼哩啪啦地翻炒起来。
不大一会子,只见铁铲翻滚处,肉色红光毕现,热气升腾,冒出一股极其诱人的肉香。
不过,这肉香闻着醉人,却还没有真正入味。要想红烧肉能够软糯润滑,入口即化,满嘴生香,还得进行焖煮。
这在焖煮的过程中,要控制好火候,要让锅里的汤汁吸收到肉中,同时,又将肉里的重油泌出来。
另外,这还要保证其中的瘦肉有一种鲜嫩度,免得出现发柴的现象,吃了塞牙缝。
这时,程小麦在锅里肉块上加上料酒,兑上水,刚刚淹没肉块,合上锅盖,取中火焖肉。
几分钟后,从锅传出滋滋的声音,那是红烧肉在收汁了。
程小麦揭开锅盖,用铁铲稍一翻动,那种浓烈的肉香扑鼻而来,特别是那肉块红糯糯的,好像透明了,往下滴着油汁。
面对这种红烧肉,你会有一种强烈的冲动,那就是想迫不及待地要吃了它。
他从橱柜里拿出一只盘子,右手轻轻挥动锅铲子,一盛一抖一送。
瞬间,莹润白净的瓷盘上,抹开了一片绚烂,一块块红色的宛若晶冻一般的红烧肉,冒浓香的香气,呈现在程小麦的手中。
汪汪!
黑皮闻香而来,激动得晃动着尾巴,围绕着程小麦身边不停地转动。
面对狗爷不止不休的纠缠,程小麦只得在它的御用餐具里,扔了几块红烧肉,总算将它打发到一边去了。
程小麦一下子装了三盘子的红烧肉,全送到了桌子上。
“好香啊!”
伍夫之大赞了一声,旋即取来筷子,夹了一大块送进嘴里,仔细品嚼着。
“哎呀,妙,这程氏红烧肉,吃起来实在是妙不可言!”只见他腮帮子鼓鼓的,估计舌条还没翻腾过来,也不知这一句是如何挤出来的。
一口将肉咽了下去,伍夫之喝了一口浓茶,说道:“好长时间没有吃到小麦做的红烧肉,每吃一次,都让人胃口大开,有一种浑身都飘飘然的感觉。”
钱红英夹了一块肥瘦适中的红烧肉,送到郑美丽嘴边,笑着说道:“美丽,吃一块尝尝,小麦做的红烧肉,在板桥村没有人不喜欢吃的!”
程小麦笑道:“我去再做两个菜,顺便弄一盆酸菜汤,给大家解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