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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还要好吃几十倍,真不懂你们这些人,何必花大把银子来吃这种骗钱的东西!”
男人仍然闻风不动。
“你是听不懂英文吗?”她皱了眉,最后偷偷翻了个白眼,开始莫名唠叨了起来“好吧,你是观光客,又是一个被观光游记骗来的人,那至少还比我好,我在这里住了快四年,居然还会相信那些美食文,我真是—”
“你太吵了。”
突然,男人以标准的美式英文打断了她的话“就算我听不懂英文,我也不应该忍受你的噪音。”
孙蓓蓓先是愣住,而后瞪大眼,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哦,真是不好意思,嫌我吵?你知不知道你**下面坐的是我今晚的订位?”
“我知道。”男人答得理所当然。
反倒是孙蓓蓓,完全没料到他会是这样的反应。
“什你知道?你既然知道居然还故意”
男人一笑,道:“因为我也知道你今晚邀约的对象不会来了。”
她听了,震住。
半晌,她回过神来,眼神里满是警戒“为什么你会知道这种事?”
对方总算抬起头,迎向她的目光,这是他俩第一次四目相对。
男人不以为意地伸出拇指点了门外一下,道:“刚才你站在那儿讲电话,电话里说了什么,光看你的表情就猜得出来。”
“你—”她脸一热“你偷听”
“不,我只看了你一眼而已。”
“所以你就走进来、占我座位,只为提醒我说嘿,我知道你被甩?你觉得这很有趣吗?”如果手边有杯水的话,她一定会往他脸上泼。
岂料,男人竟笑了出来。
“不错,你的想象力很好。”
一听,她深呼吸,隐约觉得自己就要失控。搞不好待会儿她真的会拿虾球丢他也说不定。
念头至此,她已经拿起自己的包包,背在右肩上,一副准备闪人的姿态。
“要不要我叫人来替你打包带走?”男人突然问道。
“不必!”
这么难吃的东西她也不想打包了,哪怕它再贵也一样。
“你觉得好吃,你就一起吃下去好了,撑死你这浑蛋!”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咒骂出这一句。
事后,过了很久很久,孙蓓蓓才知道,原来那一夜,刘记餐馆的门外站了十几名他手底下的小弟。
她以为那一天她是倒霉透顶,但事后想起来,她应该是幸运到了极点,才没被拖去灌水泥吧
在她被甩了之后,她的同乡好友—苏丽珣的爱情却是越发甜蜜。
哦、不不别误会,她绝不是忌妒对方爱情学业两得意,而是担心丽珣挑男人的眼光比她还糟糕。
她很讨厌麦可.豪登这个人。
讲白一点,他连丽珣的一根脚指头都配不上。
她俩从小学就认识了,而她们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不管是长相、个性、行事作风,还是家庭背景。
丽珣来自一个富裕的家庭,父亲是办厂的,早期在经济起飞的时候赚了不少,之后又转至东南亚设厂、再加上房地产投资,虽然称不上豪门,但家里真的是挺有钱的。
自己则完全相反。
在她有记忆以来,扶养她的就只有阿嬷一个人。每次当她问起父母的事情,阿嬷总是笑一笑,叫她不要问太多,因为知道了也不会比较快乐。
没有爸妈这件事情让她在小学吃了不少苦头。
她被欺负、被嘲笑,而且没有人愿意为她挺身而出,阿嬷年纪大了,她也不想拿这件事情去让老人家烦心。
直到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班上来了一个转学生—那个人正是苏丽珣。
丽珣长得清秀可爱,再加上她那富裕的身家,瞬间就成了班上最受欢迎的人物。自己被欺负那么久,早就不爱社交了,但这个傻里傻气的转学生却一天到晚黏着她。
她一开始不以为然,心里想着:反正等到这家伙知道她是班上的箭靶之后,一定立刻转移阵营、加入欺负她的行列。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丽珣不但没有加入敌方阵营,反倒还为她挺身而出,不但替她骂退了那些只会以多欺少的死小孩,在知道了她家贫穷,还会经常从家里带点心给她。
这样的情义相挺,一路持续了很久很久,甚至两人都升上国中,读了不同学校,丽珣仍然是处处照顾着她。
打从那时候开始,孙蓓蓓就下定了决心。她告诉自己,长大后一定要成为比丽珣更了不起的人,然后换她来保护那个活像脆弱的洋娃娃,却又愿意挺身护在她前方的傻小妞。
“我看到了,丽珣。”
正因为孙蓓蓓对自己发誓要保护对方,所以她才摊牌说亮话“我亲眼看到你拿一大迭现金给那个无赖。”
“唉唷,蓓蓓,那又没什么,就只是资助他朋友的汽车修理事业而已,没什么大不了啦。”苏丽珣手一摊,拿起马克杯,离开了沙发直往厨房走。
盘还要好吃几十倍,真不懂你们这些人,何必花大把银子来吃这种骗钱的东西!”
男人仍然闻风不动。
“你是听不懂英文吗?”她皱了眉,最后偷偷翻了个白眼,开始莫名唠叨了起来“好吧,你是观光客,又是一个被观光游记骗来的人,那至少还比我好,我在这里住了快四年,居然还会相信那些美食文,我真是—”
“你太吵了。”
突然,男人以标准的美式英文打断了她的话“就算我听不懂英文,我也不应该忍受你的噪音。”
孙蓓蓓先是愣住,而后瞪大眼,不可置信地看着他“哦,真是不好意思,嫌我吵?你知不知道你**下面坐的是我今晚的订位?”
“我知道。”男人答得理所当然。
反倒是孙蓓蓓,完全没料到他会是这样的反应。
“什你知道?你既然知道居然还故意”
男人一笑,道:“因为我也知道你今晚邀约的对象不会来了。”
她听了,震住。
半晌,她回过神来,眼神里满是警戒“为什么你会知道这种事?”
对方总算抬起头,迎向她的目光,这是他俩第一次四目相对。
男人不以为意地伸出拇指点了门外一下,道:“刚才你站在那儿讲电话,电话里说了什么,光看你的表情就猜得出来。”
“你—”她脸一热“你偷听”
“不,我只看了你一眼而已。”
“所以你就走进来、占我座位,只为提醒我说嘿,我知道你被甩?你觉得这很有趣吗?”如果手边有杯水的话,她一定会往他脸上泼。
岂料,男人竟笑了出来。
“不错,你的想象力很好。”
一听,她深呼吸,隐约觉得自己就要失控。搞不好待会儿她真的会拿虾球丢他也说不定。
念头至此,她已经拿起自己的包包,背在右肩上,一副准备闪人的姿态。
“要不要我叫人来替你打包带走?”男人突然问道。
“不必!”
这么难吃的东西她也不想打包了,哪怕它再贵也一样。
“你觉得好吃,你就一起吃下去好了,撑死你这浑蛋!”她几乎是咬牙切齿地咒骂出这一句。
事后,过了很久很久,孙蓓蓓才知道,原来那一夜,刘记餐馆的门外站了十几名他手底下的小弟。
她以为那一天她是倒霉透顶,但事后想起来,她应该是幸运到了极点,才没被拖去灌水泥吧
在她被甩了之后,她的同乡好友—苏丽珣的爱情却是越发甜蜜。
哦、不不别误会,她绝不是忌妒对方爱情学业两得意,而是担心丽珣挑男人的眼光比她还糟糕。
她很讨厌麦可.豪登这个人。
讲白一点,他连丽珣的一根脚指头都配不上。
她俩从小学就认识了,而她们是完全不同类型的人,不管是长相、个性、行事作风,还是家庭背景。
丽珣来自一个富裕的家庭,父亲是办厂的,早期在经济起飞的时候赚了不少,之后又转至东南亚设厂、再加上房地产投资,虽然称不上豪门,但家里真的是挺有钱的。
自己则完全相反。
在她有记忆以来,扶养她的就只有阿嬷一个人。每次当她问起父母的事情,阿嬷总是笑一笑,叫她不要问太多,因为知道了也不会比较快乐。
没有爸妈这件事情让她在小学吃了不少苦头。
她被欺负、被嘲笑,而且没有人愿意为她挺身而出,阿嬷年纪大了,她也不想拿这件事情去让老人家烦心。
直到小学三年级的时候,班上来了一个转学生—那个人正是苏丽珣。
丽珣长得清秀可爱,再加上她那富裕的身家,瞬间就成了班上最受欢迎的人物。自己被欺负那么久,早就不爱社交了,但这个傻里傻气的转学生却一天到晚黏着她。
她一开始不以为然,心里想着:反正等到这家伙知道她是班上的箭靶之后,一定立刻转移阵营、加入欺负她的行列。
然而令人意外的是,丽珣不但没有加入敌方阵营,反倒还为她挺身而出,不但替她骂退了那些只会以多欺少的死小孩,在知道了她家贫穷,还会经常从家里带点心给她。
这样的情义相挺,一路持续了很久很久,甚至两人都升上国中,读了不同学校,丽珣仍然是处处照顾着她。
打从那时候开始,孙蓓蓓就下定了决心。她告诉自己,长大后一定要成为比丽珣更了不起的人,然后换她来保护那个活像脆弱的洋娃娃,却又愿意挺身护在她前方的傻小妞。
“我看到了,丽珣。”
正因为孙蓓蓓对自己发誓要保护对方,所以她才摊牌说亮话“我亲眼看到你拿一大迭现金给那个无赖。”
“唉唷,蓓蓓,那又没什么,就只是资助他朋友的汽车修理事业而已,没什么大不了啦。”苏丽珣手一摊,拿起马克杯,离开了沙发直往厨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