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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春,大雪依然纷飞,时近掌灯。
冀州东南的树林里,寒风萧萧,暮色苍茫,令路过的旅人倍觉凄冷。
一行七八名昂藏大汉,突如其来地策马奔入林中小径,哒哒的马蹄铁发出悚人的杂沓声,吓得两旁行人纷纷走避。
为首的男子身穿灰黑袄褂,气宇昂扬,正是阳羡城城主豫鹰扬。
今日是个特殊的日子,他的堂兄安南楼楼主豫重链将纳珍妃为妾,要他无论如何得出席晚宴。
据传珍妃貌若天仙,美丽非凡,安南楼楼主只不过是一介武夫,竟能娶得如此美眷,的确羡煞人也。
豫鹰扬和豫重链交情并不深厚,甚至还心存芥蒂。然则,豫重链却一心想拉拢霸气凛凛的堂弟,在外人面前总故意塑造出血浓于水的亲昵关系,用以自保。
豫鹰扬霸气勃发,南越国的百姓光听到他的名字就吓得脸色发白,更别提要和他交手对抗了。
豫重链认为只有和他维持友好关系,方能保身家性命于无忧。
这样的心思,豫鹰扬焉会不明白?在他血脉中湍流着汹涌征战的血液,他欲蚕食鲸吞的,无一能够幸免。
然而南阳地处险要,物产并不丰美,豫鹰扬根本没将它放在眼里,假使他有觊觎之心,亦是囊中之物,何需操之过急?
今晚,看美人去!
美人?嗯,多么令人心旷神怡的字眼。
?
轰隆一声,天惊石破,土倾山圯,瞬间狂风大作飞沙卷尘,寒奴猛抬眼,见桎梏在身上的枷锁尽数解除,不禁喜得眉飞色舞,在树林间蹦蹦乱跳。
顶着近五百岁的高龄和道行,她可自由幻化成人形,亦可现出狼迹,活跃于山水丛林间。只是这仍属憾事一件,没什么值得高兴的。
春雪乍融,在这永暗岭整日无所事事,委实颓废得紧,不如找点正经事儿做做。
寒奴摇身一变,光luo曼妙的身躯罩上了水绫衫子,垂长乌黑的青丝斜斜披在香肩后,自然呈现婀娜的韵致。
走到河边,望着美丽的倒影,寒奴对自己的新造型颇为满意。
“嗨!小狼女,你要到哪儿去呀?”老树精惊艳地问。
“闲闲没事,到人间晃晃。”她其实是怀有目的的,但她不告诉任何人,这可是她隐藏了五百年的前尘情仇,谁都别想从她口中探知一二。
“人间?那地方去不得,据说人类既阴险又狡诈,他们不但彼此勾心斗角,还陷害忠良,欺负弱小。”
“所以我去严惩他们。”太久不曾与人接触,寒奴不免有些忧心,偷偷抓了根木棍插在腰上,做为防身之用。
“你自己都还是带罪之身。别忘了,尚有三个月才届满五百年,到时你才可以正式脱离狼籍,返回仙界。要是你现在私自下山,被天帝知道了,可是罪上加罪。”
“只要你不说,天帝又怎么会知道。”五百年太久了,她根本不在乎能不能恢复仙籍,只想去看看昔日的他是否同样受到了审判和制裁。
“什么话嘛,我是那么不顾道义,又长舌的树吗?”老树精见她心意已决,知道再怎么劝也是枉然,于是退而求其次道:“横竖你目前犹是个非人非仙的狼女,要是找到了你那个他,可千万别一时冲动,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痛快泄恨却后患无穷。喏,这是我历经百年所研究出来的精灵散,将它分成数十次倒入酒菜中服用,可置人于死地,如果你真的非报仇不可,就拿去吧。”
“你要把它送给我?”寒奴和老树精当了几百年的邻居,从没发现他是这么讲道义的朋友。
“是啊,只希望你将来有空能回来探望我,顺便帮我带一只啄木鸟回来,最近我的左枝干又犯疼犯痒,八成又有虫子入侵了。”
“没问题。哎,那讨人厌的银狐又躲在那儿探头探脑,千万别告诉他我要下山的事。”寒奴赶快把精灵散塞到怀里,免得这老树精临时反悔。“等我报了仇后,保证帮你带一只又肥又壮的啄木鸟回来。”
“干么要又肥又壮,让我炖补啊?”老树精用眼角余光瞄了瞄躲在草丛后偷窥的银狐,道:“那家伙注意你很久了,八成对你有意思。”
“他对哪个女人没意思,标准的采花大盗。”
“话也不是这么说——”
“嘘!有人来了,麻烦你闭上尊口好吗?”她听到矮树旁一阵撄荨
“怕什么?那人从昨儿夜里就窝在草堆里,这会儿只是睡僵了,翻个身伸伸懒腰而已。”
“真的?”寒奴好奇的走近细瞧,原来是一名樵夫。那樵夫看来似乎穷得很,居然用半边破缸当被,一块红砖当枕。
嘿!捏在他手心的是什么?一柄柴刀,好极了,拿这把家伙防身要比木棍有用多了
樵夫忽被惊醒“可恶,老子已经够穷了,你还来偷!”一边骂,一边顺手拾起砖块丢过去。
“哎哟,好痛!”寒奴佯装手脚不够灵活,让他打中脚板,乘机把那柴刀摸进怀里。
“算你好运,我只是用‘枕头’打你,若换做是‘被子’,你早就完蛋了。”
老树精闻言,哈哈大笑。幸亏那樵夫听不见,不过寒奴可是气得七孔生烟。
“哼,你这么坏,打得我好疼,这柄柴刀不还你了。”寒奴说完,转身就跑。
“慢点慢点,那可是我吃饭的家伙,你若拿走了,我以后怎么砍柴呀?”樵夫急得跳脚,可不管脚程多快,总追不上寒奴。
本来嘛,人怎么跑得过狼呢?
“还你可以,但你得答应我一个条件。”寒奴回身一纵便跳上了数丈高的树干,害得樵夫看傻了眼。
“什么条件?”樵夫气喘吁吁地问。
“带我到山下。”
“你这等身手,还用得着我带吗?”连咽了几口唾沫,樵夫才稍稍把心神稳住。
“少唆,你到底带不带?”
?
安南城
啊!这就是人间了。好热闹,好好玩哦。
大大小小的摊棚货架,古董杂物,锅里炸的、笼子里蒸的各式各样的吃食,诱得人猛咽口水。
樵夫见寒奴望着熙攘往来的市集竟望得痴了,心想她可能只是个没见过世面的村姑,心肠溜了几转,就黑了起来。
是你自己死赖着我,可别怪我包藏祸心。
“这还不算有趣,我带你到一处更好玩的地方。”樵夫咧着嘴,笑得好虚伪。
“我到这儿不是为着玩的,我要找一个人。”收起初来乍到时的玩心,她面容一敛,正经八百的说。
“谁?”
“越国六族的领袖,豫君。”历经五百年之久,再提伊人时,眼中仍掩不住炙热的怒焰。
“那是谁?”樵夫听得一头雾水。
五百年的岁月递嬗,人间的变化极大。昔年的越国早一分为四,六族百姓有的凋零殆尽,有的迁徙他处,泰半踪影杳茫,樵夫当然不明白寒奴指的是什么。
“笨蛋,豫君是这么赫赫有名的人,你居然不认识他。”他不会已经死了吧?不行,他要死也得死在她手里。
“我是不认得什么豫君,但姓豫的我倒认识不少。”其中有几个还经营着见不得人的勾当呢。
“真的?”寒奴心中一喜“带我去,假使真是他,我看一眼就会认出来的。”
樵夫眼珠子贼兮兮地一溜“没问题。”
?
天色微亮,小贩倚在担子旁打瞌睡,狂欢达旦的登徒子此时才醉醺醺,脚步踉跄地从青楼艳窟掀帘而出。
达达的马蹄自街底响起,马上的骑士皆疲惫不堪,连续数天不眠不休的赶路,已使他们的精力消耗殆尽。
除了他们的主子——永远备战的苍鹰,依旧精神饱满,仿佛不曾劳碌奔波。
“前面有家酒馆,进去歇会。”豫鹰扬不是苛刻的人,他深知部属的耐力,清楚什么时候该施以铁的纪律,什么时候应宽容体恤。
手下大将范达、勇立、柏平等人,立即如蒙大赦,悄悄地吁了一口气,紧绷的双肩缓缓松懈下来,强压住兴奋的心绪,个个像个木桩似地立在原地,等候下一道命令。
“呆杆个什么劲,冻僵了?”瞧他们呆若木鸡,豫鹰扬不觉一笑。
这些部属忠心耿耿,与他肝胆相照,有时却不免失之愚直。
“也还好,只是,有点呃还可以再撑一会儿。”范达低着头,谦卑地回答。
“我们也是。”
口是心非。豫鹰扬抿着嘴轻轻牵动了下唇角,接着翻身下马,脚步才跨上石阶,忽然从酒馆里冲出一票人。
“大叔,救我。”率先冲出的人,突地双膝跪倒,抱着他的腿哀求道。
豫鹰扬定眼一瞧,是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女人,虽看不清她的面貌,但一股憎恶之感即油然而生。
“大叔,求你救救我。”女子状甚惊慌,抓着他的手不停地颤抖。
冷郁的豫鹰扬眼底不带一丝温度地盯着她,犹未开口,那接踵奔出来的大汉已大步跨到女子面前——
“臭女人,快给我闭嘴!”他斥喝她快快随他进去。
女子仍不死心,骇然抬头,霎时怔愣“你你是豫——”五百年不见,他依旧傲然挺拔。
“废话少说,你老爹已经将你卖了,乖乖跟我回去干活吧。”
“他不是我爹,他不是,是他害我的,豫老爷,求你主持公道。”寒奴此时已是声泪俱下,无限哀伤。
老爷?很新鲜的称谓,他已老到这把年纪了吗!豫鹰扬微侧过头,饶富兴味地瞟向范达,这一板一眼的家伙,面上连一根筋都不敢抽动。
“你认识我?”他好奇地问。
当然,纵使化成灰她也认得出他。但,他显然已不记得她了。这个昔日为苍生所系,九死不悔的英雄,曾用无形的箭射穿她的咽喉,使她悲不可抑,痛不能语的负心汉,已彻彻底底忘了她。
“主人?”救是不救呢?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贩卖人口,逼良为娼,范达最痛恨这种人渣。
“各人生死有命。”他一径地负手冷凝,面无表情。“进去喝酒... -->>
初春,大雪依然纷飞,时近掌灯。
冀州东南的树林里,寒风萧萧,暮色苍茫,令路过的旅人倍觉凄冷。
一行七八名昂藏大汉,突如其来地策马奔入林中小径,哒哒的马蹄铁发出悚人的杂沓声,吓得两旁行人纷纷走避。
为首的男子身穿灰黑袄褂,气宇昂扬,正是阳羡城城主豫鹰扬。
今日是个特殊的日子,他的堂兄安南楼楼主豫重链将纳珍妃为妾,要他无论如何得出席晚宴。
据传珍妃貌若天仙,美丽非凡,安南楼楼主只不过是一介武夫,竟能娶得如此美眷,的确羡煞人也。
豫鹰扬和豫重链交情并不深厚,甚至还心存芥蒂。然则,豫重链却一心想拉拢霸气凛凛的堂弟,在外人面前总故意塑造出血浓于水的亲昵关系,用以自保。
豫鹰扬霸气勃发,南越国的百姓光听到他的名字就吓得脸色发白,更别提要和他交手对抗了。
豫重链认为只有和他维持友好关系,方能保身家性命于无忧。
这样的心思,豫鹰扬焉会不明白?在他血脉中湍流着汹涌征战的血液,他欲蚕食鲸吞的,无一能够幸免。
然而南阳地处险要,物产并不丰美,豫鹰扬根本没将它放在眼里,假使他有觊觎之心,亦是囊中之物,何需操之过急?
今晚,看美人去!
美人?嗯,多么令人心旷神怡的字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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轰隆一声,天惊石破,土倾山圯,瞬间狂风大作飞沙卷尘,寒奴猛抬眼,见桎梏在身上的枷锁尽数解除,不禁喜得眉飞色舞,在树林间蹦蹦乱跳。
顶着近五百岁的高龄和道行,她可自由幻化成人形,亦可现出狼迹,活跃于山水丛林间。只是这仍属憾事一件,没什么值得高兴的。
春雪乍融,在这永暗岭整日无所事事,委实颓废得紧,不如找点正经事儿做做。
寒奴摇身一变,光luo曼妙的身躯罩上了水绫衫子,垂长乌黑的青丝斜斜披在香肩后,自然呈现婀娜的韵致。
走到河边,望着美丽的倒影,寒奴对自己的新造型颇为满意。
“嗨!小狼女,你要到哪儿去呀?”老树精惊艳地问。
“闲闲没事,到人间晃晃。”她其实是怀有目的的,但她不告诉任何人,这可是她隐藏了五百年的前尘情仇,谁都别想从她口中探知一二。
“人间?那地方去不得,据说人类既阴险又狡诈,他们不但彼此勾心斗角,还陷害忠良,欺负弱小。”
“所以我去严惩他们。”太久不曾与人接触,寒奴不免有些忧心,偷偷抓了根木棍插在腰上,做为防身之用。
“你自己都还是带罪之身。别忘了,尚有三个月才届满五百年,到时你才可以正式脱离狼籍,返回仙界。要是你现在私自下山,被天帝知道了,可是罪上加罪。”
“只要你不说,天帝又怎么会知道。”五百年太久了,她根本不在乎能不能恢复仙籍,只想去看看昔日的他是否同样受到了审判和制裁。
“什么话嘛,我是那么不顾道义,又长舌的树吗?”老树精见她心意已决,知道再怎么劝也是枉然,于是退而求其次道:“横竖你目前犹是个非人非仙的狼女,要是找到了你那个他,可千万别一时冲动,白刀子进红刀子出,痛快泄恨却后患无穷。喏,这是我历经百年所研究出来的精灵散,将它分成数十次倒入酒菜中服用,可置人于死地,如果你真的非报仇不可,就拿去吧。”
“你要把它送给我?”寒奴和老树精当了几百年的邻居,从没发现他是这么讲道义的朋友。
“是啊,只希望你将来有空能回来探望我,顺便帮我带一只啄木鸟回来,最近我的左枝干又犯疼犯痒,八成又有虫子入侵了。”
“没问题。哎,那讨人厌的银狐又躲在那儿探头探脑,千万别告诉他我要下山的事。”寒奴赶快把精灵散塞到怀里,免得这老树精临时反悔。“等我报了仇后,保证帮你带一只又肥又壮的啄木鸟回来。”
“干么要又肥又壮,让我炖补啊?”老树精用眼角余光瞄了瞄躲在草丛后偷窥的银狐,道:“那家伙注意你很久了,八成对你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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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话也不是这么说——”
“嘘!有人来了,麻烦你闭上尊口好吗?”她听到矮树旁一阵撄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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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寒奴好奇的走近细瞧,原来是一名樵夫。那樵夫看来似乎穷得很,居然用半边破缸当被,一块红砖当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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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你好运,我只是用‘枕头’打你,若换做是‘被子’,你早就完蛋了。”
老树精闻言,哈哈大笑。幸亏那樵夫听不见,不过寒奴可是气得七孔生烟。
“哼,你这么坏,打得我好疼,这柄柴刀不还你了。”寒奴说完,转身就跑。
“慢点慢点,那可是我吃饭的家伙,你若拿走了,我以后怎么砍柴呀?”樵夫急得跳脚,可不管脚程多快,总追不上寒奴。
本来嘛,人怎么跑得过狼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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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条件?”樵夫气喘吁吁地问。
“带我到山下。”
“你这等身手,还用得着我带吗?”连咽了几口唾沫,樵夫才稍稍把心神稳住。
“少唆,你到底带不带?”
?
安南城
啊!这就是人间了。好热闹,好好玩哦。
大大小小的摊棚货架,古董杂物,锅里炸的、笼子里蒸的各式各样的吃食,诱得人猛咽口水。
樵夫见寒奴望着熙攘往来的市集竟望得痴了,心想她可能只是个没见过世面的村姑,心肠溜了几转,就黑了起来。
是你自己死赖着我,可别怪我包藏祸心。
“这还不算有趣,我带你到一处更好玩的地方。”樵夫咧着嘴,笑得好虚伪。
“我到这儿不是为着玩的,我要找一个人。”收起初来乍到时的玩心,她面容一敛,正经八百的说。
“谁?”
“越国六族的领袖,豫君。”历经五百年之久,再提伊人时,眼中仍掩不住炙热的怒焰。
“那是谁?”樵夫听得一头雾水。
五百年的岁月递嬗,人间的变化极大。昔年的越国早一分为四,六族百姓有的凋零殆尽,有的迁徙他处,泰半踪影杳茫,樵夫当然不明白寒奴指的是什么。
“笨蛋,豫君是这么赫赫有名的人,你居然不认识他。”他不会已经死了吧?不行,他要死也得死在她手里。
“我是不认得什么豫君,但姓豫的我倒认识不少。”其中有几个还经营着见不得人的勾当呢。
“真的?”寒奴心中一喜“带我去,假使真是他,我看一眼就会认出来的。”
樵夫眼珠子贼兮兮地一溜“没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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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色微亮,小贩倚在担子旁打瞌睡,狂欢达旦的登徒子此时才醉醺醺,脚步踉跄地从青楼艳窟掀帘而出。
达达的马蹄自街底响起,马上的骑士皆疲惫不堪,连续数天不眠不休的赶路,已使他们的精力消耗殆尽。
除了他们的主子——永远备战的苍鹰,依旧精神饱满,仿佛不曾劳碌奔波。
“前面有家酒馆,进去歇会。”豫鹰扬不是苛刻的人,他深知部属的耐力,清楚什么时候该施以铁的纪律,什么时候应宽容体恤。
手下大将范达、勇立、柏平等人,立即如蒙大赦,悄悄地吁了一口气,紧绷的双肩缓缓松懈下来,强压住兴奋的心绪,个个像个木桩似地立在原地,等候下一道命令。
“呆杆个什么劲,冻僵了?”瞧他们呆若木鸡,豫鹰扬不觉一笑。
这些部属忠心耿耿,与他肝胆相照,有时却不免失之愚直。
“也还好,只是,有点呃还可以再撑一会儿。”范达低着头,谦卑地回答。
“我们也是。”
口是心非。豫鹰扬抿着嘴轻轻牵动了下唇角,接着翻身下马,脚步才跨上石阶,忽然从酒馆里冲出一票人。
“大叔,救我。”率先冲出的人,突地双膝跪倒,抱着他的腿哀求道。
豫鹰扬定眼一瞧,是个衣衫褴褛、蓬头垢面的女人,虽看不清她的面貌,但一股憎恶之感即油然而生。
“大叔,求你救救我。”女子状甚惊慌,抓着他的手不停地颤抖。
冷郁的豫鹰扬眼底不带一丝温度地盯着她,犹未开口,那接踵奔出来的大汉已大步跨到女子面前——
“臭女人,快给我闭嘴!”他斥喝她快快随他进去。
女子仍不死心,骇然抬头,霎时怔愣“你你是豫——”五百年不见,他依旧傲然挺拔。
“废话少说,你老爹已经将你卖了,乖乖跟我回去干活吧。”
“他不是我爹,他不是,是他害我的,豫老爷,求你主持公道。”寒奴此时已是声泪俱下,无限哀伤。
老爷?很新鲜的称谓,他已老到这把年纪了吗!豫鹰扬微侧过头,饶富兴味地瞟向范达,这一板一眼的家伙,面上连一根筋都不敢抽动。
“你认识我?”他好奇地问。
当然,纵使化成灰她也认得出他。但,他显然已不记得她了。这个昔日为苍生所系,九死不悔的英雄,曾用无形的箭射穿她的咽喉,使她悲不可抑,痛不能语的负心汉,已彻彻底底忘了她。
“主人?”救是不救呢?光天化日之下竟敢贩卖人口,逼良为娼,范达最痛恨这种人渣。
“各人生死有命。”他一径地负手冷凝,面无表情。“进去喝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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