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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系。
*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构建和谐社会赋予家庭美德建设新的历史使命。各级妇联组织要站在新的高度,以全新的视角,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家庭美德建设与和谐家庭建设的重要意义,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以实际行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要围绕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深化家庭美德建设。以树立和倡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从现代家庭及家庭成员的特点和需求出发,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道德实践活动,积极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与家庭美德建设及和谐家庭建设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深化、拓展、创新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一系列规模大、有影响、效果好的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化家庭美德建设的活动品牌,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使社会主义荣辱观真正深入千家万户。
要围绕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深化和谐家庭建设。以和谐家庭建设为总抓手,整合各种家庭工作载体和活动形式,把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双合格”家庭、绿色家庭、节约型家庭、无毒家庭等以家庭为对象的各类特色创建活动整合起来,作为构建和谐家庭的有机组成部分,充分运用各种载体,通过各种渠道,在广大社区、乡村及家庭中深化各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使家庭文明建设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要围绕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对推进家庭美德建设与和谐家庭建设的理论研究和机制探索。要加强对和谐家庭建设的理论研究,把握和谐家庭的内涵与外延、构建形式与载体机制;要加强对家庭政策问题的研究,推动完善有利于家庭美德建设与和谐家庭建设的法规政策体系;要建立家庭美德建设与和谐家庭建设的科学评价体系,争取把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纳入各级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城市的测评体系,健全科学的工作机制、完善的工作制度,推动家庭美德建设与和谐家庭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完善健康和谐的家庭人际关系对于稳定社会,促进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家庭文明建设包括婚姻美德、家庭关系美德、生育美德、性道德以及离婚道德等方面的建设。另外还包括家庭经济管理、家务劳动的管理,家庭教育管理、家庭精神文化生活管理等等。
人的文明素质的形成是一个长期教育、熏陶、培养的过程,家庭文明教育是家庭文化的主体,是塑造完整人格的基地,也是社区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社区是由一个个人组成的,每个人又都来自一定的家庭,家庭担负着消费、生育、抚育、教育、赡养、休息、娱乐等功能,这些是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机制。我国现有两亿七千多万个家庭,这些家庭的文明状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的文明程度。显然文明家庭的比重越大,社区文明程度越高,社会的整体文明程度也就越高。于是家庭文明成为衡量社区文明程度的标志。
经济收入决定了资源的提供者具有绝对的权威,父辈当家、传统的婆媳关系不复存在,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的现象也已成为历史。多数三代家庭以第二代为中心,家庭财产的支配权和家庭事物的决策权从第一代人手中转移给第二代,中、青年人既掌握着家庭发展的决策权,又肩负着维持家庭生活和养老育幼的责任。老年人中大部分没有经济收入或收入低于子女,他们在中年时期曾与子女分开居住,到老年或因照料孙代的需要,或由于失去自理能力和生活照料的需要回归子女家庭;子女(包括他们的配偶)是该家庭的户主或掌握着家庭的财产,拥有家庭经济上的支配权和决策权。传统大家庭中婆婆处在支配地位媳妇服从婆婆的管教,婆媳矛盾是导致家庭冲突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革,婆媳关系趋于平等,当中青年女性在外边遇到工作压力和精神挫折时,同为女性而生活阅历丰富的婆婆通常能够给媳妇以同情、支持和鼓励,使婆媳间的不和谐关系得到相当程度的缓解。可见大部分家庭关系沿着夫妻信任,婆媳和谐,尊老、爱幼的趋势发展。
经济基础的变革由此推动了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变革。作为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适应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全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都具有保障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功能。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为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新思想新观念正在丰富着未成年人的精神世界。与此同时,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欺骗欺诈活动有所蔓延;一些地方封建迷信、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成为社会公害;一些成年人价值观发生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以权谋私等消极**现象屡禁不止等等,也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给未成年人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的渠道。与此同时,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也通过网络传播,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在各种消极因素影响下,少数未成年人精神空虚、行为失范,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在新世纪的挑战和压力要,经济建设呀进一步做好,确保家庭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
关系。
*总书记提出的社会主义荣辱观,集中体现了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与时代精神的完美结合,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基本道德规范和社会风尚的本质要求,集中体现了社会主义价值观的鲜明导向,对于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促进良好的社会风气的形成和发展具有重大的指导意义,为在新的历史时期全面深化家庭美德建设指明了前进的方向。构建和谐社会赋予家庭美德建设新的历史使命。各级妇联组织要站在新的高度,以全新的视角,充分认识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加强家庭美德建设与和谐家庭建设的重要意义,肩负起新的历史使命,以实际行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发展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出新的贡献。
要围绕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深化家庭美德建设。以树立和倡扬社会主义荣辱观为主题,从现代家庭及家庭成员的特点和需求出发,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的家庭道德实践活动,积极推动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宣传教育与家庭美德建设及和谐家庭建设的相互融合、相互促进,不断深化、拓展、创新各类特色家庭创建活动,努力打造一系列规模大、有影响、效果好的贯彻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化家庭美德建设的活动品牌,把社会主义荣辱观的具体要求落实到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的各方面,使社会主义荣辱观真正深入千家万户。
要围绕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深化和谐家庭建设。以和谐家庭建设为总抓手,整合各种家庭工作载体和活动形式,把美德在农家、学习型家庭、平安家庭、“双合格”家庭、绿色家庭、节约型家庭、无毒家庭等以家庭为对象的各类特色创建活动整合起来,作为构建和谐家庭的有机组成部分,充分运用各种载体,通过各种渠道,在广大社区、乡村及家庭中深化各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使家庭文明建设始终站在时代前列,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贡献力量。
要围绕贯彻落实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对推进家庭美德建设与和谐家庭建设的理论研究和机制探索。要加强对和谐家庭建设的理论研究,把握和谐家庭的内涵与外延、构建形式与载体机制;要加强对家庭政策问题的研究,推动完善有利于家庭美德建设与和谐家庭建设的法规政策体系;要建立家庭美德建设与和谐家庭建设的科学评价体系,争取把文明家庭创建工作纳入各级文明村镇、文明社区、文明城市的测评体系,健全科学的工作机制、完善的工作制度,推动家庭美德建设与和谐家庭建设的健康有序发展。
建立完善健康和谐的家庭人际关系对于稳定社会,促进社会发展有着重要的作用。家庭文明建设包括婚姻美德、家庭关系美德、生育美德、性道德以及离婚道德等方面的建设。另外还包括家庭经济管理、家务劳动的管理,家庭教育管理、家庭精神文化生活管理等等。
人的文明素质的形成是一个长期教育、熏陶、培养的过程,家庭文明教育是家庭文化的主体,是塑造完整人格的基地,也是社区文明建设的基础工程。社区是由一个个人组成的,每个人又都来自一定的家庭,家庭担负着消费、生育、抚育、教育、赡养、休息、娱乐等功能,这些是维持社会正常运转的基础机制。我国现有两亿七千多万个家庭,这些家庭的文明状况如何将直接关系到我国社会的文明程度。显然文明家庭的比重越大,社区文明程度越高,社会的整体文明程度也就越高。于是家庭文明成为衡量社区文明程度的标志。
经济收入决定了资源的提供者具有绝对的权威,父辈当家、传统的婆媳关系不复存在,多年的媳妇“熬成婆”的现象也已成为历史。多数三代家庭以第二代为中心,家庭财产的支配权和家庭事物的决策权从第一代人手中转移给第二代,中、青年人既掌握着家庭发展的决策权,又肩负着维持家庭生活和养老育幼的责任。老年人中大部分没有经济收入或收入低于子女,他们在中年时期曾与子女分开居住,到老年或因照料孙代的需要,或由于失去自理能力和生活照料的需要回归子女家庭;子女(包括他们的配偶)是该家庭的户主或掌握着家庭的财产,拥有家庭经济上的支配权和决策权。传统大家庭中婆婆处在支配地位媳妇服从婆婆的管教,婆媳矛盾是导致家庭冲突的重要因素。随着社会经济条件的变革,婆媳关系趋于平等,当中青年女性在外边遇到工作压力和精神挫折时,同为女性而生活阅历丰富的婆婆通常能够给媳妇以同情、支持和鼓励,使婆媳间的不和谐关系得到相当程度的缓解。可见大部分家庭关系沿着夫妻信任,婆媳和谐,尊老、爱幼的趋势发展。
经济基础的变革由此推动了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的变革。作为与社会主义经济基础相适应的社会主义上层建筑,精神文明和法制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健全有着密切的联系。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社会主义法制建设都具有保障和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功能。
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社会经济成分、组织形式、就业方式、利益关系和分配方式的日益多样化,为未成年人的全面发展创造了更加广阔的空间,与社会进步相适应的新思想新观念正在丰富着未成年人的精神世界。与此同时,一些领域道德失范,诚信缺失、假冒伪劣、欺骗欺诈活动有所蔓延;一些地方封建迷信、邪教和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沉渣泛起,成为社会公害;一些成年人价值观发生扭曲,拜金主义、享乐主义、极端个人主义滋长,以权谋私等消极**现象屡禁不止等等,也给未成年人的成长带来不可忽视的负面影响。互联网等新兴媒体的快速发展,给未成年人学习和娱乐开辟了新的渠道。与此同时,腐朽落后文化和有害信息也通过网络传播,腐蚀未成年人的心灵。在各种消极因素影响下,少数未成年人精神空虚、行为失范,有的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歧途。在新世纪的挑战和压力要,经济建设呀进一步做好,确保家庭文明建设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