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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检查、协调,使离婚家庭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重组家庭的成员需要通过以下途径加强他们间的关系:
1、承认他们的失落,并对彼此的失落感到惋惜和理解;
2、找出新的家庭作为一个整体而做决定的新方法;
3、培养和加强父母之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
4、相互支持;
5、保持和滋养先前的父母与孩子的关系。
父母的“自然死亡”或因“社会原因”破坏了家庭的完整性,都会造成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内部力量及环境失调。家庭核心成员是经过再婚,一方或双方往往带有儿女的重新组合家庭。此类家庭成员关系比较复杂,来自不同的家庭成员组合,往往缺乏良好沟通交流,存在隔膜,或者代际沟通问题。带有病态因素的家庭,或把全部的爱倾注给孩子,造成溺爱、宠爱、偏爱;或把孩子视为眼中钉,冷漠、歧视,甚至怀有恶意,以至遗弃、虐待。离婚及重新组合家庭无论对父母有多大的“解脱”,有多大的“好处”,但对子女的影响与教育,可以说没有多大好处,留给孩子的往往是心灵上的不可磨灭的创伤。重组家庭面临的这些问题,无疑很困难,然而他们中的大多数还是可以走出困境。一般的情况下,他们可以求助于孩子的祖父母(或其他家庭)、社会团体以及社区组织来帮助调整。但是,当孩子强烈地表现出以下状况时,父母应当考虑向心理与精神专家咨询:
1、独自面对失落,从不向父母声言;
2、在父母之间或两个家庭之间感到受折磨;
3、封闭自己,不与人交往;
4、对“对与错”没有把握;
5、与任何先前的家庭成员或继父母在一起时感到非常别扭。
此外,如果父母观察到以下情况持续出现,应该向心理和精神医生咨询:
1、孩子直接向某个家庭成员发泄不满和愤怒或公开仇恨父母或继父母;
2、父母中的一方感到巨大的压力,不能满足孩子增加的需要;
3、父母或继父母中的一方公开喜欢和偏袒某个孩子;
4、管理孩子只是某个父母的责任而不是父母或继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
5、家庭成员没有从通常愉快的活动中得到快乐(比如学习、上学、工作、玩耍或与朋友、家庭在一起)。
只要花必要的时间,大多数重组家庭都能建立新家庭的传统和形成新的、和谐的关系,这有助于孩子树立自尊,增强力量,以面对未来生活的挑战。重新穿上结婚礼服的人,必须防范可能产生的“心理障碍”,才能获得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
怀旧心理:一方因病或意外事件而亡故的再婚者,再婚后时常流露出对前婚配偶的怀念之情。
比较心理:用原配偶的优点与现配偶的缺点相比较,事事挑剔,处处不满。
嫉妒心理:嫉妒或计较对方的前婚生活,不时地揭其**、捅伤疤,亵渎对方人格,挫伤对方自尊心。
报复心理;对前配偶心怀怨恨,在重新选择对像时只要求外貌或某些方面超过前配偶,达到报复的目的。
戒备心理:鉴于前次婚姻的破裂常会产生戒备心理,实行经济封锁分心眼、留后手、闹独立,这会使实家庭名存实亡。
中国自五十年代以来已经经历了四次离婚*,居高不下的离婚率反映了一部分中国民众对传统婚姻的厌倦情绪。当人们试图用离婚和再婚解决他们对婚姻生活的不满,一次又一次结婚和离婚有可能会让他们产生了绝望感,最后他们有可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认为他们的不幸并不是来源于一次或者两次失败的婚姻,而是来源于婚姻制度的本身。
单身女人玲,三十九岁,曾经有过两次婚史,第一次是因为丈夫性格粗暴加上对夫妻情感不忠实,玲提出离婚,离婚后和女儿一块生活。四年后再婚,以为找一个性格内向表面上看来较为温和的男人可以和她共渡下半生,没想到这第二次婚姻更让她失望,这第二任丈夫表面的温厚完全是伪装出来的,企图骗取相貌娇好的玲的信任,平日好吃而懒做,尤其是在遭遇下岗之后,不愿意重新寻求工作的机会,依赖玲一个女人有限的工资来养活全家,特别让人不堪忍受的是,当夫妻因为经济困窘而发生纠葛的时候,这男人常常用最低极、污秽的语言来侮辱玲。最后她不得不再次提出离婚,经过一番颇为麻烦的周折才甩掉这样一个不能尽丈夫之责的男人。时至今日,玲依然单身,和女儿一起生活,一个单亲家庭,生活得风平浪静,她说她的生活中不缺少男友,她告诉我们说:她现在过得很好。
离异者在离异前总有一方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而为了重新组合家庭,重新组合的双方又总是把离异前的过错推给另一方,这就需要我们用一定的时间来检验和考查。特别是离异后还带有小孩的情况,更有必要通过大人的同居来磨合另一方与孩子之间的感情。
然而,由于同居分手、离婚而生活在单亲家庭或重新组合家庭中的孩子人数也是只增无减的,这对下一代的不良影响可想而知。单身父母与孤寡者以及超多人口的家庭,都是现代家庭生活发展中的不正常因素。
、监督、检查、协调,使离婚家庭子女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
重组家庭的成员需要通过以下途径加强他们间的关系:
1、承认他们的失落,并对彼此的失落感到惋惜和理解;
2、找出新的家庭作为一个整体而做决定的新方法;
3、培养和加强父母之间、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关系;
4、相互支持;
5、保持和滋养先前的父母与孩子的关系。
父母的“自然死亡”或因“社会原因”破坏了家庭的完整性,都会造成家庭结构的变化,家庭内部力量及环境失调。家庭核心成员是经过再婚,一方或双方往往带有儿女的重新组合家庭。此类家庭成员关系比较复杂,来自不同的家庭成员组合,往往缺乏良好沟通交流,存在隔膜,或者代际沟通问题。带有病态因素的家庭,或把全部的爱倾注给孩子,造成溺爱、宠爱、偏爱;或把孩子视为眼中钉,冷漠、歧视,甚至怀有恶意,以至遗弃、虐待。离婚及重新组合家庭无论对父母有多大的“解脱”,有多大的“好处”,但对子女的影响与教育,可以说没有多大好处,留给孩子的往往是心灵上的不可磨灭的创伤。重组家庭面临的这些问题,无疑很困难,然而他们中的大多数还是可以走出困境。一般的情况下,他们可以求助于孩子的祖父母(或其他家庭)、社会团体以及社区组织来帮助调整。但是,当孩子强烈地表现出以下状况时,父母应当考虑向心理与精神专家咨询:
1、独自面对失落,从不向父母声言;
2、在父母之间或两个家庭之间感到受折磨;
3、封闭自己,不与人交往;
4、对“对与错”没有把握;
5、与任何先前的家庭成员或继父母在一起时感到非常别扭。
此外,如果父母观察到以下情况持续出现,应该向心理和精神医生咨询:
1、孩子直接向某个家庭成员发泄不满和愤怒或公开仇恨父母或继父母;
2、父母中的一方感到巨大的压力,不能满足孩子增加的需要;
3、父母或继父母中的一方公开喜欢和偏袒某个孩子;
4、管理孩子只是某个父母的责任而不是父母或继父母双方的共同责任。
5、家庭成员没有从通常愉快的活动中得到快乐(比如学习、上学、工作、玩耍或与朋友、家庭在一起)。
只要花必要的时间,大多数重组家庭都能建立新家庭的传统和形成新的、和谐的关系,这有助于孩子树立自尊,增强力量,以面对未来生活的挑战。重新穿上结婚礼服的人,必须防范可能产生的“心理障碍”,才能获得幸福美满的家庭生活。
怀旧心理:一方因病或意外事件而亡故的再婚者,再婚后时常流露出对前婚配偶的怀念之情。
比较心理:用原配偶的优点与现配偶的缺点相比较,事事挑剔,处处不满。
嫉妒心理:嫉妒或计较对方的前婚生活,不时地揭其**、捅伤疤,亵渎对方人格,挫伤对方自尊心。
报复心理;对前配偶心怀怨恨,在重新选择对像时只要求外貌或某些方面超过前配偶,达到报复的目的。
戒备心理:鉴于前次婚姻的破裂常会产生戒备心理,实行经济封锁分心眼、留后手、闹独立,这会使实家庭名存实亡。
中国自五十年代以来已经经历了四次离婚*,居高不下的离婚率反映了一部分中国民众对传统婚姻的厌倦情绪。当人们试图用离婚和再婚解决他们对婚姻生活的不满,一次又一次结婚和离婚有可能会让他们产生了绝望感,最后他们有可能得出这样一个结论:认为他们的不幸并不是来源于一次或者两次失败的婚姻,而是来源于婚姻制度的本身。
单身女人玲,三十九岁,曾经有过两次婚史,第一次是因为丈夫性格粗暴加上对夫妻情感不忠实,玲提出离婚,离婚后和女儿一块生活。四年后再婚,以为找一个性格内向表面上看来较为温和的男人可以和她共渡下半生,没想到这第二次婚姻更让她失望,这第二任丈夫表面的温厚完全是伪装出来的,企图骗取相貌娇好的玲的信任,平日好吃而懒做,尤其是在遭遇下岗之后,不愿意重新寻求工作的机会,依赖玲一个女人有限的工资来养活全家,特别让人不堪忍受的是,当夫妻因为经济困窘而发生纠葛的时候,这男人常常用最低极、污秽的语言来侮辱玲。最后她不得不再次提出离婚,经过一番颇为麻烦的周折才甩掉这样一个不能尽丈夫之责的男人。时至今日,玲依然单身,和女儿一起生活,一个单亲家庭,生活得风平浪静,她说她的生活中不缺少男友,她告诉我们说:她现在过得很好。
离异者在离异前总有一方有这样或那样的不足,而为了重新组合家庭,重新组合的双方又总是把离异前的过错推给另一方,这就需要我们用一定的时间来检验和考查。特别是离异后还带有小孩的情况,更有必要通过大人的同居来磨合另一方与孩子之间的感情。
然而,由于同居分手、离婚而生活在单亲家庭或重新组合家庭中的孩子人数也是只增无减的,这对下一代的不良影响可想而知。单身父母与孤寡者以及超多人口的家庭,都是现代家庭生活发展中的不正常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