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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是好朋友,众所周知的好朋友。
因为在乡下是邻居的关系,所以他们的感情比一般同学还要好,长大后,他们也一起上台北工作。总而言之,只要认识他们的人,肯定都知道这两个人是形影不离的。
“清歌,起床啰!”邵虹扬有点无奈的看着抱著被子蜷在他床上的侯清歌。
她总是爱赖床,而且是赖在他床上。
“我睡著了。”侯清歌耍赖似的紧闭著眼睛。
她对他总是有那么点特别的依赖,从以前就这样了,反正他也习惯了。
“不行,你起床的时间到了。”邵虹扬走近她,坐在床上拉拉她的耳朵。“听见没?快起床。”
“我至少还可以再睡十分钟,再十分钟就好了啦!”她整张小脸皱了起来,白玉小手赶紧挥开他的手。
“那你的早餐呢?”他挑眉,双手环胸的睨著她。
“去公司再吃嘛!”
“你觉得你去公司有时间吃吗?”她如果敢说有,他肯定狠狠的搔她痒。
“呃应该没有。”
“那不就得了,快起床吃早餐。”他一副没得商量的样子站了起来。+“拜托你求求你再让我睡十分钟啦”侯清歌痛苦的在床上翻滚。“不然,八分钟也行。”
“一秒钟都没得商量。”邵虹扬直接否决掉她的提议。
“你很坏心耶──”她哀怨的又滚了两下,然后才默默的爬下床。
“谁教你每次都不早点睡。”
“我”她深吸了、口气想反驳他,刹那间又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像他说的那样,于是又乖乖闭嘴。
“你快去刷牙吧!”他仗著身高的优势,硬生生的敲了她的头一下。
人矮就是有这个缺点,摸著头,侯清歌可怜兮兮的想着。虽然她身高一六二,但是一碰上他这种一八五的长人,明显就矮了一截。
“唉,我是可怜的上班族啊──”她仰天长叹“每天七早八早就得被挖起来,都不能好好休息一下,哪像某人,身为畅销的职业作家,高兴睡就睡,高兴工作就工作,真是轻松啊──”
邵虹扬苦笑的皱皱眉头,知道这家伙根本就是在说他。她这个不负责任的女人也不好好想想,正如她所言,他是可以高兴睡就睡,高兴工作就工作,那么他每天早上特意早起做早餐,还骑车送某人上班到底是为了什么?“好吧!既然你这么讲,那待会吃完早餐我就去补个眠好了。”
“呃别这样嘛!”侯清歌孬种的往他靠了过去,讨好似的拉拉他的衣角“我知道,身为鼎鼎有名的大作家,是绝不会跟我们这种小老百姓计较的,对吧!包何况我们是青梅竹马,从小到大感情浓厚,你才不会跟我计较这种小事,对不对?”
邵虹扬不置可否的挑眉。“嗯哼。”“所以?”她试探的看着他。
“所以?所以又怎样?”
“邵虹扬!你别忘了,我们上台北前,你妈是怎么交代你要好好照顾我的!”侯清歌干脆搬出法宝。
她就不信,事亲至孝的邵虹扬会不乖乖就范。
“你也别忘了,她说的是‘两个人要互相照顾对方’。”他灿亮有神的眸子紧锁著她的。
这一提她就心虚了,敷衍的扯扯嘴角,脚底抹油似的就溜回自个儿的房间。“呃我要赶快刷牙洗脸,上班要迟到了。”
邵虹扬好气又好笑的看看她的背影,随即走回厨房为她准备早餐。
今天的早餐是烤吐司夹上厚厚的肉片和马铃薯沙拉,饮料是他亲手榨的鲜橙汁。他轻扬著浅浅微笑,帮她把早餐装袋。依他估计,清歌就算下一秒就冲出来,还是没那个时间来得及吃早餐。
那家伙是出了名的急性子,待会出来要是看他还在做早餐,肯定又嫌他慢吞吞。
才刚将吐司和饮料放进袋子,侯清歌就像火箭似的冲了出来。
“啊──迟到了啦──”她左拎一个袋子、右抱一个袋子,肩上的皮包又很不给面子的滑下来,要死不死的吊在她的手肘上,形成一幅可笑的画面。
邵虹扬继续悠哉的把纸袋口折成好看的长条形。
“你别折了啦!我快迟到了啦!”向来就是急惊风的侯清歌,边跳边转身要往外冲。
“别这么着急,这样什么事都做不好的。”他老兄依然慢条斯理的,根本不了解急性子人的心急。
“邵、虹、扬!”她眯著眼睛大吼。现在都这种情况了,再怎么不爽也得委屈的让他载,因为如果她为了赌气就自己去坐公车,肯定会更晚到公司。
因为公车有一定的路线,绝不会走捷径。
侯清歌的双眼几乎喷出泪来,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种人呢?慢吞吞到让人觉得世界只在他动的时候运转,而他不动时,周围方圆三公里处的一切都是静止的。
“别催我。”他眉头深锁。
她受不了的猛翻白眼,真想一拳送给他。“不催你,你又温吞得要命。”
“问题是你越催我就越急,我越急就越慢啊。”
她后悔了!老天,她怎么会跟一个和自己个性完全不合的金牛座男人做朋友,而且还做了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侯清歌真想拿刀自戕,但更想做的是把他砍成十八块!
“牛。”她小声抱怨。
“你说什么?”他狠眯双眸,其中闪了一抹精光。
“没事!”她扬声说。
牛的个性,就是明明会做出一些让人叫他牛的事,偏偏又最讨厌人家叫他牛。跟这头长得很帅的“牛”认识快半辈子了,侯清歌深知他的忌讳。
好不容易等他老大高兴了,已经又几分钟过去了。她早就知道他是这种烂个性!幸好到了他们这个时代,不兴什么指腹为婚,不然她宁可嫁墙壁也不想嫁给一头牛──墙壁至少还不会在不爽的时候用**对著她,或用脚踹她,牛性一发起来可是很可怕的,想像未来可能嫁给他的女人,侯清歌又是一阵同情。唉!也许她应该在他结婚的时候包个大红包给他老婆,聊表慰问之意。
“好了。”他将纸袋慎重的递给她。
侯清歌抓了纸袋就跑,虽然快不了几分钟,不过至少不会再浪费时间。反倒是邵虹扬,气定神闲的慢慢走,一点也不理会她。
“别用跑的,很危险。”
“快迟到了啦!”她干脆转身把手上所有的东西丢入他怀里,两只手使劲的拉他。
“你快一点啦!人家快迟到了啦!”
“谁教你每天早上都睡得这么晚,而且从这里到你公司,走捷径只需要十五分钟,干嘛这么急?”他微微皱眉“你啊!不要什么事都急成这个样子,这样是做不好事情的,急有什么用呢?还不如平心静气来得有用。而且,明明时间就还够,为什么要这么着急?”
“只剩下不到二十分钟耶!”她欲哭无泪的看着他。
“十五分钟就到了啊!”“那是估计值吧?”她冷笑“你就认定路上不会突然发生什么事造成大塞车?”
“怎么可能?”
“你怎么知道不可能?”好不容易才把他老兄拉到门口,她再也等不下去,一把夺了他的机车钥匙,就迅速冲到车子旁边开始热车。
“因为我走的是捷径啊!小路不会这么塞的。”他得意的扬起笑容“更何况我骑的是摩托车,还可以钻。”
听见他的话,她受不了的抹抹小脸,认命的戴上安全帽,一边看着那个温吞的家伙细心的将她的皮包、袋子和早餐仔仔细细的放进坐垫底下。
她翻翻白眼叹口气,为什么自己小时候这么不长眼睛,一堆男生就挑他当自己的好朋友呢?
“好、好、好!我的大爷,你可以准备出发了吗?”
邵虹扬龟毛的看了眼手表“还有两分钟啊!”“邵虹扬,我跟你打赌,你要是再不出门我就会揍你。”她脾... -->>
他们是好朋友,众所周知的好朋友。
因为在乡下是邻居的关系,所以他们的感情比一般同学还要好,长大后,他们也一起上台北工作。总而言之,只要认识他们的人,肯定都知道这两个人是形影不离的。
“清歌,起床啰!”邵虹扬有点无奈的看着抱著被子蜷在他床上的侯清歌。
她总是爱赖床,而且是赖在他床上。
“我睡著了。”侯清歌耍赖似的紧闭著眼睛。
她对他总是有那么点特别的依赖,从以前就这样了,反正他也习惯了。
“不行,你起床的时间到了。”邵虹扬走近她,坐在床上拉拉她的耳朵。“听见没?快起床。”
“我至少还可以再睡十分钟,再十分钟就好了啦!”她整张小脸皱了起来,白玉小手赶紧挥开他的手。
“那你的早餐呢?”他挑眉,双手环胸的睨著她。
“去公司再吃嘛!”
“你觉得你去公司有时间吃吗?”她如果敢说有,他肯定狠狠的搔她痒。
“呃应该没有。”
“那不就得了,快起床吃早餐。”他一副没得商量的样子站了起来。+“拜托你求求你再让我睡十分钟啦”侯清歌痛苦的在床上翻滚。“不然,八分钟也行。”
“一秒钟都没得商量。”邵虹扬直接否决掉她的提议。
“你很坏心耶──”她哀怨的又滚了两下,然后才默默的爬下床。
“谁教你每次都不早点睡。”
“我”她深吸了、口气想反驳他,刹那间又觉得自己好像真的像他说的那样,于是又乖乖闭嘴。
“你快去刷牙吧!”他仗著身高的优势,硬生生的敲了她的头一下。
人矮就是有这个缺点,摸著头,侯清歌可怜兮兮的想着。虽然她身高一六二,但是一碰上他这种一八五的长人,明显就矮了一截。
“唉,我是可怜的上班族啊──”她仰天长叹“每天七早八早就得被挖起来,都不能好好休息一下,哪像某人,身为畅销的职业作家,高兴睡就睡,高兴工作就工作,真是轻松啊──”
邵虹扬苦笑的皱皱眉头,知道这家伙根本就是在说他。她这个不负责任的女人也不好好想想,正如她所言,他是可以高兴睡就睡,高兴工作就工作,那么他每天早上特意早起做早餐,还骑车送某人上班到底是为了什么?“好吧!既然你这么讲,那待会吃完早餐我就去补个眠好了。”
“呃别这样嘛!”侯清歌孬种的往他靠了过去,讨好似的拉拉他的衣角“我知道,身为鼎鼎有名的大作家,是绝不会跟我们这种小老百姓计较的,对吧!包何况我们是青梅竹马,从小到大感情浓厚,你才不会跟我计较这种小事,对不对?”
邵虹扬不置可否的挑眉。“嗯哼。”“所以?”她试探的看着他。
“所以?所以又怎样?”
“邵虹扬!你别忘了,我们上台北前,你妈是怎么交代你要好好照顾我的!”侯清歌干脆搬出法宝。
她就不信,事亲至孝的邵虹扬会不乖乖就范。
“你也别忘了,她说的是‘两个人要互相照顾对方’。”他灿亮有神的眸子紧锁著她的。
这一提她就心虚了,敷衍的扯扯嘴角,脚底抹油似的就溜回自个儿的房间。“呃我要赶快刷牙洗脸,上班要迟到了。”
邵虹扬好气又好笑的看看她的背影,随即走回厨房为她准备早餐。
今天的早餐是烤吐司夹上厚厚的肉片和马铃薯沙拉,饮料是他亲手榨的鲜橙汁。他轻扬著浅浅微笑,帮她把早餐装袋。依他估计,清歌就算下一秒就冲出来,还是没那个时间来得及吃早餐。
那家伙是出了名的急性子,待会出来要是看他还在做早餐,肯定又嫌他慢吞吞。
才刚将吐司和饮料放进袋子,侯清歌就像火箭似的冲了出来。
“啊──迟到了啦──”她左拎一个袋子、右抱一个袋子,肩上的皮包又很不给面子的滑下来,要死不死的吊在她的手肘上,形成一幅可笑的画面。
邵虹扬继续悠哉的把纸袋口折成好看的长条形。
“你别折了啦!我快迟到了啦!”向来就是急惊风的侯清歌,边跳边转身要往外冲。
“别这么着急,这样什么事都做不好的。”他老兄依然慢条斯理的,根本不了解急性子人的心急。
“邵、虹、扬!”她眯著眼睛大吼。现在都这种情况了,再怎么不爽也得委屈的让他载,因为如果她为了赌气就自己去坐公车,肯定会更晚到公司。
因为公车有一定的路线,绝不会走捷径。
侯清歌的双眼几乎喷出泪来,为什么世界上会有这种人呢?慢吞吞到让人觉得世界只在他动的时候运转,而他不动时,周围方圆三公里处的一切都是静止的。
“别催我。”他眉头深锁。
她受不了的猛翻白眼,真想一拳送给他。“不催你,你又温吞得要命。”
“问题是你越催我就越急,我越急就越慢啊。”
她后悔了!老天,她怎么会跟一个和自己个性完全不合的金牛座男人做朋友,而且还做了这么多年的好朋友?侯清歌真想拿刀自戕,但更想做的是把他砍成十八块!
“牛。”她小声抱怨。
“你说什么?”他狠眯双眸,其中闪了一抹精光。
“没事!”她扬声说。
牛的个性,就是明明会做出一些让人叫他牛的事,偏偏又最讨厌人家叫他牛。跟这头长得很帅的“牛”认识快半辈子了,侯清歌深知他的忌讳。
好不容易等他老大高兴了,已经又几分钟过去了。她早就知道他是这种烂个性!幸好到了他们这个时代,不兴什么指腹为婚,不然她宁可嫁墙壁也不想嫁给一头牛──墙壁至少还不会在不爽的时候用**对著她,或用脚踹她,牛性一发起来可是很可怕的,想像未来可能嫁给他的女人,侯清歌又是一阵同情。唉!也许她应该在他结婚的时候包个大红包给他老婆,聊表慰问之意。
“好了。”他将纸袋慎重的递给她。
侯清歌抓了纸袋就跑,虽然快不了几分钟,不过至少不会再浪费时间。反倒是邵虹扬,气定神闲的慢慢走,一点也不理会她。
“别用跑的,很危险。”
“快迟到了啦!”她干脆转身把手上所有的东西丢入他怀里,两只手使劲的拉他。
“你快一点啦!人家快迟到了啦!”
“谁教你每天早上都睡得这么晚,而且从这里到你公司,走捷径只需要十五分钟,干嘛这么急?”他微微皱眉“你啊!不要什么事都急成这个样子,这样是做不好事情的,急有什么用呢?还不如平心静气来得有用。而且,明明时间就还够,为什么要这么着急?”
“只剩下不到二十分钟耶!”她欲哭无泪的看着他。
“十五分钟就到了啊!”“那是估计值吧?”她冷笑“你就认定路上不会突然发生什么事造成大塞车?”
“怎么可能?”
“你怎么知道不可能?”好不容易才把他老兄拉到门口,她再也等不下去,一把夺了他的机车钥匙,就迅速冲到车子旁边开始热车。
“因为我走的是捷径啊!小路不会这么塞的。”他得意的扬起笑容“更何况我骑的是摩托车,还可以钻。”
听见他的话,她受不了的抹抹小脸,认命的戴上安全帽,一边看着那个温吞的家伙细心的将她的皮包、袋子和早餐仔仔细细的放进坐垫底下。
她翻翻白眼叹口气,为什么自己小时候这么不长眼睛,一堆男生就挑他当自己的好朋友呢?
“好、好、好!我的大爷,你可以准备出发了吗?”
邵虹扬龟毛的看了眼手表“还有两分钟啊!”“邵虹扬,我跟你打赌,你要是再不出门我就会揍你。”她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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