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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半大不小的孩子们对树上的香蕉深有兴趣,虽然这香蕉酸酸涩涩,但也有甜滋滋的味道呀,只要是甜的,他们就喜欢,可比以前吃的野果子好吃多了。
不过就是一点酸罢了,承受得住。
这酸涩的东西,一旦入嘴了,还会让人上瘾。
比甜腻的水果更要让人流口水。
言哥儿撕下青黄皮的香蕉,在果肉上咬了一口,其中的酸味让他眉宇一凝,而后来的甘甜带着缕缕涩意使他的眉头舒展,一时不察,整个香蕉便吃完了,他忍不住又去拿下一个。
半人高的箩筐里装满了一串又一串香蕉,像一把把发福的小扇子堆积而成,一半是青色,一半是黄色,这些香蕉不大,一个个的,像小小的月牙,还没有人手掌长。
他的手臂伸进装满香蕉的箩筐,握住一个小香蕉,正要用力一扯,手腕便被人抓住,言哥儿吓了一跳,但他又不是做贼,何必心虚,他抬起头来看,熟悉的容颜映入眼帘。
林立轩英俊的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言哥儿,你怎么拿这边的?那边的香蕉更好吃一些,甜。”
言哥儿看着他放大的俊脸,屋子里光线灰暗,就他们两个人,带有一丝暧昧的薄纱,虽然他们已经是夫夫,但他偶尔陡然看见林立轩时,还是会忍不住心跳加速。
和最初成婚那时的林立轩相比,他黑了不少,但他的五官却比曾经还要俊朗,连曾经在碧溪村里嘲笑他是书生小白脸的大婶娘,在林立轩路过时,也会忍不住回过头来瞅他一眼。
林立轩从来不会在外人面前裸-露上身,不会像村里的庄稼汉子一样打赤膊,所以,也只有言哥儿才晓得,那瘦如排骨的身材如何在这一年里,长出了结实而有条理的肌肉,在夜晚睡觉时,言哥儿最喜欢把手掌放在对方的胸前。
“我喜欢吃酸的。”言哥儿这般说道,他的脸上爬上一抹绯红,在灰暗的光线下林立轩看得并不明显。
“哦?喜欢吃酸的。”林立轩的声音里夹杂着丝丝笑意,让言哥儿忍不住解释道:“酸的开胃。”
“我家言哥儿还需要开胃?”他那一双含笑的眼睛,将言哥儿上上下下打量一番。
那视线好像在说:你本来就那么能吃,再开胃,是不是能把一家四口人的饭菜全给吞下。
“……”
跟去年相比,言哥儿好似放大了一个号,不加拘束的他又加上林立轩的各种投喂,即使他天生骨架小,虽然说不上是小胖墩,穿上衣服外人也看不出什么,只有林立轩和他自己知道,言哥儿有一个鼓鼓的小肚子,私藏了许多软软的肥肉。
每天晚上,林立轩把手俯在他肚皮上,在他的耳边感叹:“这是我的私人收藏。”
每到这时,言哥儿便像被揪住尾巴的猫儿一样,全身的绒毛炸开,愤愤的说自己以后再也不多吃,他要节食。
但他的节食,永远长不了。
都怪林大哥,总是把好吃的摆在他眼前,自己要是不吃,可不是对不起他的关爱。
言哥儿自己也觉得自己越来越娇气,以前经常饿肚子的那些年,他都忍了下来,为何偏偏现在,只是少吃一些,他都克制不住。
我该不会变成一个胖子吧。
每次他产生这样一个想法的时候,林大哥都会笑着把它搂进怀抱里,用最温柔的声音安慰他:“放心吧,你就是变成了一个大胖墩,我也喜欢。”
……所以他才会,有恃无恐的胡吃海塞。
言哥儿也为自己找了个理由,因为他们家是卖吃食的嘛,而且,他们还种了一山的果树,会结出数不清的果子,你看,像那些卖猪肉、开饭店的老板,不都有一个大大的小肚子吗?他自己这般发展,也是符合常理的……
才怪!
村半大不小的孩子们对树上的香蕉深有兴趣,虽然这香蕉酸酸涩涩,但也有甜滋滋的味道呀,只要是甜的,他们就喜欢,可比以前吃的野果子好吃多了。
不过就是一点酸罢了,承受得住。
这酸涩的东西,一旦入嘴了,还会让人上瘾。
比甜腻的水果更要让人流口水。
言哥儿撕下青黄皮的香蕉,在果肉上咬了一口,其中的酸味让他眉宇一凝,而后来的甘甜带着缕缕涩意使他的眉头舒展,一时不察,整个香蕉便吃完了,他忍不住又去拿下一个。
半人高的箩筐里装满了一串又一串香蕉,像一把把发福的小扇子堆积而成,一半是青色,一半是黄色,这些香蕉不大,一个个的,像小小的月牙,还没有人手掌长。
他的手臂伸进装满香蕉的箩筐,握住一个小香蕉,正要用力一扯,手腕便被人抓住,言哥儿吓了一跳,但他又不是做贼,何必心虚,他抬起头来看,熟悉的容颜映入眼帘。
林立轩英俊的脸上挂着温柔的笑容,“言哥儿,你怎么拿这边的?那边的香蕉更好吃一些,甜。”
言哥儿看着他放大的俊脸,屋子里光线灰暗,就他们两个人,带有一丝暧昧的薄纱,虽然他们已经是夫夫,但他偶尔陡然看见林立轩时,还是会忍不住心跳加速。
和最初成婚那时的林立轩相比,他黑了不少,但他的五官却比曾经还要俊朗,连曾经在碧溪村里嘲笑他是书生小白脸的大婶娘,在林立轩路过时,也会忍不住回过头来瞅他一眼。
林立轩从来不会在外人面前裸-露上身,不会像村里的庄稼汉子一样打赤膊,所以,也只有言哥儿才晓得,那瘦如排骨的身材如何在这一年里,长出了结实而有条理的肌肉,在夜晚睡觉时,言哥儿最喜欢把手掌放在对方的胸前。
“我喜欢吃酸的。”言哥儿这般说道,他的脸上爬上一抹绯红,在灰暗的光线下林立轩看得并不明显。
“哦?喜欢吃酸的。”林立轩的声音里夹杂着丝丝笑意,让言哥儿忍不住解释道:“酸的开胃。”
“我家言哥儿还需要开胃?”他那一双含笑的眼睛,将言哥儿上上下下打量一番。
那视线好像在说:你本来就那么能吃,再开胃,是不是能把一家四口人的饭菜全给吞下。
“……”
跟去年相比,言哥儿好似放大了一个号,不加拘束的他又加上林立轩的各种投喂,即使他天生骨架小,虽然说不上是小胖墩,穿上衣服外人也看不出什么,只有林立轩和他自己知道,言哥儿有一个鼓鼓的小肚子,私藏了许多软软的肥肉。
每天晚上,林立轩把手俯在他肚皮上,在他的耳边感叹:“这是我的私人收藏。”
每到这时,言哥儿便像被揪住尾巴的猫儿一样,全身的绒毛炸开,愤愤的说自己以后再也不多吃,他要节食。
但他的节食,永远长不了。
都怪林大哥,总是把好吃的摆在他眼前,自己要是不吃,可不是对不起他的关爱。
言哥儿自己也觉得自己越来越娇气,以前经常饿肚子的那些年,他都忍了下来,为何偏偏现在,只是少吃一些,他都克制不住。
我该不会变成一个胖子吧。
每次他产生这样一个想法的时候,林大哥都会笑着把它搂进怀抱里,用最温柔的声音安慰他:“放心吧,你就是变成了一个大胖墩,我也喜欢。”
……所以他才会,有恃无恐的胡吃海塞。
言哥儿也为自己找了个理由,因为他们家是卖吃食的嘛,而且,他们还种了一山的果树,会结出数不清的果子,你看,像那些卖猪肉、开饭店的老板,不都有一个大大的小肚子吗?他自己这般发展,也是符合常理的……
才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