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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是青春啊,那是一滩与生俱来的无法回忆的宿命,我以为它消失了,其实它还在,永远都在。
一、
我今年23岁,我是白若。
认识童七七的时候,我们都是16岁。八月,没有风的夏日午后,火红的凤凰花开满了整个校园,我拿着高中录取通知书站在人群中,懵懂地四处张望,心中茫然而充满胆怯。一只手忽然从后面拉住我,她说,跟我来,我们在同一个班级。女孩的声音带着沙沙的磁性,我无意识地开始行走,仿佛整个灵魂都握在她的掌心。
她带我做完了所有要做的事情,报名,填表,领书,找宿舍,铺床一切风平浪静后,她对我说,你好,我叫童七七。
我们一起跑到学校后面的小山上,那里有大片浓郁的森林和灌木植物,还有疯狂生长着的向日葵,它们散发着阵阵朴实自然的清香,甜美而含蓄。童七七的长发在风中飞舞,她随手摘下一片柳叶,放在颊边,弓起花瓣似的嘴唇,浅吹低含,竟是一首激情四溅的笑红尘。我很奇怪,一个女生,怎么会用柳叶吹曲子?怎么会吹这样豪迈如斯的曲子?于是,开始用余光细细打量她:额头光洁,眼仁漆黑,微微隆起的鼻梁带着些须桀骜,上身穿一件黑色棉衬衣,下面是一条深蓝色印花裙子,黑色袜子白色球鞋,左手腕上挂着一大串色彩斑斓的镯子和棉线做成的小饰物。我想起父亲的话,如果一个人从侧面看上去很美,那她必定是个美人。童七七给我的印象证明了这点。
一曲终了,她转身笑着对我说,若,从今以后,我们要一起度过青春了。目光异常坚定,认真,然后,她把那片柳叶轻轻插在我的发间,若,你真漂亮。那瞬间我忽然有了种感动,童七七,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心里仿佛被什么轻轻挤压了一下,温暖潮湿的液体细细涌出。
童七七叫我的名字,若。从小到大,包括父母在内的所有人,都只叫我白若。只有她,叫我若。我问她原因,她抚摩着我的头发,用明亮清澈的目光望着白窗帘外的景色,一言不发。
周末,我们没有回家,一起到附近的散步。通常是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的沉默,只是走路,两人手挽着手走到月光暗淡,走到一个小公墓前,她想进去,我害怕,拉着她绕近路回宿舍睡觉。
好几次散步时她都想去公墓,我生气了,七七,你是不是嫌不够刺激啊?非要去看死人?童七七听到这些,就低头不说话了。
后来,童七七在野地里采了很多白野花,白色的小芍药、茉莉、姜花精致如粉饰。她把它们一株株装进小纸盒里,然后带回宿舍,说要种养它们,让它们长大。我轻轻摇摇头,觉得那是可望不可及的事情。
一天,我从下午上课时就没看到童七七,但我知道她去了哪里。
我偷偷来到公墓,壮着胆子走了进去,看到童七七坐在一块墓碑上,低头摆弄着盒子里的什么东西。七七,我叫她,你怎么在这里?她手一松,盒子滚到地上,哗,好多碎碎的白花瓣散了出来,风吹起来,像落了一地的白蝴蝶。你怎么我吓呆了,定定地盯着她。两行泪水滑到童七七的唇边,我养不活它们,我养不活它们,她双手沾满了花蕊上的粉末,嘶哑的说,若,我把它们一株株撕碎,我不想看着它们痛苦。童七七的身体从墓碑上渐渐滑落,双膝蜷起,她把头埋在两只修长的腿之间,开始小声抽泣。
我走过去,把她搂在怀里,能感觉她在不停发抖。七七,我叫她的名字,七七。她抬起头,脸上挂满泪水,若,我好残忍,我杀了它们。我忍不住,也默默流下泪。童七七,我心里念道,你的名字就像一粒水果搪,卡在我的喉咙里,甜蜜而坚硬,每一次咽下都是隐忍的痛。
二、
童七七好像从来没有回过家。
我很久以前就开始注意到这一点。她是个倔强而敏感的女孩,像一匹烈性的小马,通常不爱说话,整天沉默,除了我之外几乎没有朋友。一次,一个男生故意把她的铅笔盒碰掉,她立刻拿起课桌上的水杯,将整整一杯开水泼了过去,幸好那男生反应快,开水全泼到后面的墙上,四处溅开。老师狠狠地批评了她,问她万一要是伤了人怎么办?童七七轻轻回答,我给他偿命。语气是毋庸质疑的果敢坚决,老师几乎晕了过去,最后好言相劝了事。令我奇怪的是,老师为什么不请她的家长来学校?我开始怀疑,她的父母是不是离婚了。
我故意把自己家里的情况有意无意讲给她听,我相信我的家庭可以让她找到自尊,出生时候母亲因难产而死,父亲将我拉扯大,现在自己经营一家公司,效益还不错。我看到童七七的眸子闪了闪,又渐渐暗了下去。若,她说,我知道,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和我一样,都是内心有伤口的人。童七七盯着我的眼睛,那么多人,我只是牵住了你的手,一辈子的感动仿佛都在那个时刻耗干了。她自言自语地望着我,我们是同一类植物。她的眸子好深,像一潭无底的水,我整个人都掉了进去,再也上不来。
她终归是没说任何事情,而我,已心疼得无力再问。我明白,我出生后,因为从未有过母爱而从未失去过母爱,我是幸运的。而她,她的心比别的女孩薄且脆,一碰就是一个洞,里面都是凌乱殷红的伤口,上面有脆弱的痂,下面是凝固的血,我怎么忍心再次剥开?
三、
为了童七七,我和父亲吵了一架。
七七没有零花钱,我难道不能分给她一些?我对着电话喊,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在另一端尖叫,你不给我钱,我们就断绝关系。我毫不犹豫地挂断了线。
终归,父亲妥协了,答应每月给我双份零用钱。
七七有一个小本,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她对我说,若,我要把你对我的好,一点点记录下来,以后偿还给你更多。我笑着说,七七,你别孩子气了,我们是姐妹,哪里用你偿还了?我坐在下铺看书,忽然感到有什么东西打在发稍,站起身,看到童七七穿着内衣,坐在上铺,一声不响地落泪。
七七,别这样。我握着她纤细的脚踝,你并没欠我什么。
她不说话,继续流泪。
我知道,这样的眉目带有极强的自尊和空虚感。童七七有一种被禁忌的压抑的感情。纯洁,如同白昼裸奔。对于一个在高中宿舍深夜因无法自控而独自哭泣的女生,任何人都是无能为力的。是谁让她如此伤心?她在我的面前暴露了她的纯洁,无地自容。我根本无法去安慰,因为她需要隐藏自己的一切。
我看到童七七脸上出现一种宁静与安详的神态,不动声色,而嘴唇却被牙齿咬出血来,一点暗红的血。以至后来,我想到那点血,便有一种眩晕感,很像瞬间失去了什么宝贵的事物。我的心头从此多了一颗血色的朱砂痣,就在那晚,童七七亲手点上。
她的轮廓,在我眼中逐渐模糊。
四、
父亲寄来礼物,两只毛茸茸的玩具熊。七七把它放在床头,每日并不惊扰,只是晚上睡觉时候,轻轻揽在怀里,无声无息。17岁的童七七,与身边任何一个孩子不同。她保持沉默,缓慢,以此来记忆。
那一次我们逃课到附近的小山上,坐在低低的树干上看书。我记得那天远处田野里生长的向日葵把整个天空都染得金黄,我们整个下午都没有回来,老师让我们每人写了一张保证书给他。扭曲的字迹印在白纸上:我们错了,我们保证以后再也不逃课。中年男老师在旁边看着我们两人签上名字,然后把那张白纸收进了西服口袋。
这种感觉,很像赎罪。
五、
晚上,我问过她,为什么你的名字叫做七七。她笑,带着酒气,七月七日是我的生日啊,若。
那天是她18岁的生日,我在此之前并不知道。7月7日的晚上,没有课,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一家小餐馆吃饭。小黑猫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桌面昏黄,油腻肮脏,店里的菜却烧得非常香。七七忽然变戏法一样,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来,是云南产的茶花,随手丢给我一支。庆祝我们长大成人。瘦长的烟盒上有一句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她说,我非常喜欢这两句话,它们让烟充满了感情。
我第一次抽烟,抽得头痛。童七七,你为什么面无表情?
她又要了一瓶酒,说,成年了,若,我们应该做些未成年时做的事情,应该喝一点,喝了之后,应该能忘掉一切。
七七在昏暗的灯光中微笑,两颊上的皮肤有昙花一样细碎的光泽。我看清楚她的眼睛,眉毛和嘴唇的形状,还有隐约米粒大小的酒窝。与16岁时候不同,此时的童七七,已经有了香艳的味道。
她说,很想能回到过去,那些日子虽然痛苦,却是永恒的心结。
我们飞快地喝空了那瓶酒,到最后,仿佛喝下去的是水,味觉已经麻木。我能听到她吞咽下去所发出的声音。我的脸开始发烫,宛如被火灼烧过留下的温度,身体也开始变得柔软。她说,若,你喜欢吗?这也许身体被抽空的瞬间空白,你喜欢吗?
我看得出来,七七已经喝醉。可她醉的时候落落大方,收放自如,是一种非常真实的美。我没见过别的女孩用如此方式说话,在她身上有着与生俱来的豪情,像一名坚守阵地的战士。可当她认真而仔细得琢磨身边事物的时候,又会显得很压抑。
走在大街上,她拉着我在后山上漫无目的的行走,飞快。山坡上树立着一个个小的石塔和破碎的石像,整个小山显得空旷荒凉,远方的铁路像一条黑色的绶带环绕着茫茫群山。若,若,她尖叫着我的名字,你多久没有飞行了。
即使在现在,我仍然能够回想起当时的感受,带有向日葵清香的山风吹来,心脏热烈的跳动,喉咙的剧痛以及她的衬衣上刺眼的白色,成了定格在眸子里的一幅静止的抽象画。
潮湿的空气让我们停下大声的咳嗽,接着她给我一根烟。我环顾四周,发现我们停留在那个小公墓的门口,两旁是葱郁的高大松树,月光泼溅到每一根松针上。
若,我们进去。她的眼神迷离而伤感,我的哥哥在里面。
我们坐在那块灰色的冰冷的墓碑下,地面上早已没有了白野花的尸体,被长发掩盖的面容上,她的一双眸子里神色凄凉,若,这是我的哥哥。她指着墓碑上的名字说,哥哥,这是白若。她对着墓碑,指指我,透明的泪水开始顺着眼眶流下来。我看到墓碑上写着:童长安,除此之外再无他字。
我从未如此认真地听一个人说自己的故事,而今天,我将生命完全融入她的故事:
她说,自己的出生,本身就是一场罪孽。
她很少想念自己的母亲,甚至很少梦到她。
1982年7月7日,雨夜,她挣脱了母亲子宫的束缚,降生的时候没有哭。
她的母亲姓陈,有一个脱俗的名字,修蝶。
她记不起修蝶的脸。修蝶的脸就是她的脸,她们的脸几乎相同,包括稍稍挑起的眼角,玲珑的鼻子和花瓣一样的嘴唇,都是一般精致的五官。看人的神态也一样,直截了当,坚毅。
修蝶生下她的时候,26岁,无父母,丈夫一年前车祸去世,有一子,六岁,叫童长安。
那一天,修蝶刚刚分娩,接生婆抱起七七,忽然有人敲门。
门开了,县医院的大夫和警察站在门外,他们小声对接生婆耳语几句,又离开。
转天,修蝶仅仅看到那张纸上写着死亡通知四个字,就晕了过去。
因为玩耍,童长安摔下了山。那天,正好是7月7日的夜晚,他死得很惨,粉身碎骨,就在同一时刻,童七七出生了。这绝非仅仅是一场宿命,更深的是无止境的沉堕。
修蝶三天后醒来,开始变得沉默,暴躁,神经质。她给女儿起名字,七七,童七七。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修蝶常常念白乐天的长恨歌,抱着熟睡的七七潸然泪下,一念就是一夜。
因为穷,她们经常搬家,住的地方除了阁楼就是只有半扇窗户的地下室。修蝶把自己的天分,全部损耗在为别人编写小剧本之中。她是单身母亲,只能自己承受经济压力。即使她曾经是一个有天分的美丽女子,风花雪月,浪漫多情。她每天只见母亲不停地爬在桌子上写字,然后给需要的电台和剧团。修蝶的才华一生都不曾被人欣赏挖掘,但她甘愿。
她小时从未听修蝶说过自己的父亲和哥哥。修蝶不提起,也不解释。仿佛这是一条定理。她仿佛丝毫不怀念他,不爱他。也许她认为童七七只是她一个人的事情,若她觉得无困惑,那么任何事物都应该不存在,包括七七。如此以往,七七变得比一般孩子要敏感得多,并学会观望而不发问。
每年七月七日,母亲总是从红木柜子里取出男孩的照片,她看到了这个叫童长安的男孩的照片,黑白色的照片。他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头发黑亮,面色苍白。她想,这就是哥哥,我的哥哥。修蝶按住她的头,说,七七,给哥哥磕头,快,给哥哥磕头。她的额头硬生生地砸在水泥地面,一口气磕了十几个。她努力让自己磕得多一些,她能看到修蝶眼睛里欣慰的泪光。后来,还是修蝶把她扶起来,抚摩她的额头上,已有了淤血。
修蝶把儿子的骨灰埋县城附近的一个小陵园里,仅仅在墓碑上刻了童长安三个字。从此以后,每当她不开心地时候,就到陵园来。坐在墓碑上,寂寥地和哥哥说话。
修蝶自然懂得仅靠政府每月发的钱和别人的救济是不够养活两人的,但她无所谓。她与七七之间的关系冷淡,不甚亲近,她总认为,是女儿的诞生带来了儿子的死亡。她开始时常出去单独旅行,一走就是两三个月,七七上学时她一次交够半年的学费,伙食费和零用钱,往往就消失很长时间。若是放假,她将七七托付到其他人家里去,那些人或是远方亲戚,或是同学,或是朋友。七七因此记住了自己颠沛流离的少年时代,很深很深。
若,我知道自己与任何其他孩子不同。我必须坚强,只有坚强,我才能活下去,和他们活得一样快乐,甚至强于他们。我需要的不仅是时间,更多的是自我完善和修葺,从内心开始打造一个完整的人格,那怕里面荒芜。
那时候,我只觉得时间是个缓慢的过程,成长很痛苦,我的母亲教会了我沉默,并接受现实。我的哥哥也会一声不响的死亡,我的血液里天生就有坚韧的细胞,它们牢不可破。
六、
12岁以后,她与母亲生活的机会并不多。偶尔修蝶到学校看她,就带她出去吃饭。
她记得那天母亲给她穿上一条新买的白棉布手工刺绣的连衣裙,带她去一家高级餐馆。吃完饭后,修蝶忽然说自己要结婚。孤独始终流离失所,尽管开始七七并不相信。
从出生开始,我已经察觉,母... -->>
那是青春啊,那是一滩与生俱来的无法回忆的宿命,我以为它消失了,其实它还在,永远都在。
一、
我今年23岁,我是白若。
认识童七七的时候,我们都是16岁。八月,没有风的夏日午后,火红的凤凰花开满了整个校园,我拿着高中录取通知书站在人群中,懵懂地四处张望,心中茫然而充满胆怯。一只手忽然从后面拉住我,她说,跟我来,我们在同一个班级。女孩的声音带着沙沙的磁性,我无意识地开始行走,仿佛整个灵魂都握在她的掌心。
她带我做完了所有要做的事情,报名,填表,领书,找宿舍,铺床一切风平浪静后,她对我说,你好,我叫童七七。
我们一起跑到学校后面的小山上,那里有大片浓郁的森林和灌木植物,还有疯狂生长着的向日葵,它们散发着阵阵朴实自然的清香,甜美而含蓄。童七七的长发在风中飞舞,她随手摘下一片柳叶,放在颊边,弓起花瓣似的嘴唇,浅吹低含,竟是一首激情四溅的笑红尘。我很奇怪,一个女生,怎么会用柳叶吹曲子?怎么会吹这样豪迈如斯的曲子?于是,开始用余光细细打量她:额头光洁,眼仁漆黑,微微隆起的鼻梁带着些须桀骜,上身穿一件黑色棉衬衣,下面是一条深蓝色印花裙子,黑色袜子白色球鞋,左手腕上挂着一大串色彩斑斓的镯子和棉线做成的小饰物。我想起父亲的话,如果一个人从侧面看上去很美,那她必定是个美人。童七七给我的印象证明了这点。
一曲终了,她转身笑着对我说,若,从今以后,我们要一起度过青春了。目光异常坚定,认真,然后,她把那片柳叶轻轻插在我的发间,若,你真漂亮。那瞬间我忽然有了种感动,童七七,你为什么要对我这么好?心里仿佛被什么轻轻挤压了一下,温暖潮湿的液体细细涌出。
童七七叫我的名字,若。从小到大,包括父母在内的所有人,都只叫我白若。只有她,叫我若。我问她原因,她抚摩着我的头发,用明亮清澈的目光望着白窗帘外的景色,一言不发。
周末,我们没有回家,一起到附近的散步。通常是一个小时一个小时的沉默,只是走路,两人手挽着手走到月光暗淡,走到一个小公墓前,她想进去,我害怕,拉着她绕近路回宿舍睡觉。
好几次散步时她都想去公墓,我生气了,七七,你是不是嫌不够刺激啊?非要去看死人?童七七听到这些,就低头不说话了。
后来,童七七在野地里采了很多白野花,白色的小芍药、茉莉、姜花精致如粉饰。她把它们一株株装进小纸盒里,然后带回宿舍,说要种养它们,让它们长大。我轻轻摇摇头,觉得那是可望不可及的事情。
一天,我从下午上课时就没看到童七七,但我知道她去了哪里。
我偷偷来到公墓,壮着胆子走了进去,看到童七七坐在一块墓碑上,低头摆弄着盒子里的什么东西。七七,我叫她,你怎么在这里?她手一松,盒子滚到地上,哗,好多碎碎的白花瓣散了出来,风吹起来,像落了一地的白蝴蝶。你怎么我吓呆了,定定地盯着她。两行泪水滑到童七七的唇边,我养不活它们,我养不活它们,她双手沾满了花蕊上的粉末,嘶哑的说,若,我把它们一株株撕碎,我不想看着它们痛苦。童七七的身体从墓碑上渐渐滑落,双膝蜷起,她把头埋在两只修长的腿之间,开始小声抽泣。
我走过去,把她搂在怀里,能感觉她在不停发抖。七七,我叫她的名字,七七。她抬起头,脸上挂满泪水,若,我好残忍,我杀了它们。我忍不住,也默默流下泪。童七七,我心里念道,你的名字就像一粒水果搪,卡在我的喉咙里,甜蜜而坚硬,每一次咽下都是隐忍的痛。
二、
童七七好像从来没有回过家。
我很久以前就开始注意到这一点。她是个倔强而敏感的女孩,像一匹烈性的小马,通常不爱说话,整天沉默,除了我之外几乎没有朋友。一次,一个男生故意把她的铅笔盒碰掉,她立刻拿起课桌上的水杯,将整整一杯开水泼了过去,幸好那男生反应快,开水全泼到后面的墙上,四处溅开。老师狠狠地批评了她,问她万一要是伤了人怎么办?童七七轻轻回答,我给他偿命。语气是毋庸质疑的果敢坚决,老师几乎晕了过去,最后好言相劝了事。令我奇怪的是,老师为什么不请她的家长来学校?我开始怀疑,她的父母是不是离婚了。
我故意把自己家里的情况有意无意讲给她听,我相信我的家庭可以让她找到自尊,出生时候母亲因难产而死,父亲将我拉扯大,现在自己经营一家公司,效益还不错。我看到童七七的眸子闪了闪,又渐渐暗了下去。若,她说,我知道,当我第一眼看到你的时候,就知道你和我一样,都是内心有伤口的人。童七七盯着我的眼睛,那么多人,我只是牵住了你的手,一辈子的感动仿佛都在那个时刻耗干了。她自言自语地望着我,我们是同一类植物。她的眸子好深,像一潭无底的水,我整个人都掉了进去,再也上不来。
她终归是没说任何事情,而我,已心疼得无力再问。我明白,我出生后,因为从未有过母爱而从未失去过母爱,我是幸运的。而她,她的心比别的女孩薄且脆,一碰就是一个洞,里面都是凌乱殷红的伤口,上面有脆弱的痂,下面是凝固的血,我怎么忍心再次剥开?
三、
为了童七七,我和父亲吵了一架。
七七没有零花钱,我难道不能分给她一些?我对着电话喊,她是我最好的朋友。我在另一端尖叫,你不给我钱,我们就断绝关系。我毫不犹豫地挂断了线。
终归,父亲妥协了,答应每月给我双份零用钱。
七七有一个小本,里面密密麻麻写满了字。她对我说,若,我要把你对我的好,一点点记录下来,以后偿还给你更多。我笑着说,七七,你别孩子气了,我们是姐妹,哪里用你偿还了?我坐在下铺看书,忽然感到有什么东西打在发稍,站起身,看到童七七穿着内衣,坐在上铺,一声不响地落泪。
七七,别这样。我握着她纤细的脚踝,你并没欠我什么。
她不说话,继续流泪。
我知道,这样的眉目带有极强的自尊和空虚感。童七七有一种被禁忌的压抑的感情。纯洁,如同白昼裸奔。对于一个在高中宿舍深夜因无法自控而独自哭泣的女生,任何人都是无能为力的。是谁让她如此伤心?她在我的面前暴露了她的纯洁,无地自容。我根本无法去安慰,因为她需要隐藏自己的一切。
我看到童七七脸上出现一种宁静与安详的神态,不动声色,而嘴唇却被牙齿咬出血来,一点暗红的血。以至后来,我想到那点血,便有一种眩晕感,很像瞬间失去了什么宝贵的事物。我的心头从此多了一颗血色的朱砂痣,就在那晚,童七七亲手点上。
她的轮廓,在我眼中逐渐模糊。
四、
父亲寄来礼物,两只毛茸茸的玩具熊。七七把它放在床头,每日并不惊扰,只是晚上睡觉时候,轻轻揽在怀里,无声无息。17岁的童七七,与身边任何一个孩子不同。她保持沉默,缓慢,以此来记忆。
那一次我们逃课到附近的小山上,坐在低低的树干上看书。我记得那天远处田野里生长的向日葵把整个天空都染得金黄,我们整个下午都没有回来,老师让我们每人写了一张保证书给他。扭曲的字迹印在白纸上:我们错了,我们保证以后再也不逃课。中年男老师在旁边看着我们两人签上名字,然后把那张白纸收进了西服口袋。
这种感觉,很像赎罪。
五、
晚上,我问过她,为什么你的名字叫做七七。她笑,带着酒气,七月七日是我的生日啊,若。
那天是她18岁的生日,我在此之前并不知道。7月7日的晚上,没有课,我们在学校附近找了一家小餐馆吃饭。小黑猫在桌子底下钻来钻去,桌面昏黄,油腻肮脏,店里的菜却烧得非常香。七七忽然变戏法一样,从口袋里掏出一包烟来,是云南产的茶花,随手丢给我一支。庆祝我们长大成人。瘦长的烟盒上有一句诗:与君初相识,犹如故人归。她说,我非常喜欢这两句话,它们让烟充满了感情。
我第一次抽烟,抽得头痛。童七七,你为什么面无表情?
她又要了一瓶酒,说,成年了,若,我们应该做些未成年时做的事情,应该喝一点,喝了之后,应该能忘掉一切。
七七在昏暗的灯光中微笑,两颊上的皮肤有昙花一样细碎的光泽。我看清楚她的眼睛,眉毛和嘴唇的形状,还有隐约米粒大小的酒窝。与16岁时候不同,此时的童七七,已经有了香艳的味道。
她说,很想能回到过去,那些日子虽然痛苦,却是永恒的心结。
我们飞快地喝空了那瓶酒,到最后,仿佛喝下去的是水,味觉已经麻木。我能听到她吞咽下去所发出的声音。我的脸开始发烫,宛如被火灼烧过留下的温度,身体也开始变得柔软。她说,若,你喜欢吗?这也许身体被抽空的瞬间空白,你喜欢吗?
我看得出来,七七已经喝醉。可她醉的时候落落大方,收放自如,是一种非常真实的美。我没见过别的女孩用如此方式说话,在她身上有着与生俱来的豪情,像一名坚守阵地的战士。可当她认真而仔细得琢磨身边事物的时候,又会显得很压抑。
走在大街上,她拉着我在后山上漫无目的的行走,飞快。山坡上树立着一个个小的石塔和破碎的石像,整个小山显得空旷荒凉,远方的铁路像一条黑色的绶带环绕着茫茫群山。若,若,她尖叫着我的名字,你多久没有飞行了。
即使在现在,我仍然能够回想起当时的感受,带有向日葵清香的山风吹来,心脏热烈的跳动,喉咙的剧痛以及她的衬衣上刺眼的白色,成了定格在眸子里的一幅静止的抽象画。
潮湿的空气让我们停下大声的咳嗽,接着她给我一根烟。我环顾四周,发现我们停留在那个小公墓的门口,两旁是葱郁的高大松树,月光泼溅到每一根松针上。
若,我们进去。她的眼神迷离而伤感,我的哥哥在里面。
我们坐在那块灰色的冰冷的墓碑下,地面上早已没有了白野花的尸体,被长发掩盖的面容上,她的一双眸子里神色凄凉,若,这是我的哥哥。她指着墓碑上的名字说,哥哥,这是白若。她对着墓碑,指指我,透明的泪水开始顺着眼眶流下来。我看到墓碑上写着:童长安,除此之外再无他字。
我从未如此认真地听一个人说自己的故事,而今天,我将生命完全融入她的故事:
她说,自己的出生,本身就是一场罪孽。
她很少想念自己的母亲,甚至很少梦到她。
1982年7月7日,雨夜,她挣脱了母亲子宫的束缚,降生的时候没有哭。
她的母亲姓陈,有一个脱俗的名字,修蝶。
她记不起修蝶的脸。修蝶的脸就是她的脸,她们的脸几乎相同,包括稍稍挑起的眼角,玲珑的鼻子和花瓣一样的嘴唇,都是一般精致的五官。看人的神态也一样,直截了当,坚毅。
修蝶生下她的时候,26岁,无父母,丈夫一年前车祸去世,有一子,六岁,叫童长安。
那一天,修蝶刚刚分娩,接生婆抱起七七,忽然有人敲门。
门开了,县医院的大夫和警察站在门外,他们小声对接生婆耳语几句,又离开。
转天,修蝶仅仅看到那张纸上写着死亡通知四个字,就晕了过去。
因为玩耍,童长安摔下了山。那天,正好是7月7日的夜晚,他死得很惨,粉身碎骨,就在同一时刻,童七七出生了。这绝非仅仅是一场宿命,更深的是无止境的沉堕。
修蝶三天后醒来,开始变得沉默,暴躁,神经质。她给女儿起名字,七七,童七七。七月七日长生殿,夜半无人私语时,修蝶常常念白乐天的长恨歌,抱着熟睡的七七潸然泪下,一念就是一夜。
因为穷,她们经常搬家,住的地方除了阁楼就是只有半扇窗户的地下室。修蝶把自己的天分,全部损耗在为别人编写小剧本之中。她是单身母亲,只能自己承受经济压力。即使她曾经是一个有天分的美丽女子,风花雪月,浪漫多情。她每天只见母亲不停地爬在桌子上写字,然后给需要的电台和剧团。修蝶的才华一生都不曾被人欣赏挖掘,但她甘愿。
她小时从未听修蝶说过自己的父亲和哥哥。修蝶不提起,也不解释。仿佛这是一条定理。她仿佛丝毫不怀念他,不爱他。也许她认为童七七只是她一个人的事情,若她觉得无困惑,那么任何事物都应该不存在,包括七七。如此以往,七七变得比一般孩子要敏感得多,并学会观望而不发问。
每年七月七日,母亲总是从红木柜子里取出男孩的照片,她看到了这个叫童长安的男孩的照片,黑白色的照片。他有一双明亮的大眼睛,头发黑亮,面色苍白。她想,这就是哥哥,我的哥哥。修蝶按住她的头,说,七七,给哥哥磕头,快,给哥哥磕头。她的额头硬生生地砸在水泥地面,一口气磕了十几个。她努力让自己磕得多一些,她能看到修蝶眼睛里欣慰的泪光。后来,还是修蝶把她扶起来,抚摩她的额头上,已有了淤血。
修蝶把儿子的骨灰埋县城附近的一个小陵园里,仅仅在墓碑上刻了童长安三个字。从此以后,每当她不开心地时候,就到陵园来。坐在墓碑上,寂寥地和哥哥说话。
修蝶自然懂得仅靠政府每月发的钱和别人的救济是不够养活两人的,但她无所谓。她与七七之间的关系冷淡,不甚亲近,她总认为,是女儿的诞生带来了儿子的死亡。她开始时常出去单独旅行,一走就是两三个月,七七上学时她一次交够半年的学费,伙食费和零用钱,往往就消失很长时间。若是放假,她将七七托付到其他人家里去,那些人或是远方亲戚,或是同学,或是朋友。七七因此记住了自己颠沛流离的少年时代,很深很深。
若,我知道自己与任何其他孩子不同。我必须坚强,只有坚强,我才能活下去,和他们活得一样快乐,甚至强于他们。我需要的不仅是时间,更多的是自我完善和修葺,从内心开始打造一个完整的人格,那怕里面荒芜。
那时候,我只觉得时间是个缓慢的过程,成长很痛苦,我的母亲教会了我沉默,并接受现实。我的哥哥也会一声不响的死亡,我的血液里天生就有坚韧的细胞,它们牢不可破。
六、
12岁以后,她与母亲生活的机会并不多。偶尔修蝶到学校看她,就带她出去吃饭。
她记得那天母亲给她穿上一条新买的白棉布手工刺绣的连衣裙,带她去一家高级餐馆。吃完饭后,修蝶忽然说自己要结婚。孤独始终流离失所,尽管开始七七并不相信。
从出生开始,我已经察觉,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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