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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黄年轻的时候是个能人,走南闯北的见过大世面,所以老黄说不的事情,村里的人都不敢轻举妄动。现在,老黄老了,虽不及以前叱咤风云,但是凭着老黄年轻时的威望,她在村子里仍然是个重量级人物。通俗地讲就是德高望重。
老黄有三个孩子。如今孩子们都已经长大成人,除了一个幺女儿还在谈恋爱,两个儿子都已成家。其中老大娶了一个大学生,在城里还买了房子,生活的很殷实。并且儿子很孝顺,经常给老黄打打电话,寄寄零花钱,所以老黄逢人便炫耀,村里的人都羡慕的眼睛出了血。
这天,老黄接到城里的儿媳打来的电话,真诚邀请她老人家到城里去住一段日子,享享福。老黄嘴上说不了不了,心里却象吃了蜜一样甜。在一番客气之后,老黄决定拿出年轻时的那种闯劲,再到大城市里走一遭。
那个城市很远,坐火车都需要两天两夜。老黄坐在火车上有些紧张,毕竟有20多年没有出远门了,她看看周围的乘客总觉得他们贼眉鼠眼,对自己不怀好意。她赶忙收回了伸到过道上的腿,趁机摸摸藏在黄胶鞋里的300块钱还在。老黄又看看坐在对面的老太太,断定老太太也是第一次出门,因为她头上还扎着兰色的头巾,这种头巾已经有很多年不流行了。老黄故意摇摇手上的可乐,咳嗽了两声,希望引起对方的注意。对方看了看老黄手上的可乐,表情淡然地说,小心点,会喷!话刚落音,可乐就喷了老黄一脸一身,也喷到了对面老太太的身上。等到老黄搽干了人家身上的可乐,两个人就已经成了熟人。车过了3个站,两个人就互称姐妹了。
对坐的老太太也是从乡下来,这次是第二次去儿子家。今年媳妇生了个孙子,要她到城里帮忙带孩子,老黄一听对方是个有“经历”的人,就热情地向她打听。老太太说城里啥都好,就是城里人吃饭的碗太小,连吃七八碗肚子都不饱,媳妇的脸子拉得有点长。
老黄听了有些忐忑不安,但一想,到城里不用干那么多的体力活,自己少吃点饭也没有什么大不了。至于媳妇的脸子拉得长,自己不看不就行了。再说了,古往今来,媳妇和婆婆天生就是冤家,自己也不奢望她把自己当成自家妈看。这么一想,老黄的心头就豁亮起来。
媳妇小夏很热情,一口一个妈喊得老黄心头热烘烘的,简直比亲闺女都亲啦。儿子和媳妇还特意把带阳台的卧室让出来给老黄住,说是每天早上起来到阳台上看看风景,这样对老人的身体有好处。老黄慌得手脚都没地方放,局促地在地板上一个劲儿的搓自己的脚。尴尬的是,老黄在刚拖过的雪白的地板上踩出了一串醒目的黑脚印。媳妇小夏看出了婆婆的难堪,赶忙脱掉自己的拖鞋说,妈,没关系的,以后咱们家就不拖地了,你老人家怎么舒服怎么来!随手还递过来一套新衣服。老黄笑得乐开了花,可心里还是担心那吃饭的碗。
等到吃饭的时候,桌子上摆满了美味佳肴。最惊喜的是,老黄面前摆着一只天大的土碗。盛的是老黄最喜欢吃的玉米碴子粥。得知是媳妇特意从远郊买来的农家常用大土碗,她心头一热,看来媳妇也不比闺女差呀!
不过,俗话说:日久见人心!老黄一眨眼已经在儿子家住了两个月。两个月里,媳妇小夏带着她逛遍了市区里的公园,还带她去超级市场买她喜欢吃的土特产。甚至还教会了老黄跳扇子舞。老黄的精神一天比一天好,整天都乐呵呵的。在她心里,她已经把小夏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看待了。看着孩子整天又忙工作又忙家务的,老黄第一次对这个媳妇产生了怜惜的感情。
可是,幺女儿缨子就没有那么省心了。有一天,缨子打电话来哭哭啼啼的说,自己在外面委屈大了,现在想见娘!老黄一口一个心肝地安慰着,最后缨子说到哥哥家来住一段时间,缓解一下自己的情绪。
其实,说起来都是些芝麻绿豆的小事情。可是女儿哭的抽抽搭搭的,老黄的心里也很不好受,气的直跺脚。缨子未来的婆婆对她不怎么样,还时常理直气壮的说自己的儿子大学毕业,挣了不少钱都不知道让谁花了。自己生他养他却得不了一点好处,现在自己老了,底下的两个女儿做大哥的必须负责到底。于是两个小姑子就那样张牙舞爪地住在家里,还时不时对这个和大哥同居的女人刁难,而大哥又不阻止,最要命的是缨子还把自己3年来攒的2万多搭了进去,人家却不领情
缨子梨花带雨,小夏有意相助。她看着缨子的眼睛,握着她的手说,我的傻妹妹,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其实从一开始你们同居的时候,就应该把经济分开来。在你们还没有进入婚姻之前,将来有很多种结果,所以你要牢牢地掌握自己经济的主动权,俗话说:经济是基础呀,你看看现在,你自己也说不清楚。女人要独立,首先是经济的独立。别哭了,从今天起,你应该自己攒一笔钱!
缨子止住了哭,老黄在旁边也说,恩,你嫂子说的很对,就是因为你这个脑子不好使,你才吃那么大的亏,从今以后,你把自己的钱存起来,不要去掺和他们兄妹的事,你也自己长个心眼,别让人家小瞧了你!
儿媳小夏在一旁点头。大家都相视一笑。
晚上,老黄把儿子喊到自己的卧室,悄悄地扒到儿子的耳朵上说:“儿呀,你可要防着你老婆点,你老婆的脑袋瓜可不简单,说不定她早存了一笔私房钱,就等着哪天和你离婚呢!”
老黄年轻的时候是个能人,走南闯北的见过大世面,所以老黄说不的事情,村里的人都不敢轻举妄动。现在,老黄老了,虽不及以前叱咤风云,但是凭着老黄年轻时的威望,她在村子里仍然是个重量级人物。通俗地讲就是德高望重。
老黄有三个孩子。如今孩子们都已经长大成人,除了一个幺女儿还在谈恋爱,两个儿子都已成家。其中老大娶了一个大学生,在城里还买了房子,生活的很殷实。并且儿子很孝顺,经常给老黄打打电话,寄寄零花钱,所以老黄逢人便炫耀,村里的人都羡慕的眼睛出了血。
这天,老黄接到城里的儿媳打来的电话,真诚邀请她老人家到城里去住一段日子,享享福。老黄嘴上说不了不了,心里却象吃了蜜一样甜。在一番客气之后,老黄决定拿出年轻时的那种闯劲,再到大城市里走一遭。
那个城市很远,坐火车都需要两天两夜。老黄坐在火车上有些紧张,毕竟有20多年没有出远门了,她看看周围的乘客总觉得他们贼眉鼠眼,对自己不怀好意。她赶忙收回了伸到过道上的腿,趁机摸摸藏在黄胶鞋里的300块钱还在。老黄又看看坐在对面的老太太,断定老太太也是第一次出门,因为她头上还扎着兰色的头巾,这种头巾已经有很多年不流行了。老黄故意摇摇手上的可乐,咳嗽了两声,希望引起对方的注意。对方看了看老黄手上的可乐,表情淡然地说,小心点,会喷!话刚落音,可乐就喷了老黄一脸一身,也喷到了对面老太太的身上。等到老黄搽干了人家身上的可乐,两个人就已经成了熟人。车过了3个站,两个人就互称姐妹了。
对坐的老太太也是从乡下来,这次是第二次去儿子家。今年媳妇生了个孙子,要她到城里帮忙带孩子,老黄一听对方是个有“经历”的人,就热情地向她打听。老太太说城里啥都好,就是城里人吃饭的碗太小,连吃七八碗肚子都不饱,媳妇的脸子拉得有点长。
老黄听了有些忐忑不安,但一想,到城里不用干那么多的体力活,自己少吃点饭也没有什么大不了。至于媳妇的脸子拉得长,自己不看不就行了。再说了,古往今来,媳妇和婆婆天生就是冤家,自己也不奢望她把自己当成自家妈看。这么一想,老黄的心头就豁亮起来。
媳妇小夏很热情,一口一个妈喊得老黄心头热烘烘的,简直比亲闺女都亲啦。儿子和媳妇还特意把带阳台的卧室让出来给老黄住,说是每天早上起来到阳台上看看风景,这样对老人的身体有好处。老黄慌得手脚都没地方放,局促地在地板上一个劲儿的搓自己的脚。尴尬的是,老黄在刚拖过的雪白的地板上踩出了一串醒目的黑脚印。媳妇小夏看出了婆婆的难堪,赶忙脱掉自己的拖鞋说,妈,没关系的,以后咱们家就不拖地了,你老人家怎么舒服怎么来!随手还递过来一套新衣服。老黄笑得乐开了花,可心里还是担心那吃饭的碗。
等到吃饭的时候,桌子上摆满了美味佳肴。最惊喜的是,老黄面前摆着一只天大的土碗。盛的是老黄最喜欢吃的玉米碴子粥。得知是媳妇特意从远郊买来的农家常用大土碗,她心头一热,看来媳妇也不比闺女差呀!
不过,俗话说:日久见人心!老黄一眨眼已经在儿子家住了两个月。两个月里,媳妇小夏带着她逛遍了市区里的公园,还带她去超级市场买她喜欢吃的土特产。甚至还教会了老黄跳扇子舞。老黄的精神一天比一天好,整天都乐呵呵的。在她心里,她已经把小夏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一样看待了。看着孩子整天又忙工作又忙家务的,老黄第一次对这个媳妇产生了怜惜的感情。
可是,幺女儿缨子就没有那么省心了。有一天,缨子打电话来哭哭啼啼的说,自己在外面委屈大了,现在想见娘!老黄一口一个心肝地安慰着,最后缨子说到哥哥家来住一段时间,缓解一下自己的情绪。
其实,说起来都是些芝麻绿豆的小事情。可是女儿哭的抽抽搭搭的,老黄的心里也很不好受,气的直跺脚。缨子未来的婆婆对她不怎么样,还时常理直气壮的说自己的儿子大学毕业,挣了不少钱都不知道让谁花了。自己生他养他却得不了一点好处,现在自己老了,底下的两个女儿做大哥的必须负责到底。于是两个小姑子就那样张牙舞爪地住在家里,还时不时对这个和大哥同居的女人刁难,而大哥又不阻止,最要命的是缨子还把自己3年来攒的2万多搭了进去,人家却不领情
缨子梨花带雨,小夏有意相助。她看着缨子的眼睛,握着她的手说,我的傻妹妹,这就是你的不对了,其实从一开始你们同居的时候,就应该把经济分开来。在你们还没有进入婚姻之前,将来有很多种结果,所以你要牢牢地掌握自己经济的主动权,俗话说:经济是基础呀,你看看现在,你自己也说不清楚。女人要独立,首先是经济的独立。别哭了,从今天起,你应该自己攒一笔钱!
缨子止住了哭,老黄在旁边也说,恩,你嫂子说的很对,就是因为你这个脑子不好使,你才吃那么大的亏,从今以后,你把自己的钱存起来,不要去掺和他们兄妹的事,你也自己长个心眼,别让人家小瞧了你!
儿媳小夏在一旁点头。大家都相视一笑。
晚上,老黄把儿子喊到自己的卧室,悄悄地扒到儿子的耳朵上说:“儿呀,你可要防着你老婆点,你老婆的脑袋瓜可不简单,说不定她早存了一笔私房钱,就等着哪天和你离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